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燃玉/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应避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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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管理、行政人员的人事任免,其投票理由应当以任免人的行政、管理能力为重。结合先前的讨论,为避免一些常见做法干扰维基百科正常人事选举、推动有资格的人成为管理员。特写下此草稿,综述不应在管理员等人事任免投票中出现的理由。对于这些理由,希望今后方针能够予以禁止,将相应投票视为无效。希望大家能够加以补充、更正--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5年8月21日 (五) 02:19 (UTC)


无效理由[编辑]

以下理由如独自出现应视为无效理由。

  • GA、FA、DYK数目等以条目创作能力为主的理由
  • 个人对参选人的喜好程度
  • 现有管理人员数量过多/过少,“不需要更多管理人员”
  • 超出管理员基本要求的同类理由(如方针要求编辑次数大于3000次,那么对于编辑3000次数的申请人,“编辑次数过少”就是不合理的理由)
  • (请补充)

未指明的理由[编辑]

对于人事任免投票的相应理由,其例证应明确,否则无效,例如:

  • 无效投票:
    (-)反对xxx略嫌经验不足
  • 有效投票:
    (-)反对xxx缺少编辑经验:在最近的xxx条目编辑中,使用了大量侵权内容,参见编辑历史:xxx

有效理由[编辑]

以下理由一般认为有助于人事任免的发展

  • 对于所申请职务,相关的情况的判断
  • (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