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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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邦SCEdwin, Choy Wai-Bond, S.C.,1971年),香港資深大律師,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

經歷[编辑]

蔡維邦早年分別在美國喬治城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赫爾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 蔡維邦師承擅打刑事案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目前是駱應淦資深大律師事務所成員,他亦是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的授業師傅。蔡維邦於2000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2018年成為資深大律師,執業範圍主要為刑事法。2019年1月17日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改選,蔡當選為公會副主席。[2]

蔡近年曾處理多宗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包括新地貪污案中,蔡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代表律師;七警案中,蔡是第四被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的辯護律師;旺角暴動案中,蔡為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辯護律師。指出自己那一代人因貪圖安逸,未有為香港民主盡力令民主倒退,以致梁天琦一代人為此負上責任,引起不少回響。[3][4]

2018年,他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案中,獲委託向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提供獨立意見,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支持檢控鄭若驊違反《建築物條例》。[5]

2019年10月,他辭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和其他職務。[6]

言論及立場[编辑]

2019年10月時值香港暴動,剛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蔡維邦於《南華早報》撰文批評大律師公會對於反送中示威者的暴力「可恥地保持沉默」,他指示威者縱火燒銀行、商店、破壞公物和港鐵、襲擊不同意見者,行為目無法紀,屬嚴重罪行,令社會秩序瓦解,亦漠視他人權益,並反對將犯罪行為「浪漫化」,而「報復」亦非法律上的抗辯理由。他身為大律師需對此等暴力予以譴責,而蔡與公會分歧甚廣,故決定辭職。[6][7][8]

參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