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參議院
菲律賓參議院(英語:Senate of the Philippines,他加祿語:Senado ng Pilipinas)是菲律賓兩院制立法機構的上議院,[1]眾議院為下議院。
概述[编辑]
菲律賓參議院由24名參議員組成,菲律賓參議院議員在多數票制下通過選舉產生。
參議員任期六年,最多連任兩屆,每三年交錯選舉產生半數參議員。1987年菲律賓憲法恢復參議院時,1987年選出的24名參議員任期至1992年。1992年,得票最多的12名參議員候選人任期至1998年,而後12名參議員任期至1995年。此後,每位當選的參議員服務整整六年。
除了同意每項法案以便通過菲律賓總統簽署成為法律外,參議院是唯一可以同意條約並可以審理彈劾案件的機構。參議院議長是參議院的議長和最高級別的官員。他們由全體參議員選舉產生,在菲律賓總統繼任順序中位列第二。現任菲律賓參議院議長是米格·祖比里。[2]
參考文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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