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應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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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1]BBSKCSC(英語:Lawrence Lok Ying-kam,1955年),香港資深大律師,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前高等法院特委法官。

簡介[编辑]

1955出生於香港,在1961年畢業於潔瑩幼稚園(與歌手陳潔靈為同屆同學)[2],後畢業於聖若瑟書院(1967年入學[3]),1978年及1979年取得英國及香港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9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7年首次獲委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2005年,被政府委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

素以辭鋒銳利、擅於盤問見稱。擅長刑事法,被稱為香港刑事大律師「四大天王」之一,與清洪包樂文王正宇齊名。其著名的門生有: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及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等。

曾多次為香港轟動一時案件作為代表律師,如:龔如心遺產案中,為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4]2012年新地風暴貪污案中,為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代表律師[5]雨傘運動七警濫用私刑案中,為總督察黃祖成的代表律師[6]

個人生活[编辑]

其叔父是著名粵語片演員駱恭,大姊是香港信報創辦人駱友梅女士(亦即被譽為「香港第一健筆」林山木、筆名林行止的太太),哥哥是著名演員駱應鈞

爭議[编辑]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爭議中,駱應淦認為「一地兩檢」是沒有合理法治基礎,雖然高鐵能夠帶來很多好處,但沒有法律基礎而在香港引用中國法律會令人擔心,故此希望政府收回方案,暫緩立法。他又形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部分法律界人士「精英心態」和「雙重標準」是在「發爛渣」[7]

榮譽[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