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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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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
 中華民國第8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提名李登輝
前任施啟揚
继任賴英照
个人资料
出生 (1932-07-01) 1932年7月1日93歲)
日治臺灣臺南州東石郡義竹庄
籍贯台灣嘉義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居住地 臺灣台北市
宗教信仰基督教
学历
经历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學法律學研究所副教授
        (1966年-1970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
        (1970年-1972年)
      •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1971年-1972年)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
        (1972年)
      • 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
        (1988年-1999年)
      • 司法院(第三屆)大法官
        (1972年7月13日-1976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四屆)大法官
        (1976年9月17日-1985年9月13日)
      • 司法院(第五屆)大法官
        (1985年9月13日-1994年9月5日)
      •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
        (1991年)
      •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1994年9月5日-1999年1月26日)
      • 司法院(第八任)院長
        (1999年2月1日-2003年9月30日)
      • 大法官會議主席
        (1999年-2003年)
      • 司法院大法官暨院長
        (2003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

翁岳生(1932年7月1日—[註 1]),臺灣嘉義縣義竹鄉人,公法學者,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

1960年,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58年,通過司法官高等檢定考試。1961年,考取公費留學。1966年,取得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72年,翁岳生獲得提名為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成為中華民國司法界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大法官;其後連續擔任第三至六屆及其後不分屆次之大法官,也成為中華民國司法界任職屆次最多、時間最久的大法官。1999年至2007年擔任司法院院長

2007年10月1日,卸任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職務。

翁岳生透過所執筆的大法官解釋、意見書及學術論著,自德國引介不少行政法理論到臺灣,對臺灣公法學界影響極大。[1]

主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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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 Republik China(1970年)
  • 《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976年)
  • 《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1994年)
  • 《行政法》(上、下冊)(1998年編著,2000年再版,2006年三版,2020年7月4版)
  • 《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2003年主編,2018年2版)

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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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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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勋章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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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瓜地馬拉最高法院蓋沙達院長頒贈「優秀法官金質獎章」(2000年)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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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國高等法律研究學會(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頒贈榮譽會員(2002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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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生日期经 ticket:2020072410001224 证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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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葉俊榮. 向大師致敬--翁岳生. 月旦法學雜誌第300期.
  2. ^ 總統頒勳給五院院長.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00-05-16 [2021-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1). 
  3. ^ 總統頒授中正勳章給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07-11-30 [2021-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4).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司法院
前任:
呂有文(代理)
正任:
施啟揚
司法院院長
第八任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繼任:
賴英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