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鳴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茹鳴金

大明貴州按察司副使
籍貫 南直隶苏州府無錫縣
太医院医籍
字號 字聲父
出生 弘治三年十二月十八日(1491年)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陳氏,继娶徐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茹鳴金(1491年—?年),字聲父南直隶無錫縣人,太医院医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詩經》,行四,由國子生中式丙子科(1516年)順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第二甲第六十五名進士[1][2]。历官承天府知府,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二年十二月考察去职。二十四年復除贵州副使。

家族[编辑]

曾祖茹文中,壽官。祖父茹吉。父茹海,封南京户部主事。前母謝氏;母吴氏,贈安人。永感下。兄鳴玉,知州;鳴鸞;茹鳴鳳,正德三年進士、知县、前光禄寺寺丞[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