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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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编辑]
此模板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導航模板。
參數及使用方法[编辑]
- 如何控制本模板的显示状态
- 使用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state=collapsed}}
使本模板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 使用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state=expanded}}
使本模板显示为展开(显示)状态。 - 使用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state=autocollapse}}
使本模板仅在页面上有其他相同类型的模板时,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 除非另有设定(请见模板代码内的
|state=
参数),autocollapse
为默认状态。
範例[编辑]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19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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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编辑]
-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行政區劃}}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
- {{中華民國原法理行政區劃}}
- {{臺灣行政區劃}}
等等。
參見[编辑]
-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
-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單位}}
上述文档嵌入自Template:中華民國行政區劃/doc。 (编辑 | 历史) 编者可以在本模板的沙盒 (创建 | 镜像)和测试样例 (创建)页面进行实验。 请在/doc子页面中添加分类。本模板的子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