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光復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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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光復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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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降典禮後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全體官兵合影 | |
正式名稱 | 光復節 |
别名 | 光復紀念日 |
参与者 | ![]() |
類型 | 国内 |
意义 | 中華民國政府纪念其主張的台灣光復,标志着台灣日治時期的结束 |
日期 | 10月25日 |
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舊稱光復紀念日,定於10月25日,是中華民國政府主張臺灣於1945年當日光復而特別制定的紀念性節日[1][2][3]。
受降典禮[编辑]
1945年10月25日,臺灣地區的受降典禮,於上午10點在臺北公會堂(現為臺北市中山堂)舉行。降方為大日本帝國所屬第十方面軍,代表為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而陳儀將軍代表盟邦將領蔣中正將軍受降[註 1]。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機關處所設於原臺北市役所(即現今行政院院址)。
主要參加人員有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代表:陳儀、葛敬恩、柯遠芬、黃朝琴、游彌堅、宋斐如、李萬居
- 臺灣人民代表:林獻堂、陳炘、黃榮老、林茂生
- 日軍代表:安藤利吉、諫山春樹、須田一二三、中澤佑
- 盟軍代表:美國總統杜魯門特別助理與「經濟調查小組」(Presidential economic survey mission)團長洛克(Edwin Locke, Jr.)、顧德里上校(Cecil J. Gridley)、柏克上校(Col. Henry Berk)、和禮上校(Ulmont W. Holly)、葛超智(George Henry Kerr)等至少十九人[5]
翌年(1946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佈命令,訂定受降典禮的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
台灣光復紀念歌[编辑]
“ | 張燈結彩喜洋洋,勝利歌兒大家唱,
唱遍城市和村莊,臺灣光復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國家恩惠情分深長,不能忘。
今朝重見天和地,八年血戰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加緊建設為國增光,不能忘。
唱遍城市和村莊,民族精神不能忘。 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 中華民國地久天長,不能忘。 |
” |
——《抗戰歌曲選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7年[7][6] |
紀念[编辑]
〈晚成「十月二十五日」七絕一首〉
《葉榮鐘日記》下冊,頁 688。1947年,臺灣省城隍廟建立後,廟方為了能在戒嚴時期順利幫城隍爺慶生,便以慶祝「臺灣光復」的形式申請集會遊行[8]。
2000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頒布經修訂正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包括光復節在內的許多節日均取消放假[9][10][11]。學者范世平認為大部分臺灣民眾對此節日感到冷漠[12]。
註解[编辑]
- ^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越南北部的日軍向同盟國授權的代表人蔣中正將軍投降。
資料來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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