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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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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市辖区
包河区位置图
包河区位置图
坐标:31°47′46″N 117°18′19″E / 31.79602°N 117.30535°E / 31.79602; 117.30535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安徽省合肥市
語源包河(合肥护城河东南段)
政府駐地骆岗街道
下级行政区
12
政府
 • 区委书记宁波
 • 区长葛瑞
面积
 • 总计300.38 平方公里(115.98 平方英里)
人口2020年[1]
 • 常住1,217,469人
 • 密度4,053人/平方公里(10,497人/平方英里)
 • 城镇1,211,298人
語言
 • 母语方言江淮官话洪巢片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電話區號551
行政区划代码340111
城市精神首善之区
網站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包河区中国安徽省合肥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合肥市东南部,因合肥旧城东南的包河得名。总面积340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面积7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81万(2010年)[2]

地理

包河区西依蜀山区,北临庐阳区瑶海区,东邻肥东县,南邻巢湖南淝河流经该区。

建置沿革

1951年1月,析置肥东县、肥西县的8个乡置郊区,包括原肥东县城东、东外、张洼3乡,原肥西县城南、卫岗、德胜、金斗、北外5乡。1952年8月,分为东郊区、西郊区;1955年1月,两郊区合并为城郊区。

1956年3月,肥西县蜀山乡划入;1958年2月,肥西县的优胜、远景、淮西、风景4个农业社和共耕农业社的谢岗、茶庵两个生产队划入。1960年3月改为蜀山区。1960年6月,蜀山区改为北市区,并设立北市人民公社;1963年5月,北市人民公社撤销,重设郊区。

1963年7月,大兴公社划归肥东县,园林公社全部,优胜、江淮和蜀山公社的13个大队和9个生产队,划归肥西县。1964年9月,肥西县的优胜、园林、井岗3公社和肥光公社的十八岗等7个大队划入。1969年5月,肥东县的大兴公社划入。1973年3月,长丰县的汪堰、瞿嘴两大队河南的几个生产队划入。1978年5月,肥西县的义城、义兴、晓星、大圩4个公社和烟墩公社的官塘、高王两大队划入。

1983年1~6月,郊区各公社相继改社建乡。此时,郊区辖15个乡1镇,分别为城东乡(原红旗公社)、杏花村乡林店乡(原永青公社)、大兴乡义兴乡晓星乡大圩乡蜀山乡常青乡姚公乡(原曙光公社)、骆岗乡城南乡(原向阳公社)、三十岗乡大杨店乡(原优胜公社)、张洼乡(原东方红公社)和义城镇。1986年,张洼乡改为七里塘镇,大兴乡改为大兴镇。1987年3月,原蜀山乡改为蜀山镇。1990年10月1日,蜀山镇划出,成为合肥市直辖镇计划单列(副县级)。

1992年2月27日,常青乡、姚公镇(原姚公乡)合并为常青镇;杏花村乡、林店乡合并为杏花村镇;义兴乡改为义兴镇;城南乡、骆岗乡合并为骆岗镇;大圩乡、晓星乡合并为大圩乡。郊区由原11乡4镇,变为7镇4乡(杏花村镇、七里塘镇、大兴镇、义兴镇、常青镇、骆岗镇、义城镇、城东乡、大圩乡、三十岗乡、大杨店乡)。

2002年3月,合肥市郊区更名为合肥市包河区,原西市区的巢湖路、芜湖路、宁国路3个街道划归包河区。[3][4]调整后,辖大圩1个乡,义兴、义城、骆岗、常青4个镇,巢湖路、芜湖路、宁国路3个街道。2006年,肥西县烟墩乡划归合肥市包河区。

行政区划

包河区下辖8个街道、2个镇、2个乡镇级社区:

现辖:[5]

骆岗街道、​常青街道、​芜湖路街道、​包公街道、​望湖街道、​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万年埠街道、​同安街道、​淝河镇、​大圩镇滨湖新区

人口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合肥市总人口4467384人,其中郊区779511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包河区人口817686,占全市总人口的14.34%。[6]

交通

合肥南站位于包河区境内。合肥港位于包河区东部,为合肥市乃至安徽省境内的主要内河港口。合肥旧机场骆岗机场位于包河区境内,已停用。

文化教育

包河区境内的高等教育机构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南校区)、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著名中学有合肥一中等。

包河区境内有安徽省广电中心、安徽省图书馆、安徽省体育馆、安徽大剧院等一批文化体育机构。

旅游

包河区内座落着著名的旅游景区包公园,现为中国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另外还有渡江战役纪念馆滨湖湿地森林公园塘西河公园金斗公园等景点。

参考文献

  1. ^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2020. 北京市: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22-07. ISBN 978-7-5037-9772-9. Wikidata Q130368174 (中文). 
  2. ^ 包河概况. [2011-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25). 
  3.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合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2014-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4. ^ 合肥市新增加4个区 新的行政区划版图开始调整
  5. ^ 2023年包河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6. ^ 合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4-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29).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