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對中國共產黨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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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编辑]

匿名IP用戶加一句「由於各方調查反覆,目前為止尚無定論。」疑問是,何為「調查反覆」?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8日 (三) 02:19 (UTC)[回复]

您好,謝謝您對條目的貢獻
  1. 您加一句「由於各方調查反覆,目前為止尚無定論。」疑問是,何為「調查反覆」?
  2. 此外「習李」一段應找來源補上。
  3. 原文確實是「2013年逐步終止」。若您認為是立刻終止,請提出可靠來源佐證。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3月18日 (三) 02:24 (UTC)[回复]

我看过活摘10年后,发现视频中最关键的就是怀疑就是肾源数量严重匹配不上,美国要等1-3年肾的来源,中国1-2周是最大的疑问,其他的都是电话采访,电话采访可以作假,所以不讨论。印象中前些日子看过一个卖肾买苹果手机少年的跟踪报道,很早前大概就是苹果刚火热那会出来个梗:肾机,好多人都有印象,最初是确实有年轻人不懂为了几万块把肾卖掉的。所以我就谷歌搜索了下:关键词(卖肾、卖器官)大家可以谷歌搜索下或者百度下,专门挑官媒或者比较大媒体看看相关新闻,下面的有取自搜狐,有新京报,还有百度百科(-_-||),假设以下为肾源的话,官方不说明来源我觉得可以理解,这个怎么能说呢? 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8/06/01/489321.html 这个是为了还网贷卖器官,最近发生的新闻。 http://news.sohu.com/20131029/n389134879.shtml 这个是当年那个卖肾买苹果手机的网页报道,报道中,肾源中间人有专门的Q群。 后来我搜索了下卖肾,结果出来个百度百科。。。这个可以解释下大天朝那庞大的肾源了,虽然说出来比较丢脸: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D%96%E8%82%BE%E8%BD%A6%E9%97%B4 最后,我不知道这样编辑是不是对的,就因为这个条目才注册的账号,如果有错误,请帮忙修改,谢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jww0301對話貢獻)於2018年10月15日 (一) 17:37 (UTC)加入。 上面有个链接不能用,是来源于百度百科的,百科词语为:卖肾车间。大概内容如下: 产生原因: 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00万名依靠透析维持生命的肾病患者。但过去一年,国内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还不足4000例,巨大的需求导致地下卖肾中介兴起,搭建非法网络,从中牟取暴利。 车间概况: 在那个所谓的“卖肾基地”里,住的都是年轻的小伙子,有的是欠了债需要钱还债,有的是因为打工赚钱来得慢……另外,在那个出租屋里,从接头,到体检,再到配型、手术,整个过程都有人带领着。 目前“卖肾车间”里有30余名供体,其中3名供体正发往昆明、广州等地下肾脏移植点途中。 管理运作: 这处自称“杭州肾源基地”的地下窝点,由人称“东哥”的中年男子出面管理,已运作四年有余,东哥手中有两个供体供养点,一处位于杭州市江干区的“长睦锦苑”小区,由“蓝天”打理,供养15人,另一处则向西4公里,设在废弃的银鼎商贸城大厦内,由“小胖”打理,供养10余人。 基地除卖肾,还接手代孕业务。一个涉及云南昆明、广东广州、山东济南、临沂、江西南昌、景德镇、上海市、北京市、河南郑州、湖南长沙的巨型网络浮出水面。 供体一般都通过网络招徕,五湖四海,分批到达。供体与马仔在车站接头,经简单鉴别后,送往窝点住宿。在这里完成上缴身份证、体检、签署协议、抽血配型、“发货”全过程。 所有新到达者必须等待每周五统一前往位于杭州江干区机场路319号的杭州一家医院体检。 所有操作已流程化,体检结果在当天下午出,初筛合格后进入下一个环节:周日的抽血配型。 至此开始新的一轮等待。等待配型成功,等待买主电话,等待开往手术台的蓝色动车票。(看到这里,活摘是真的,不过不一定是法轮功成员身上获取,也有可能是地下非法买卖) 买卖交易: 器官黑市交易网络中,卖肾和买肾被分成专业化的两端:买肾网络(患者中介)和卖肾网络(供体中介),患者中介常年在各大医院透析室游荡,联络患者和医生,而“东哥”则是“供体中介”里面的一个小老板。 黑市中,患者需要为一颗肾脏支付20~50万元,而供体从中介手上拿到的最终报酬是3.5万。全国中介已形成网络,基本报价一致,如果高于3.5万,往往是骗取保证金的“骗子”。前往杭州的卖肾者中,有三人曾被骗取保证金。 3.5万,其代价除了一颗肾脏,还需要等待1~3个月时间不等,而着急用钱者则会选择做“快的”,即不做配型,直接联系同样着急的患者,只需血型相同便做肾脏移植,可获得2万元。 在卖肾网络这一端,食利者由这些人构成:“大哥”、“马仔”、“跟单者”、“医生”。 管理者东哥本人也曾是卖肾者的一员。这犹如异形入侵,手术台上的卖肾者最终也加入网络,成为贩肾的一员。腹部那如蛇虫盘踞的伤疤则成入会标识。 东哥负责“销售”,接洽患者中介,打通医院网络,他拿走卖肾网络中的利润大头;而“蓝天”和“小胖”则负责“养人”:在网上招徕供体、接站、日常照料、买火车票送供体返程等事宜,抽取17%的利润点。 供体中表现积极、可靠者,会先被委以做饭、清洁、报告动态等任务,考察期过后仍未被“发货”者,则再去照顾刚做完手术被接回的供体。 供体在联系上患者后,必须有一名“跟单者”,前往目的地与患者联络,完成面谈、签约、监督款项到账、照料供体术后头三天等任务。 跟单者一般会有2000到3000元收入,其人选也全部在卖肾完成者中挑选。跨入跟单者,意味着正式进入卖肾网络。 中介鼓励供体互相介绍朋友来卖肾。介绍一名且体检通过给500元,手术成功给3000元。 高额利润刺激,以及缺乏监管,让卖肾成为半开放网络,越来越多人卷入。(具体数字有多少,不得而知) 不归之路: 有的卖肾者第一次了解卖肾渠道,是看到卖肾窝点被端掉的新闻,并在随后起意卖肾。卖肾者在手术过后的命运无人问津,外界对卖肾一事只停留在猎奇层面。而“卖肾换iPad、iPhone”等充满噱头的新闻,更让人对这个群体萌生嘲弄。 这些人在急需用钱的背景下,卖掉了自己的肾,但在卖肾之后,他们的经济状况大多并没有好转。甚至可能愈发地山穷水尽。 而在全国,非法器官交易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地下网络,地下中介遍布全国多个省市。 这是我很简单通过谷歌搜索获取的资料,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均为中国官媒或者比较大的媒体—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jww0301對話貢獻)於2018年10月15日 (一) 17:46 (UTC)加入。[回复]

(!)意見-Jjww0301您好,歡迎加入維基百科,推薦您Help:新手入門目錄,旁邊有個「新手工具箱」挺有幫助,您可以閱讀WP:方針與指引右側有列出主要的方針可點入閱讀參考。
  1. 謝謝您提出的建議,您可以考慮,在其它直接關連的條目探討一般性的器官販賣。
  1. 您引用的來源中,並未談到法輪功或良心犯的內容。您引用入此條目時,會有個人原創研究觀點的問題,不符維基百科WP:非原創研究方針。
  2. 對於您個人論點,其實賣腎並無法解釋龐大的器官移植量。
    1. 器官有「熱缺血」的議題,賣腎者是隨機,不會形成一個「龐大的器官數據庫」。但中國大陸醫院實際運作上,普遍是很短時間內,大多一兩週就能快速取得匹配的器官,這不是隨機的賣腎能做到的,而是有龐大待命者。
    1. 大陸器官移植暴增,不是只有腎臟,還包括肝臟、心臟等大量各式器官,而且大量紀錄都是「活體全肝移植」,同樣在很短時間內取得全肝;肝臟、心臟是「賣了人就死的」,不像腎一樣可以賣一顆。所以,即便大陸有賣腎的一些報導,但在國際上對於囚犯器官的調查與各國關注,並不因此受到影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5日 (一) 23:14 (UTC)[回复]
1. 这个“大量”没有事实可以佐证,至今没有实际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参与了贩卖,卖肾者并不随机,摘取器官需要专业性的技术,长期运作并非一两个人可以做到,早期中国曾破获多起组织贩卖器官。
2. 在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大量“活体肝移植记录”并不可靠,大陆95年突破肝移植技术,出现也并非可能。
2. 从你的言论来看,我认为你倾向于同情法轮功,但是编辑百科不能预先给自己一个立场。--203.166.220.195留言2021年12月6日 (一) 10:21 (UTC)[回复]

白宫请愿[编辑]

美国官方已经回应,应该放在“各国反应/美国政府”一节之下更为恰当,且美国政府的回应并未把摘取器官与法轮功相连接,显然对指控者不利。目前的叙述方式冗长而未切中要害,有误导之嫌。请愿图片也有误导应该移除。Bigtete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35 (UTC)[回复]

該請願是事實,在下不知道何以要刪除該張圖片。請問哪裡有誤導?確實有這個請願,確實有達到人數門檻,白宮拖延回應、或者回應有些避重就輕,則是另外一回事。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39 (UTC)[回复]
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请愿,但白宫的回复要严肃地多,是否可以把白宫回复的图片加入?Bigtete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41 (UTC)[回复]
這項請願有多少人連署?達到門檻。是美國十大科技學者發起的,不是「隨便誰」。請勿再刪圖片。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6:01 (UTC)[回复]
@Bigtete您好,在您如果還要下一次刪除之前,請具體回答在下上面的問題。您在另一條目刪除大量內容,都沒有合理理由,在下已留言提醒您。另外,那位美國教授是美國科技界十大學者,不是隨便人,也有媒體關注。請勿刪除可靠來源,該張圖沒有問題,請您依據方針。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43 (UTC)[回复]
您的刪除理由一變再變,讓人不大理解。請願沒有失敗,人數達標,也是一個新聞事件、一件發生的事實。請勿在沒有可靠來源依據下再行刪除。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45 (UTC)[回复]
我所谓“请愿失败”用词不准确,意思是说白宫的回复实际上否定了请愿者的说法。你所谓“确实有这个请愿,确实有达到人数门槛,白宫拖延回应、或者回应有些避重就轻,则是另外一回事”,不正是故意误导吗?既然白宫的回复并未把获取器官和法轮功联系起来就应该说清楚,否则就是误导。Bigtete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50 (UTC)[回复]
1.白宮的回應是針對「這項關於良心犯、法輪功器官的請願回應」,白宮也沒直接沒否認是法輪功,只是用死刑犯;並無誤導問題;事實上,白宮與國務院從來沒否認這項可能,也多次出現在人權報告,美國國會更直接通過譴責案,指中共涉及摘的是法輪功及良心犯。2.國際醫學界對此議題相關的資訊還不少,但最近沒時間、尚未補上,若您希望有更多這方面資訊,在下也會找時間儘快補上。另外,卡普蘭發起的請願,也屬於國際醫學界領域的行動。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53 (UTC)[回复]
您一直堅持刪除該張圖片,讓在下覺得不理解。該項請願的內容是明確存在的。白宮的回應,明確是針對該項請願,白宮也沒有否認法輪功,只是公開談「死刑犯」。在下可以再補上其他相關國際醫學界的質疑。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5:59 (UTC)[回复]
您說「白宮否定請願者的說法」,請您拿出證據,白宮有這麼說嗎?您的解讀似乎可能誤導了。在下已經在上面說明美國國務院的態度,白宮的說法並未否認這項請願的說法,只是「就死刑犯器官部分說明」。敬請您提供可靠來源支持您的理解方向,勿再隨意刪除內容。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6:06 (UTC)[回复]
你可以看大纪元自己的说法:[1] Bigtete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16:11 (UTC)[回复]
@Bigtete您好,請您自己翻譯一下上面的英文報導怎麼說?哪裡提到請願失敗,首段的 「failed to」是指白宮沒有回應核心議題,而且白宮也確實提到「法輪功」。另外,您仍然未說明何以需刪除該圖。您看一下 發起請願的專家學者 接受媒體的報導[2]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23:15 (UTC)[回复]
另外,大衛喬高的調查報告,其調查官網的中文版報告就是有「獨立」兩字,您又直接刪除。您在編輯時是否有做基本的查證?請自行恢復。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23:17 (UTC)[回复]
@Bigtete您好,您只是丟一篇報導上來,但並未具體回答在下的問題,您也並未論述以支持您的主張。請您清楚說明「白宮究竟有沒有否定這項請願?回答中,有沒有提到法輪功?」該張圖片哪裡誤導?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8月28日 (五) 23:21 (UTC)[回复]

拜托,你们是新来维基的吗?放网页资料作证哪有放个截屏的?截屏可以随便改,只要我想,我现在就可以改而且你们根本看不出来哪里改了。应该移除网页截屏,以网页链接/快照代替。如果过一阵你们不肯动我就动了。观赏植物留言2018年10月31日 (三) 12:21 (UTC)[回复]

(!)意見-您好,謝謝您的意見。其實有網頁快照網址[3]可供比對[4],不會看不出來。因為有人改圖,其他用戶就會注意到並比對。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1月15日 (四) 12:46 (UTC)[回复]

移動頁面應先經討論[编辑]

User:追迹未来 將[[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 ]]移動至对中国摘取罪犯器官的指控

  1. 未經討論而移動長期條目。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对一个经常被访问的页面而言这可能是一个重大与唐突的更改;请在行动前先确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带来的后果。」
  2. 被指控摘取器官主體是中共當局,中國概念不宜這樣泛用,最著名而重要的調查報告全稱為《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報告》。
  3. 指控被摘取對象是法輪功及良心犯,而不是泛稱罪犯。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1月3日 (二) 05:24 (UTC)[回复]

OR模板[编辑]

模板添加者,添加OR模板時,並未留下理由,但在條目存廢討論中曾提出「器官移植并非仅仅限于法轮功相关,而且把法轮功和良心犯扯到一起也有原创研究问题」。
Wetrace回應處理如下:
  1. 「法輪功及良心犯」,是調查本身、國會決議及相關人權報告的用法,並非原創研究。如您所說,器官移植非限於法輪功,那麼其他受害者是誰,有死刑犯、良心犯(基督徒等)等等等,而目前的證據調查指向,最大量的受害者是法輪功。
  2. 在這項指控出現之前很多年,中共方面對外一貫持續批判「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說法,是反華的惡意抹黑」,但2006年這項指控出現後,中共方面突然改口開始承認「使用死刑犯器官,比例從無、到6成、到9成以上---而否認使用良心犯及法輪功」。
  3. 然而,外界估計中國死刑犯人數,遠遠不足以解釋龐大的(活體)器官量、極短暫的等待供體時間(捐獻量最大的美國最快平均要2~3年,中國在1999年以後只要1~2週甚至更短)。
  4. 因此,此條目的關鍵在於,國際指控及調查的核心關切,就在「法輪功及良心犯」,包括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高級專員多年前即幾度要求中國政府「提供死刑犯數據,以反證器官來源並非來自法輪功及良心犯」,但中國政府目前仍拒絕提供死刑犯數據。國會決議也明確提到法輪功及良心犯。
  5. 這項議題指控已有多部紀錄片,包括2015年的廣電界最高榮譽皮博迪獎、2015年AIB國際調查紀錄片大獎的《大衛戰紅魔》,也明確談的是法輪功為主。
  6. 此外,在下引用報導時,有幾處引用,在下只寫出「摘器官」而並未寫出法輪功(因為很多地方都寫到法輪功,覺得寫太多次),可能引發誤解;但「來源報導確實提到法輪功」,在下方才已經補上。Wetrace 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留言2015年11月13日 (五) 01:58 (UTC)[回复]

來源資料暫存[编辑]

部分來源資料,之前因編輯整理先移除。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5年12月15日 (二) 15:44 (UTC)[回复]

條目名稱討論[编辑]

謝謝@Zwd626的意見。不過,在移動條目前,建議請先在條目討論頁提案討論,彼此交換意見。
關於您的移動改名為「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摘取法轮功成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责」,在下以為:
  1. 原條目用「指控」是相當中立的用語,您建議用「聲稱」在條目名稱會有些奇怪(比較出現在句子當中);用「指責」也無法表達「指控」的意思,且可能被一些用戶認為「已設定明確立場」。
  2. 而且,國際上主要多用「指控」,最知名且受到聯合國酷刑委員會及各國國會、政府所引用的加拿大獨立調查報告全名也用《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學員器官的獨立調查報告》,因此原條目名稱 不會有原創研究問題。
  3. 您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行為主體」,會有不準確問題,是國家、人民、還是政府、還是執政者....。目前具體被指控的是中國共產黨當局(尤其是政法委、軍委、610辦公室)。
  4. 因此,在下認為原條目名稱「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還是比較準確且包容些。
感謝您參與編輯交流。有什麼看法,再請您賜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3月4日 (五) 05:22 (UTC)[回复]
谢意见。但“中共”还是比较模糊,而且更经常用于代称中国共产党。从条目内容来看主体也不局限于中国共产党,本人担心单用“中共”有引起歧义的可能。---Zwd626留言欢迎参与地理学专题 2016年3月4日 (五) 06:40 (UTC)[回复]
但是有人以“请勿WP:剪贴移动”(该理由包括红链)为由又回退本人编辑,令人费解,不知可否解释一二。---Zwd626留言欢迎参与地理学专题 2016年3月4日 (五) 06:34 (UTC)[回复]
现在上面提到的回退消失了,原因不明。---Zwd626留言欢迎参与地理学专题 2016年3月4日 (五) 06:37 (UTC)[回复]
题外话,关于本人对条目刚做的编辑。本人以为条目内容暗示法轮功和一些宗教组织具有相似之处,故更“学员”为更常用的“成员”以方便理解。还有一些内链重复次数过多,也清理了一些,看起来条目长度缩短了。本人以为问题不大。---Zwd626留言欢迎参与地理学专题 2016年3月4日 (五) 06:43 (UTC)[回复]
@Zwd626您好,謝謝您的意見。其實,您的建議,在下以前曾思考過,印象中也跟其他用戶交換過意見。
  1. 用「中共」是參考獨立調查報告的「報告全稱」,其選用名稱時應即有考量。而且,中共作為「執政黨」負有主要決策及政治法律責任,用中共其實比較精確。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實在太長了。
    1. 例如,德國政府二戰期間屠殺猶太人,國際上普遍仍使用「納粹」、「納粹德國」。
    2. 例如,蘇共、柬共的一些大規模違反人權作為,國際上普遍使用「蘇共、柬共」作為責任主體。
  2. 謝謝您內文的一些修訂,在下會再看看,因為有些修訂可能不符來源原意 而有原創研究的疑慮。
  3. 在移動條目前,系統會出現「警告! 对一个经常被访问的页面而言这可能是一个重大与唐突的更改;请在行动前先确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带来的后果。」用戶間討論尚未達成共識,請先別直接搬遷(一般來說,搬遷條目,都還要先掛上更名模板討論的),避免被管理員認為是編輯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3月4日 (五) 08:14 (UTC)[回复]

为什么凯风网不能用[编辑]

力挺FLG的都能用,力反FLG的就不能用,为什么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3:07 (UTC)[回复]

請依據方針用第三方可靠來源。拜託一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3:08 (UTC)[回复]

第三方是指不是CPC也不是FLG的第三者来源 南极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3:10 (UTC)[回复]

原則是如此。條目中有些大紀元也應盡量改其他第三方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3:15 (UTC)[回复]

來源討論[编辑]

Zwd626用戶增添了一些內容,係中國大陸觀察者網來源

  1. 但該來源底下寫明「原標題」,經查係引用自中共官方媒體,非第三方可靠來源。
  2. 其次,上面來源報導引述專家內容,與紐約時報訪問相矛盾。《紐約時報》8/19最新報導,世界器官移植學會(TTS)方面,否認中國政府代表黃潔夫對媒體的說詞(觀察者網轉載中共官媒的文章所稱);此外,前TTS主席表示,有要求中國政府調查囚犯器官,且「TTS願對中國用囚犯器官事作調查」。
  3. 因此,先移除此來源,還請替換其他來源,並建議比對國際媒體。
  4. 另外,澳洲媒體這兩天報導[5],有兩名國際專家,隱匿與中國醫院合作的關係,違反了利益衝突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0日 (六) 13:2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29日 (四) 02:48 (UTC)[回复]

pov tag[编辑]

The page is mostly Falun Gong side propaganda materials, and the usage of epochtimes (Falun Gong media) is unacceptable, thus the tag.--Mongolian Beef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16:00 (UTC)[回复]

@Mongolian Beef您好,這樣的理由過於籠統也不合理的。
  1. 您說「 mostly Falun Gong side propaganda 」,請具體說「mostly」哪些?包括BBC, CNN等大量的第三方國際主流媒體,是propaganda?此條目來源相當高比例是第三方可靠來源。大紀元的使用是輔助性、相當低比例的,相關的事實陳述,是其它第三方媒體支撐的。
  2. 美國國會、中華民國國會、歐洲議會等等,都通過相關決議案。聯合國好多年都發佈報告關心。這怎麼會稱做「propaganda」呢?
  3. 模板規定,使用前需要提出討論。請您先在條目頁充分討論,不宜反覆編輯添加。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月15日 (一) 00:03 (UTC)[回复]

關於添加國內鎮壓一方來源[编辑]

@維基小霸王多年前小霸友久违了!几年来对你关心不够,希望你一切顺利!关于活摘器官,看来小霸友还不了解。这儿先提一些权威机构针对此反人类的邪恶罪行,已经作出的决议和行动。

  1. 2016年US Congress unanimously passed a resolution, joined other federal bodies, state governments, and individual legislators in addressing the issue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Text - H.Res.343 - 114th Congress (2015-2016): Expressing concern regarding persistent and credible reports of systematic, state-sanctioned organ harvesting from non-consenting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cluding from large numbers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nd members of other religious and ethnic minority groups.
  2. 美国政府防止参与强摘器官者入境美国的措施:2011年美国针对 USCIS non-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form DS-160. It asks whether the applicant “has participated in forced human organ transplantation.” According to the US State Department spokesperson, this question is based on Section 232 of the Foreign Relations Authorization Act published on Sept. 30, 2002 (approved by the US Congress and signed by then-president George W. Bush), denying entry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3. 2013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n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 Joint motion for a resolution on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
  4. European Parliament Written Declaration on stopping organ harvesting from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in China (0048/2016)
  5. United Nations Special Rapporteurs reiterated their previous findings on China's organ harvesting - China's Organ Harvesting Questioned Again by UN Special Rapporteurs: FalunHR Reports

此外,以色列,西班牙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通过法规阻止公民去中国参加器官移植旅行。还有,二零零七年八月以色列警方逮捕了四名男子,他们涉嫌作为前往亚洲进行人体器官移植的中介人,从患者身上赚取了数百万元而没有申报。被逮捕的其中主要疑犯向以色列一家报纸承认:器官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死囚及良心犯,包括法轮功修炼者。

另外,欧洲议会副主席在北京采访法轮功学员曹东,曹东说明他见到被摘除器官后朋友的遗体。曹东随即被非法抓捕关押。关于这则来源暂时未找,如你有兴趣的话,我也可找出来的。

2006年3月苏家屯事件被海外媒体披露后,国外调查者给许多中国医院打过电话,许多医生公开承认他们所用的是法轮功学员器官。我记得有一位比利时参议员亲自打电话打北京两家医院调查。

试想纳粹当年也是无视无数证据,也曾否认集中营中有毒气室。曾宣传诸如亩产万斤之类无数谎言的中共媒体来源,在这一强摘器官议题上,不知为何能令友人如此相信?

在下看来,WP:THIRDPARTY指引在这类敏感条目应得到高度尊重。来自于发生活摘器官的中国国内,这样的来源在此议题上归属于一次文献,不属于维基认可的可靠文献。这并非是在下要审查友人发出的具体内容,而是认为对于中共相关来源,是相关议题上是一概不合适。维基用户有义务使维基不成为政治宣传工具。

以上是在于浅见,与友人相商。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2日 (四) 03:13 (UTC)[回复]

条目应该全面地反映各方观点。阁下提到的是西方政府的观点,中国政府和媒体的观点也应该体现。阁下认为中共来源的内容在法轮功议题上是不合适的,但是这不是维基百科的规定。--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14:27 (UTC)[回复]
维基条目宜遵守WP:SOURCE所言的“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具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维基是有WP:THIRDPARTY这个指引的。这些也小霸友作为维基用户应清楚了解的吧?希望不要把小霸友个人观点说成是维基百科规定。再说你所添加的内容也并非代表中国政府,代表中国政府的国务院、中国人大等机构及相关发言人并未在此议题上发言,上回你看到凤凰卫视采访前卫生部长黄洁夫时,黄其实说了实话。黄洁夫:周永康落马打破死囚器官移植利益链 "黄洁夫:2014年,是中国器官移植中间接受考验的一年,这个时候我们很感谢党中央国务院,有这样好的氛围,这种氛围是建立在什么?反腐败,没有这个打老虎、打苍蝇,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宣布取消这个,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所以这个是国际国内的环境,特别是我们国内反腐倡廉的大的气候,才能够使我们能够宣布这一点。

许戈辉:为什么打大老虎,就能把这个死囚器官这个事情,能够给推翻呢?这大老虎到底是指什么人啊? 黄洁夫:太清楚了,大老虎这个知道,周永康是大老虎,周永康是我们政法委书记,是这个原来的政治局常委,这个大家都知道的。这个报纸天天在这讲他的背景的。那这个死囚器官的来源在哪里,这不是很清晰了吗?实际上这件工作是得到了上一届的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支持,这一届得到了习主席跟克强总理的支持,不然是很难完成这件事情的。"當初仔細觀看了黃接受採訪的對應視頻,注意到黃說這番話時的上下文,知道在國內語境下,這則採訪暗示了活體器官真實來源是政法委管轄下的法輪功學員。换言之,中国政府并不赞成活体器官摘除。但江系从事此杀人犯罪已经10多年了,还竭力在维持。你所帖的并非代表中国政府,而是江系掩饰活摘罪行的诡计。你看看杭州的杀人院士郑树森,盗用浙大名义开设了其私人树海医院,每天还在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其网页一再强调是活体器官,试图把行业内基本人人知道的活体法轮功学员器官摘除这件事公开化合法化。郑这个杀人院士自2007年开始担任浙江反邪教协会副会长(后来升为会长),这是全国反邪教协会(是推动江泽民发起镇压法轮功的610顾问何政客院士搞的协会)在浙江的分会,郑作为反邪教协会会长一边负责揭批与镇压法轮功,一边移植活体器官,难怪器官来源充分,多半是我们浙江的同胞。近年国外权威医学杂志拒绝郑杀人院士的文章,因为郑难以说明其论文数据涉及的移植器官来源。希望你认真思考这个重要话题。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9日 (一) 04:33 (UTC)[回复]

@維基小霸王您好-原標題應沒有錯,[6],原先這段主要就是整理當局對報告指控的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3日 (五) 17:51 (UTC)[回复]

各國反應章節的大量空格[编辑]

在下在阅读本条目时发现是段存在大量不明空格,根据以往经验,一个文段大量出现这种情况往往说明该文段可能是直接自来源处摘抄出来的,可能涉嫌抄袭乃至侵权,在下囿於网络条件難以确定这些内容是否如此,希望各位能够仔细检查这些文字,若涉及侵权则移除或重新改写。--Ngguls 2020年2月3日 (一) 04:56 (UTC)[回复]

地域中心问题[编辑]

“器官移植旅游”一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于是下了定义。经过Kevin Smith Chen友善提醒该内容来自百度百科,于是修改为(跨国器官移植),意思无误。但被指出违反WP:PB。经过研究发现其实并没有违反,该解释仅仅是为了说明“器官移植旅游”的意思,与前面的西班牙,以色列,台湾,其实无关。但如果非要涉及到地域中心勉强也有道理。于是与落花无意12138商讨后隐去“台湾”,便能说通。可是该编辑发出后不久再次被改,根据该巡查员的说法,引用里面提到过台湾,故不能隐去。在此发出疑问: 1.器官移植旅游的意思就是跨国器官移植,根据维基百科方针,不讨论台湾是否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故台湾没有资格进行“跨国器官移植”也即“器官移植旅游”。 2.违反地域中心的源头,并不是“跨国”两个字的添加,而是前面“台湾”二字造成的歧义,故删去“台湾”有理有据。 3.根据该巡查员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始终认同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利进行跨国器官移植,而他自己却说违反地域中心,这不是自相矛盾? 4.再次声明,“跨国器官移植”与“器官移植旅游”是同一意思,该巡查员坚持说台湾到别国或禁止到别国器官移植旅游,恰恰是他自己违反了WP:PB步六孤留言2020年5月23日 (六) 10:14 (UTC)[回复]

有关10:1数据的问题[编辑]

“因为一般而言,每10位器官捐献者,只能找到一位与病人类型相符;若每年做1万例器官移植手术,需要超过10万个器官供体。”这句话存在问题。首先,从原文上看,原文“10:1 ratio”,不太清楚具体指什么比例,另外原文也未提到“需要超过10万个器官供体”,如果意思是对于每一个病人,每10位器官捐献者有1位与病人类型相符,那么做1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只需要比1万例稍多一点的器官就够了。然后,这句话表达的内容也存在问题,只需要对比2019年美国就可看出,供体数(19,267)只有器官移植手术数(39,718)的不到一半[1]。这里有一个地方看似可以反驳,因为只有真正成为供体的才会被统计,如果没找到类型相同的病人就不会被统计进去。然而,显然一般很少出现同一个人被同一供体移植两次器官的情况,因此此数据意味着每个供体平均能给两人移植器官,而若对于每10位器官捐献者,只能找到一位与病人类型相符(即这句话蕴含的意思),与1位病人类型相符的供体与2位乃至更多病人类型相符是不大可能的,供体/手术的期望值不可能是2,矛盾,因此此反驳不成立。综上,若每年做1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并不需要超过10万个器官供体。--DRIZZLE (给我留言 2020年6月10日 (三) 05:4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Organ Donation Statistics | Organ Donor. www.organdonor.gov. 2018-04-10 [2020-06-10] (英语). 

不要把大紀元新唐人加回去,這是不可靠來源[编辑]

--异议有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9:52 (UTC)[回复]

@寒吉虽然可靠性有争议,但用在此条目中仍然并非第三方来源,因此似乎不符WP:THIRDPARTY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6日 (一) 03:53 (UTC)[回复]
「作為來源時,應該謹慎,注意甄別信息的真偽,儘量採用更為可靠的來源作為替代」,請問引用這兩家的內容是假訊息、假新聞嗎?而且有的是專訪,有其他來源能替代嗎?想要使用其他來源替代,那就請找到其他來源來更換,不是刪光才請求找其他來源能替代。-- 2020年7月6日 (一) 05:38 (UTC)[回复]

不可靠來源的貼標籤問題[编辑]

對一些問題因為有來源不可靠的爭議,主要是一個問題的所涉及的雙方有不同觀點的表述。比如中國鎮壓法輪功,中共媒體任務是為了打壓而進行一概負面抹殺。法輪功學員媒體則要“講清真相”,而外界人士認為搞不清楚事實真相到底是什麼,因此採取保守方法,在焦點問題上都不採信雙方說辭。這是大紀元等被標籤為法輪功媒體不可靠來源的主要原因,相對應的是中國媒體也屬於不可靠。但是編輯不能走向極端。比如中國媒體打壓法輪功有其自身的證據,法輪功反迫害也有活動報導,這兩件事情本身,就有必要把各自作為第一手材料。而對於雙方性質的看法,則把第三方媒體視為更可信。 因此,任何媒體都不能看名字就被標籤為不可靠媒體來源,這形同於血緣論的封殺。

並且,任何媒體的信譽也不是一層不變的,在時間的檢驗中,公眾對媒體的評價也在發生變化。比如 紐約時報、CNN 等現在可信度在美國人心中的信譽已經大大下降,尤其是在某類重大問題上的報導。而英文大紀元卻由小壯大,受到更多的認可。這在比較自由的社會裡,都是公眾自由選擇的結果。誰能比較真實中立報導,誰將贏得人心。那麼,我們對證據來源就不能貼標籤,貼標籤本身也是由於自己無法識別的一種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做法。原則上,我們仍然遵循維基的共識方針,但是具體也要考量內容,尤其文章內容是翻譯的,有圖有視頻以及英文報導的原文連接,這類內容是可信的,那麼從語言的角度考慮,作為來源提供讀者可讀,難道不是可以的嗎?比如,博訊網,或者一些小的網站,像六四天網等,上面有第一手受害人發上來的信息,或者推特上的真名實姓的舉報之類,那麼如果有條目涉及採用必要信息,這些來源也是可用的。是不是? 因此,我採信了明慧網上關於美國議員的新議案報導,因為它的報導很客觀,下面附有原文的文字鏈接可查閱。

我記得以前,也有編輯在客棧討論中提及與我此次探討相類的問題,總之,作為維基百科,是應該避免在使用方針時給一些媒體以標籤的形式直接封殺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那是一種歧視。我建議刪除我來源的編輯或其他關注的人,都先別看是什麼媒體名字,而是先進去看一看內容的實際情況,再行判斷。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6月16日 (三) 15:35 (UTC)[回复]

看了,不客观。所以采用原报道——VOA的报道--MINQI留言2021年6月16日 (三) 16:09 (UTC)[回复]

疑問請教MINQI[编辑]

@MINQI您好,

  1. 您8月8日這筆編輯[7],為何刪除掉--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新聞稿原始來源中所提到的例如以下內容關鍵字、關鍵句子?至少刪除了包括「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
  2. 您6月16日也刪除過一次法輪功相關詞語[8],但「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新聞稿就明確提到,請問您為何刪除?
  3. 您8月8日這筆編輯,稱高智晟十佳律師稱號被證實造假[9]。煩請您列出第三方可靠來源證明。
    1. 台灣中央通訊社幾次報導「高智晟曾被中國司法部評選為「中國十佳律師」」[10]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十佳律師自由時報報導十佳律師蘋果日報報導十佳律師聯合報轉中央社報導十佳律師信傳媒報導十佳律師人權觀察HumanRightsWatch:十佳律師2001: Gao Zhisheng named "one of China's top ten lawyers" in an event co-organized by a China Central TV and the Ministry of Justice華盛頓郵報文章—十佳律師In 2001,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Justice named him one of China’s 10 best lawyers. 英國律師協會刊物:十佳律師he was named as one of China’s top 10 lawyers by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in 2001 for his work defending victims of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farmers基督科學箴言報報導十佳律師Named in 2001 one of China’s top 10 lawyers by the Chinese Justice Ministry美國之音報導十佳律師praised as one of China's 10 best lawyers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8日 (日) 16:30 (UTC)[回复]
@Wetrace
  1. 「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属于關鍵字、關鍵句子[原創研究?][來源請求]

[查证请求]

  1. 12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包括至少8位特別報告員[原創研究?][來源請求]

[查证请求]

  1. 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理事会独立实况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处理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家情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没有薪水。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并以个人身份服务
  2. 请给出2001年中国司法部评选过十佳律师的中国方面报道,既然为十佳那么另请给出剩下9位是谁?另《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这是自证材料,请问这是不是从侧面印证其为谣传?《高智晟的确是假冒的“全国十佳律师”》,阁下可以将这个视为非可靠来源;那么这个“记者:高智晟是哪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律师的? 高妻: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的称号。只是得过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荣誉奖。主办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律师协会。”自证材料又要如何解释?--MINQI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20:54 (UTC)[回复]
@MINQI您好,
  1. 關於聯合國人權高專辦新聞稿[11],第一段就寫到「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extremely alarmed)、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The experts call on China to promptly respond to the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and to allow independent monitoring by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mechanisms.)------並非原創研究,您點入就能看到。需要在下列出來嗎?新聞稿中,12位人權專家的署名都在後面也有連結,點入就知道8人是特別報告員。
  2. 關於高智晟,綜合您提出來的內容,高妻的訪談稱是榮譽獎,「十佳榮譽律師」有衝突嗎?哪個獎項不是榮譽?許多媒體簡寫「十佳律師」。您貼出來的高智晟文章[12],高智晟以反諷方式回應中共----「司法部新近有个公开的通告:说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并且留下了可供社会核实的电话。就此问题,我只想讲三句话,第一、我素视这个制度给的一切“荣誉”若粪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话是真的,那么,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表彰的律师论辩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的活动即是一次公开的造假之举;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荣誉律师”称号的还有北京的康健律师、北京的顾永中律师、辽宁的陈庆阳律师、天津的庞彪律师、吉林的修宝律师、重庆的张元炳律师、云南的刘胡乐等十名律师,也和我高智晟一样是“假货”。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当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3:27 (UTC)[回复]
@Wetrace
  1. 「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属于關鍵字、關鍵句子[原創研究?][來源請求]

[查证请求],请不要偷换概念,第一段提出不代表其为关键字或关键句子。并且目前内容已经概括了以上人以及专家们的诉求。阁下所写摘抄新闻稿过多有侵权问题。这也是我写另一条目时出现的问题;

  1. “新聞稿中,12位人權專家的署名都在後面也有連結,點入就知道8人是特別報告員”不代表他们在这份报告中也以此身份工作,就像谭德塞参与了世卫组织对中国大陆的调查,但其以的身份可能不是世卫组织总干事,那是他的职位或称头衔。您的行为是有可靠来源A加有可靠来源B得出结论C;
  2. 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天壤之别!何况司法部对查证者的回应是“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上,没有‘律师论辩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称号或奖项,高智晟获得的奖项是‘荣誉律师’奖”?请注意“十佳”和“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也是不同含义。再者他列的众多人中只有2位在个人简介中有“十佳律师”称号,但与2001年那场辩论赛均无关为“市十佳律师”或“首届全国十佳荣誉律师”,可见其纯粹玩文字游戏造假。--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7:12 (UTC)[回复]
@MINQI-
  1. 在下哪裡「偷換概念」?您可以貼到互助客棧,讓社群公評。「聯合國高級人權專員辦公室」發表的正式新聞稿,「特別報告員」就是這些獨立人權專家,在聯合國人權機制下的角色所行,您自己看新聞稿---列出每一位名字時同時列出他們所屬的「特別報告員」或相關組織。The experts: Ms. Siobhán Mullally, Special Rapporteur on trafficking in persons, especially women and children; Ms. Tlaleng Mofokeng,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of everyone to the enjoyment of the highest attainable standard of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Mr. Fernand de Varennes, Special Rapporteur on minority issues; Mr. Ahmed Shaheed, Special Rapporteur on freedom of religion or belief; Mr. Nils Melzer,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Ms. Dubravka Simonovic, Special Rapporteur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ts causes and consequences;Ms. Fionnuala Ní Aolái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while counter-terrorism; Ms. Elina Steinerte (Chair-Rapporteur), Dr. Miriam Estrada-Castillo (Vice-chairperson), Ms. Leigh Toomey, Mr. Mumba Malila, Mr. Priya Gopala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2. 而且新聞稿也提到,聯合國人權專家2006年就已經向中方表達...。此外,12聯合國人權專家首段表明對法輪功等群體遭到活摘器官的消息感到「極度震驚」,這些都是新聞稿重要內容。引用新聞稿,哪裡有侵權問題?這不是「記者或媒體」的著作權,聯合國系統的新聞稿,就是給人使用的,更何況引用也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台灣很多人對著作權保護 有基本概念,這點在下還是很清楚的。
  1. 十佳律師 可以是縮寫,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十佳律師也好、十佳榮譽律師也好,這頂多是縮寫,而不是「文字遊戲造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7:34 (UTC)[回复]
@Wetrace
  1. “请不要偷换概念,第一段提出不代表其为关键字或关键句子。”您想煮请便,但本人意见不会改变:阁下需要证明“「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属于關鍵字、關鍵句子”——這些都是新聞稿重要內容;
  2. 特别程序的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没有薪水。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并以个人身份服务。且请问是否需要具体说明他们身份?
  3. 阁下是因为缺了注明“法轮功”、“極度震驚”还是因为什么?我写的条目也是引用新闻稿,所以“引用新聞稿,哪裡有侵權問題?”不成立;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突发新闻消息,一宗事件的源由、过程概要和后续后果可以是合适的,但是某场火灾如何暂时地影响附近交通、某个集会的人用了哪几样工具破坏某个地方、某场风暴或瘟疫中政府设立的求助电话号码……都不是适当的内容,除非这些事情是各界重点讨论的话题,否则在百科上应可免则免,这种详尽的细节和记述应是维基新闻的工作。
  4. 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原創研究?],那“剩下9个也被撤了”如何解释?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天壤之别!按阁下逻辑,“荣誉教授”岂不等于“教授”?请不要明目张胆的「文字遊戲造假」!另,请证明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仅仅“”--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8:17 (UTC)[回复]
(*)提醒-MINQI您好,(1)請勿刪除這些英國律師公會、台灣中央社等來源[13]。(2)高智晟說「十佳榮譽律師」,媒體寫「十佳律師」,這哪裡是造假?即便高妻受訪時說是「榮譽獎」,那定義上也不衝突。您直接寫「證實是造假」,這才可能有原創研究及原創總結的問題,請問「馮岩」是?另外,您知不知道:「榮譽教授」 通常等級比「教授」更高。(3)請留意,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新聞稿寫的相當清楚,還需要證明什麼?這條目就在談法輪功器官議題,請勿刪除。您可以拉到互助客棧,把新聞稿整篇貼出來讓社群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8:31 (UTC)[回复]
@Wetrace拒绝无理要求。--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8:42 (UTC)[回复]
@Wetrace
  1. “请不要偷换概念,第一段提出不代表其为关键字或关键句子。”您想煮请便,但本人意见不会改变:阁下需要证明“「法輪功」、「維族人」、(12名專家)「極度震驚」、以及專家團「呼籲中方迅速回應活摘器官的指控,並允許國際人權機制進行獨立監督」属于關鍵字、關鍵句子”——這些都是新聞稿重要內容;
  1. 特别程序的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没有薪水。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并以个人身份服务。且请问是否需要具体说明他们身份?
  2. 阁下是因为缺了注明“法轮功”、“極度震驚”还是因为什么?我写的条目也是引用新闻稿,所以“引用新聞稿,哪裡有侵權問題?”不成立;维基百科不应该提供突发新闻消息,一宗事件的源由、过程概要和后续后果可以是合适的,但是某场火灾如何暂时地影响附近交通、某个集会的人用了哪几样工具破坏某个地方、某场风暴或瘟疫中政府设立的求助电话号码……都不是适当的内容,除非这些事情是各界重点讨论的话题,否则在百科上应可免则免,这种详尽的细节和记述应是维基新闻的工作。
  3. 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原創研究?],而且“剩下9个也被撤”该如何解释?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天壤之别!按阁下逻辑,“荣誉教授”岂不等于“教授”?请不要明目张胆的「文字遊戲造假」!另,请证明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非仅仅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8:17 (UTC)[回复]
(?)疑問-請問MINQI,為何如此回退,在下都列出理由了,為什麼指稱高智晟是十佳律師的第三方來源必須被刪除?為何高智晟自己解釋「十佳榮譽律師」的說法也要刪除?為什麼「聯合國人權高專新聞稿」稱法輪功的文字不能被寫出來?為何高智晟相關內容之前有來源請求,在下補上第三方可靠來源,您也一併刪除?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8:44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好,在下列出多筆中英文第三方可靠來源已是證明,煩請您列出證明。您列的高妻說法、與高智晟本人說法並無衝突。至於您要證明CCTV拍了什麼,那不是其他人要證明的事。您硬要扣上「造假」---「十佳律師」、「十佳榮譽律師」,兩個字能稱做「證明造假」嗎?您這是明顯的原創研究、原創總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9:10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無具體理由刪除第三方可靠來源,卻不附來源添加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9:05 (UTC)[回复]
(?)疑問请问@Wetrace请问已经被证明造假的内容为何要添加?参见该讨论。阁下始终无法解释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原創研究?]。而且请问“剩下9个也被撤”该如何解释?请问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否一样?请证明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非仅仅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為什麼「聯合國人權高專新聞稿」稱法輪功的文字一定要被寫出來?目前是否概括了以上人以及专家们的诉求?阁下为何要突出法轮功而忽略声明是针对包括法轮功等少数群体的报告?“為何高智晟相關內容之前有來源請求。。。”那个请求是我加的,当时我没找到具体其为何有这称号来源,现在有的是证明其造假的来源,请问这是否是其自身条目?不是为何要加入其自身辩解?另外我会在其自己条目进行其解释的补充,虽然他的声明不能证明其不是造假;来源没加是你在这@我,造成我的编辑失误。请稍安勿躁。--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9:17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說已「證明造假」,但您明顯「原創總結」。高智晟自己的說法是「十佳榮譽律師」,跟高妻的說法沒有衝突;各大媒體自己寫「十佳律師」,怎麼能說是造假?您刪除他人的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又刪除他人添加的or符號,您又無法證明「造假」。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9:36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好,查證請求,您所提來源高妻說法,與高智晟本人說法不衝突,高智晟本人否認造假。您能否就此認定「證明造假」?獨立評論一篇文章,能否否定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請堅持稱「造假者」證明。並請MINQI留意「生者傳記方針」,您在指稱高智晟造假,請您說清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09:49 (UTC)[回复]
(?)疑問@Wetrace高智晟自己的說法是「十佳榮譽律師」,跟高妻的說法沒有衝突[原創研究?]请问其妻子已经明确说明了他没有什么“十佳律师”怎么还不是造假?阁下这是在明显的文字游戏!另外查证请求放来源后面,阁下是直接把字给删除了,我进行的改正不是删除。“生者傳記方針”还说明“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倚赖于自行出版来源(生者传记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详见下文)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证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阁下是否认同删除?阁下不知道当时是妥协才加的请求来源吗?请问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是否明确其为何时获得“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请问其是否查证这问题?如果有,请拿出不然只能视为第三方可靠來源只听取一方发言(这甚至可能让其失去第三方的身份),另外獨立評論不止一篇文章对此进行了反驳,另外其之前一直称是“高智晟曾被中國司法部評選為「中國十佳律師」”--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0:09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好,高智晟說「十佳榮譽律師」,媒體報導「十佳律師」,這哪裡等於「造假」?請您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您所列來源,並不能證實您自己標註的「已證明造假」,而且您刪除了其他中英文第三方可靠來源包括中央社、又刪除高智晟自己的說法,高智晟說自己是「十佳榮譽律師」。誰在造假?MINQI您不讓人添加可靠來源、又不讓人標註or、又不讓人標註徵求來源,頻頻刪除回退他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10:18 (UTC)[回复]
(:)回應请不要混淆视听,“高智晟說「十佳榮譽律師」,媒體報導「十佳律師」,這哪裡等於「造假」”与“高智晟說「十佳榮譽律師」,媒體称其「十佳律師」”这有本质区别,后者意味着是没有查证过的,是不能作为证明内容的来源。请问中央社又如何?新华社都会出错,中央社就不会吗?再次请不要混淆视听“MINQI您不讓人添加可靠來源、又不讓人標註or、又不讓人標註徵求來源”,已被证明造假为何要添加错误的可靠来源,并且是无法证明其查证过此事的可靠来源?已被证明造假并非我原创研究或无来源内容,我已经添加了来源两篇均由同为“反共义士”或维权律师——属于其同一阵营者,撰写的来源,为何要添加这两个模板?阁下合理的要求——查证请求,我并未删除该模板,请不要以有关内容再来污蔑,谢谢。另外,阁下那段自由亚洲电台内容无需加入与本文不关是高自己经历,除非又来源证明高被摘去器官是酷刑之一。--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0:42 (UTC)[回复]
@Wetrace请阁下不要回避证明或解释以下内容:
  1. “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
  2. 剩下9人条目中也无与此有关的“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
  3. “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否一样;
  4. 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十佳荣誉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非仅仅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0:42 (UTC)[回复]
(~)補充:阁下一些来源的分析:
  1. “Even though he was named as one of China’s top 10 lawyers by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in 2001 for his work defending victims of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farmers whose land had been seized for redevelopment”(尽管他在2001年因为医疗事故受害者和被征地重建的农民辩护而被司法部评为中国十大律师之一),较为符合的事实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
  2. “In 2001,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Justice named him one of China’s 10 best lawyers.”(2001年,中国司法部将他评为中国十佳律师之一。),作者为Teng Biao(滕彪是也是一名人权律师),文章属于投稿;
  3. “高智晟曾被中國司法部評選為「中國十佳律師」”,中央社文章,依旧无法验证其“十佳”真实性。
综上,可见其“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阁下所称的第三方可靠来源报道均类似“中朝条约有效期20年”——以讹传讹。--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0:53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好。其他來源呢?
  1. 您列舉高妻回答,卻刪除高智晟本人文章說法,該兩篇文章並不衝突,但您這樣作法,卻形成片面解讀。請注意,您所做的不是附註,而是扣上「造假」,您提供的來源並不能夠支持這樣的斷言,作法違反WP:生者傳記
  2. 維基百科WP:生者傳記方針---「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决不要将自行出版的书籍、杂志、网站、网络论坛、网志(即Blog,又称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內容農場作为和在世人物有关的资料来源」
  3. 請問您貼出的「獨立評論」是什麼網站?是媒體嗎?「馮岩」寫的文章,恐怕不符合維基百科WP:生者傳記方針的要求。
  4. 您對該項目有質疑,卻全然斷言是「造假」,且刪除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包括「華盛頓郵報」、「英國律師公會來源」、「中央通訊社」等等。這顯然不成比例。
  5. 另外,劉少奇,在被共產黨批鬥之前之後,共黨控制的輿論怎麼對待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9日 (一) 13:40 (UTC)[回复]
(:)回應(?)疑問什么其他来源?
  1. 两篇文章冲突,请不要原创研究以及硬掰,请解释我如何形成片面解读?明确的就是如此,提供的来源为何不支持这样断言?是阁下不断在以错误的报道粉饰谎言!
  2. WP:生者傳記方針---「应移除受善意编者反对或对来源作出推测性解释的任何无来源之内容」、「或倚赖之来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针规定的内容亦应被移除」;
  3. 天下杂志的子网站,如果阁下认为恐怕不适合,那么“十佳”头衔应被删除;并且本文与其头衔或荣誉毫无关联——当初保留添加请求来源模板是妥协,并不认可,因为没有确凿的可靠来源查证或审核,现在也是如此;
  4. 「華盛頓郵報」、「英國律師公會來源」、「中央通訊社」我不都给你分析过了?补充里的第二、第一、第三;如果按照高的说法,中国官方是不承认有过这个荣誉的,那么请问阁下给的所谓可靠第三方来源(其中一篇还是投稿)报道的依据是什么?
  5. 另外说明什么?共产党当初做错了承认并改正,岛上政府呢?这和现在的争议又有什么关联?除了表明阁下充满偏见外我看不到任何益处--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6:07 (UTC)[回复]
另,再次请求阁下不要回避证明或解释以下内容:
  1. “中共打擊哪個對象,從網路上撤掉對該人過往的正面評價,在中共史上所在多有。”;
  2. 剩下9人条目中也无与此有关的“十佳律师”或“十佳荣誉律师”;
  3. “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否一样;
  4. 当时评选的是“十佳律师”(“十佳荣誉律师”)而非“有十个律师获荣誉律师”或非仅仅是“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16:07 (UTC)[回复]
(!)意見-MINQI您好,在下從來沒有迴避什麼,前棉提過了,依序回應如下:
  1. 中共怎麼對待前國家主席劉少奇、前總書記趙紫陽的,有多少年輕人知道趙紫陽?以及當年體制內許多智囊人物?再例如高智晟,以前不少大陸媒體報導他,現在搜索中國網路能找到嗎?再例如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後,以前在中國大陸的網路及媒體上的正面消息,就都難以找到了。
  2. 您說另外9人的條目沒寫「十佳或十佳榮譽律師」。難道編寫一個條目,必須同時編寫十個條目?難道媒體報導高智晟,必須同時報導另外9人?剩下9人在國際上名氣沒有高智晟大,還有更大量的西方媒體使用「Best known」之類詞彙稱呼高智晟是中國最知名律師。
  3. 全國範圍十佳榮譽律師,就是榮譽,十佳律師,也是榮譽。高智晟列出另外9人名字了。已經一再提醒您,您不能使用「網路論壇文章」,您還藉此指稱「造假」以此否定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這都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對高妻說法也有「原創總結、原創研究」的「推測」問題,也不符合WP:生者傳記
  4. 當時央視到底怎麼說?您能否找到2001年央視原初報導資料或畫面?
  5. 第三方來源多年來稱「十佳律師」,高智晟很早年就自己說「十佳榮譽律師」,都是十佳、都是榮譽。大學的「榮譽教授」還比「一般教授」份量重呢。您這樣用「論壇文章」扣造假、扣爭議,實在很不適合。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0日 (二) 08:20 (UTC)[回复]
@Wetrace(-)強烈反对阁下根本没有回应,
  1. 纯粹以偏见为基础的原创研究,无效论证;
  2. 请不要混淆视听,请问如果这份殊荣的确存在,剩余九人为何不写?阁下是在将九人无一人条目中有此内容偷换成剩余九人无条目。9人在國際上名氣沒有高智晟大[原創研究?],但其中几位律师在中国大陆赫赫有名,在百度军均有条目。“還有更大量的西方媒體使用「Best known」之類詞彙稱呼高智晟是中國最知名律師。”说明什么?请问哪个维权律师西方媒体不吹捧?就连编写阁下口中“網路論壇文章”的冯某在忍不住揭穿高之前也被大肆吹捧,只不过之后就都難以找到了;
  3. 请不要回避“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含义是否一样?高智晟列出另外9人名字不等于证明他们是十佳律师或有此荣誉称号,“全国(中国)十佳律师“01年没有举办,不然请说明为第几届并找出相应证明。對高妻說法也有「原創總結、原創研究」的「推測」問題,也不符合WP:生者傳記[原創研究?]相反是阁下在原创研究,这不是推测,文中其妻子明确说了“她没有什么十佳律师”,请注意不论是什么十佳,他妻子这句已经完全否认。
  4. 第三方來源多年來稱「十佳律師」,高智晟很早年就自己說「十佳榮譽律師」,都是十佳、都是榮譽。[原創研究?][來源請求],我看到的是所有来源均写的为“中国十佳”( China’s top 10 lawyers),您这样以错误报道、未核实的内容作为来源去佐证谎言、去删除质疑实在很不合适与造假无异。--MINQI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08:55 (UTC)[回复]
(:)回應+(?)疑問--MINQI,在下上面就事論事,哪裡沒回應。在下一一正面回答問題,您上面沒看到?怎麼會反向指責在下呢?
  1. 9名律師名字,就在您自己貼出來的高智晟文章。高智晟關注度高,海外媒體報導六四學運領袖,常集中幾人,還是說每次報導就必須「把所有六四領袖及運動者都列出來」,才符合您的要求。高智晟文章回應中共----「司法部新近有个公开的通告:说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并且留下了可供社会核实的电话。就此问题,我只想讲三句话,第一、我素视这个制度给的一切“荣誉”若粪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话是真的,那么,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表彰的律师论辩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的活动即是一次公开的造假之举;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荣誉律师”称号的还有北京的康健律师、北京的顾永中律师、辽宁的陈庆阳律师、天津的庞彪律师、吉林的修宝律师、重庆的张元炳律师、云南的刘胡乐等十名律师,也和我高智晟一样是“假货”。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当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
  2. 您說哪個媒體不吹捧?中共黨官媒吹捧程度,我們都見識過了。海外媒體何必「吹捧」高智晟?高智晟是被中共迫害下知名度大增、獲得國際尊敬,得到包括歐洲議會高層、美國政府、以及多國政要、人權組織的關注。
  3. 高的妻子談話,跟高智晟本人發言,根本沒有衝突。請問如果某A得了一些獎項,如果A的父母受訪時,因為用詞說的不同,就因此否定該獎項的事實嗎?
  4. 「十佳律師」、「十佳榮譽律師」,媒體寫簡單些就是您說的「造假」?「十佳」的意思,外媒寫TOP 10、10 Best,不對嗎?十佳榮譽,一場比賽有「十佳」,不然您要翻譯什麼? ----那請您把當年央視原初報導資料畫面找出來好了,既然您反對在下說的「中共打壓高智晟後,中國網路上很難找到以前高智晟的大陸媒體正面報導消息」。
  5. 在下一再一再提醒您,請勿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您用一篇「網路論壇」文章,原創總結、推測推論高妻說法及高智晟文章,這是不適當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0日 (二) 09:20 (UTC)[回复]
(?)疑問说的什么?!
  1. 9名律師名字,然后呢?“高智晟關注度高,海外媒體報導”,然后能证明什么???我问的是为何其余九人自身条目中无当年这个“十佳律师”!!!请不要混淆视听、偷换概念!!!高智晟自己在打自己脸,好吗?!
  2. 前面依旧阁下偏见,后面海外媒體何必「吹捧」高智晟?高智晟是被中共迫害下知名度大增、獲得國際尊敬,得到包括歐洲議會高層、美國政府、以及多國政要、人權組織的關注[原創研究?],棋子、子弹、工具罢了。我就请问,冯岩现在怎么不受尊敬了?;
  3. “高的妻子談話,跟高智晟本人發言,根本沒有衝突。”阁下这歪曲太过分了吧?!请证明下该奖项成就是这称号,A得的女子蝶泳金牌,人记者问其父母是不是男子蝶泳金牌,人父母解释是女子的,阁下拿着其他记者之前错误的报道证明A得的男子蝶泳金牌???
  4. 别又混淆视听偷换概念,问的是“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十佳榮譽,一場比賽有「十佳」”2001年(首届)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十佳。。。阁下说明下那半决赛、决赛比什么???《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还是出成一本书的,那么就请查证下;
  5. 在下一再一再提醒您,請勿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您用几篇投稿、仅作为介绍一笔带过争议的报道去原創總結、推測推論高妻說法及高智晟说法,這是不適當的。--MINQI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09:56 (UTC)[回复]
(?)疑問-MINQI您好,您幾次拿在下的回應理由去改寫,但是請注意是否屬實,上述部分,簡要先舉兩個例子:
  1. 您把在下這段話當成您的話去用---「在下一再一再提醒您,請勿違反WP:生者傳記方針」---然而比對之前您的編輯歷史與討論紀錄,就很明顯不符事實;一再提醒您WP:生者傳記的是在下。您拿出高智晟文章卻又不讓其文章存在頁面,主要依賴一篇「網路論壇」署名「馮岩」文章稱是「造假」。
  2. 您說在下「用几篇投稿、仅作为介绍一笔带过争议的报道去原創總結」,請問在下哪裡原創總結?中央社、蘋果日報、信傳媒、華盛頓郵報、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怎麼寫的,在下哪裡違反其來源內容了?您的說法顯然不實。華盛頓郵報那篇是律師的投稿,但那是您引用的「網路論壇文章」嗎?
  3. 另外,您稱「冯岩现在怎么不受尊敬了?」----在下哪裡說誰不受尊敬?在下就說了高智晟很受尊敬,關注度高。
  4. 另外,您說高智晟的文章,是「高智晟自己在打自己脸」。高智晟那篇文章明顯回應中共司法部,他如何打臉自己?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0日 (二) 10:48 (UTC)[回复]
(:)回應
  1. 内容均属实无使用不当,有问题就更改了,阁下不断制造新的问题,反过来说我不属实???
  2. 冯的文章之前在其他可使用的来源有,目前只剩下独立评论上的未被删除,甚至目前连高乃至其他人回应冯这篇的文章也被删的一干二净。简单删除这是不妥的,所以加了需要更好来源模板。“不讓其文章存在頁面”???那本人给的相应文本和来源是什么?本条目是其该争议条目还是其个人条目?为何要给出全文?甚至这个争议头衔根本就不该在本条目出现。就像阁下不断要求在某些内容突出“法轮功”一样,这涉嫌宣传——“广告重复”。
  3. 中央社、蘋果日報、信傳媒、華盛頓郵報、基督教科學箴言報...怎麼寫的?请问怎么写的?我都给列出来了。请问这几个来源是否验证了这说法?是否写明经过查证或不是仅仅一笔带过仅仅写了“他获得。。”?请注意人写的可是“中国十佳律师”可不是“中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赛十佳荣誉律师”!这完全是本质区别,而且中国大陆有“全国十佳律师”,这不是文字游戏造假?您的說法顯然不實。您还删除其自己辩解与妻子的话为何?把整个注释都删除又是为何?
  4. 关于两个另外,1.请问:冯的报道还剩多少?本人针对的是阁下称“海外媒體何必「吹捧」高智晟?高智晟是被中共迫害下知名度大增、獲得國際尊敬,得到包括歐洲議會高層、美國政府、以及多國政要、人權組織的關注”,有用则捧,无用甚至与手中更有力的牌冲突即弃甚至消除痕迹,不和阁下口中的中共无区别?2.他说“十佳荣誉律师”,人剩余九个有几位在国内比他有名多了自己条目里没这个,写的是荣誉奖甚至仅仅写“所辩护案件在2001年律师辩论赛中被中央电视台选拍为全国十个律师故事之一”,有两位是“十佳律师”——一位是市十佳律师一位是真的全国(中国)十佳律师,这不他自己打自己脸?蹭人家?
  5. 现在这样高的条目中编辑还有什么问题吗?有的话请指出,没有的话请不要再在那纠结高等人的文字游戏,除非阁下去那本书中找到或者找到当时影像。不然纯粹是在浪费时间。--MINQI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11:26 (UTC)[回复]
(?)疑問+(:)回應
  1. MINQI堅持使用一篇「網站論壇」指稱造假的非可靠來源文章為主,並以「十佳律師」「十佳榮譽律師」兩字差異,稱高「造假」,並以此否定、刪除海外第三方可靠來源報導;這違反WP:生者傳記。----且在下Google搜尋 中國政府網域(高智晟 十佳 site:gov.cn),未能查到相關說明。
  1. 那麼MINQI能否看看:中國大陸媒體2005年以前也有報導。是不是中共網信辦漏掉了?還是因為2002年就被備份了?(1)新浪網上《中國青年報》2002年6月報導還在,寫著:「被告代理人高智晟则为“全国十佳律师”,在律师界享有很高声望。」(2)京衡事務所網站轉貼 《網易商業報導》2005年9月文章,寫著「今天有着全国十佳律师称号、在为争取朱久虎出狱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高智晟律师告诉网易商业报道说,现在他已经将朱久虎从监牢接出来」。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0日 (二) 20:54 (UTC)[回复]
(:)回應
  1. 回应了个寂寞,依旧诽谤+车轱辘:a.请问本人写的一大段有多少内容是“網站論壇”上的那篇?而且我给没给阁下说那篇东西仅剩论坛还在其他都被毁尸灭迹了?b.请问本人是否标注了“需要更好来源”?c.请不要又双叒叕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原创总结——“‘律师论辩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和‘全国(中国)十佳律师’”偷换成“‘十佳律師’与‘十佳榮譽律師’”!d.“以此否定、刪除海外第三方可靠來源報導”[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请问阁下加的那些没用的来源,哪个给您漏了?d.您没找到,您是在打高的脸,高自己说“司法部新近有个公开的通告”
  2. 我没给您说“阁下去那本书中找到或者找到当时影像。”?您的那一堆有什么用,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有效期》那个问题有什么区别?一堆中外第三方可靠来源还带央视、BBC呢,写的有效期20年,结果人外交部发言人澄清,全错的——以讹传讹。我还找个其他人(9个中一个)自己在用呢(虽然也被写文反驳了),有用么?
  3. 您发的我都给你加了,但请不要再找这种根本没用的、非专门查证的来源,谢谢。人其他编者都在那说“有关的一些文献资料离事件发生已经久远,可能存在互相引用的情况,或许不好直接肯定为可靠来源”[14] 囧rz……--MINQI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22:12 (UTC)[回复]

悔晚齋您好,您添加中立模板,但您沒有依據模板規範,在討論提出「具體」理由。請您列舉具體才能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9月3日 (五) 19:31 (UTC)[回复]

疑问[编辑]

在这一话题中,维基百科虽然说明了,一些举证存在技术性问题,那是不是应该取消这些有技术性问题证明的存在--EricLLLEEE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00:42 (UTC)[回复]

军医院问题[编辑]

如果像维基百科的独立调查举证说的,中国军方医院存在未经允许的独立运营,那百科又是从什么渠道收集的信息呢?是只有某些所谓证人的证词吗?--EricLLLEEE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00: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