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灣府淡水廳大甲溪巡檢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前身為台灣府淡水廳鹿仔港巡檢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自1816年起(嘉慶二十一年)移駐大甲,稽查竹塹南部(後壠以南)一帶內政,實為駐守於中台灣的地方父母官,首任巡檢為李芸,旋由周承藻繼任,再由吳廷棟署理。

參考文獻[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陳明終主編:《大甲風貌》,鐵砧青年社發行,198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