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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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精神(英語:Sportsmanship),或稱運動家精神、公平競技(Fair-play),是體育的一個重要價值體現,希望賽事能在公平、尊重和合倫理的環境下順利的完成,亦是參賽者尊重對手的表現。在中國則有「運動家的風度」的稱呼,源自於清末民初教育家羅家倫的書籍,強調「寧可有光明的失敗,決不要不榮譽的成功」。
所謂「友誼第一、比賽第二」,體育精神在現代體育非常非常受重視[1][2],例如在足球比賽上,若一方球員受傷倒地而比賽繼續,控球的一方會將球踢出界,然後在處理好後對方便會把球權交回控球方。
另外,種族歧視亦是嚴重的不君子行為,若經發現公然種族歧視,相關人士會被重罰。
足球員蘇亞雷斯便曾因膚色歧視曼聯球員艾拉而被罰停賽8場。加上3次咬對方足球員,2010年之後沒拿過一張紅牌就一共被禁賽48場。
另見[编辑]
- 皮埃爾·德·顧拜旦獎章,現代奧運會對此頒發的獎章
参考文献[编辑]
- ^ See, e.g., Joel Fish and Susan Magee, 101 Ways to Be a Terrific Sports Parent, p. 168. Fireside, 2003.
- ^ David Lacey, "It takes a bad loser to become a good winn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Guardian, November 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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