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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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鳴珂(?—1640年代),鏘鳴賡垣,山東東昌府濮州范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陳鳴珂是天啟七年(1627年)山東鄉試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獲授中書舍人,看到范縣亂象頻生而上疏天下即將大亂,文武兼全士尹;崇禎帝准許,但銓司則因為他未先行通報,以越位廷杖他。後來他改任梁山知縣李青山在當地作亂,他和陳贊化力求整治;到弘光時和倪嘉慶曹景參沈應旦郭充蔣鳴玉劉天斗左光明同時任命,遷官刑科給事中,很快去世[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安宗立,起(倪嘉慶)文選員外郎,改戶科給事中。察核直省錢糧,與曹景參、沈應旦、郭充、蔣鳴玉、劉天斗、左光明、陳鳴珂並命……鳴坷,字鏘鳴,范縣人。崇禎元年進士,中書舍人,直言受杖。改梁山知縣,遷刑科給事中。
  2. ^ 嘉慶《范縣志·卷二·選舉》:陳鳴珂 字鏘鳴,天啟丁卯舉人,崇禎戊辰進士。授中書,陞刑科給事中,見人物。
  3. ^ 嘉慶《范縣志·卷二·人物》:陳鳴珂,字賡垣,天啟丁卯領鄉薦,戊辰捷南宮,授中書,剛毅信果,每有天下之慮。見范邑上凌下逼,大亂將作,惄然有憂,乃指陳利害,疏請文武兼全士尹,范以已亂萌;天子可其奏,而銓司以未與先聞,乃請下其議,以越位廷杖之。未幾而李青山起於梁山,范之亂民揭竿應之,以榆園為淵藪,焚城郭、屠人民,禍延三十餘年莫可撲滅。向使丞從其議寧有是哉,時方以文飾相沿,心當怏怏,獨與陳君贊化共瀝肝膽以圖勷治,道忽以疾卒,未旬日垣中命下,天子方欲大用而年不永,悲哉。

參考文獻[编辑]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 嘉慶《范縣志》·卷二·選舉
  • 嘉慶《范縣志》·卷二·人物
官衔
前任:
戴文姬
明朝梁山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費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