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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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默许


超时默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审批部门对受理的事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又未经法定程序延长审批时限,逾期未办结的,将自动视为默认同意。

超时默许实践[编辑]

天津市南开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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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编辑]

天津市南开区的“超时默许”机制的运行主要借助OA系统软件来完成,其流程为:行政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在受理事项到期前一天,系统自动将该事项标成红色,同时每三十秒有两声提示音作为警示,警示24小时后行政许可部门仍未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则由该部门事先授权的计算机系统将自动生成并打印出盖有该部门公章的许可证件。送达相应人后,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补办相关手续

目前,在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有办公窗口的职能部门有24家,涉及工商、税务、卫生、文化、旅游、环保、质量监督、公安、消防、国土管理、市容管理、市政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中心对各职能部门的窗口没有管辖权和约束力,各职能部门授权微机系统对其行政审批窗口进行自动监管。

该措施的创新性[编辑]

“超时默许”新机制的创新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有效地限制了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权力的滥用,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
  • (2)有效地利用了计算机技术,具有“电子政府”的基本特征。通过计算机系统落实了《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精神,实现了行政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
  • (3)“超时默许”机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微机系统的授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行政人员未能作出相应措施情况下,维持审批程序的不间断运作,实质上发挥了“影子审批”的作用。

作用[编辑]

天津市南开区政府认为,“超时默许”机制明确了行政审批责任,避免了传统行政审批中的人为因素,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化、有效地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

参考资料[编辑]

  1. ^ 天津市南开区[永久失效連結],中国政府创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