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國妖怪列表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列表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神話专题 (获评列表級极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神話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神话相关条目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列表级列表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列表级
 极高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极高重要度
Note icon
根據標記,本條目需要處理編輯上的問題。

編輯[编辑]

快來編輯------------------!!!!

定義[编辑]

神農氏、盤古、夸父、雷公、太歲星君…,會不太誇張了。—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0日 (二) 13:06 (UTC)[回复]

就说了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谁说一定是妖怪。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05:21 (UTC)[回复]
如果是這樣,標題就不應該是「妖怪列表」。—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4日 (六) 06:02 (UTC)[回复]
那么,像是在日本妖怪列表列表里,像继体天皇与楠木正成就是人类啊。是因为大多数介绍的是妖怪,才有妖怪列表这四个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09:02 (UTC)[回复]
日本妖怪列表也需要先定義清楚列入其中的依據,跟這裡的情形是一樣的。我的看法是,一般人不認為是妖怪的都不應該列入。—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4日 (六) 12:08 (UTC)[回复]
“因为绝大多数介绍的是妖怪,才有妖怪列表这四个字”。那么是否里面只要介绍了100个妖怪,就可以顺便介绍99个人类?—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23:28 (UTC)[回复]
所以,怎么办,还有,前面所谓的夸张是指什么?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03:32 (UTC)[回复]
就是指「無所不包」。應該將不是妖怪的剔除。—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5日 (日) 04:15 (UTC)[回复]
我想过了,其实并不是只介绍妖怪才叫妖怪列表,而是把大量关于妖怪的传说做整理,提到有关联的事项应该也是可以的。或许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08:21 (UTC)[回复]
如果是這樣,我認為條目需要改名。—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5日 (日) 09:50 (UTC)[回复]
-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10:13 (UTC)[回复]

太麻烦了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邦维對話貢獻)加入。

愈精確不是愈好嗎?—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6日 (一) 09:39 (UTC)[回复]
若维持原状呢?
支持分割。中文中的妖怪没有如此宽泛的定义。既然叫做“妖怪列表”,里面自然就应该只列出妖怪。—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1:02 (UTC)[回复]
等一下,现在才发现,怎么只有你们两个人与我在讨论,这个要更多人参与在做决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邦维對話貢獻)加入。
要更多人参与的话,我可以去互助客栈问一问。—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3:34 (UTC)[回复]
至少有四個人參與討論了吧…。在中文維基裡對此類型條目有興趣者又不知有多少,所謂「更多人參與」是要多少?恐怕是沒有止盡的。依目前在此討論者的意見,歸納起來是多數贊成拆分條目的。—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6日 (一) 13:32 (UTC)[回复]
还有,这边我又想到了,不过我先要抱歉,一开始创建该词条的时候只是直接把日文版本的转录上来,并没有作太多加工。可是,我想了,并不是所有的神仙與傳說人物还是神獸都被列入妖怪列表里,有部分才被列入其中,一定有它的理由。不然再请大家调查资料再整理看看。而且有时,妖魔鬼怪和神仙之间更是难以划分,不是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12:24 (UTC)[回复]
以及,猪婆龙除了是指扬子鳄以外,应该还有别的意思吧,拜托帮帮忙。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8日 (三) 08:51 (UTC)[回复]
再插一句,怎么这回就没人和我回话了?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9:09 (UTC)[回复]
还有,魔神仔不是台湾的妖怪吗?怎么会出现在中国妖怪列表里?还是因为台湾最近才跟中国合并的关系?或是中国也有魔神仔?何邦维 (留言) 2010年4月30日 (五) 23:22 (UTC)[回复]
那不是你加上的嗎?有疑義的話刪掉就好了。—Iokseng留言2010年4月30日 (五) 23:26 (UTC)[回复]
魔神仔三个字不是我加的,其他才是我弄的。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11:31 (UTC)[回复]
怎么内容感觉少了很多,没气氛了。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22:03 (UTC)[回复]
还有啦,你们的抱怨或许真的有理,日文那边也在讨论了。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1:32 (UTC)[回复]

關於參考資料[编辑]

以下這些,我沒有,如果你找得到這些書的話,可以參考看看。這幾本應該可以找到大部份中國妖怪的名稱。
-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14:14 (UTC)[回复]

本條目幾乎是單一參考來源,且非中文著作,中立性很有問題。—Iokseng留言2010年5月1日 (六) 01:01 (UTC)[回复]

  • 水木茂那本《中國妖怪事典》,其實有些錯,他把奉為神明、神獸的都當成妖怪?他是漫畫家,而非專門研究妖怪的風土學學者,因此只能參考無法盡信。但日文維基那邊受他的影響很大?-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23:46 (UTC)[回复]
并不是所有的神明与神兽被当成妖怪,虽然影响大这倒没说错。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06:22 (UTC)[回复]
不过从你的讲法看来,妖怪博士也江郎才尽了,居然会把妖怪与神搞混。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41 (UTC)[回复]
不,其实也没错,或许在他们的眼光里是这样,因为日本认为鬼是神的分支,所以把好多东西说成妖怪。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复]
啊抱歉啦,其实我们也有我们的想法。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复]
还有既然会有部分神明、神獸被当成妖怪,应该会有他的理由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53 (UTC)[回复]
你所說的應該不是一般人的看法。—Iokseng留言2010年5月9日 (日) 11:21 (UTC)[回复]
看情况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9:37 (UTC)[回复]
我说看情况吧怎么就没人反驳,起码让我知道有没有人同意。何邦维 (留言) 2010年5月19日 (三) 09:20 (UTC)[回复]

新东西[编辑]

不是才解决问题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21:20 (UTC)[回复]

哪裡解決了?—Iokseng留言2010年6月2日 (三) 01:22 (UTC)[回复]
如果要一再將神話動物、小說角色跟這裡所謂的妖怪混淆,問題是不會解決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2日 (三) 01:25 (UTC)[回复]
不算混淆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08:39 (UTC)[回复]
应该说是关系深厚的相关事物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08:42 (UTC)[回复]
這並非一般人的認定。—Iokseng留言2010年6月3日 (四) 09:23 (UTC)[回复]
是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3日 (四) 13:13 (UTC)[回复]
我想應該是。—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00:36 (UTC)[回复]
不能连带讲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08:57 (UTC)[回复]
必要性不明顯。—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12:19 (UTC)[回复]
也不代表不行啊。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13:07 (UTC)[回复]
沒說不行,但已經有其他的列表了,為什麼還要把本列表的定義擴大?—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13:19 (UTC)[回复]
我觉得不是定义扩大而是本来就这么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4日 (五) 22:24 (UTC)[回复]
這似乎不是一般人的認知。—Iokseng留言2010年6月4日 (五) 23:45 (UTC)[回复]
什么叫一般人。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0:33 (UTC)[回复]
您沒看見上面不認同的意見?—Iokseng留言2010年6月5日 (六) 00:35 (UTC)[回复]
认输,佩服佩服。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1:04 (UTC)[回复]
还有既然议题结束,那么模板也能拿掉了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01:06 (UTC)[回复]
模板是依需要而放置的,可按情況更動。—Iokseng留言2010年6月5日 (六) 01:33 (UTC)[回复]

然后[编辑]

没有新议题了吗?我不想在再讨论没用的。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05:18 (UTC)[回复]

什麼叫做「沒用的」?沒有新議題不代表可以刪除別人的留言。—Iokseng留言2010年6月6日 (日) 08:19 (UTC)[回复]
我可没刪除哦。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08:53 (UTC)[回复]
編輯紀錄是不會騙人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6日 (日) 09:22 (UTC)[回复]
抱歉,那下一个议题是什么。撇开旧议题。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2:32 (UTC)[回复]
我说新议题是什么。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8:53 (UTC)[回复]
看来是谈妥了。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8:46 (UTC)[回复]
想到了并不是混为一谈而是大开眼界。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9:00 (UTC)[回复]
我想仍舊有許多問題。—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1日 (五) 12:10 (UTC)[回复]
嗯。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14:47 (UTC)[回复]
你们那么多人对我一个人,我怎么说得过,其实一开始我反对拆分列表是觉得虽然是妖怪列表但是讲关联大的东西其实也能让大家大开眼界,拆分列表的话有可能有东西会被忽视。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15:21 (UTC)[回复]
我認為「名實相符」比「大開眼界」更重要,雖然這裡只是將既有的事物整合而已。—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2日 (六) 00:45 (UTC)[回复]
( ✓ )同意,維基百科應該是正確性比較重要。要讓大家多看某些條目的話,應該是在相關條目的參見放入連結或者試著參加新條目推薦使其登上首頁才是。-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0:55 (UTC)[回复]
既有的事物整合也可以啊。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1:12 (UTC)[回复]
话说回来,列表这种东西也蛮好玩的,找到东西就写上去。写了一堆感觉就很有成就感。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6:23 (UTC)[回复]
还有,从前面的说法,准确信模板一旦贴上,就再也拿不下来了,是不是?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06:45 (UTC)[回复]
想到了,实际上在妖怪列表上贴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这个也没错,实际上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不是神仙也不是傳說人物更不是神獸。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7 (UTC)[回复]
还有先不要拆分吧,另外两个列表都没完成呢。还是说你们都想拆分列表却没把列表完成。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19 (UTC)[回复]
以及其实只要进入列表里的词条中就自然可以分辨出什么是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妖怪了。一起讲也不是没意义。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2 (UTC)[回复]
(:)回應那這樣子這個列表還有意義嗎?叫妖怪列表卻有不是妖怪的東西在裡面,就像植物列表居然冒出了菇類一樣。雖然點進去就知道香菇是菌物界而不是植物界的生物,可是這麼一來就很顯然是這份列表本身就出錯了。這可不能用什麼我想讓大家也看看各種菇類的理由解釋。-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35 (UTC)[回复]
倒是真的只有我一个人反对拆分吗?报道一下。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14:23 (UTC)[回复]
真菌也不是叫菌类植物吗,同样的。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21:43 (UTC)[回复]
意思是未必是出错,而且这些东西本来应该也算同类。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2日 (六) 22:10 (UTC)[回复]
不知道你到底清不清楚本頁面的討論,如果是,就不要再重複這些問答了。—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2日 (六) 22:42 (UTC)[回复]
嗯,好,那我也提示,并没有所有的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都从该列表被拿掉,为何会有保留的理由?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0:55 (UTC)[回复]
还有一开始到底是哪个白痴笨蛋在开头写“本條目記載了有關中国神话中廣為人知的妖怪。也包含與妖怪關係深厚的歷史人物在內。”?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1:43 (UTC)[回复]
以及这样写有没有意义,令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在该列表存在的理由。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1:47 (UTC)[回复]
就是因為有上述的問題,所以這裡才有這些討論,不是嗎?現在已經做了若干修正,你仍執意加上某些項目,莫非你故意忽視這裡的討論結果?—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2:03 (UTC)[回复]
另外,這個條目不是你建立的?開頭的那段描述不也是你加上的?—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2:32 (UTC)[回复]
那我也有说并没有所有的神仙、傳說人物、神獸、關係深厚的人物都从该列表被拿掉。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2:46 (UTC)[回复]
可是上面的留言幾乎都是贊成分開的,是不是應該尊重?—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3:38 (UTC)[回复]
尊重是尊重,没被拿掉是真的。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09 (UTC)[回复]
我是说你们有忽略掉的地方。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12 (UTC)[回复]
有些沒被拿掉的,請再檢查一下。—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13 (UTC)[回复]
不能留下吗?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23 (UTC)[回复]
不是說要尊重討論結果,怎麼還會有此疑問?—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29 (UTC)[回复]
有没有既是神獸也是妖怪的,或有没有既是神仙也是妖怪的?何邦维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4:41 (UTC)[回复]
也許有,但應該不多吧。—Iokseng留言2010年6月13日 (日) 04:54 (UTC)[回复]

回应上面的定義[编辑]

找到妖怪的定义了,大家可以看看。[1][2][3] 你们说的妖怪,真的 ,你们自己亲眼见过吗

不要轉貼文章[编辑]

給上面的 ip 用戶:這裡是討論頁,請討論跟條目相關的內容,不要轉貼一些網路上的資料,更甚者連格式都不改。—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1日 (五) 08:33 (UTC)[回复]

抱歉啦,我不大会转格式,我是因为看上面在讨论关于妖怪的定义,所以找相关的资料啦。而且怎能说跟条目内容无关呢?再说上面的分析应该嗯···,我认为啦,没错。
例如凤凰,是具有中国的“气”的生物,而且具有超越常规的能力,其出现具有不可思议性,虽然被称为神鸟的,但她也是羽族妖怪的一员,只是处于这个种族的高端地位,本质上还是妖怪,但是因为数量稀少,能力强悍,样貌神俊,又被赋予了幸福吉祥的寓意,从而被称为“神鸟”,所以把她归入妖怪也没有不可以。
最上面的,看到了吗?
你可以將上述的資料轉化為內文。這裡應該是表達個人意見的地方,而不是轉貼文章的地方。至於什麼應不應歸類為妖怪,上面已經有許多討論了。—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1日 (五) 12:52 (UTC)[回复]
OK,不过,我想现在大家也应该知道什么是妖怪了吧。
说真的,虽然上面有许多讨论,但没有说出真正讨论的。因为一开始讲的是什么算妖怪。再说妖怪列表介绍妖怪是理所当然的事,其他的不用硬套来。那位名叫何邦维的在讨论的最后讲出了一个关键的。我也认同。并不是神兽就不是妖怪,也不是神仙就不算妖怪。被当做妖怪的一定具有某些特征。妖怪不代表一定是害人或是坏的。也有好的还有被崇拜的。甚至被当做神而被抬高地位。
我想大部分人不會認同這種將「妖怪」的定義無限上綱的方式。—Iokseng留言2010年10月2日 (六) 12:37 (UTC)[回复]
  • 這是列表的條目,裡頭以各妖怪的名稱、簡介(附註欄)與交待一下出處,應該就夠了。不過建議在第0段補充收錄的標準(條列),避免再有無所不包的情況出現。如果還有其它外部網頁的內容,請用外部連結的方式,別再Copy過來了,以免導致侵權。還有討論時請用-~~~~簽名,別要別人猜是誰寫的?中國妖怪建議以古籍為準,近代動漫或原創研究,建議盡量避免。如是別名,寫在附註欄位就好了。-P1ayer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3:53 (UTC)[回复]
  • 好,不过先说好,没有所谓无所不包。至少我认为他的分析是正确的。至少他是从古籍等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其实他说的观念在那边大家好像也蛮接受的。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9:46 (UTC)[回复]
  • 不然,你们先用自己的话来分析妖怪的定义,在这边跟我们说一下,你们所谓大家都能接受的是什么定义?怎么样才是你们所谓的定义?其实我自己也不同意所谓無限上綱的做法。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9:49 (UTC)[回复]
对于参考资料大家可以看妖怪著作列表里面中国的部分,应该也能分析出妖怪的定义来,我认为啦。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22:34 (UTC)[回复]

其实妖怪的定义在妖怪的条目的开头有写了啦,资料与来源还是从妖怪的历史里找来的。大家可以看看。愿望大家能把妖怪建立成特色条目与优良条目。58.220.233.41 (留言) 2010年10月3日 (日) 00:42 (UTC)[回复]

有一件事情我不打懂啦,那个锁將「妖怪」的定義無限上綱的方式是怎样?到底什么才叫妖怪?还有什么叫大部分人?114.94.89.250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11:38 (UTC)[回复]
也确实很多的神兽也是从妖怪慢慢变成神兽的呀。114.94.89.250 (留言) 2010年11月6日 (六) 11:41 (UTC)[回复]

請協助依發音分類到各段落[编辑]

Original research[编辑]

由於西王母麒麟靈龜等仍然被列於此列表,在改善之前,將掛回原創研究模板。—Iokseng留言2011年4月13日 (三) 14:46 (UTC)[回复]

那其他項目呢?完全不同意沒有任何怪異的傳說生物和靈獸被列入此表。—Iokseng留言2011年4月17日 (日) 04:30 (UTC)[回复]
这也是要讲的,是这样的,先说好,不是所谓一定要有文献记载说是妖怪的才叫妖怪,而是符合了妖怪本身定义和性质的才叫妖怪,文献记载是其次,另外我当然知道,如果是传说生物但没有怪异反常的确不大算妖怪,不过至少怪异反常的生物都可叫妖怪,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Stenvenhe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4:49 (UTC)[回复]

移除爭議項目[编辑]

哪些神、神兽、传说人物在哪些版本是妖还是有堕落为妖或下界为妖的,如果找到记得补上说明。这个那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23:57 (UTC)[回复]

有关122.116.178.52创建的大量有关中国神话中妖怪的条目[编辑]

在下留意到,122.116.178.52最近创建了大量有关中国神话中妖怪的条目。由于条目被直接独立出来,导致关注度和语言基调等问题更加突出。在下建议将这些条目(±)合併中国妖怪列表中。不知各位认为应该怎样处理?--Techyan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4:21 (UTC)[回复]

照目前的條目長度來說,應該合併到列表中,留下重定向頁,等以後有更多內容的時候,再建立獨立條目。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6年1月14日 (四) 17:20 (UTC)[回复]
的确合并到列表更为合适,技术上可以使用机器人调用API解决。--南瓜留言 | 贡献2016年1月14日 (四) 17:25 (UTC)[回复]
作者看起來有心想參與妖怪條目,不如讓作者註冊一個帳號,協助作者完善條目,補上參考文獻,以利其他編者對條目進一步擴充。--Jasonzhuocn留言2016年1月14日 (四) 17:39 (UTC)[回复]
(:)回應:这样也是可以的,目前的条目关于参考文献也不是大问题,因为实际上每一创建的妖怪里都有写出自的古文,一定程度上我觉得可以视为参考文献。还是希望能完善吧。--南瓜留言 | 贡献2016年1月14日 (四) 17:58 (UTC)[回复]
一條《山海經》之類的記述的怪獸就算了,直接合併過去不用想。至於那些有一系列古籍記載的,希望可以據此將內容擴展一下,也許還能加入些文學作品記載,讓條目充實易明一點,否則這樣一句正文,那還是合併好。--Eartheater留言2016年1月15日 (五) 10:08 (UTC)[回复]
他還真的是閒閒沒事做。--Engle躍丙申年快到了,釋放幸福吧! 2016年2月5日 (五) 08:28 (UTC)
有些條目資訊真的很亂!!:User:HellWK2016年2月5日

如题,写到章节X的部分里,但是编辑好后没显示。这个那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00:10 (UTC)[回复]

完成,儲存格不用減號,Special:Diff/74490269。——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01:21 (UTC)[回复]

有人故意找茬[编辑]

如题,一下文献造假,一下网站来源是个人号不合关注度,一下又格式不对,有种故意搞维基跟踪骚扰的感觉。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3:58 (UTC)[回复]

@这个那:能不能指出是谁。请注意新手可能会犯常见的错误,请假定善意。--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03:27 (UTC)[回复]
@这个那:,您從6月起,已寫了快100個條目,條目的數量不算少。想確認一下,您最近寫的條目,還有之前條目出現的問題嗎?謝謝--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5:35 (UTC)[回复]
User_talk:Mafalda4144这个人不光我,连User_talk:Kenny023也在搞维基跟踪。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5:59 (UTC)[回复]
@Mafalda4144, Kenny023:有人指控您“维基跟踪”,请参与讨论。
@这个那:翻了您三位的最近100条编辑,没有找到“维基跟踪”的内容,可否提供具体信息?提醒您务必假定善意,更多地关注对方的言论是否有助于改善条目。--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08:55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君,首先此君大量創建不合格式且有可能不符關注度的小條目比如摆货尼,大多是這樣的,條目內雖然有來源,內容大多為拼湊且待考證或考證困Special:Diff/78078898,另外條目內容大多不合格式,看了幾個以後決定更明確地提醒他Special:Diff/78069636,自己建的條目要自己負責整理,看來他不想負責,只想別人幫他改都是別人的錯。--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00 (UTC)[回复]
另外請見Special:Diff/78055993,先前已有客棧提出討論,不過此君似乎無視各種提醒,上次也根本沒回應,更不說此君最近建立的條目多次被提報侵權和存廢討論,被提到這裡才會回應。此外我上次提報過他用不實資料建立條目,結果為此君被禁制建立條目五天,此君解禁後依然故我,看來此君不想正視自己的問題,請問,在我試圖溝通數次後,此君似乎沒有想調整自己的步調,那麼我可以提報到VIP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14 (UTC)[回复]
嗯那麼我們就用焦山水怪這個條目來看好了,《點石齋畫報》他貼了生肉,但生肉沒有焦山水怪,所以,他怎麼能夠這麼確定,條目內的文獻指的妖怪,都是焦山水怪aka魚頭,是哪本文獻或學者做的統整呢?此外,水木茂寫的是魚頭,真的就是這個妖怪嗎?可是不是寫魚頭嗎?然後他先前侵權的老問題,在這邊又直接搬生肉進條目,這個不能怪他,很多條目都有這樣的問題,但也提醒過他不要跟著闖紅燈了,既然都被提過侵權,是否要注意不要再搬生肉進條目了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35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君,在下對此的主要看法與Mafalda4144君相同。--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21 (UTC)[回复]
啊對了,剛剛看一下,Kenny023君是「幫他」修正格式維基化,這樣不行喔,此君根本搞不清楚寫條目的基本格式,已經提醒非常多次了,還是沒想改進啊(攤手)--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52 (UTC)[回复]
@Mafalda君,如果換上是我的話,腦子早就開竅了。不會按別人幫改的格式寫嗎?--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0:57 (UTC)[回复]
@这个那:请正视他人的意见,根据上述两位所提供的信息,您创建了一些小条目,存在不符合条目格式、来源伪造问题。您可能是想为维基百科做贡献,我承认您的编辑有一定的贡献,但是请您在创建条目的时候稍微做一点让条目更好看的工作,比如将条目首句里的条目对象加粗。请务必遵守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如果有不懂的问题可以问我。--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5日 (六) 12:26 (UTC)[回复]
有人一直扯的什么全角半角的是什么东西不清楚。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2:46 (UTC)[回复]
@这个那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也貼了格式手冊給您,您根本沒有看,也根本不在意,只是要繼續濫建分類和濫建小條目,是真的不知道要全形標點符號?我貼過格式手冊給您了喔,「句號。逗號,冒號:」,在中文維基百科,都要用全形的標點符號,您是來9小時還是來9年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02 (UTC)[回复]
。。,,::全角半角句号都打给你看了,没差别啊。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13 (UTC)[回复]
還是請大家協助,在條目中加入相關問題模版,提醒條目創建者改善其問題好了,謝謝大家。--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3:20 (UTC)[回复]
输入法我自己试过改全角半角,但是除了像是维基的语法代码用全角就空格大,除此好像就没太大差别。比如全角~~~~会打不出签名,然后半角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4:22 (UTC)就打得出签名。[回复]
如果是编辑维基语法全角不好打,半角比较好打。这个那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14:24 (UTC)[回复]
(:)回應:指摘對方為維基跟蹤行為,這種控訴是很嚴重且不亞於指摘對方是傀儡,請用戶在指稱他人有前述行為時,請基於善意原則嘗試理解,是否為「惡意」行徑或者非前述方針指引的「例外情況」,倘若為是,那麼請必須清晰的提供相關的編輯事證以供相關管理人員查證,並且嚴正向對方告知此等行為不適當;若否,那麼請基於善意原則推定及遵守禮儀的情況下,請向對方詢問原因,理解是否為自己的編輯行為有問題而導致後續其他用戶做善後修飾的動作,這點尚請提問者必須重新審視其個人的編輯方式是否真的有疑慮,以做後續的改善,以上說明,希望能理解。薏仁將🍀 2023年7月15日 (六) 22:59 (UTC)[回复]

轉載我在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寫的: 我其實很想說主編並無誠實在編寫,而是胡亂放參考書來稱有關注度與掩蓋原創研究,導致連問他篇名都不知道:如宋定伯提供參考《驚奇與怪異:域外世界怪物志》是假引用,因此書是介紹西洋妖怪,根本沒提此條目,見目錄便知[4]夜叉 (中國)稱「佛教和中國民間傳說中的夜叉形象不盡相同」這是出自《聲色之城:市井江湖稗官野史》,但見該書目錄[5][6],他根本提不到哪篇有寫此文;王薰也是胡亂引用,寫「在水木茂的《中國妖怪事典》,裡面此鬼怪被記作「驢」」,但該書稱為「驢妖」,我想主編沒讀過《中國妖怪事典》;上次7月1日被Shizha以「屢次增加沒有可靠來源的資料」封禁贡献对命名空间条目的编辑5日後,他依然照舊還更離譜,前3天時建《農桑經》所附參考是《__春秋 ___史与__科技》,哪本書叫此名的?總之,建議還是建議對「对命名空间条目」作部份封禁,讓他好好先改善文獻,而不是到處濫建,或先至少趁這空檔去讀《中國妖怪事典》。 —-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05:31 (UTC)[回复]

  • (!)意見 主编可能感受到遭遇维基跟踪,但其他用户发现连串问题并检查您的历史编辑和指出问题,是合理的举措。
    • 关于现有问题我的感受:所建条目维基化持续不足,且被多次指出后缺乏改进意愿(例如上文,关于标点区别),或者对理解相关概念的能力不足。条目中复制古代原文偏多,并可能存在一些自行总结。
    • 关于多位维基人指出所建条目关注度不足或者引用造假,我的观点是指控有半数合理、半数不合理。上文指出的“惊奇与怪异”,似乎{{无关引用}},U:这个那您没写页号,书中未见相关内容,的确像是凑数的。《声色之城:市井江湖稗官野史》目录图片和对应页号97,是《半神:天龙八部的东土化之路》这篇文章,而此书相关页,的确是在介绍“夜叉”在中外定义中的些许差异。其他多例关注度或“引用造假”指控也有半数欠商榷。可惜主编对数次的引用问题指出,态度是移除受争议内容、自己稍加整理、鼓励大家再做整理,没有诚恳面对问题根源(条目质量)和已建条目,并且继续创建。如腐鬼出现不成句、疑似存在错误总结,泰乌让出现曲解原始来源,罗刹 (饿鬼)等数份条目存废中的指控,许多书籍引编古代故事是否构成有效介绍和独立关注度。
    • 如果共识为现有条目质量不可接受,建议条目空间部分封禁,后续的存废和新建可以对部分条目执行草稿化、走WP:AFC——如果主编或任何人有意愿再改进。--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17日 (一) 16:27 (UTC)[回复]
    主編目前的處理方式依然不可接受,將問題內容合併至其他條目不會解決問題。--AOE信箱 2023年7月21日 (五) 03:37 (UTC)[回复]
    同样反对直接合并。但如何复核与有效解决,没有很好的想法,担心他没有足够检视能力,倾向批量移入草稿/用户草稿并重新审核,但将增加工作量。--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1日 (五) 03:46 (UTC)[回复]
    這應該是目前最好的解法了,工作量是一定會有的。--AOE信箱 2023年7月21日 (五) 04:17 (UTC)[回复]
    這個Special:Diff/78191389,我真心不知道此君是怎麼想的,是不是以為自己放了維護模板和小作品提醒就沒事了,此君在這個條目裡,引了一本繪圖圖鑑[7],還是用以往新增條目的方式修改現有條目,就這麼加了一句Special:Diff/78190926。剛剛看到泰烏讓才想到我一直沒有回頭去回復,我先前沒有表達很清楚,我想說的是,他找的妖怪(這麼說?)是有的,也就是說可能只有第一句是真的,但他為了要讓條目可以保存或看來豐富,於是蒐集了其它書配上文字來強化,或者是網路上搜到的相關內容,看來可以套這個文獻就套了,也有可能是這本書裡真的有這段話,但我們得要真的把書翻開才能證明書裡提到的是這個妖怪或說這件事,他建的條目大多是這樣的格式,要檢查起來勞心勞力,而主編又不想自己清裡,我先前提出的運動員小作品,是希望他能夠用這樣的方式,把不對的內容清理掉,只留下對的那段,此君也是看不懂,就跳針為什麼他一個來源可以,我這麼多來源不行,不行的原因是瞎湊啊,說到這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這麼明的東西,引了三條非西遊記的來源是何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出處不是西遊記啊。--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2日 (六) 19:27 (UTC)[回复]
    草,這可能得請本人再來說明一次--AOE信箱 2023年7月23日 (日) 02:44 (UTC)[回复]
@AOrdinaryEditor@Kenny023@Mafalda4144@Outlookxp@YFdyh000@落花有意12138@薏仁將,當事人已因違反禁制在條目空間被封鎖,請協助清理其今年年初開始的所有編輯,尤其是其在條目被刪除前後搬到已有條目中的東西。--🎋🎍 2023年7月29日 (六) 10:12 (UTC)[回复]
好的、唉……都提醒了要珍惜、只有今年初起嗎(
順帶一提,對於分類較有經驗的前輩們,能否協助判定此君是否有過度分類的情形呢?謝謝幫忙。--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10:17 (UTC)[回复]
對方執意這樣作也只能說是自作自受,要說檢視清理對方的編輯這個真是好煩心。--Kenny023留言2023年7月29日 (六) 10:44 (UTC)[回复]
只能多少撥空協助處理了...每天清一些,應該會清的完...只是有勞各位協助--薏仁將🍀 2023年7月29日 (六) 11:16 (UTC)[回复]
抱歉目前還不行處理,因我到現在還在清理Qqqyyy的偽造,如今天的[8]。--Outlookxp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00:06 (UTC)[回复]
這邊想提個臨時動議,剛剛粗略了看了下,想分兩個方向整理,首先不是亂寫的內容,來源確定有提到的妖怪等等的,內文也先不整理了直接用重新導向的方式,將這些小作品導回原本的條目,比如說金角大王和銀角大王,是西遊記裡的妖怪沒錯,但是論獨立關注度和再擴充可能都有難度,直接用重新導向,並且在編輯摘要註明此討論以及沒有足夠要件不要移除重新導向,這樣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大家得要重新編寫以及驗證來源的時間,未來有興趣有能力的編輯可以直接重寫,也不用佔存廢討論空間。另外一個就是名字亂取亂寫的條目就直接提刪不重新導向。
舉例廁鬼,最早的出處應為酉阳杂俎,但此君引的來源卻通通沒有這本書,我的話會稍為再刪一點無關亂引的來源,然後重新導向至酉阳杂俎。--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30日 (日) 11:1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