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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為杜啟華事件有來源為何被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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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蟲蟲飛做出的摘要

解答新手疑難

Lovehksingers (留言贡献)

我不明白為杜啟華事件有來源為何被無理刪除


學生咬斷警員無名指涉襲警事件

2019年7月14日,沙田市中心一帶進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晚上大量示威者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者向警員投擲雨傘及水樽等雜物,警員用警棍還擊。[1]期間有警员在新城市廣場內拘捕示威者時,無名指被22歲應屆香港大學畢業生杜啟華咬斷[2][3]。杜啟華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襲警」、「有意圖而傷人」、「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5項罪外。[4][5][6][7]


這是與香港大學、新城市廣場、及7月14日相關

  1. . RTHK. 2019-07-14. 
  2. . 2019-09-10. 
  3. . 香港01. 2019-09-10. 
  4. . 自由时报. [2019-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5) (中文(繁體)‎). 
  5. 陳淑霞. . 香港01. 2019-07-17 [2019-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7) (中文(香港)‎). 
  6. . skypost.ulifestyle.com.hk. [2019-08-03] (中文). 
蟲蟲飛 (留言贡献)

請通過溝通解決爭議


我有不請之請,蟲蟲飛可否作中間人與他們一齊討論,我已經解釋1000次了,他們還老屈我遊戲維基,因政治立場老屈我,如果有來源也可被無理刪除,我為甚麼辛苦找尋來源編輯?~~~~

蟲蟲飛 (留言贡献)

管理員也沒甚麼特別,我參與了討論,也不見得他們就會站在您那邊,而且我反而要避嫌,之後有甚麼請求,如雙方因衝突而人身攻擊等,我就不能處理。

Lovehksingers (留言贡献)

我懷疑他們當中有傀儡,有些用戶不常用,他們編輯全針對我,我懷疑他們當中有傀儡避過3RR

蟲蟲飛 (留言贡献)

很多用戶我也認識,應該不是傀儡;如果有非常明顯的編輯相似性,可以提報用戶查核。WP:HAM

Lovehksingers (留言贡献)

另我一早於條目討論頁展開討論,如果他們不討論或未有共識而於全保護解除後他們照舊回退或刪除,這是否破壞?

蟲蟲飛 (留言贡献)

如果他們不參與討論,就是默認您的編輯理據;管理員以討論頁最後留言為討論共識。按慣例,討論的最後留言最好連續七天沒有人回應,這樣共識才算明確。您可以回退不按共識的編輯,但請在編輯摘要註明「回退違反討論頁共識的編輯」,然後給用戶發出警告。持續違反共識,不算破壞,但算維基百科:擾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