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东莞市、中山市的行政区划是地级市、镇(街道)两级编制,没有县级编制。 注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东沙群岛划归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管辖,但未实际统治,参见臺海現狀。 注4:帶「*」屬於地方設立的縣級行政管理區,並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在冊的行政區;其中,深汕特别区由深圳市按照普通区管理,居民户籍、GDP等均纳入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