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九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馬九德

大明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貫 山東青州府益都縣
直隸德州衛軍籍
字號 字子懋
出生 正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王氏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

馬九德(1512年—?),字子懋,號小東,直隸德州衛軍籍,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十二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十名,三甲三十八名進士,历官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擢升成都府知府,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七年丁父忧归。服阕,補任山西兵备副使,历升布政使司左參政按察使[1]。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三十八年正月因钱粮亏折被革职閑住。

家族[编辑]

曾祖馬雄;祖父馬昌;父馬亨衢(1482年-1548年),字道行,號東野,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曾任商城县知縣,封刑部主事[2]。母焦氏。具庆下[3]。弟馬九功,学官。

参考文献[编辑]

  1. ^ 《山西通志·卷七十九》:馬九德進士嘉靖時歴任左㕘政副使按察使直隸德州人。
  2. ^ 孙升《明故商城县知县封刑部主事馬公墓誌銘》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