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鹿县
外观
获鹿县,中国旧县名,在今河北省石家庄市。1994年,改设鹿泉市。做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县份保留至2005年。
历史沿革
[编辑]唐朝天宝十五载(756年)以鹿泉县改名,治所在今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属恒州。元和末属镇州。北宋、金朝属真定府。元朝属真定路。明朝、清朝属真定府。
中华民国建立初年,全国废府,获鹿县属直隶省(河北省)。1925年8月,北洋政府以石(家)庄、休门两村合并为石門市,设立市政公所,为自治性质。1929年,國民政府撤销石门市政公所,由公安局管理,行政上归属获鹿县。日伪时期,重设石门市[1]: 148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河北省光复后,國民政府没有废除石门市,于1947年5月核准设置。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获鹿县县域面积约为639.11平方公里,人口294543人[2]: 115 。
1958年,获鹿县并入石家庄市,1962年复置。1994年改设鹿泉市,2014年划入石家庄市辖区,为鹿泉区。
注释
[编辑]- ^ 傅林祥. 抗战时期日伪河北省政区变迁. 《历史地理》(现名:历史地理研究) (上海市: 复旦大学、中国地理学会). 2014, (2014年第1期): 142—153 [2025-12-11]. ISSN 2096-6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0-01) (中文(简体)).
- ^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5.河北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5-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