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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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淵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 湖廣郴州桂陽縣民籍
字號 字靜之,號君山
出生 景泰四年(1453年)
逝世 正德七年(1512年)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范淵(1453年—1512年),字靜之,號君山湖廣郴州桂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湖廣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任刑部主事,陞郎中。因忤劉瑾,四川威州(今理县)知州,作《民訓》十五條[3]。歷雲南僉事[4],陞副使[5]

家族[编辑]

曾祖范思德;祖父范愈信;父范志宣,母朱氏[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寻霖, 龚笃清《湘人著述表》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七》:正德五年九月甲戌 升按察使劉丙、參政管琪倪民俱右布政使;參政高友璣、副使蔣昪俱按察使;參議匡翼之、公勉仁、知府趙繼爵、陳祥、褚圻俱按察司副使;同知魏綸、秦銳、王銓中、白杲、知州范淵、知縣湯沐、李情、通判張諾俱僉事:丙福建,琪湖廣,民河南,友璣山西,昪、翼之浙江,勉仁四川,繼爵、祥山東,圻廣西,綸山西,銳湖廣,銓中、沐廣東,杲狹西,諾四川,情浙江,淵雲南。
  5.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二》:正德六年二月丙戌 升兵科都給事中趙士賢為布政司左參政,漢中府知府潘鐸、福建運使陳逵俱為右參政,刑部員外郎羅欽德、原任南京吏科給事中陳伯獻俱為左參議,御史孫恭、四川按察司僉事鄭陽、雲南僉事范淵、揚州府知府鄧文質俱為按察司副使,士賢江西,鐸、逵俱山西,欽德浙江,伯獻廣東,恭、楊俱浙江,淵雲南,文質廣西。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