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惟越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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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惟越致,又名阿鞞跋致梵語:Avinivartanīya、Avaivartika、Avivartika,藏語:Phir mi ldog-pa),意譯為不退轉,即修行佛法之過程中得悟,不退墮於二乘凡夫惡趣等,也不退失所証得之果位、觀念、行法。

解釋[编辑]

大湖法雲禪寺阿鞞跋致嶺路碑

不同佛經裡對「不退轉」的具體敘述有所不同。《菩薩瓔珞本業經》認為,菩薩十住(十地)中的第七住(第七地)常住於不退﹔《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載,初地為不退位,但《大乘起信論》以為,初地不退乃方便說。

佛學大辭典[编辑]

丁福保的《佛學大辭典》的解釋如下:

阿鞞跋致[1]
(術語)Avaivart,又作阿毘跋致,或作阿惟越致,譯曰不退轉。不退轉成進路之義。是菩薩階位之名。經一大阿僧祇劫之修行,則至此位。《阿彌陀經》曰:「極樂國土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同《慈恩疏》曰:「阿鞞跋致者,阿之言無,鞞跋致之言退轉。故《大品經》云:不退轉故,名阿鞞跋致。(中略)是人不為諸所動,更無退轉。」

不退[2]
(術語)梵語曰阿毘跋致Avinivartaniya,又Avaivartika,譯曰不退。功德善根,愈增進而無退失退轉也。如不退之土,不退之位等,又不退轉,言勤行修習也。如不退之念佛,不退之勤行等。

佛光大辭典[编辑]

佛光大辞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解釋如下:

不退[3]
梵語 avinivartanīya。音譯為阿惟越致、阿鞞跋致、阿毘跋致。又作不退轉、無退、必定。退,乃謂退步、退墮之意,指退墮惡趣及二乘地(聲聞緣覺之位),即由所證得之菩薩地及所悟之法退失。反之,不再退轉,至必能成佛之位,則為不退。不退位又作不退轉地。在有部四善根位中,至忍位則不再墮退惡趣,故稱不退。《大般若經》卷四四九載,入見道而得無生法忍,則不再墮退二乘地而得不退。復次,菩薩階位中,十住中之第七住,稱為不退轉住,由此產生諸種不退之說。
  1. 三不退,乃《吉藏法華義疏》卷一之說。對此解釋有四說,現採第一說,三不退指:(1)位不退,十住位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二乘地。(2)行不退,十地之中,第七地菩薩所作之修行,不再退轉。(3)念不退,第八地以上之菩薩無須刻意精進,自然可進道而不動念。
  2. 四不退,三不退加處不退(往生彌陀淨土,不再退轉),則為四不退,係迦才《淨土論》卷上之說。此外,窺基於《法華玄贊》卷二,亦立四不退:(1)信不退,在十信位中,第六心以上之菩薩,不再起邪見。(2)位不退,十住位之中,第七住以上之菩薩,不再退轉二乘地。(3)證不退,初地以上之菩薩之法,不再退失。(4)行不退,八地以上之菩薩,能修有為與無為行,而不再退轉。懷感之《釋淨土群疑論》卷四亦有此四不退之說。智旭之《阿彌陀經要解》舉出念、行、位、畢竟等四不退說;慈恩之《四土圖說》則有願、行、智、位等四不退說。
  3. 五不退,信、位、證、行等四不退,若加煩惱不退(等覺位之菩薩,不再為煩惱而退轉),則為五不退。〔《大寶積經》卷二十七、卷七十七、卷一一一、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八、《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卷一、《攝大乘論釋》卷八、《大毘婆沙論》卷六、《俱舍論》卷二十三、《十住毘婆沙論》卷五易行品〕

參考資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