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川蔡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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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川蔡通話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6年12月12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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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言論審查[编辑]

    除了蘋果日報還有其他媒體報導相關事情嗎,不然可能不中立--葉又嘉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起事件中華民國-美國斷交以後,第一次在中華民國總統與候任美國總統之间进行的電話談話?
      川蔡通話条目由葉又嘉讨论 | 貢獻)提名,其作者非一人主編或主編者非注册用户,属于“International relations”类型,提名于2016年12月5日 14:42 (UTC)。
      但本文通篇許多美臺兩國當事人的原文用字「Taiwan/臺灣」都被刻意改成「中華民國」,美國候任副總統Pence的原文是「President-elect Donald Trump takes a courtesy call from the democratically-elected president of Taiwan」,卻被改成「川普便是接到中華民國總統禮貌致電」,連主張臺灣獨立人士吳澧培的原話「是台灣走進國際社會的第一步」都被改成「是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第一步」,媒體所稱「美國對台立場」也被改成「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政策」,這種把明明不是人家說的話、不是媒體報導用字的東西硬塞入人家嘴巴的粗暴行徑已形同強姦當事人。美國支持臺灣不等於支持中華民國、美國承認臺灣不等於承認中華民國,Taiwan是美國政府的法定用語,ROC不是,故於美國政策語境下任意替代兩者的基礎並不存在。「中華民國」自1979年起在美國就沒銷路、沒市場了,許多臺美人在美國第一線努力數十載的目標都是為臺灣,而非什麼「中華民國」,這許多的相關討論根本沒有「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尤其英文原文基本上都是Taiwan vs. China,但文中擅改之處實在不計其數,已屬明顯誤導。許多非直接引述的文字(如臺灣人民或網友意見等)也毫無使用「中華民國」之必要。--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2:21 (UTC)[回复]
      1. 首段第一句:“新任美國總統當選人唐納·川普和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進行的越洋電話談話”,有误导之嫌,让人理解为“川普”打电话给“蔡英文”。应当说明是“蔡英文”打电话给“川普”,“川普”也这么强调CALL ME,条目首段有意无意的忽略这一细节,有POV之嫌。
      2. 序言第二段:“部分美國新聞媒體認為……”为什么把“部分美國新聞媒體”的观点摆在北京政府、白宫等官方回应之前?不讲大陆媒体、台湾媒体的观点,仅仅把“部分美國新聞媒體”挑出来写,有POV之嫌。
      3. 这仅仅是序言章节的问题,正文问题也很多。如果主编愿意修改,我再补充,否则,我写很多都没有意义。--D98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8:12 (UTC)[回复]
      4. 正文第一段第一句,“1972年,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转而采取“一个中国”政策[2]。”“转而”一词有误导之嫌,让人理解为,美国之前不是采取一个中国政策,而是采取“两个中国”政策。--D98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0:14 (UTC)[回复]
      • (:)回應第一點已改--Wolfch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2月6日 (二) 09:12 (UTC)[回复]
      • (!)意見,補上新作的圖片,看大家有甚麼意見--葉又嘉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5:54 (UTC)[回复]
      • (-)反对:放着条目中明显存在的中立性问题不修改,却在讨论一个配图做得是否漂亮。--D981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2:00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新條目推薦的標準。不過如果打算成為優良條目的話,確實還要再改進。--M940504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2:41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6年12月9日 (五) 06:04 (UTC)[回复]
      • (-)反对,本来不想管,可台湾媒体来源太多了,这种话题真的合适?--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2月9日 (五) 09:57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蓝灯 留言 2016年12月9日 (五) 11:32 (UTC)[回复]
      • (+)支持,符合標準。如此新聞大事還是要支持。不能只是吐槽某IP--平成28年暨皇紀2676年及丙申年留言2016年12月9日 (五) 13:14 (UTC)[回复]

    關於「臺灣」和「中華民國」兩詞之間的選擇[编辑]

    @Wildcursive閣下將敝人剛才所做的編輯都回退了。敝人所做的這些編輯皆是以方針WP:NPOVWP:BIAS作為依據,請問閣下是否認為哪裡不符合方針?若有的話,請說明。請以方針作為討論基礎。--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08:17 (UTC)[回复]

    (:)回應

    本條目是依已發生事實、英文原文與來源報導文字等所做記述,與「臺灣」一詞是否已被宣布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之正式國號是兩回事。你這種改法已偏離維基紀錄事實的精神,已經過頭了。

    希臘(Greece)的正式國號是「海倫娜共和國」(Hellenic Republic)並不妨礙「希臘」之通用,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通稱英國亦不致被誤認為只有英格蘭

    就「名」而言,臺灣是1949年後中華民國的國家之簡稱/代稱/通稱,且政府與人民均已多年習於兩者混用,外國政府與國際媒體和學術界慣用語稱臺灣,Google上的臺灣/Taiwan也遠多於中華民國/R.O.C.;就「實」而言,其本質毫無疑問是「中華民國」消而「臺灣」長。「臺灣」一詞的意義之一確實就是指涉一個國家,無論是否另有別名。正式國號尚非臺灣,不等於臺灣不具國家屬性。

    總統府與外交部等許多政府網站標題都是臺灣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並稱。我們駐梵蒂岡的大使館門牌是中華民國(臺灣)駐教廷大使館/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o the Holy See,而其網站也一樣。護照也有「臺灣」字樣,所以民主進步黨政府已明顯賦予臺灣一定的國家屬性。

    更重要的是,在美國的context中,確實有許多政治指涉是將臺灣認為是國家/準國家/或獨立政治實體,這已足以支撐美國或美國政要稱臺灣為國家、盟國或稱臺灣總統,即使美國尚未正式外交承認臺灣。美國人支持臺灣不等於支持中華民國、美國人承認臺灣不等於承認中華民國,Taiwan是美國政府《台灣關係法》的法定用語,ROC不是,故於美國政策語境下任意替代兩者的基礎並不存在。「中華民國」自1979年起在美國就沒銷路、沒市場了,許多臺美人在美國第一線努力數十載的目標都是為臺灣,而非「中華民國」,這37年來臺美關係的大多數相關討論根本沒有「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承認「中華民國」比承認臺灣所涉問題更多更大,美國更不承認所謂的「中華民國」,因為美國承認PRC在中國之主權、但不承認涉及臺灣的。所以涉及臺美關係現狀的,用「中華民國」顯然更不洽當。

    美國國務院等聯邦政府網站有將臺灣與各國並列之網頁、國會有涉及臺灣之決議等,但「中華民國」是少之又少,頂多是歷史背景或稱謂,而不涉政策。如美國國務院Visa Waiver Program (VWP) 免簽證計劃網頁之「Citizen or National of VWP Designated Country」即將 Taiwan 與日、韓、新、澳、紐、英、法、德、荷、西、葡、瑞士等其他37個友好國家併列, “whenev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refer or relate to foreign countries, nations, states, governments, or similar entities, such terms shall include and such laws shall apply with respect to Taiwan.”就至少是準國家的概念。

    若曲解當事人原話或原文(英文原文基本上都是Taiwan vs. China),把明明不是人家說的話、不是媒體報導用字的東西硬塞入人家嘴巴形同強姦當事人。

    獨立之路至少有兩種,一種像以色列,基本名實同步或先名後實。另一條較符合臺灣的路是先有實而後正名,如同加熱一鍋水,壓力夠大了就衝爆鍋蓋,這當中有時間差並不稀奇。蓄勢待發比一夕全變更符合實際、歷史、與民主制度。

    --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09:12 (UTC)[回复]

    諸如下面這種以括號引用當事者的言論的內容,敝人都沒有更動。敝人更動的是括號以外的內容,這些內容是以維基百科的第三者口吻進行敘述的,因此必需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
    閣下的回覆似乎沒有說明敝人的編輯如何不符合方針,也似乎沒有以方針作為討論基礎。在這樣的情況下,閣下的回退行為可能是違反方針的。如果閣下真的無法以方針作為討論基礎,敝人會將條目恢復到敝人依據方針WP:NPOVWP:BIAS進行編輯的版本。
    --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09:32 (UTC)[回复]
    編輯應維持原意,而非變更、曲解原意, 你的變更顯然已實質改變當事人與當事媒體等之原意如上述, 已屬自創。--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4:01 (UTC)[回复]
    敝人的編輯皆是依據方針,並未曲解原意或自創。如果閣下認為有,敬請指出。--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4:03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Liaon98 均已分別表示過「不一定不會造成誤解,尤其這類的政治性敏感內容根本微言大意...盡可能越精確越好吧」、「中華民國跟臺灣兩詞在國際上的意義還是差很大的,平常我們寫條目兩者混用沒成很大的問題,然而今天這個條目就是以外交為主題的政治條目,這兩個詞分清楚變得很重要。美國跟台灣接觸,跟美國與中華民國接觸,這兩個在外交意義上差很大的」。
    你不會不知道「中華民國」跟「臺灣」有差,本條目所提及的美國政要、美國媒體也知道,並不約而同地稱Taiwan, 而非Republic of China. 這夠清楚了。--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4:22 (UTC)[回复]
    每位用戶當然都有正當權利表達意見,敝人對於此權利也予以尊重。但是希望閣下的編輯依據是方針而非其他用戶的意見。
    根據敝人的所見所聞,美國政要、美國媒體對於Taiwan和Republic of China兩者之間的混淆不清,已經達到了最糟糕的地步了。閣下去看看英文維基和CIA的The World Factbook就知道了。--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4:46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川蔡通話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提名人: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20:26 (UTC)[回复]
    投票期:2016年12月5日 (一) 20:26 (UTC) 至 2016年12月12日 (一) 20:26 (UTC)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提名人票。—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20:26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基本符合標準,賞個支持票--Z7504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23:30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較為全面性統整各方資訊。--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0:45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太厲害了,才沒幾天就寫這麼多,USD:CNY=1:6.88變成1:7.48不知有甚麼影響。--Kurolen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9:09 (UTC)[回复]
    • (※)注意:在本條目成為優良條目之前,需指出幾點需要留意的事項:
      • 首先是條目名稱。比起「川蔡熱線」,「川蔡通話」應為更合適的標題。
        1、論客觀性,「通話」自然勝過「熱線」(這是10分鐘的賀電,「熱線」與「通話」相較之下稍有主觀解讀之嫌)。
        2、通話的參與方不只台灣,還有美國,而美國媒體對此事件的常用稱呼為「phone call」,不是「hotline」。而在台灣方面,「川蔡通話」之稱亦非罕見。
        既然「通話」一詞不違反台美兩方的習慣,又有客觀性和廣泛使用性,考量到三者的兼顧,我依然認為「熱線」一詞應該予以取代。
      • 條目引用的網路來源十分大量,但若是不存檔,之後一旦網站消失了,其在條目內援引的內容就會變成沒有來源支持,將可能有人以此為由提出優良條目資格的撤銷。對此,我建議的對策如同我對第一個註腳的處理方式,希望有時間的人協助我將每一個註腳都比照辦理

    以上,期待@KOKUYO主編的本條目當選,敬祝編安。-—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1:58 (UTC)[回复]

    • (!)意見,感覺上,有些段落的一兩句話用了三四個參考資料,例如"雙方通話"段落中的"談話過程長達約10分鐘"一句,用了三立新聞台、三篇蘋果日報的來源作為參考資料,這些參考資料不是只單單做為這一句話的參考資料,但仍想知道,上述的一句話是否有需要用四個參考資料來證實(我目前不會在優特條目評選投贊成票或反對票,這篇只是表達我的想法)。--Wolfch (留言) 協作計劃進行中 2016年12月6日 (二) 02:06 (UTC)[回复]
    • (!)意見,TRUMP在中港都不是翻譯成川普,可能條目命名需要使用NoteTA。--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2:34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臺灣人當然支持臺美兩國關係邁向正常化、支持臺灣人民選出的總統與政府一改外來殖民者的錯亂心態、持續強化外交國安作為、也支持美國重拾偉大的價值、別再遭獨裁侵略政權操弄。編者花費心力應予肯定,我也全文修訂過。
    但本文通篇許多美臺兩國當事人的原文用字「Taiwan/臺灣」都被刻意改成「中華民國」,美國候任副總統Pence的原文是「President-elect Donald Trump takes a courtesy call from the democratically-elected president of Taiwan」,卻被改成「川普便是接到中華民國總統禮貌致電」,連主張臺灣獨立人士吳澧培的原話「是台灣走進國際社會的第一步」都被改成「是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第一步」,媒體所稱「美國對台立場」也被改成「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政策」,這種把明明不是人家說的話、不是媒體報導用字的東西硬塞入人家嘴巴的粗暴行徑已形同強姦當事人。美國支持臺灣不等於支持中華民國、美國承認臺灣不等於承認中華民國,Taiwan是美國政府的法定用語,ROC不是,故於美國政策語境下任意替代兩者的基礎並不存在。「中華民國」自1979年起在美國就沒銷路、沒市場了,許多臺美人在美國第一線努力數十載的目標都是為臺灣,而非什麼「中華民國」,這許多的相關討論根本沒有「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尤其英文原文基本上都是Taiwan vs. China,但文中擅改之處實在不計其數,已屬明顯誤導。許多非直接引述的文字(如臺灣人民或網友意見等)也毫無使用「中華民國」之必要。--WildCursive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3:21 (UTC)[回复]
    我以為台灣只是中華民國的別稱,美方可能未必在意兩者之間細微差別,亦未必就等同支持台獨。--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4:35 (UTC)[回复]
    个人意见,“台湾”一词在两岸四地不同立场人士眼中都可接受。除了“中华民国总统”等正式称呼之外,个人不介意其他地方改成“台湾”“台湾方面”之类的字眼。——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ない。”留言Email 2016年12月6日 (二) 06:09 (UTC)[回复]
    維基不百不可以主動作出政治判斷了,既然ROC、Taiwan及Taiwan(ROC)經常在媒體上混用,在文中的不同位置也不會不恰當。--摩卡·賀昇 2016年12月6日 (二) 06:33 (UTC)[回复]
    閣下也可以加入完善條目,再者維基百科中文版本來就是給中文用戶看的,對這些人來說無論用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會造成閱讀上的困難或誤解,這並不構成反對的理由。--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7:33 (UTC)[回复]
    不一定不會造成誤解,尤其這類的政治性敏感內容根本微言大意...盡可能越精確越好吧。-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1:13 (UTC)[回复]
    如果真要計較成這樣,就去跟主要修改者溝通吧!因為我弄的部分本來不是這麼一回事,至於在更早之前我在蔡那邊的條目只有「中華民國總統自斷交以來首次和美國總統當選人通話」、「中華民國總統府」有用到。--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2:13 (UTC)[回复]
    中華民國跟臺灣兩詞在國際上的意義還是差很大的,平常我們寫條目兩者混用沒成很大的問題,然而今天這個條目就是以外交為主題的政治條目,這兩個詞分清楚變得很重要。美國跟台灣接觸,跟美國與中華民國接觸,這兩個在外交意義上差很大的--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6日 (二) 15:17 (UTC)[回复]
    你在打臉麥克·彭斯和那些訪談者麼?還有那些要求檢討的新聞不算回顧?(XD)--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7:45 (UTC)[回复]
    1、彭斯的话当然属于一次文献"They reflect the individual viewpoint of a participant or observer."2、条目中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都是由突发性的新闻报道拼凑出来的。其中哪些是重要的,哪些不是重要的,需要二次文献,比如一年以后人们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回顾,反思来决定。--Antigng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7:58 (UTC)[回复]
    井蛙不可以语于海,夏虫不可以语于冰,活在当下就好。一年之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就目前(这不是鼠目寸光)来看,条目符合GA标准。--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7:56 (UTC)[回复]
    之後美國通過2017國防授權法、新的對台軍售、明年蔡過境、洪訪美或其他親台傾向,都會有媒體將這些新聞回顧到此次事件的,尤其是對此事激烈表態的正反媒體們會很樂於主動這麼做。--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2:05 (UTC)[回复]
    那是最早證實此事的憑據,總統府是滿後來才證實的,本來還有更早川普團隊的新聞稿,後來被他們撤了(網路上有備份),但川普仍照他先前感謝賀電的SOP發了推文。--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2:21 (UTC)[回复]
    不過問題是面書貼文和推文是可以刪除的,面書貼文甚至可以竄改(雖然個人很喜歡這個功能)。上報的新聞報道卻不然。--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6年12月6日 (二) 12:39 (UTC)[回复]
    你也太相信記者了吧?連「當事人的官方臉書、官方推特和官方新聞稿」都不值得信,難道要只信受制於各種背後因素的媒體麼?--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0:23 (UTC)[回复]
    WP:可靠来源--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12月7日 (三) 11:05 (UTC)[回复]
    樓上正解。記者可能會報導假新聞、他們的分析可能無腦,他們的編採程序背後可能受限於大金主或者政府。但是起碼新聞報道能夠證明這個貼文曾經出現過。貼文是一次來源,而且可以隨時竄改、隨時刪除,不算可靠來源,就算有關的消息最早從這個來源發布,但是既然有穩定的來源,為甚麼還要選用這麼一個不穩定的來源。--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6年12月7日 (三) 13:51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違反WP:文明,已由-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於2016年12月7日 (三) 02:1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當初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申優,包括我在內這邊也有很多人都有力挺好嗎?單純只是希望正反的理由不致於太籠統和貫徹標準如一而已,反正我不是管理員,壓根沒有強制干涉你想法的可能性,即使反對的人以簡體字用戶為主,我們也尊重投票結果,這就是民主。--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0:43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以中立的角度来看,事件还在发酵中,有很多最新消息没有及时跟进,现在申优太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2月7日 (三) 06:40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該條目建立到提名時間只有34個小時多 到現在也才3天而已太倉促了 (!)意見等current模板移除再提名吧!Lily135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3:56 (UTC)[回复]
    • (=)中立:整體而言,條目品質完善,用語、詞藻等亦無太大問題,若單純以查詢資訊為目的閱覽維基百科使用者來說,我認為條目是足夠的,且絕對有登上DYK的潛力。然而,不可否認地,這篇條目也存在著部分問題。誠如上述諸位所言,這篇條目所記載的內容仍在持續發展中,未來的種種變數尚不可知,從這個觀點出發,的確等整件事塵埃落定再行定論較能服眾;此外,這篇條目講述的是台美的雙邊關係,但條目卻大量仰賴台灣(或中文)媒體的說法來拼湊整起事件,難脫二手資料之嫌,建議可多多引用美國或英文媒體的報導來平衡參考來源的完整性。雖然在DYK投票時我也曾力挺此條目申優,但經深究之始認識這篇條目仍有不足,恐難達GA標準。不過條目體質尚稱優良,故暫不投反對,但恕我亦無法投支持。--NoobWayne討論 2016年12月7日 (三) 16:33 (UTC)[回复]
    • (!)意見,发现仍有少许瑕疵,例如半角括,重复,前后用词不统一等小问题。不投反对了,望修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8日 (四) 02:17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参考文献倾向明显。美国、中国大陆的观点全部引自台湾媒体。--E8×E88492016年12月8日 (四) 04:08 (UTC)[回复]
    •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理由懒得说,笑而不语。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4:45 (UTC)[回复]
    这是如字面一般的没有理由,不应该算有效。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2月12日 (一) 07:23 (UTC)[回复]
    那還是得麻煩@galaxyharrylion趕快補齊理由吧 囧rz……--Z7504留言2016年12月12日 (一) 07:48 (UTC)[回复]
    达师划掉我得票,理由是“没有投票理由”。好吧,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投票要附理由本来就是自欺欺人。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13:04 (UTC)”。蛤蛤蛤蛤蛤!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12月12日 (一) 13:56 (UTC)[回复]
    即便是自欺欺人,既然现在要求填写理由,那么就应该填写。填写一个“无理由”不应该被视为有效的理由。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2月12日 (一) 16:00 (UTC)[回复]
    雖然還是覺得這算有效票(請參考Talk:感嘆),但還是(*)提醒@Galaxyharrylion能夠盡量避免的好...--Z7504留言2016年12月12日 (一) 14:45 (UTC)[回复]
    先前的投票中没有标记无效,但是如何保证先前的投票就是对的?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2月12日 (一) 16:01 (UTC)[回复]
    (!)意見:尊重,但起碼跟你樓上那位學學吧!--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15:02 (UTC)[回复]
    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參考文獻。--William is Wikipedia! 2016年12月11日 (日) 10:53 (UTC)[回复]
    • 符合优良条目标准:這個條目not only 條目品質高,內容豐富,來源充足,達到優良條目標準/水準/規格/水平了,but also 符合特色條目標準,可以申特色條目條目了。--Jackac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5:45 (UTC)[回复]
    • (!)意見:11日川普回顧川蔡通話並表示:「這通電話是打給我的。這是一次很棒的通話,也沒講多久。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叫我不要接電話?老實說,如果我不接這通電話,就會非常失禮。」、「我完全理解『一個中國』政策;但我不懂的是,我們又還沒有與中國針對其他問題──包括貿易──達成協議,為什麼要被這個政策綁死?」,這些打破慣例算不算後續影響?--Cbls1911留言2016年12月12日 (一) 00:52 (UTC)[回复]

    7支持,11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2016年12月12日 (一) 22:10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1]

    「蔡川通話」[编辑]

    應該正名為「蔡川通話」!“川蔡”像話嗎?非得徹底去‘川菜’化。;-)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30.205.53對話貢獻)於2016年12月17日 (六) 15:02‎加入。

    此為媒體常用名稱(幾乎是壓倒性),當然媒體可能是故意挑這樣的諧音,但既然是常用名稱,維基百科就當使用之--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18日 (日) 20:12 (UTC)[回复]

    不屬於可靠媒體的資料來源,應確認至第一手[编辑]

    很多都少掉關鍵字,這些關鍵字會讓讀者對於實際狀況有很大的錯誤認知。大部分的西方媒體都持反對看法,到這邊好像變成只有好事?

    台灣主權未定的引用:剛好少掉"nor Taiwan as a sovereign state"

    Fox專訪川普:翻譯少掉"unless"、"I didn't make the call.",也根本沒有"還沒達成"的語意。

    議員"That's how wars start."完全省略掉還被截成依附在正方意見的尾巴小小一句。

    LibertyBell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4:10 (UTC)[回复]

    川蔡通话的英文版被提交到页面存废讨论,中文版要不要也比照?[编辑]

    川蔡通话创建不久,也有人创建了英文版的川蔡通话(应该是中文的用户过去创建的),但是不久就提交到页面存废讨论,那边的意见是说这是一通电话而已,并没有什么影响力。

    我感觉这起事件似乎过度夸大了,各位也知道现在是全球化时代,新闻传播迅速,但同样很快为人所遗忘。这件事究竟重不重要,当下很难定论。所以在这里询问,要不要顺应趋势比照英文版,把川蔡通话提删?--贝塔洛曼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5:13 (UTC)[回复]

    看了下那邊的存廢討論,超過半數以上是保留意見。或許可以合併到臺灣與美國關係史或者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不過還希望再觀望事態發展。--Innocentius Aiolos 2016年12月20日 (二) 15:17 (UTC)[回复]
    連英文維基都有不少人投保留了,在中文維基提了就是一堆然投保留、浪費時間走流程然後結案--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20日 (二) 15:24 (UTC)[回复]
    英文版是英文版,中文版是中文版,版務不相干的,為什麼要跟進?這通電話對臺灣影響很大,且條目腳註與來源極充足,為何要提刪?能通過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20日 (二) 15:26 (UTC)[回复]
    (!)意見:我觉得以美国舆论来看,川蔡通话确实不同一般,新闻热度持续好几天,过一段时间可能就没有很重要了。主要是台湾问题对中国非常敏感,然后一个美国总统不知道,整件事就莫名其妙地炒作起来。英语用户把这提删似乎说明,一通电话真的不太重要,至于保留票有些是这里人过去投的吧?--贝塔洛曼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5:28 (UTC)[回复]
    這邊的人會勤奮到跑去英文維基投保留,你認為在中文維基提刪他們還不來投保留嗎XD 英文維基的人似乎沒有了解到這通電話是ROC跟美國斷交後首次總統級的直接通話,而只是當它是普通的祝賀;光是「首次」這件事,就算沒引起什麼影響,以後還是會被多次提起,因為它具有里程碑象徵意義(縱然可能沒有什麼作用)--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20日 (二) 15:31 (UTC)[回复]
    這件事長遠來說不是什麼大事;但維基百科決定條目收錄與否的「關注度」條件,基本上是當下完備了之後,就不管以後怎麼發展了。也就是說在開條目的當下該事件具備關注度,那麼此事件未來是否持續受人注意並無影響。--Luuva留言2016年12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听起来,这像是个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21日 (三) 03:26 (UTC)[回复]
    我想說一句,縱然現在聲名顯赫,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Zhxy 519留言2016年12月21日 (三) 03:33 (UTC)[回复]
    那您怎麼記得孔子、孟子、蘇格拉底、柏拉圖這些兩千多年前的人物?-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21日 (三) 03:42 (UTC)[回复]
    總要有幾個人被記住的。然而同時期的楊朱、列禦寇、丟番圖們僥倖留名,他們的事跡也沒人記得了。--Zhxy 519留言2016年12月21日 (三) 03:48 (UTC)[回复]
    歪樓一下,楊朱,列子在中國哲學史上自有定位,況且列子一書已通過2000年歷史考驗而留存,
    個人以為,這一事件的評論數量之多、媒體曝光之多之廣,在未來仍很可能是一個不斷在國際兩岸局勢影響延伸的事件。無論對此事件的立場是正是負,這條目應是值得保留。合併入其他條目,恐怕大量重要評論及詮釋內容,會塞爆其他條目、反客為主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2月21日 (三) 03:51 (UTC)[回复]
    (○)保留川蔡通话是中美台关系的重要节点,其影响力不亚于马习会,理应保留。--点亮台湾留言2016年12月21日 (三) 13:27 (UTC)[回复]

    (-)反对:支持保留,刪除的理由不足夠。--cca 2016年12月22日 (四) 02:01 (UTC)[回复]

    川蔡熱線來源的《蘋果日報》是不是過度連結?[编辑]

    川蔡熱線來源的《蘋果日報》是不是過度連結?

    參考資料一節一堆的《蘋果日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蘋果日報》,是不是該改成無內連的《蘋果日報》,只留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數量的內連即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

    先前的私下討論請見User Talk:KOKUYO#請減少川蔡熱線的過度連結User talk:克勞棣/存檔1(2016年以前)#回應-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5日 (一) 14:26 (UTC)[回复]

    敝人認為衹需要加入對讀者查找所引用資料之原件有幫助的連結就夠了,其他的連結都不應該加,否則可能會誤導讀者以為列出的連結都對查驗有幫助。就以下框為例:儘管維基上有澳門基金會這個條目,但我通常不會為「澳門基金會」加上連結,因為進入另一個條目對讀者來說基本無用——看澳門基金會這個條目根本不會找到《澳門百科全書》的原件或相關資訊出來。但最後的 ISBN 972-658-078-1 則應該有連結(實際上是系統自配),因為按了ISBN後會有特殊頁面引導讀者在現實中可以到哪裏查找原件。又假設上框的東西都加了連結:我想讀者(尤其是不太熟悉者)看到這個框都會感到很亂,不知應該點按哪個才有助查証。換回這次案例,如果由我來做我就應該不會為台灣蘋果做任何內連,因為讀者進入蘋果日報條目我真的看不出對查驗有何幫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2月5日 (一) 14:57 (UTC)[回复]
    (~)補充,要分辨報章的產地正確的格式是:注意「澳門: 市民日報」的部份,地名要另外放在報商名字前。而這個條目卻都衹寫蘋果日報,印在紙上的讀者衹會看到「蘋果日報」四字而不會知道那是香港蘋果還是台灣蘋果。--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2月5日 (一) 15:20 (UTC)[回复]
    @KOKUYO君的意見剛好相反:加上蘋果日報是有幫助的,而且讀者每一次滑鼠點到來源都要能提供幫助,所以都要加。我個人是折衷:雖然有幫助,但不必每次都加。-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5日 (一) 15:10 (UTC)[回复]

    我認為你們把目的與方法弄混,內部連結是為了「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訊息」,然而都還沒有幫助查證,就在說不該增添連結,也未提出有效理據。先前已經提出應當提供連結的理據,我另外重新整理後列在下方:

    1. 參考資料之所以要出現連結,是要讓讀者能進一步知道書籍、作者、出版單位的背景,判斷這個來源可信度、所持立場、為何會有此觀點等依據,這些都是重要的來源相關訊息。
    2. 參考文獻提示工具預設開啟後,每個來源都是點選「[1]」之類的才會有提示,根本不會有混淆、阻擋閱讀的情況,除非有人認為參考文獻提示工具就是阻礙閱讀。
    3. 參考來源自然應當是全部都應該添加,在參考文獻提示工具開啟後,難不成我們要在讀者流暢閱讀體驗中,點選來源內部連結的服務竟然是「踩地雷式」的嗎?
    4. 參考段落以後的「Reflist」內容不可能是逐一閱讀的正常文字(以「^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施旖婕. 川普再推文:美國對台軍售 接台灣賀電很應該. 《蘋果日報》. 2016年12月3日 [2016年12月4日] (正體中文).^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張詠晴. 川普與蔡英文通電話 台美關係37年……」這樣觀看),所謂在該段落逐一檢查參考資料乃是極少入人的做法,與絕大部分人閱讀條目內文的習慣明顯有差異。

    而街燈的舉例明顯是轉換觀點過後的例子,把連結和讀懂參考資料弄混,照他的講法在下述情況時

    不熟悉者在觀看「「五·二九」工潮.」、「《澳門百科全書》」、「澳門基金會」時,就會自動不知道哪個才是真正來源指涉的內容。然而只要具備格式判讀能力(除非有人要主張我們應該廢除來源格式),自然就會知道哪個是作者、出版單位、叢書等,提供的連結則能提供上述第一點的更多相關資訊。因此,所謂的混雜根本上就是忽視「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訊息」這一重要目的,只是基於覺得藍色太多的理由而提出反對意見。--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5:29 (UTC)[回复]

    還有我們在講參考來源的內部連結,街燈還要討論特定來源格式。不過首先,我把這個當作網頁來源看待;再者,列名來源所提的預設參數中,也沒有特別強調新聞應當要加「location新聞來源地」(書籍資料就有),不知道街燈所謂的正確格式的定義從哪裡而來(還是因為你都填寫所有參數,所以把這些省略方法當作不正確);最後,在條目內部連結中,透過連結就能知道是指臺灣《蘋果日報》,這點就是為何要提供連結判讀作者、出處等資訊,恰恰跟你原本的無用論論點相違背。--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5:36 (UTC)[回复]
    所以,您就是要讀者知道蘋果日報 (台灣)是一家什麼樣的媒體,但讀者一路讀下來,一次、兩次、三次,還不了解嗎?需要四次、五次、六次?另外,並不是「每個來源都是點選「[1]」之類的才會有提示」,你要看來源,以及來源出自哪些媒體,參考資料段落全有,來源全匯聚在那裏,媒體的內連也在那裏,不只出現兩三次,不必踩地雷。另外,我不是覺得藍色太多而提出反對意見,而是字節數的浪費,可以只寫《蘋果日報》的,就沒必要寫《[[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5日 (一) 16:08 (UTC)[回复]
    首先,讀者從上到下閱讀並不代表會點選每個「[1]」、「[2]」、「[3]」,根本不會有重複問題。同時,根本無法預設讀者一開始就想要點,真正方便閱讀的方式是在不妨礙正文閱讀下,能在參考文獻提示工具功能上點選就點選,而非你所謂的到最下方查詢。再者,照你的說法我們應該關閉參考文獻提示工具,因為都只要在參考資料段落看就好,沒必要顧慮閱讀方便性的問題。接著,有關字節數的浪費,請讓我們重新回到內部連結是為了「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訊息」的目的上,而不要另外新創個標準。最後,我已經提過蘋果日報只是剛好在先刷的第一批資料來源,之後有空自然會補上自由時報、聯合報系、中國時報、中央通訊社、許多新聞台、許多可靠來源,自然也會視情況交雜、替換來源,所謂的不斷重複更只是短暫現象。--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6:23 (UTC)[回复]
    除非你一開始就建立其網頁存檔,不然不要用聯合報系吧!它會刪過時的新聞,只有聯合知識庫的會員才能看。今天你貼一個聯合報來源網址,2個月後這個網址就「找不到網頁嗎?404」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5日 (一) 16:45 (UTC)[回复]
    雖然離題,不過聯合報系的部分,我會直接用聯合資料庫查詢近期可用的來源,然後用「cite news」的方式提供來源。--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6:48 (UTC)[回复]
    你聽不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要這樣:馮靖惠. 邱議瑩脫口番仔 學者:別老拿無心搪塞 很low. 《聯合報》. 2016年11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16日) (正體中文). ,比你習慣使用的還要多填上archiveurl與archivedate兩個參數,不然過2個月它就死鍊了。像這樣。-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5日 (一) 17:02 (UTC)[回复]
    喔,我會直接不給連結了。聯合資料庫與聯合新聞網好像沒有絕對的對應關係,而且我怎麼印象中「archive.is」不推薦使用。--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8:20 (UTC)[回复]
    不給新聞連結是否因噎廢食了?讀者會想看新聞內文的。這是可以網頁存檔解決的。「archive.is」有什麼問題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6日 (二) 02:10 (UTC)[回复]
    如果我用紙本《自由時報》、或是書籍資料當參考資料,也沒有絕對必要逐一對照、設法生出連結吧(我把聯合資料庫當作紙本報紙線上存檔,從民國好幾年前的到現在都有)……至於「archive.is」,可以見先前紀錄.不過好像是英語維基百科方面就是了。--KOKUYO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2:27 (UTC)[回复]
    我不認為有搞混,我反而認為您搞混參考資料(以及提示工具)的真正用途——它的功能僅僅衹是很表面地說條目正文源自哪裏,就沒其他的了;如果相關訊息真的對讀者理解條目相當重要甚至有所影響,那麼就應該在正文中表示出來讓讀者立即評估,而不是在參考中用內連然後叫人去看另一個條目來做評估,故此在參考資料「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者的背景」我覺得是一種多餘的好心做壞事(又或者,可能很難聽,「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者的背景」在參考資料裏的確不應該如此重視)。所以參考資料裏做一個可以有助找到原文的連結,就夠了。另外,僅僅把東西都當成是網頁來看待而漠視紙印的心態本身就不正確,維基有個功能叫可列印版,給人印在紙上看條目,此時「在條目內部連結中,透過連結就能知道是指臺灣《蘋果日報》」甚至其他要透過連結來評估等等已經不能達到了;而且依您這樣說,因為內部連結已做到可以分辨地區,所以{{cite news}}應該要砍掉location參數?總括而言,我認為您第1點的思路並不適當,相關的背景訊息如果真的對讀者評估很重要的話就應該在當前條目展示妥當以讓人立即便可評估,而不是叫人看別的條目再評估,又或者換過例來說,「台灣蘋果日報是一家什麼樣的媒體」是否對川蔡熱線條目起了作用?如有,請在川蔡熱線條目正文加插相關背景;如無,那就沒有評估的價值,繼而也不應該內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2月5日 (一) 17:47 (UTC)[回复]
    直接點列式回答:
    1. 自然有搞混,「連結」一開頭就提到「是維基百科的一項重要特色。透過超連結用來緊密結合維基計畫整體相互串連。」、「提供快速通道前往計畫內部或外部,並增進讀者了解身旁的主題。」,這是目的;而有效提供連結則是方法,結果都還沒有增進讀者了解參考資料相關訊息,就說連結過多。
    2. 我認為你所提出的主張完全違背內部連結所提及的功能「幫助讀者尋找相關訊息」。在正文上,便是「幫助讀者尋找正文某字詞相關訊息」;在模板上,便是「幫助讀者尋找模板某字詞相關訊息」;在參考來源上,它自然就變成「幫助讀者尋找參考來源某字詞相關訊息」。或者你乾脆老實講,你想在指引中加入禁止在來源中加入內部連結的規則算了。
    3. 幫助讀者尋找參考來源作者、出處等背景自然是重要的,如此讀者能夠很快掌握參考來源資訊,這點對於協助讀者判斷參考資料極為有幫助,是你認為不重要而選擇無視它,明顯降低維基百科的知識價值。同時,為了考量參考來源服務讀者的方式,以符合「提供快速通道前往計畫內部或外部,並增進讀者了解身旁的主題。」的要求,明顯地在所有參考來源增添有效的內部連結,既不會影響閱讀、又能夠讓需要者便於取得訊息,是最佳的方法。
    4. 除了無視參考來源中增添內部連結的重要性,還硬是要把參考資料的內部連結跟正文要有必然關係,更因此跳躍式地認為來源的內部連結與正文有關。前面已經說過,參考來源的內部連結是服務參考來源,就有人硬是要嫁接到正文上。
    5. 條目正文、可靠來源和參考註釋之間本身就有差異,條目正文是可靠來源的彙整,參考註釋僅是將可靠來源的「作者、標題名、出處」等另外標記,然而你卻要錯誤要求條目正文和參考註釋有著連結。必須要有可靠來源內容提及,才能出現在條目正文中,這是一件事情。在參考註釋增添內部連結,讓讀者可以理解可靠來源背景,這又是另外一件事情,這也與條目正文並無關係。
    6. 我已經多次說明蘋果日報只是正在撰寫使用的來源,然而你卻把這做為你誇大理據,不知有何理由。同時你也設了許多所謂無意義的標準,若以你所提的「(參考來源的內部連結)相關訊息真的對讀者理解條目相當重要甚至有所影響,那麼就應該在正文中表示出來讓讀者立即評估」,是否也要改成「(正文的內部連結)相關訊息真的對讀者理解條目相當重要甚至有所影響,那麼就應該在正文中表示出來讓讀者立即評估」,而應當刪除所有正文的內部連結囉。另外你也很愛提到列印版,那麼我們也用這個理由刪除所有內部連結好了。
    7. 還有我根本沒說要刪除新聞來源模板參數,我只說指引的建議中就沒有「location」的參數,所以根本不知道你所謂的正確從何而來(要猜測就只有設想你認為每個人都必須使用所有參數)。--KOKUYO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18:15 (UTC)[回复]
    您硬是這麼扭作我的意思我再解釋也沒用,我最後舉一個例子好了:如果您認為上例中第一個內部連結也是合理的話(因為這也是「幫助讀者尋找參考來源某字詞相關訊息」),那我也無話好說。我還是重申:參考資料的連結不論內外都要對讀者找到來源原件有幫助,而不是要絕對禁止內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2月5日 (一) 19:46 (UTC)[回复]
    把你的話逐段分析,就是如此。而關於最後一點,我以為我們對話的基礎都是在現行案例、極相似案例(如使用中央通訊社、三立新聞台等來源)中,我自然不會認為你最後的舉例是正常的。同時我前面也已經提到,是作者、出版處這種資訊,而你突然提出根本不可能發的事情,我本人也是無言了。最後,「參考資料的連結不論內外都要對讀者找到來源原件有幫助」,首先我不知道這是出自哪個方針,再者就字面含義來看,也跟所謂在每個參考來源提供適當的內部連結(我已經提到,是作者、出版處,而不是你最後舉的根本沒意義的連結)沒有衝突。--KOKUYO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1:01 (UTC)[回复]
    用"台灣: 蘋果日報"都應該比用"蘋果日報"更快看懂吧,馬上看出是台灣的不用按連結,而且我看參考來源也絕對會想看來源的本體,而不會想看作者和出版社有什麼歷史,KOKUYO對內部連結的功用是有些偏激了,參考來源是為了可供查證,不是要秀條目以外的更多知識,拿上面第二個例子那幾個內部連結根本是玩弄人,所以真的不應該加內部連結。--113.52.65.37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21:02 (UTC)[回复]
    首先,我已經講過我是用「cite web」、而不是「cite news」,同時指引中對於「cite news」沒有規定要用地名;再者,我已經多次重申蘋果日報只是當前刷資料的出處,然而還不斷堅持在這上面,我不知道你想幹嘛。如果這討論的理據,我只要全部改成中央通訊社、三立新聞台、bbc中文網,就能夠躲過你的質疑,那麼是否更可見你提的意見在玩弄人呢。最後,如果你「看參考來源也絕對會想看來源的本體」,不代表沒有人會習慣必要時看作者和出版社的資訊。如果真有那麼絕對,同如上面所述請去推動來源不應該增添任何內部連結。--KOKUYO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1:01 (UTC)[回复]
    引用新聞竟然是用cite web也真是奇葩了,其實現在你說這堆話我也不知道你現在也是想幹嘛,雖然沒規定,但是看"台灣: 蘋果日報"比你用連結不是來得更平易嗎?而且幾個連結寫在一起,真的叫人怎樣看啊?尤其是當你沒有外部連結的,我按了幾個內部連結原來沒有辦法查驗,我也會感到被玩弄。--113.52.65.195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3:25 (UTC)[回复]
    沒有出版紙本的,自然用網頁連結即可。然後既然沒規定,你的理由就只是新增的自訂規則,而沒有強制性。最後,照你的邏輯這樣就叫做被玩弄,那麼都不給連結你也無法理解作者、來源標題、出版社的差別。--KOKUYO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4:35 (UTC)[回复]
    根本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我不理解作者出版社我才不會感到被玩。--113.52.65.195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5:10 (UTC)[回复]
    這樓似乎歪了。原本我討論的是「參考來源中相同的內部連結可不可以太多」,現在變成「參考來源中可不可以有內部連結」,我是支持參考來源中可以有內部連結的,但是反對將同一條目"每一條"相同媒體的來源都加上該媒體的內連。-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6日 (二) 04:03 (UTC)[回复]
    (&)建議把“参考来源内的内链规范问题”移动到WP:互助客栈/方针。这已经不属于单一条目的问题了。——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2月6日 (二) 05:39 (UTC)[回复]
    同此處第一次點列式見解的第三點,如果能夠直接透過參考文獻提示工具,那麼每個增添內部連結既沒有視覺上的阻礙,也不需要麻煩讀者拉到最下方的參考資料段落。其中,它既沒有違反「多餘的連結會使得頁面變得凌亂並造成往後難以維護」(所有內容都包含在模板中,僅提供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連結,且透過參考文獻提示工具等有秩序地列出),且更能達成「提供快速通道前往計畫內部或外部」的重要目的。--KOKUYO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4:35 (UTC)[回复]
    我不同意這種全有全無手段。條目如果出現23個彭斯,你是每次都加,還是每次都不加,還是加五六次?我知道KOKUYO君會說內文與來源閱讀方式不同,但這就是我的想法。-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7日 (三) 13:38 (UTC)[回复]
    我也認為KOKUYO君過分強調了連結和工具功能,有那些功能也不是說在每個地方都要看到連結,應該要砍。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連結說了“不要以為讀者總能前往連結;他可能閱讀的是列印版本”,所以我也認同在這個情況下即便有連結也應該加「台灣」在蘋果日報前面會比較好。--Maccomcre留言2016年12月17日 (六) 08:41 (UTC)[回复]
    「but if helpful for readers, a link may be repeated in infoboxes , tables, image captions, footnotes , hatnotes , and at the first occurrence after the lead.」單就你所引述的話,我們可以把全部內部連結都砍了,因為讀者看得可能是列印版本,那些內部連結根本沒有助益。同時,我已經講了數次,加連結與出版地沒有關聯,出版地也根本不是「cite news」預設必須增添的內容。同時把一個可以有的參數拿來做為取代連結的理由,根本是觀念錯誤連結。--KOKUYO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19:53 (UTC)[回复]
    我並沒說不能repeat link,不能重複就太過分了,我只是反對「全部」、「每個」都加連結,30個「蘋果日報」放15個蘋果日報已經很多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12月22日 (四) 10:47 (UTC)[回复]
    每次都有連結不覺得是helpful,正常人看文章最小拿其中一個章節來看,即便要評估評了第一個之後已經不用再評了,所以之後重複的連結也沒什麼用了。而且如果有連結就不需要寫出版地的話,那麼cite news的出版地是用來做什麼的?單就你所引述的話,我們可以把出版地都砍了,因為連結可以看到所有東西,寫出版地根本多餘,對嗎?它是什麼背景可不可靠那些都是很內在的東西,但是讓人立即分辨到的出版地就跟名字一樣都是很表面的東西,所以無論有沒有連結,都應該寫出版地。總結說我支持砍掉連結,我認為每一章最多留一個,也支持加出版地。--Maccomcre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2:22 (UTC)[回复]
    我想我前面已經提到,正常閱讀情況下,根本不能預設每個人會逐一閱讀參考來源。你所謂「即便要評估評了第一個之後已經不用再評了」,更可能是在中間看到來源,然後讀者得要自己多餘的另外搜尋(尤其是大量不同出處的來源情況下)。還有我已經提到,我是用cite web模板寫,不知道為何有人一直要cite news檢視;然後既然出版地在預設建議中沒有說一定要給,那麼便是可有可無的要求、但不是批評的要求,然不成你會把所有模板參數全部都用上嗎?--KOKUYO留言2017年1月10日 (二) 03:51 (UTC)[回复]
    既然是報紙來源,就該用cite news,而不是cite web,儘管兩者並無多大分別,都有author、url、title、publisher、date、accessdate、archivedate、archiveurl等欄位;還有我並無規定您一定要寫出版地,不要把我算在內,我用cite news時,也不寫出版地,很多人都這樣。-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月11日 (三) 04:06 (UTC)[回复]
    根本不應該用cite web模版,新聞來源就該用cite news,老是要說自己用了cite web然後怎樣怎樣......113.52.66.76留言) 2017年1月21日 (六) 07:45 (UTC)--113.52.67.81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5:26 (UTC)[回复]
    已把不當使用cite web的新聞來源轉換為cite new模版。113.52.109.132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07:16 (UTC)[回复]
    我認為你說的情況不合常理,中間才看到來源應該只是選中間一兩句來閱讀才會有,但一般人不可能不理解一段話開頭的來龍去脈就去看其中一句話而去看那句話的來源,所以看到中間的來源而沒看開頭的來源實際沒什麼大可能,而看到開頭的句子那讀者就有義務檢視開頭的來源,他沒有逐一檢查來源是他自己負的責,「不能預設每個人會逐一閱讀參考來源」並不是合理理由去遷就他們,所以我仍不同意每個都加連結的做法,還是應該要砍掉一些。而既然已經改了用cite news,那麼就用cite news去檢視了,雖然出版地不是必須的,但也要看情況,像是三立新聞只有台灣才有的那可以不寫出版地,但像蘋果日報在香港和台灣都有的媒體那就應該要寫出版地,我前面已經提到應該讓人立即分辨到這些表面東西,所以我認為你濫以可有可無作為理由,我仍然認為無論有沒有連結,至少蘋果日報要寫出版地。--Maccomcre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04:32 (UTC)[回复]
    @克勞棣其實這案很明顯不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册/链接的一再出現的相同連結和內部連結密度的要求,而在整個討論中也沒有人同意KOKUYO提出的理由可以合理地忽視那些規則,所以應該動手移除一些內部連結,而Maccomcre提出每個章節只留一個的做法我認為是可以的。--113.52.81.249留言2017年3月2日 (四) 00:33 (UTC)[回复]

    @克勞棣Maccomcre已經按照以上的做法減少蘋果日報的連結,請檢閱。--113.52.81.233留言2017年3月11日 (六) 15:0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川蔡通話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6日 (三) 05: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