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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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願,廣東人稱還神,是一種向鬼神、聖者等許下願望,願望應驗後對神聖、廟宇或是社會進回饋的行為。拉丁文「ex voto」是指还愿时所捐赠之物品。
常見的還願行為[编辑]
- 寄附。如捐獻線香、蠟燭、燈油、紙錢等等。或者直接捐獻金錢,稱作香火錢。甚至是捐獻香火錢建廟、或改建原有的廟宇、整修神像、替神明製作神衣、掛上金牌等等。[1]
- 祭祀。以鮮花、素果或酒、肉奉祀,甚至獻太牢、賽神豬、神羊者。 [1]
- 齋戒,常有人以「齋戒」作為還願條件。又分為兩種:大齋、小齋;小齋僅不食葷,大齋者連酒、色並戒。小齋也有兩種:一是自己喫素食一段時間。二是改為布施免費的素食(打齋),供應他人食用,號稱抵齋,俗稱「認菜盤」。[1]
- 傳教。抄寫或刊印佛經、道藏、真言、善書、勸善文章,贈送他人。甚至出家擔任教士,也有人舉辦誦經或作醮法會活動。[1]
- 朝聖。在廟會中隨香(擔任「香燈腳」),跟隨聖駕巡遊,或者扮演官將首、八家將(擔任「將腳」),擔任神明的轎夫、車夫等。
- 藝術。例如如與廟會活動時的謝神或酬神的歌舞秀、酬神戲等。[1]
- 慈善。如捐贈白米、罐頭、泡麵給低收入戶、提供獎學金等。[1]
代替還願[编辑]
一般情況,向神佛許願,願望達成後,請人代替自己來還願,是可允許的,稱抵願。如布施素菜餐點予他人,意為代替自己食齋,即抵齋[2][3]。甚至「許願出家」,都可以請人替代,唐代的知名禪師金山法海代替皇子出家,此即替僧,清代順治帝命宦官吳良輔代替出家於燕京憫忠寺[4]。
參考資料[编辑]
- 還願/正正當當的還願 一點都不困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OBEE保庇,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