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常(?—?),周子南君姬嘉七代孙,姬党之子,新朝和东汉的二王三恪。
新朝天凤元年(14年),姬常承袭为章牟公。建武二年五月戊辰或庚辰(26年6月10日或6月22日),汉光武帝改封姬常为周承休侯或周承休公,[1][2][3]封地位于颍川郡。[4]姬常之后,由其子姬武袭爵。
参考资料
- ^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天鳳元年,公常嗣,建武二年五月戊辰更為周承休侯。
- ^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为泗水王,故真定王杨子得为真定王,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
- ^ 《后汉书·百官五》: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
- ^ 《后汉书补注·武帝纪》:承休国属颍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