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桂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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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桂

大明
籍貫 山東萊州府濰縣
字號 字崇芳,號鳳翥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高桂(?—?),字崇芳,号凤翥,山東萊州府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山東鄉試第三十一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六名,登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進士[1][2]。有气节,双目如电,十行俱下。授扬州府泰兴县知县,擢升礼部主事,升主客司郎中。时科场大坏,关节通神,桂上疏劾其弊,请覆试,忤柄臣意被謫[3][4][5][6]。寻起,仕至貴州副使,祀乡贤。

家族[编辑]

曾祖高景,曾任壽官;祖父高明,曾任府通判;父高如愚,曾任監生。母石氏[7]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實錄》:万历十七年正月,礼部主客司郎中高桂言万历十六年顺天乡试,蒙旨以右庶子黄洪宪等往,其中式举人第四名郑国望藁止五篇;第十五名李鸿股中有一囡字,询之吴人土音以生女为囡,孟义书经结尾文义难通;第二十三名屠大壮大率不通;他若二十一名茅一桂、二十二名潘之惺、二十八名任家相、三十二名李鼎、七十名张毓塘,即字句之疵不必过求,然亦啧有烦言。且朱卷遗匿,辨验无自,不知本房作何评论,主考曾否商订。主事于孔兼业已批送,该科科臣竟无言以摘发之,职业云何。方今会试之期,多士云集,若不大加惩创,何以新观听。伏乞敕下九卿,会同科道官将顺天府取中试卷逐一简阅,要见原卷见在多少,有无情弊,据实上请,以候处分。其有迹涉可疑,及文理纰缪者,通行议处,明著为例,以严将来之防。自故相之子先后并进,一时大臣之子遂无有见信于天下者。今辅臣王锡爵之子素号多才,岂其不能致身青云之上,而人之疑信相半,亦乞并将榜首王衡与茅一桂等一同覆试,庶大臣之心迹益明矣。得旨:草藁不全,事在外帘,朱卷混失,事在场后。字句讹疵,或一时造次,有无弊端,该部科一并查明来说,不必覆试。自后科场照旧规严加防范,毋滋纷纷议论,有伤国体。
  4. ^ 大学士申时行、王锡爵以高桂论科场事,词连锡爵子衡、时行婿李鸿,各上疏自明,且求放归。 上俱慰留之。
  5. ^ 总督蓟辽右都御史张国彦以其孙张毓塘为高桂指摘,上疏奏辩,疑桂与其子我续同官有却,故波及之,因自求罢,请覆试毓塘。有旨如前,而留国彦。
  6. ^ 万历十七年二月,礼部会同都察院及科道等官覆试举人王衡等。是日尚书朱赓以疾未出,右侍郎田一俊擢自祭酒,以八人皆国子生,引嫌不与。左侍郎于慎行、都御史吴时来、副都御史詹仰庇、都给事中陈与郊等、御史姜璧等同试,试毕阅卷,慎行次序分二等,王衡等七人平通,屠大壮一人亦通,疏入。得旨:文理俱通,都准会试。次日慎行同礼科上疏言诸生覆试无甚相悬,中式未必有弊,字句虽有疵讹,然瑕瑜不掩。郑国望稿止全文五篇,其第四篇、第七篇止一二行,弥封员役殊为怠玩,似与本生无干,欲将弥封官罚治。得旨免罚,而以高桂轻率论奏,夺两月俸。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