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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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清阿满语ᠠᠯᠴᡳᠩᡤᠠ穆麟德轉寫alcingga,?—1851年),滿洲正黃旗博爾濟吉特氏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刑部尚書。諡愨慎。

嘉慶10年都察院筆帖式,嘉慶18年刑部主事,嘉慶二十一年,任刑部員外郎。嘉慶二十二年,升任刑部郎中。道光三年,任直隸口北道。道光七年,任廣東布政使。道光十年,任刑部右侍郎、山西巡撫。道光十二年,任科布多參贊大臣。道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调任廣西按察使。道光十五年二月初七(1835年3月5日),升任广东布政使[1]。道光十八年,任左副都御史。道光十九年,任鑲白旗蒙古副都統。道光二十年,任熱河都統,署熱河都統,后兼正紅旗蒙古都統。道光二十二年,任正紅旗漢軍都統[2]。道光二十四年,任崇文門監督。道光二十八年,任太子太保[3],任經筵講官[4]。道光三十年,署鑲白旗蒙古都統[5]。咸豐元年,署鑲紅旗滿洲都統[5]

参考[编辑]

  1. ^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广西地方志. [2013-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15571號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15586號
  4.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15459號
  5. ^ 5.0 5.1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 清 國史館傳稿 ,701005817號
官衔
前任:
隆文
清朝刑部滿尚書
道光二十年正月己亥 - 咸豐元年閏八月丁酉
1840年2月10日 - 1851年10月8日
繼任:
恒春
前任:
多容安
清朝廣西按察使
道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 - 道光十五年二月初七
1833年2月16日 - 1835年3月5日
繼任:
宋其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