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洪
外观
| 艾洪 | |
|---|---|
|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左參政 |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濱州軍籍 |
| 字號 | 字德裕 |
| 出生 | 正月初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甄氏 |
| 出身 | |
| |
艾洪(1462年—?),字德裕,山東濟南府濱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山東鄉試第四十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1][2]。授兵科給事中。十八年(1505年)十月歷升兵科都給事中。明武宗繼位后,詔清核騰驤衛等及在京七十二衛軍情況。給事中葛嵩審核沒有所私徇紙之處,得各監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營備操。當時卻遇到太監魏興、蕭壽等阻攔,未能成行。艾洪於是率領同官抗論,竟不能得。此後,他彈劾英國公張懋、懷寧侯孫應爵、新寧伯譚佑、彭城伯張信等人,并請斥陝西鎮監劉雲等人,明武宗均未批准。當時,劉雲調任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劉偉為錦衣千戶。艾洪再次率領同官彈劾,最終成行。艾洪在兵科時間很久,所進諫者均為稱道。正德二年(1507年)因彈劾太监高鳳,得罪劉瑾被廷杖,削籍为民[3],罰米二百石輸宣府。劉瑾被誅后,起用原官,正德八年(1513年)九月升福建右參政,十二年正月考察以罢软去職[4]。
家族
[编辑]曾祖艾守義;祖父艾蘭,芮城縣丞;父艾璟,母趙氏。永感下[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閏正月,先是給事中艾洪等劾太監高鳳,並侄錦衣衛指揮高得林納賄謀升。有旨准鳳致仕,得林管事如舊。及大學士劉徤、謝遷之致仕也,給事中呂翀、劉茝又上疏乞留之。南京協同守備武靖伯趙承慶傳其奏稿,辦事官馮垚錄邸報往應天,府尹陸珩以之傳示諸司,於是兵部尚書林瀚聞之嘆息。南京給事中戴銑、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亦劾鳳、得林,又與南京御史薄彥徽、貢安甫、王蕃、葛浩、史良佐、李熙、任諾、姚學禮、張鳴鳳、陸昆、蔣欽、曹閔、黃昭道、王弘、蕭乾元等各具疏言健、遷 先朝元老,不宜輕去;又言上晏朝廢學,與六七內臣、新進佞幸游宴、馳騁、射獵等事。上大怒,差官校械系銑、彥徽等,下鎮撫司獄鞫之,而任諾、王蕃詭奏,事不與知,獄具,請法司擬罪,詞連承慶、瀚、珩、洪、翀、茝、垚,詔承慶、瀚、珩姑勿究,承慶停半祿閑住,瀚、珩各降三級致仕,杖茝、洪、翀等三人、銑等六人、彥徽等十二人於闕下,昭道、弘、乾元、垚逮未至,即南京闕下杖之,俱令為民。既而吏部擬降瀚為浙江布政司右參政,珩為兩淮都轉運鹽使司同知,俱致仕,報可。
- ^ 《明史》(卷188):“艾洪,濱州人。弘治九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武宗立,詔清核騰驤諸衛及在京七十二衛軍。給事中葛嵩剔抉無所徇,得各監局占役者七千五百余人,有旨送各營備操。既而中官魏興、蕭壽等撓之,格不行。洪率同官抗論,竟不能得。又劾英國公張懋、懷寧侯孫應爵、新寧伯譚佑、彭城伯張信,並請斥陝西鎮監劉雲、薊州鎮監劉瑯阝。不聽。雲尋調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偉為錦衣千戶。洪復率同官劾之,事乃寢。洪在兵科久,諫疏多可稱。削籍後,復罰米二百石輸宣府。後起官,終福建左參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