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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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公著
阮公著
存質
悟齋
其他名號希文
出生1778年 (1778)
逝世1859年12月7日(1859歲—12—07)(80-81歲)

阮公著越南语Nguyễn Công Trứ阮公著;1778年—1859年12月7日),字存質越南语Tồn Chất存質),號悟齋越南语Ngộ Trai悟齋),別號希文越南语Hi Văn希文),越南阮朝官員、詩人、儒學學者。

生平[编辑]

阮公著是河靜省德壽府宜春縣潘舍總威遠社(今屬河靜省宜春縣春江社威遠村)人,後黎朝景興三十九年(1778年)出生。阮朝嘉隆二年(1803年),阮福映北巡,阮公著曾以布衣身份向阮福映献策。嘉隆十二年(1813年),參加乂安場鄉試,考中生徒。嘉隆十八年(1819年),再次參加乂安場鄉試,考中鄉貢解元[1]

明命元年(1820年),阮公著任國史館行走,一年後任國史館編修。明命四年(1823年),出任唐豪知縣。次年(1824年),升任刑部清吏司郎中,不久改任國子監司業。同年十月,再升任刑部簽事。明命六年(1825年),升任承天府丞,後升清華鎮參協。明命七年(1826年),阮公著父親去世,他丁憂去職。不久明命帝任命他為北城參贊軍務,隨後又升為刑部侍郎,代為掌管北城刑曹。明命八年(1827年),阮公著帶兵參與鎮壓潘伯鑅之亂,獲得明命帝讚賞。明命九年(1828年),他以吏部侍郎身份領南定營田使,前往南定度量土地,將空閒田地分給貧民耕種,劃分村社,增設錢海縣金山縣

明命十一年(1830年),阮公著升署工部右參知,權掌刑部印篆。明命十二年(1831年),遭到戶部侍郎黃烱彈劾而被革職,降二級,補京縣知縣。隨後改任內務府郎中。翌年(1832年),起復為署海陽布政使,尋陞巡撫,署理海安總督。後因鎮壓海陽匪張嚴、鄭伯瑤有功而獲得褒獎。

明命十四年(1833年),農文雲宣光發動叛亂。明命帝派山興宣總督黎文德為三宣總督軍務,派海安署理總督阮公著為參贊,會同寧太總督阮廷普前去鎮壓。翌年,叛亂平定。班師後,阮公著自請前往嘉定參與鎮壓黎文𠐤,但明命帝不准,仍令他回任海安總督。

明命十九年(1838年),阮公著帶兵前往撞山剿除清朝海匪。次年(1839年),回京任兵部右參知兼左副都御史。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阮公著自請前往鎮西城,被任命為鎮西城贊理機務,協同范文典阮進林前往南圻柬埔寨,鎮壓當地人的反叛。紹治元年(1841年),阮公著配合張明講攻破柬埔寨12處營壘,因此加軍功一級。不久因黎文德生病回嘉定,阮公著充鎮西參贊大臣。同年,鎮西城官軍撤往安江省,朝廷追究鎮西將領責任,罷免阮公著所有官職。不久朝廷又命他與范文典、阮進林、阮知方一起,鎮壓了南圻的林森之亂。阮公著憑藉此功起復為兵部侍郎領安江巡撫。紹治三年(1843年),升任兵部參知。

紹治四年(1844年),阮公著遭人誣告,被發配廣義沿邊為士兵。次年(1845年),起復為主事,署刑部員外郎,權署廣義按察使。後改署承天府丞。紹治七年(1847年),升署承天府尹。他以年邁為由,請求致事,但未獲允許。嗣德元年(1848年),阮公著再次申請致事,嗣德帝准他以實授承天府尹一職致事。

嗣德十二年(1859年),嗣德帝因法國入侵,下令起復阮公著。阮公著到京後自陳年老體衰,不堪任用,嗣德帝同意放他回鄉。同年十一月十四日(1859年12月7日),阮公著去世,享年八十二歲[2]

阮公著

維新七年(1913年),阮廷追封阮公著為壽祥子[3][4]

文學[编辑]

阮公著著有《大南國音歌曲》等書,他擅長國音詩歌,作品散見於各類詩抄。

紀念[编辑]

胡志明市阮公著高級中學以他的名字命名。

注釋[编辑]

  1. ^ 《國朝鄉科錄》. [2019-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2. ^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 阮公著傳
  3. ^ 《追封子爵敕文》. [2019-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4. ^ 大南實錄》正編第六紀附編 卷二十六 維新七年九月 諭追封前承天府尹致事故臣阮公著為壽祥子條。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