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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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云亭(1913年9月20日—1983年7月11月),河北省丰润县刘家营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1934年,考入河北滦县省立第三师范[1]。1937年7月,任开滦总医院党支部组织委员。1938年开办复生药房,作为中共地下秘密联络站,冀东大暴动后,此药房改为冀东抗日联军随军医院。同年夏任冀东抗日联军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冀东抗日联军第十三总队政治部主任,因战败返回冀东,任中共冀东特委组织部部长[2]。1940年,入学马列学院、中共中央党校。1943年8月,分配到中共西北局党校工作,任二区主任。后担任中央党校第六部副主任[3]

1945年10月,回冀热辽解放区,任中共冀东区委委员、组织部干部科科长。1948年7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冀东区第十五地委常委,1948年10月至1949年,任地委书记、冀东军区第十五军分区政委[4]。1948年12月至1949年7月,任中共冀东区委组织部部长。1949年8月至1952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52年2月至196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1952年3月至1956年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1955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1956年7月至1958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1955年8月至1958年,兼任中共河北省委监察委员会书记。1958年6月至1961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59年4月至1960年8月,任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书记[5]。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1966年5月至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1967年1月至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6]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3年10月至,197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1977年10月至1982年6月,再次出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1977年12月至1980年6月,任天津市第五届政协副主席[7]。1983年7月11日去世[8]

参考[编辑]

  1. ^ 靳宝峰; 唐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孟祥林. 唐山市志. 方志出版社. 1999: 3324. 
  2. ^ 中国共产党名人录.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 772. 
  3. ^ 中共党史资料, Issue 106.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2008: 57. 
  4. ^ 中国当代社会活动家辞典. 学苑出版社. 1990: 247. 
  5. ^ 天津大辞典.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 339. 
  6. ^ 中共天津市委. 党史硏究室. 中国共产党天津历史大事记 (1919-2000).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1: 260 [2015-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21). 
  7. ^ 天津简志.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1: 1419. 
  8. ^ 杨居斗; 高金山; 唐山市路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唐山市路北区志. 中华书局. 1999: 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