竹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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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郡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該郡隸屬新竹州

竹南郡役所設於竹南街,管轄竹南街、頭分街三灣庄南庄造橋庄後龍庄以及不設街庄的蕃地。轄域即今竹南鎮頭份市後龍鎮三灣鄉南庄鄉造橋鄉等地。

統計[编辑]

1942年本籍國籍別常住戶口[1]
街庄名 面積
(km²)
人口 (人) 人口密度
(人/km²)
本籍 國籍
臺灣 內地 朝鮮 中華民國 其他外國
竹南街 37.5592 19,558 873 21 38 0 20,500 546
頭分街 53.3205 23,802 145 0 46 0 23,993 450
三灣庄 52.2964 8,015 18 0 39 0 8,072 154
南庄 77.1775 12,351 89 0 24 0 12,464 161
造橋庄 47.9978 8,902 428 0 0 0 9,330 194
後龍庄 75.8079 27,508 233 0 34 0 27,775 366
蕃地 88.3163 1,561 38 0 0 0 1,599 18
竹南郡 432.4757 101,707 1,824 21 181 0 103,733 240

後續發展[编辑]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竹南郡及竹東郡合併為竹南縣,為該地方政制的18個二級縣之。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庄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區-鎮、鄉,竹南郡改稱竹南區。1950年竹南區與苗栗區大湖區合併成立苗栗縣管轄。

參考文獻與網站[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編. 昭和17年末 臺灣常住戶口統計. 臺北: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