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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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中心繡有卍字,可以驅邪避凶。
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中心繡有卍字,可以驅邪避凶。

花帔也稱花帕花佩,是閩南地區金門縣承襲八百年的傳統育嬰包巾,6見方,黑白格紋的棉麻大方巾,主要用途於為嬰幼兒遮蔽風沙、遮光遮陽及包覆嬰幼兒等功能。在花帔上會用紅綿線繡上一個字並縫上一對圓形的鉛片,傳統文化習俗上認為花帔具有驅邪避凶以及保佑嬰孩平安成長作用,於是便沿襲流傳下來,成為閩南地區獨特的風俗。

歷史[编辑]

  • 朱熹曾在宋高宗紹興23年(1153)秋,任同安縣主簿,而同安縣就在金門的廈門灣境內。拜南宋大儒朱熹過化金門之賜,民間的生命禮儀,不論是婚喪喜慶任何一個環節,率接受到家禮直接或間接的影響[1]金門縣特別建朱子祠供奉(設於浯江書院中)[2]
  • 南宋朱熹主簿同安及任漳州知縣期間,看見婦女在街上露面往來,就發布告示婦女出門需擁蔽其面,而遮蔽的布俗稱文公帕[3]。此文公帕,因為是朱文公所傳,能夠避邪與防風,後來逐漸用在嬰幼兒身上,就是現在育嬰所使用的花帔。由此段歷史可算出,金門花帔的傳承,已經超過八百年。

習俗[编辑]

金門地區的習俗中,無論嫁娶、生育、慶典皆是必備的物品。

禮俗[编辑]

在嫁娶中,花帔是女方須採辦用品,為新娘的陪嫁之物,深具喜氣[4];在新生兒滿月,產婦要攜帶新生兒回娘家,前往或返回的途中,產婦須拿一塊尿布夾在花帔之中,於前往或返回的途中,丟棄於溪水邊 ,已求嬰兒日後能養成愛清潔的好習慣[5];在新生兒出生後滿四個月,會隆重慶賀,俗稱‘做四個月’,花帔會備在娘家的回禮當中[6]

慶典[编辑]

在金門的慶典中,有一種特別的傳統文化,稱作傀儡文戲,多是結婚、加冠、天公誕辰演出,祈安、制煞、謝恩之用。

  • 結婚:傀儡戲還會在布幕上則掛一塊花帔,上面繡有卍字,並縫上一塊圓型的鉛塊,演完戲後會送到新娘房。
  • 奠安制煞戲,俗稱嘉禮。在奠安過程中,操演的傀儡戲以「制煞驅邪」為主,一般會禁止孕婦及孩童觀賞。與 謝願、祈安的傀儡戲演出不同者,除演出劇目以武戲為主,演出前需以公雞血、化金紙制煞、在演出布幕上會掛兩匹花帔。

花紋及特徵[编辑]

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黑白格紋。
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黑白格紋。
  • 花帔獨特的黑白格紋,便於辨識。
  • 花帔上繡有字,有驅邪的功能;以及縫有一對圓形的鉛片,期許有『人緣(台語圓與緣同音)。』
  • 包巾四個角分別縫有小紅標,稱:『四角虎』,有吉祥的意思。
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四角縫有紅標。
金門花帔,流傳百年的育嬰包巾,四角縫有紅標。

參考資料[编辑]

  1. ^ 林麗寬:生命的歷程-金門的節慶與禮俗 頁225。
  2. ^ 驚奇100遊金門
  3. ^ 史書
  4. ^ 楊天厚 林麗寬:金門婚嫁禮俗
  5. ^ 林麗寬:生命的歷程-金門的節慶與禮俗 頁204-205。
  6. ^ 林麗寬:生命的歷程-金門的節慶與禮俗 頁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