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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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鼎(?—?),字超盛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出自京兆韦氏东眷,南梁、南陈、隋朝官员。

生平[编辑]

早年[编辑]

韦鼎的高祖父韦玄在商山隐居,曾祖父韦祖归与其兄韦祖征定居襄阳,祖父韦叡南梁开府仪同三司,父亲韦正是黄门侍郎。韦鼎小时候通达脱俗,不拘小节,广泛涉猎经书和史书,通晓阴阳能预测福祸,尤其擅长相术。韦鼎在南梁以湘东王萧绎法曹参军为起家官,韦正去世的时候,韦鼎为父亲守丧,五天水米未沾,悲痛的超过了通常礼节,几乎要丧命。丧期结束后,韦鼎出任邵陵王萧纶主簿。侯景之乱时,韦鼎的哥哥韦昂京口战死,韦鼎背着带韦昂的尸体逃出,寄放在中兴寺中,因为找不到棺材,韦鼎悲哀愤懑的放声痛哭,忽然见到江中有东西漂流到韦鼎所在的地方,韦鼎对此深切的感到奇怪,前去一看,竟然是口新棺材,因而用来充当韦昂的入殓用具。梁元帝萧绎听说此事,认为这是被韦鼎的精诚所感动[1]。侯景被平定后,司徒王僧辩任命韦鼎担任户曹属官,之后历任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2]

陈霸先南徐州时,韦鼎通过望气知道他应该会君临天下,于是把妻子儿女寄托给陈霸先,又趁机对他说:“明年有大臣被诛杀,再过四年,南梁将被取代,代表上天治理百姓的顺序将轮到的后裔。昔日周朝消灭殷商,将胡公满分封在宛丘,于是他的后代子孙成了陈氏。我看您天生英明威武,承续陈氏中断的宗祀,岂不是您?”陈霸先当时暗中有谋算王僧辩的想法,听到韦鼎的话非常高兴,因而确定了策略。等到陈霸先接受禅让,韦鼎被任命为黄门侍郎,不久升任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兼任安右将军晋安王陈伯恭的长史、代理晋安王府国事务,改任廷尉卿[3][4]

访周[编辑]

太建十三年(581年)四月,韦鼎以廷尉卿的身份出任访问北周使者,加散骑常侍,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瑳出使北周,四月辛丑(581年6月9日),韦鼎和王瑳抵达长安,此时隋朝已受禅让,隋文帝就他们去拜见介国公宇文阐[5][6]

破家入寺[编辑]

韦鼎不久任秘书监宣远将军,改任临海王陈至泽的长史,代理吴兴郡太守,又被征入朝担任太府卿至德初年,韦鼎把全部财货和田宅都抵押出去,寄居在佛寺里。韦鼎的友人大匠卿毛彪询问其中缘故,韦鼎回答说:“江东帝王运数的祥瑞之气要在这结束了,我和你会葬在长安。期运将到,所以破败家产。”[7][8][9]

入隋[编辑]

韦鼎曾在出使北周时见到杨坚并对他感到惊异,韦鼎对杨坚说:“看您的容貌,原本就不是普通人,神明鉴察思虑深远,也不是群贤所能及。不久必定会大显贵,显贵后天下就会统一,十二年后,我会来向您称臣。您的相貌无法用言语形容,希望您珍重自爱。”南陈平定后,隋文帝迅速用驿站马匹召请韦鼎,任命他为上仪同三司[9],待遇非常优厚。隋文帝每次设宴犒赏王公,韦鼎总是参与其中。韦鼎个性简傲高贵,虽然是亡国之臣,也没有在执政大臣中周旋应对。当时吏部尚书韦世康兄弟显达尊贵,隋文帝从容的对韦鼎说:“韦世康与您的亲族关系有多远?”韦鼎回答说:“臣宗族分为不同支系,南北各自独立隔绝,我自从出生以来,不曾探寻访问,所以昭穆就不清楚了。”隋文帝说:“您家京兆韦氏是百代的卿族,岂能这样?怎能忘本?”隋文帝命令官府供给酒菜,派韦世康邀请韦鼎回到杜陵,设乐宴饮十多天。韦鼎于是考查校订京兆韦氏的昭穆,从楚太傅韦孟以下二十多代,作《韦氏谱》七卷。当时兰陵公主杨阿五守寡,隋文帝为了给她选择丈夫,挑选了亲卫柳述萧玚等人来给韦鼎看相。韦鼎说:“萧玚肯定会封侯,却没有让妻子尊贵的相貌,柳述也会通达显贵,但是最终不能保住自己的官职。”隋文帝说:“官职是由我决定的。”于是就把杨阿五下嫁柳述。隋文帝又问韦鼎:“我的儿子们中谁将继位?”韦鼎回答说:“至尊和皇后最喜爱的人,就会把皇位传给他,这不是我敢预知的。”隋文帝笑着说:“不肯明白地说出来吗?”[10][11][12]

外任刺史[编辑]

开皇十二年(592年),韦鼎任光州刺史,用仁德礼义教育人,力求光大清静的品行。州中有土豪外表上打扮的很漂亮,暗地里却不规矩,常常做些打劫强盗之事。韦鼎在集会时对他说:“您是有身份的人,为什么做强盗?”于是逐条陈述他的徒党暗地谋划不轨之事,这个人惊怕,立即自首坦白。又有人外出作客游玩,同主人家的小妾私通,等到那人回家,小妾盗窃珍贵物品,在夜中逃跑,不久在草丛中被人杀死,主人家知道客人同小妾私通,于是告发客人杀了她。县中有关部门审问,全部获得了他们私通的证据,于是判处客人死刑。官司办成,上报给韦鼎,韦鼎看完了案状说:“这个客人确实有私通行为,却没有杀人。是某个庙中的和尚诱骗小妻偷东西,让奴仆杀了她,赃物在某个地方。”韦鼎立即释放了这个客人,派人捕捉和尚,找到全部赃物。从此辖境内安定平静不喧闹,都称赞韦鼎有神仙帮助,辖区内路不拾遗。很快韦鼎被征召回京城,因为年老多病,朝廷屡次给予优厚的赏赐。不久韦鼎在长安去世,虚龄七十九[13][14]

其他[编辑]

韦鼎曾经请见文中子王通,王通三次会见韦鼎时三次都不说话,神色肃敬又不过分。韦鼎出门对王通的门人说:“如果文中子被朝廷重用,可以不言语而生化万物,不杀人而令万民敬仰。”[15]

诗文[编辑]

韦鼎现存诗歌一首,收录于《艺文类聚·卷九十二·鸟部下》

家庭[编辑]

兄弟姐妹[编辑]

  • 韦载,南陈散骑常侍、轻车将军、太子右卫率
  • 韦昂,南梁追赠员外散骑常侍

参考资料[编辑]

  1.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鼎字超盛,少通晓,博涉经史,明阴阳逆剌,尤善相术。仕梁起家湘东王法曹参军。遭父忧,水浆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殆将灭性。服阕,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乱,鼎兄昂于京口战死,鼎负尸出,寄于中兴寺,求棺无所得。鼎哀愤恸哭,忽见江中有物流至鼎所,窃异之,往视乃新棺也,因以充敛。元帝闻之,以为精诚所感。
  2. ^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韦鼎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玄,隐于商山,因而归宋。祖叡,梁开府仪同三司。父正,黄门侍郎。鼎少通侻,博涉经史,明阴阳逆刺,尤善相术。仕梁,起家湘东王法曹参军。遭父忧,水浆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殆将灭性。服阕,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乱,鼎兄昂卒于京城,鼎负尸出,寄于中兴寺。求棺无所得,鼎哀愤恸哭,忽见江中有物,流至鼎所,鼎切异之。往见,乃新棺也,因以充殓。元帝闻之,以为精诚所感。侯景平,司徒王僧辩以为户曹属,历太尉掾、大司马从事、中书侍郎。
  3. ^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陈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气知其当王,遂寄孥焉。因谓陈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诛死,后四岁,梁其代终,天之曆数当归舜后。昔周灭殷氏,封妫满于宛丘,其裔子孙因为陈氏。僕观明公天纵神武,继绝统者,无乃是乎!”武帝阴有图僧辩意,闻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禅,拜黄门侍郎,俄迁司农卿、司徒右长史、贞威将军,领安右晋安王长史、行府国事,转廷尉卿。太建中,为聘周主使,加散骑常侍。
  4.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侯景平,司徒王僧辩以为户曹属。累迁中书侍郎。陈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气知其当王,遂寄孥焉。因谓陈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诛死,后四岁,梁其代终。天之历数,当归舜后。昔周灭殷氏,封妫汭于宛丘,其裔子孙,因为陈氏。仆观明公,天纵神武,继绝统者无乃是乎。”武帝阴有图僧辩意,闻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禅,拜黄门侍郎。太建中,以廷尉卿为聘周使,加散骑常侍。后为太府卿。
  5.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辛丑,陈散骑常侍韦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瑳来聘于周,至而上已受禅,致之介国。
  6.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七十五》:散骑常侍韦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瑳聘于周。辛丑,至长安,隋已受禅,隋主致之介国。
  7. ^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寻为祕书监、宣远将军,转临海王长史,行吴兴郡事。入为太府卿。至德初,鼎尽质货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问其故,答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期运将及,故破产耳。”
  8.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至德初,鼎尽货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问其故,答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期运将及,故破产尔。”
  9. ^ 9.0 9.1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七十七》:初,陈散骑常侍韦鼎聘于周,遇帝而异之,谓帝曰:“公当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于公。”及至德之初,鼎为大府卿,尽卖田宅,大匠卿毛彪问其故,鼎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及陈平,上召鼎为上仪同三司。鼎,睿之孙也。
  10. ^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初,鼎之聘周也,尝与高祖相遇,鼎谓高祖曰:“观公容貌,故非常人,而神监深远,亦非群贤所逮也。不久必大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公相不可言,愿深自爱。”及陈平,上驰召之,授上仪同三司,待遇甚厚。上每与公王宴赏,鼎恒预焉。高祖尝从容谓之曰:“韦世康与公相去远近?”鼎对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绝,自生以来,未尝访问。”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尔也。”乃命官给酒肴,遣世康与鼎还杜陵,乐饮十馀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馀世,作韦氏谱七卷。时兰陵公主寡,上为之求夫,选亲卫柳述及萧玚等以示于鼎。鼎曰:“瑒当封侯,而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上曰:“位由我耳。”遂以主降述。上又问鼎:“诸儿谁得嗣?”答曰:“至尊、皇后所最爱者,即当与之,非臣敢预知也。”上笑曰:“不肯显言乎?”
  11.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初,鼎之聘周也,尝遇隋文帝,谓曰:“观公容貌,不久必大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愿深自爱。”及陈亡,驿召入京,授上仪同三司,待遇甚厚,每公宴,鼎恒预焉。性简贵,虽为亡国之臣,未尝俯仰当世。时吏部尚书韦世康兄弟显贵,隋文帝从容谓鼎曰:“世康与公远近?”对曰:“臣宗族南徙,昭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岂忘本也。”命官给酒肴,遣世康请鼎还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余世,并考论昭穆,作韦氏谱七卷示之,欢饮十余日乃还。时兰陵公主寡,上为之求夫,选亲卫柳述及萧玚等以示鼎,鼎曰:“玚当封侯,而无贵妻之相;述亦通显,而守位不终。”上曰:“位由我尔。”遂以主降述。上又问鼎,诸儿谁为嗣位。答曰:“至尊皇后所最爱者,当与之,非臣敢预知也。”上笑曰:“不肯显言乎?”
  12.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七十九》:上密令善相者来和遍视诸子,对曰:“晋王眉上双骨隆起,贵不可言。”上又问上仪同三司韦鼎:“我诸儿谁得嗣位?”对曰:“至尊、皇后所最爱者当与之,非臣敢预知也。”上笑曰:“卿不肯显言邪!”
  13. ^ 《隋书·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开皇十二年,除光州刺史,以仁义教导,务弘清静。州中有土豪,外修边幅,而内行不轨,常为劫盗。鼎于都会时谓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贼?”因条其徒党谋议逗留,其人惊惧,即自首伏。又有人客游,通主家之妾,及其还去,妾盗珍物,于夜亡,寻于草中为人所杀。主家知客与妾通,因告客杀之。县司鞫问,具得姦状,因断客死。狱成,上于鼎,鼎览之曰:“此客实姦,而杀非也。乃某寺僧妾盗物,令奴杀之,赃在某处。”即放此客,遣掩僧,并获赃物。自是部内肃然不言,咸称其有神,道无拾遗。寻追入京,以年老多病,累加优赐。顷之,卒,年七十九。
  14.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开皇十三年,除光州刺史,以仁义教导,务弘清静。州中有土豪,外修边幅,而内行不轨,常为劫盗。鼎于都会时谓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贼。”因条其徒党奸谋逗遛,其人惊惧,即自首伏。又有人客游,通主家之妾,及其还去,妾盗珍物,于夜逃亡,寻于草中为人所杀。主家知客与妾通,因告客杀之。县司鞫问,具得奸状,因断客死。狱成,上于鼎,鼎览之,曰:“此客实奸,而不杀也。乃某寺僧詃妾盗物,令奴杀之,赃在某处。”即放此客,遣人掩僧,并获赃物。自是部内肃然,咸称其神,道无拾遗。寻追入京,顷之,而卒于长安,年七十九。
  15. ^ 《中说·卷一·王道篇》:韦鼎请见。子三见而三不语,恭恭若不足。鼎出谓门人曰:“夫子得志于朝廷,有不言之化,不杀之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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