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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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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省人
總人口
台灣人口中約13%(1990年調查[1]
語言
中華民國國語漢語方言、其他中國少數民族諸語
宗教信仰
傳統的佛教道教儒教中國民間信仰
近代的新教天主教伊斯蘭教
相关族群
中國人 · 臺灣外省人後代 · 閩南裔臺灣人 · 客家裔臺灣人 · 臺灣漢族

臺灣外省人(簡稱外省人),或稱臺灣戰後移民[2][3],是指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1991年冷戰結束期間,「大出逃」來臺灣的戰爭&政治難民羣體[4][5][6],即因戰爭與政治因素被迫從中國大陸(含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遷移至臺灣澎湖群島的人士及其後裔[4],尤以1949年前後因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播遷臺灣難民潮為最大的一波。「外省人」一詞作為相對概念及臺灣四大族群之一,指涉「臺灣省以外的中華民國省份」,對應詞為「本省人」,是指二戰結束以前就已定居臺灣的人。

臺灣外省人內部身份背景多元,其中同為福建廣東等地區的閩南人客家人,便因為移民時期不同,在本省、外省族群間都存在。也有部分並非漢族,如蒙古族滿族回族等中華民國法定境內的少數民族。對1980年代末期兩岸重啟交流後移民來臺的中國大陸人士就不會以「外省人」稱呼,而是與其他移民至臺灣者統稱為「新住民」。

外省人羣體在臺灣,相對而言普遍處於失去社區聯繫、家庭支援與本地社會認同的境況,屬於被迫在新土地上生存下去,羣體所體現諸種社會問題可反映出戰後流亡者的深層社會創傷。因應持有「戰時過客」和流亡、「原子化」等的社會狀況,在臺灣的外省人被國民黨政府透過提供福利與工作保障等籠絡,同時因普遍對臺灣本省人持有刻板印象為需要接受適當教育來「中華化」的「可受指引的同胞」、「半日本人」等,而與臺灣本土社會有所疏離並加深矛盾。長久下來外省人社羣中發展出世代、性別、階層與職業之間的斷層問題,或被自身社會化經驗所框架,不能盡其理解該身份標籤的複雜性,部分社羣成員乃至抱有「與我無關」的理解。[5][6]

身份認同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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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原通指來自於其他省份的人,該稱呼起源於籍貫觀念,在华语圈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含义,主要是中国大陆台湾使用较为广泛。在中國大陸此詞語為通用詞語,泛指說話者所屬省份以外,來自中國其他地區的人;在臺灣,此一詞彙則主要與本省人相對,特指台灣以外其他省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遷台的中國大陸人民)之廣義俗稱。

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同時隨之有大批中國大陸人民被迫遷移台灣。在台灣,「外省人」稱呼不僅帶有族群含義,一定程度上含有政治與意識型態的意味。如以眷村人為準,其身分在當時歷史來說的定位是為難民,而在現實的政治操作下,轉以「移民」或「遺民」乃至「後遺民」作為指稱[7]。而外省第二代因應在台灣社會中以共同「外省籍」身份所受區別待遇經驗,逐漸以共同不平等的政治及經濟位置之感知,超越原本籍貫認同背景差異,以於台灣社會內部具有類似相對本省人的被剝奪感處境,作為共同的身份認同,隱含視台灣本土作為實質生活社會的意識[8]

以漢族而言,臺灣外省人族群的認同與歸屬通常以父系血緣為主。戰後移民之男性結婚後生育的子女,若其本人無特別申明族群認同,則常被稱為外省人第二代。此外也因為中華民國政府之戶籍登記資料皆以漢文化為本位,將籍貫欄依父系血緣登記,故此父親為外省人時,不論母親族群為何,子女則因籍貫登記而被視為外省人。相對父親是本省人亦為如此,例如連戰其母為外省人,則因其父連震東旅居外省的本省人,連戰則被視為本省人(半唐山)。

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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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共内戰的擴大和中國大陸的局勢越來越不穩定,戰亂所造成的難民,願意追随中華民國政府者,颠沛流雕間有相當部分來到臺灣,而同時期還有爲數眾多的軍人隨著部隊轉進,而渡海到達臺灣,如此眾多共同抵臺的人士,便成為臺灣的外省人。渡海來臺的外省人中有不少人原先還寄望中華民國政府在不久之後,带領他們重返中國大陸收復失土,和家人團聚。然而随著時間的流逝這些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1950年6月韓戰爆發後,美國迅即宣佈臺灣海峽中立化中國解放軍攻臺計畫受阻,而美國再度開始支援中華民國和協防臺灣,發展當地經濟,臺灣外省人在歷經風雨飘搖的歲月之後,日趨於在臺灣紮根生存和繼續生活。而隨之動員戡亂,形成以「反攻大陸」為名的戰爭體制的延續,當局為維持政權對來台外省人加以控制, 並用種種手段進行「安置」,除動員其效忠而建立一套規訓秩序與社會階層之外,同時也為滿足他們定居和謀生等需求。在逼使他們離開中國大陸來臺灣這長久時間裡,由於諸多因素而衍生出不少問題,包括劇烈衝擊臺灣本土上原有的社會結構,期間伴隨著搶劫、性犯罪、強奪本地人財產等社會問題,原本有限的居住空間也被迫容納更多人口,國民政府長期施政更優待國民黨高官與權貴、展露種種混亂與貪婪行徑,甚至超越日治時期的壓迫經驗,導致台灣在地社會民怨持久。而外省人羣體整體身心狀態亦因流亡而失序,在1950至1960年間,據統計外省人群體中犯罪率自殺率精神疾病比例皆顯著高於台灣總體平均。在1960-1980年代外省人開始在各地組成同鄉會,維繫省籍認同,透過編寫地方文獻建立有關中國家鄉的知識庫,而國民黨政府在反共復國的意識形態下,以法規控制同鄉會擴張及限制在全臺灣有更大規模的社羣串連。到解嚴後台海間互動加深以來,外省人羣體在穿過社會藩籬與台海隔離的過程中,依舊有許多不確定的發展,如面對記憶中的家鄉大都人事已非,並共享留在中國大陸至親歷經如文化大革命等生死折磨的經驗,對留在中國大陸的倖存者有很多的自責與歉疚。在1990年代臺灣民主化運動開啟臺灣政治轉型後,外省人面對「台灣本位」的政治、社會局面,在政治矛盾衝突之中外省人再次面臨身份認同危機、社會排斥與質疑,並重新認識身為外省人過去的歷史經歷、試圖重構合乎台灣本位的外省人認同。[9][6][5]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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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中國大陸各省市籍歷史人口
年份人口±%
1946 31,721—    
1950 524,940+1554.9%
1955 852,688+62.4%
1960 1,279,426+50.0%
1965 1,720,804+34.5%
1970 2,314,474+34.5%
1975 2,485,619+7.4%
1980 2,594,447+4.4%
1985 2,734,455+5.4%
1990 2,774,738+1.5%
1969-70年軍事人口戶籍改隸
来源:內政部主計處,《台閩地區人口統計》,台北:內政部主計處。

二戰以後,中國大陸各地約102萬餘軍民遷入台灣[10]。當時除少數高官將領是搭乘飛機來台外,其餘多半為乘船渡海來台,因此集中在高雄港基隆港上岸,而後政府將外省人安遷至台灣各地,因此台灣各地皆有一定的外省人分佈。來台外省人多集中居住在公家安置的地點,形成台灣特殊文化的眷村,亦有一些外省人散佈在眷村之外的地方居住,還有以外籍配偶等其他身份的外省人也很常見,但與二次大戰國共內戰後來到台灣的外省人的居住環境不同,只有語言、習慣、部分文化相同。

依據1990年臺灣人口普查結果,外省籍人口2,695,080,約佔總人口的13%[1](1992年户籍法修改,废除了籍贯登記,此後的2000年、2010年台灣人口普查均沒有調查籍貫)。依據內政部統計處2002年的一項調查研究:臺灣的閩南人76.9%、客家人10.9%、外省人10.0%、原住民1.4%以及不確定0.8%[11]。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2010年至2011年的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在各大族群(單一自我認定)的分布上,「福佬人」占67.5%;「客家人」占13.6%;「台灣人」占7.5%;「大陸各省市人」占7.1%;「原住民」占1.8%[12]

福建廣東浙江上海江蘇山東河北等沿海省市及湖南安徽江西四川等中國大陸南方內陸省份者為多,基本上即中華民國政府在國共內戰中後期曾控制過、影響力較大的省份;反之,來自西北東北的人則較少,因為那些地方的大部分地区早為中國共產黨所控制。

生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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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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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仁德區二空新村
中壢馬祖新村

1949年國共內戰期間,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台,各省軍民、政府人員被迫轉往台灣定居。 當時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將台灣視為反攻大陸的復興基地,在對一般外省人安置問題上並沒有長期居住的打算,除少部分政府官員進住了日本人遺留下的官吏公家住宅外,大多數都被集中臨時安置居住。政府為了解決居住問題,開始興建房舍或安排宿舍,並將新住民以軍種、職業、特性等,分別群聚於一定範圍,即形成台灣現在為人所知的「眷村」。

1990年代後,因眷村老舊改建後的混住與年齡結構等多項社會因素,台灣居住於眷村的外省人口比例迅速降低。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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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台灣的外省人多半使用中華民國國語,在同鄉之間則會使用方言;而台灣閩南人台灣客家人及原住民之平埔族則以使用閩南語客家話為主,各原住民族則使用各族母語。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倡導國語運動,強制一年內在正式場合使用國語,不使用方言(如學校法院軍隊公家機關、國營企業),剛開始讓習慣日語50年的台灣本地人適應不來,此語言政策當時對外省人有絕對優勢。目前台灣因職務需要(如醫生)而須使用臺灣話客家話的相關行業者頗多,台灣本地方言使用能力更被列入求職時的要求。

有許多外省籍藝人的閩南語講得非常道地,例如廚師阿基師鄭衍基);已故電影特技演員柯受良雖然出生在浙江的漁山列島,但屬閩南民系;導演侯孝賢出生在中國大陸,是梅州客家人。許多活躍於電視上的藝人,如郭子乾洪都拉斯白雲沈玉琳胡瓜等,是外省人,但閩南語都講得很好。生活在客家庄和原住民部落的外省人,亦有可能學會客家話和原住民語。

許多眷村的第二代立足社會,因為沒有在公家機關上班,或者從小和本省小孩接觸,臺語都講得很道地,反而講國語會有臺語口音。而外省人在第二代開始大多已不會說籍貫地的母語,今日外省人的原生母語在台灣已經式微[13]

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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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陸移民多為隨國民政府(二戰後 - 1948年5月19日)/中華民國政府(1948年5月20日起)撤退來台者,因此在職業上以軍人公務員學者公家機關僱員為多,亦有來台時攜帶資金的企業主,雖有少部分軍人退役經政府退輔會轉業成為農民,或者成為工人(見榮工處),但大部分外省人赴台時面對舉目無親的無奈,必須各憑本事自謀生活,尤其當時,軍人結婚必須得到上級批准,許多軍人因此沒能結婚,導致老後孤苦伶仃,[14]這些貢獻精華歲月衛國的老榮民,本身省吃儉用,卻在離世時捐出所有積蓄者,仍時有所聞[15]

家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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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未婚或家室未跟隨遷台的外省人與台灣本省人結婚成家。遷台外省人中還有不少年輕男性軍人,其中部分人在中國大陸雖有婚室子女,但無法遷台。加上政府政策-軍人結婚必須先申請並經過上級同意,因此許多外省軍人未能結婚,造成晚年無依無靠,解嚴後期兩岸開放探親交流後,有不少老兵回到中國大陸探親。

管仁健指,有些老兵在大陆有妻室,后来在台湾结婚时都隐瞒有太太这一事实。1987年開放兩岸探親后,在大陆还有儿女的,因牵扯到遗产,情况很复杂,解决不了。[16]

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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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為原本散居在各省市的居民,飲食習慣多元豐富,帶來許多全國各地的美食。像魯菜粵菜川菜湘菜浙菜蘇菜閩菜徽菜中國宮廷菜官府菜京菜上海菜而台灣傳統飲食中較少的麵食類,包括水餃饅頭包子等都已經成為台灣普遍的飲食,其中牛肉麵更是從眷村中改良發展出來。而像永和豆漿最初亦為其所創,現已發展至大陸甚至國外。

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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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迫渡海來臺的外省人羣體裡,隨著早期鄉愁越發濃郁,而在臺灣陸續發展出主要以一省、數省、一縣市、數縣市為單位的同鄉會組織,會定期舉辦活動,聯絡鄉親,彼此鼓舞在異地的生活。此外,同鄉會本身,或不屬於同鄉會組織卻志同道合的幾個老鄉,也開始出版地方文獻的期刊,藉由文字的刊佈,抒發思鄉之情,也加強鄉親之聞的聯繫。當時自翔「客居與鄉」的部分省籍人士所創辦刊物,更有意爲原籍家鄉蒐集史料,尤其著重近代歷史,爲累積绑土史料做出努力。[9]

與臺灣本土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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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政治制度與安排,特別是在中央級政府制度設計上,剝奪了臺灣本土民與多數一般外省人民眾參與政治的權利[8]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長期以來僅是絕對少數統治階層壟斷台灣政治權力,95%以上外省人並未分享任何利益,執政當局以省籍理由排斥臺灣人的同時,也讓絕大多數的外省人受害,為執政當局長期對社會製造的不公裂痕付出代價[17]。而在1970年代中期臺灣社會開始推動黨外民主化,在鏈接回臺灣本土的臺灣議會請願運動臺灣文化協會臺灣民眾黨等政治社會運動經驗之時,多數社會活動是採用臺語宣揚理念,以召喚長久在政治上受壓抑的臺灣本土人情,隱含試圖打破「外省人」支配的傾向,激發臺灣新生代投入政治改革和獲取民眾支持,以「本省人」作為凝結與動員社會的主要因素之一。處於身份政治觀念及當局管治正當性等拉鋸角力之中時,外省籍人士也產生作為臺灣本土之少數的危機感,從1970年代末期開始隨著政治情勢轉變,逐漸也公開討論起有關外省人在臺灣社會處境等的「族群議題」[8][18],顯現出在台灣兩種針鋒相對的,即本土陣營與外省人(特別是第二代)各自認為相對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範疇存在弱勢的主張[8]

省籍不平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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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臺北市大安區天橋上不知名人士的塗鴉

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移民階層在政治政黨軍事媒體、藝文等領域的優勢在1990年代之後逐漸淡化。過去國民黨政府在政治及資源分配上讓外省移民掌握地方勢力(包括市長省議會等),但外省移民籍官員(包括政務官事務官)還是在中央政府佔有數量與位階較高的優勢。

1948年起依憲法規定,《考試法》修改為「高普考試應按省區分定錄取名額」,但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並未取消此制度,初期造成在一個實際上在台灣「本省人」居多的領域裡,錄取全國性公務員的名額卻絕大多數是『外省人』之現象。以1950年全國性公務人員高考為例,本省籍錄取7人,外省籍錄取179人佔了全部錄取名額的96%。本省籍即使加上「台灣省公務人員考試」所錄取的30人,外省籍仍然佔全部錄取名額的83%。以1956年為例,「台灣省公務人員考試」加上「全國性公務人員考試」,本省籍共錄取392人,佔本省籍人口比例0.061%。而「全國公務人員考試」,外省籍錄取428人,佔外省籍人口比例0.526%[19]。外省人之間也不對等,為數眾多的江浙人與少數的東北人之間也存在著不公平的現象。[20]

唯1950年至1961年間全國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並不分發任用(還是有任用新進人員,只是人數較少,主因由於國家中樞移駐臺灣後,造成人力過剩),於1954年開始通過新的「公務人員任用法」,改行「列冊候用制」,以作為反攻大陸儲備人才,但是新任用法對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也採彈性作法,「除考試及格外」,也容許「銓敘合格者」及「依法升等者」有任用資格[21]。自1950年至1968年為止,另外舉辦臺灣省高普考,限定本省籍國民應考且錄取者立即分發臺灣省政府實習期滿錄用,且不受全國性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分區定額錄取之限制;1951年至1956年間,全國性高普考臺籍人士按定額2倍錄取,1957年起超過2倍;1962年修正《考試法》,規定可依考試成績按定額比例增減錄取,無人錄取的省區降低標準十分若仍無人達標,則任期缺額,此後1963年起每年全國高普考臺灣省籍錄取人員所占比例達70%以上,外省考生已無實質優惠[22]

此外對外省人優惠待遇的考試制度還有:

  • 1981年之前的「退伍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這錄取的人數遠高於上段所述的高普考,由於該時期的退伍軍人絕大多數是外省人,也就造成了外省人不成比例的高錄取名額和高錄取率。[來源請求]
  • 1995年才取消的「甲等特考」,不定期釋出極少量名額,其分科和評審制度受廣泛批評是「為權貴子弟量身打造的當官捷徑」,一考上就是十職等起跳。[來源請求]

人口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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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籍別臺灣地區中國大陸各省市籍人口 (1956-1990年)
本籍 1956年[23] 1966年[24] 1980年[25] 1990年[1]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華中地區 443,854 47.8 942,870 48.4 1,231,514 47.1 1,220,778 45.3
華南地區 259,649 28.0 528,137 27.1 747,693 28.6 833,611 30.9
華北地區 199,930 21.5 436,288 22.4 583,904 22.3 584,301 21.7
東北地區 21,742 2.3 36,240 1.9 43,690 1.7 45,808 1.7
塞北地區 2,148 0.2 4,713 0.2 6,466 0.2 7,026 0.3
西部地區 737 0.1 1,538 0.1 1,858 0.1 3,393 0.1
福建省 142,520 15.4 248,188 12.7 354,850 13.6 414,163 15.4
廣東省 92,507 10.0 206,898 10.6 285,764 10.9 306,108 11.4
山東省 90,068 9.7 207,385 10.6 281,955 10.8 283,173 10.5
浙江省 114,830 12.4 203,471 10.4 255,294 9.8 247,657 9.2
江蘇省 95,836 10.3 188,230 9.7 239,488 9.2 239,763 8.9
湖南省 54,154 5.8 134,733 6.9 182,679 7.0 182,310 6.8
河南省 41,674 4.5 102,140 5.2 137,496 5.3 137,830 5.1
安徽省 44,533 4.8 100,126 5.1 132,079 5.1 132,097 4.9
江西省 30,666 3.3 88,684 4.5 127,266 4.9 124,670 4.6
四川省 36,369 3.9 95,435 4.9 122,400 4.7 120,830 4.5
湖北省 36,184 3.9 81,712 4.2 107,041 4.1 107,719 4.0
河北省 36,124 3.9 62,936 3.2 75,044 2.9 75,089 2.8
廣西省 11,620 1.3 30,473 1.6 41,858 1.6 41,055 1.5
雲南省 5,716 0.6 19,958 1.0 28,904 1.1 35,707 1.3
上海市 16,179 1.7 25,108 1.3 30,359 1.2 31,182 1.2
南京市 12,491 1.3 19,993 1.0 25,179 1.0 25,329 0.9
貴州省 4,545 0.5 16,480 0.8 24,321 0.9 23,545 0.9
陝西省 6,389 0.7 16,601 0.9 22,121 0.8 22,018 0.8
青島市 5,777 0.6 13,721 0.7 23,414 0.9 21,479 0.8
遼寧省 11,220 1.2 18,352 0.9 22,254 0.9 20,951 0.8
北平市 7,850 0.8 12,021 0.6 14,519 0.6 13,949 0.5
山西省 5,282 0.6 9,227 0.5 12,779 0.5 13,666 0.5
天津市 5,293 0.6 8,918 0.5 12,376 0.5 12,335 0.5
海南特別行政區 1,817 0.2 4,703 0.2 9,619 0.4 10,379 0.4
瀋陽市 2,264 0.2 3,800 0.2 4,971 0.2 5,157 0.2
漢口市 1,618 0.2 2,899 0.1 5,078 0.2 4,963 0.2
重慶市 994 0.1 2,479 0.1 4,651 0.2 4,258 0.2
吉林省 2,060 0.2 3,591 0.2 4,130 0.2 4,078 0.2
安東省 1,623 0.2 3,027 0.2 3,762 0.1 3,906 0.1
甘肅省 1,358 0.1 2,969 0.2 3,743 0.1 3,844 0.1
遼北省 1,773 0.2 2,731 0.1 3,024 0.1 3,292 0.1
廣州市 924 0.1 1,437 0.1 2,377 0.1 2,654 0.1
熱河省 789 0.1 1,835 0.1 2,423 0.1 2,647 0.1
察哈爾省 550 0.1 1,380 0.1 2,203 0.1 2,174 0.1
黑龍江省 556 0.1 1,121 0.1 1,550 0.1 1,766 0.1
合江省 192 301 428 1,532 0.1
西康省 313 762 997 1,497 0.1
大連市 600 0.1 948 1,097 1,337
松江省 387 680 696 1,330
綏遠省 383 775 1,021 1,137
嫩江省 479 0.1 742 834 1,096
哈爾濱市 490 0.1 822 831 1,026
新疆省 277 432 458 962
西安市 115 370 457 918
青海省 131 316 337 719
寧夏省 88 268 330 609
蒙古地方 338 455 489 459
興安省 98 125 113 337
西藏地方 16 28 66 215
籍貫未詳 219 0 27 163
總計 928,279 1,949,786 2,615,152 2,695,080
  • 1956年普查未包括在役軍人。
  • 1992年6月29日戶籍法修正,廢除籍貫登錄。
縣市別臺灣地區中國大陸各省市籍人口 (1990年)[1]
縣市 中國大陸籍人口 總人口 比率
臺北市 703,520 2,760,475 25.5%
臺北縣 506,892 3,065,779 16.5%
桃園縣 256,904 1,377,934 18.6%
高雄市 211,929 1,380,115 15.4%
高雄縣 135,799 1,132,195 12.0%
臺中市 115,460 772,828 14.9%
臺中縣 105,845 1,285,029 8.2%
臺南市 77,501 672,907 11.5%
屏東縣 73,676 875,330 8.4%
基隆市 69,144 348,586 19.8%
臺南縣 66,527 1,022,203 6.5%
新竹市 61,117 342,015 17.9%
花蓮縣 53,814 336,890 16.0%
臺東縣 34,932 249,088 14.0%
彰化縣 34,182 1,205,091 2.8%
宜蘭縣 29,256 436,600 6.7%
南投縣 27,251 515,167 5.3%
嘉義市 26,045 252,371 10.3%
苗栗縣 25,284 526,181 4.8%
新竹縣 24,765 370,970 6.7%
嘉義縣 22,461 534,761 4.2%
雲林縣 22,405 717,263 3.1%
澎湖縣 10,371 105,848 9.8%
總計 2,695,080 20,285,626 13.3%
鄉鎮市區別臺灣地區中國大陸各省市籍人口 (1990年)[1]
鄉鎮市區 中國大陸籍人口 總人口 比率
臺北市大安區 128,260 368,780 34.78%
臺北縣中和市 106,820 369,521 28.91%
臺北縣新店市 83,702 224,781 37.24%
臺北市文山區 80,206 232,795 34.45%
臺北縣永和市 80,138 231,236 34.66%
臺北市信義區 74,199 240,945 30.79%
臺北縣板橋市 68,792 533,471 12.90%
桃園縣中壢市 67,691 277,045 24.43%
臺北市中正區 61,367 194,305 31.58%
臺北市松山區 60,227 215,894 27.90%
臺北市士林區 55,723 309,294 18.02%
臺北市內湖區 53,861 204,985 26.28%
高雄縣鳳山市 53,326 296,460 17.99%
臺北市北投區 52,416 248,682 21.08%
臺北市中山區 49,421 252,420 19.58%
臺北市萬華區 47,490 230,452 20.61%
高雄市左營區 44,868 129,937 34.53%
桃園縣八德鄉 40,477 135,309 29.91%
屏東縣屏東市 37,292 209,730 17.78%
新竹市東區 35,639 170,433 20.91%
桃園縣平鎮鄉 33,077 151,242 21.87%
高雄市苓雅區 32,234 214,231 15.05%
臺北縣三重市 30,626 377,477 8.11%
桃園縣桃園市 29,461 235,157 12.53%
臺北縣新莊市 29,128 317,770 9.17%
臺中市北屯區 28,664 155,497 18.43%
臺南市東區 27,130 156,522 17.33%
高雄市前鎮區 25,936 198,896 13.04%
高雄市三民區 25,802 316,203 8.16%
臺中市北區 25,552 137,948 18.52%
臺北市南港區 20,552 177,948 15.52%
新北市土城區 15,552 201,948 23.52%
高雄市左營區 35,552 197,906 26.5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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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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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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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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