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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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五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的用于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勋章荣誉、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发布特赦令、动员令的法令。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国家主席令接替原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签署的“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后在国家主席职位缺位和被废除时期,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代替国家主席令。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宪法》,即《八二宪法》,在国家机构一章中恢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规定,重新设置国家主席、副主席职务[1]。自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得以恢复。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北京召开,会上选举江泽民为新任国家主席,他取代杨尚昆成为第五任国家主席。他在第八届全国人大期间,共颁布了94份主席令,第一份颁布于1993年3月28日,其内容为任命李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第八届全国人大期间的最后一份(第94号)主席令颁布于1997年12月29日,内容为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本列表列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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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列表
编号 主要内容 日期
第一号 任命李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1993年3月28日
第二号 任命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李铁映迟浩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彭珮云(女)、罗干为国务委员;任命罗干为国务院秘书长(兼);钱其琛外交部部长(兼);迟浩田国防部部长(兼);陈锦华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王忠禹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铁映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兼);朱开轩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宋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兼);丁衡高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兼);陶驷驹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国家安全部部长;曹庆泽监察部部长;多吉才让藏族)为民政部部长;肖扬司法部部长;刘仲藜财政部部长;宋德福人事部部长;李伯勇劳动部部长;朱训地质矿产部部长;侯捷建设部部长;史大桢电力工业部部长;王森浩煤炭工业部部长;何光远机械工业部部长;胡启立电子工业部部长;刘淇冶金工业部部长;顾秀莲(女)为化学工业部部长;韩杼滨铁道部部长;黄镇东交通部部长;吴基传邮电部部长;钮茂生满族)为水利部部长;刘江农业部部长;徐有芳林业部部长;张皓若国内贸易部部长;吴仪(女)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刘忠德文化部部长;艾知生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陈敏章卫生部部长;伍绍祖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彭珮云(女)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兼);李贵鲜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吕培俭审计署审计长。 1993年3月29日
第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 1993年3月31日
第四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7月2日
第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1993年7月2日
第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993年7月2日
第七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1993年7月2日
第八号 免去李贵鲜兼任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职务。任命朱镕基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993年7月2日
第九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 1993年9月2日
第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
第十一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十二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993年10月31日
第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十四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十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
第十七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1993年12月29日
第十八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1993年12月29日
第十九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4年3月5日
第二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1994年3月5日
第二十一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4年3月22日
第二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四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五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六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七号 免去朱训的地质矿产部部长职务。任命宋瑞祥为地质矿产部部长。免去艾知生的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职务。任命孙家正为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免去吕培俭的审计署审计长职务。任命郭振乾为审计署审计长。 1994年5月12日
第二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
第二十九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第三十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994年7月5日
第三十一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
第三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年8月31日
第三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
第三十四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0月27日
第三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1994年12月29日
第三十六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
第三十七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
第三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
第三十九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
第四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日
第四十一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
第四十二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 1995年2月28日
第四十三号 免去张皓若的国内贸易部部长职务。任命陈邦柱为国内贸易部部长。 1995年2月28日
第四十四号 任命吴邦国姜春云为国务院副总理。 1995年3月17日
第四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
第四十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995年3月18日
第四十七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年5月10日
第四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1995年5月10日
第四十九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5年5月10日
第五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
第五十一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
第五十二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1995年6月30日
第五十三号 免去朱镕基兼任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职务。任命戴相龙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1995年6月30日
第五十四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1995年8月29日
第五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
第五十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
第五十七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995年10月30日
第五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
第五十九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年10月30日
第六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年12月28日
第六十一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996年3月1日
第六十二号 免去何光远的机械工业部部长职务。任命包叙定为机械工业部部长。 1996年3月1日
第六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
第六十四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1996年3月17日
第六十五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1996年5月15日
第六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1996年5月15日
第六十七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96年5月15日
第六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年5月15日
第六十九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年5月15日
第七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年7月5日
第七十一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 1996年7月5日
第七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年7月5日
第七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
第七十四号 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 1996年8月29日
第七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
第七十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1996年10月29日
第七十七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
第七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
第七十九号 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96年10月29日修订版。 1996年10月29日
第八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6年12月30日
第八十一号 免去丁衡高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曹刚川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1996年12月30日
第八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
第八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版。 1997年3月14日
第八十四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
第八十五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97年5月9日
第八十六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
第八十七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
第八十八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年8月29日
第八十九号 免去徐有芳的林业部部长职务。任命陈耀邦为林业部部长。 1997年8月29日
第九十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11月1日
第七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
第九十二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
第九十三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7年12月29日
第九十四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997年12月29日

参考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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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主席是什么样的国家机构?. 新京报网. 2013-03-14 [2013-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3).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