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
近代也称近现代或晚期现代(英語:late modern period),指现代史中接近当代的一個歷史時代,為歐洲歷史學界常見的三階段(古代,中世紀,现代)分期法细分出的一段時期[1]。西方语境中的“现代”指15世纪初文艺复兴开始扩散后至今的這段时期,以君士坦丁堡陷落为标志性事件,在歐洲歷史學界则被进一步分为“早期现代”(英語:early modern,汉语也译为近世)和“晚期现代”两部分,因此形成了常見的四階段分期法(古代、中世紀,近世與近代)。现代的早期和晚期之间主要由18世纪中后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作为过渡期,以法國大革命(美国人则认为是美国革命)作为标志性事件。
因为中国历史通常按照大一统的朝代划分时期,与西方的历史发展也并不同步,因此近代與現代有着不同定義。通常汉语中将近代看作是現代(对应当代)之前的一個時期,相當於英语中的“晚期现代”;而英语中的“早期现代”在汉语中则无法使用“近代”或“现代”,只能被译为“近世”。有時近代和現代沒有截然的含義區別,視為同義,相互替代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界长时间以来使用“1840史观”,将中国近代定义为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百年国耻”时期,将现代定义为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后的"新中国"时期(相当于西方语境下的“当代”)。在1990年代後,一些学者开始將近代定义为1644年满清入关建立清朝开始,与西方的晚期现代贴近,而現代则保留现有定义。在台灣學界,主要遵循民國傳統,將現代(Modern)定義為近代,而近代之前為近世(英語:Early modern)。
概論
[编辑]在歐洲,近代大略是前續中世紀、後接工業時代的一段歷史分期。一般以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等一連串歐洲歷史事件的發生為起點;而以法國革命結束後的1800年為終點。也有人認為近代史以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時期即第一次世界大戰為終點,或以二戰後或冷戰年代為下限。甚至有些人認為現今仍屬於近代史範圍。史學上,古代(上古及中古)和近代在時間點區隔上較無統一說法,但近代和現代通常以一戰爆發的1914年作為時間點區隔。
日本史學界首先將這個名詞引進,英語:Modern被漢譯為现代,Early Modern譯為近代[2]。經由梁啟超等人,這個名詞被引進中國。但是在一開始,其意義還沒有被固定,如梁啟超將“乾隆末年至今”稱為“近世史”,也就是將近世對應到Modern。
在民國時代,近世與近代的意義被確定下來,近世對應到Early Modern,而近代對應到Modern。台灣史學界承繼了這個傳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中國史學界發展出另一個傳統,將Modern譯為現代,而近代對應到Early Modern。
范围
[编辑]通常,「近代」指的是隨着歐洲各國相繼與世界上其他民族建立聯繫,傳統專制政治崩潰,以自由和民主的建立作為標誌,伴隨着科學技術的日益進步。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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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亞洲歷史來説,亚洲各国近代史的开端伴随着欧美国家的殖民化扩张,可以说亚洲的近代史就是在歐美各國的殖民地化过程中开始的。[需要解释]
中国大陆
[编辑]1990年代,中國大陆史學界將中國近代史定於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鴉片戰爭是中國“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開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半殖民、半封建」的社會的結束。
臺灣
[编辑]以臺灣歷史而言,自東寧王國開始,經過清治時期,到日治時期開始前為「近世」;日治時期為「近代」,戰後時期至今為「現代」。
另外,根據解讀的不同,也有將荷蘭、西班牙兩國在臺灣的殖民(荷西統治時期)視為近世的開始。
日本
[编辑]就日本歷史來說,江戶時代為「近世」、戰前為「近代」、戰後為「現代」的觀點獲普遍接受。但是,關於「近代」的起始時間也有兩種說法。一種是以新政府的成立,即明治維新(明治元年、1868年)時對皇室的大政奉還、王政復古為起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江戶時代末期(幕末)的《神奈川條約》簽訂後的日本開國(嘉永7年、1854年)為起點。
朝鮮半島
[编辑]就朝鲜歷史來説,大韓帝國的成立(1897年)至日本統治的結束(1945年)為止的這段時期則被視為「近代」的範圍。
越南
[编辑]就越南历史来说,由法国的殖民地成立(1887年)至南北分裂的结束(1976年)被视为「近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