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保泰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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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保泰,字子儆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安福縣知縣,天啓元年(1621年)授浙江道監察御史,三年巡按广东。五年三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十二月被尚宝司卿吴殿邦弹劾去职[1]。六年八月以刑科给事中苏兆先疏荐,起补浙江道御史,七年三月提督苏松等处学政,以亲老乞归养,卒[2]

參考[编辑]

  1.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六》:天啓五年十二月,尚宝司卿吴殿邦疏参原任潮州府知府樊王家、巡按广东御史陈保泰。先是王家守潮时,以殿邦族亲僮仆多不法,申呈保泰,逮捕吴专一、蔡明虞等置之法,株连多人。王家既察处,保泰亦年例外转,至是殿邦具疏言臣向以力攻淮抚李三才为邪党,邹元标、房可壮等所嫉,樊王家则房可壮之同年死友也,陈保泰则投拜邹元标之门生也,朋谋害臣,用门子李荣塘报,吴光等采访臣家戚属姓名,非刑考掠,系累淹禁一案,而拟一绞四斩、九军五十八徒,异冤异惨。今奉恩诏,臣家族属所罹正与赦款相合,乞概与矜赦。因讦樊王家私抽广济桥商税三年共十万馀两,李荣等索诈良民各有万金,乞行追究。得旨:樊王家逄迎权党,诬害乡绅,借名窝访,打死多命,故入人罪,冤惨异尝。且违禁抽税至十万馀两,好生贪纵,著削籍为民,仍行广东巡按御史并衙蠹李荣、吴光提问追赃具奏,其无辜罗织诸人遵恩诏即与查释。陈保泰著该部议处。
  2.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陈保泰,字子儆。万历癸丑联捷进士,授安福令,擢浙江道御史,巡按粤东。时闽中大浸,截粟数万接济,桑梓利赖。督学南畿,以亲老乞归养,卒。
官衔
前任:
蕭毅中
明朝安福县知县
萬曆四十一年-四十七年
繼任:
刘继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