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被害人

受害者(英語:victim),是社會衝突事件中受傷害或損害的一方。傷害包括精神身體財產名譽方面。

民法[编辑]

民法上,受害者可以向加害者提起訴訟,要求民事賠償,賠償可以是金錢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後者例如公開道歉。

刑法[编辑]

刑法上,受害者通常以證人的身分出席審判,用他的陳述或身上的傷,來協助檢察官證明被告有罪。

参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