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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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儔(?—?),清代官員,山東省掖縣人。

翟儔為廩貢出身。嘉慶七年(1802年)正月以署鹿港同知署任臺灣府彰化縣知縣。嘉慶九年(1804年)七月再署。嘉慶十年(1805年)六月,署臺灣府澎湖廳糧補海防通判,同年八月三署彰化縣知縣。

參考文獻[编辑]

官衔
前任:
丁攀龍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嘉慶七年(1802年)正月署任
繼任:
曹世駿
前任:
章汝奎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嘉慶十年(1805年)八月署任
繼任:
陳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