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允許重建嗎?新內容是我重新編寫的,不明速刪原因。
在User talk:蟲蟲飛的话题
已經復還條目。下次重建時,在編輯摘要註明「存廢覆核允許重建」,那麼條目就不會被刪去。
最好在條目討論頁也註明,這樣才不會被誤會。我幫您加了。
其實管理員執行速刪前,是否應該看看鏈入頁面,檢查一下之前的討論?反正允不允許也不是一般用戶標明便可以作準的。
因為條目沒有被復原,只是允許重建,因此日誌不會有紀錄,而且您創建時編輯摘要又沒有註明,也沒有條目討論頁,管理員每天處理大量個案,很難記得所有已經處理了的個案,因此希望閣下諒解﹗
不可能沒有紀錄,只要在螢幕左邊,在工具列的第一選項,點擊「鏈入頁面」,便可以清晰知道有沒有存廢或覆核的討論。
明白,謝謝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