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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
Hualien Branch,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Bureau, COA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File:水保局花蓮分局.jpg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廳舍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員額42人
授權法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
主要官員
分局長林宏鳴
副分局長宋文彬
秘書郭炳榮
任命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2室、4課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62年11月
前身機關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第六工程所
聯絡信息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6號
電話+886 3-822-1141
網站hualien.swcb.gov.tw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位於臺灣花蓮縣花蓮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轄下負責臺灣東部花蓮縣境內土砂災害防治、警報發布,以及農村再造等業務的分支機構。

沿革[编辑]

1959年8月7日的八七水災造成臺灣中南部地區嚴重災情與人命財產損失,有鑑於此臺灣省政府於1961年4月11日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成立省府三級機構農林廳山地農牧局,下設六個工作處,專責臺灣山坡地水土保持以及農牧資源利用與保育業務。1962年11月因應臺灣東部地區的廣闊山坡地,及開發東部農業資源等業務,針對臺灣東部地區成立「東臺水土保持推行小組」。

隔年東臺水土保持推行小組改制為第七工作處,持續推動花蓮縣、臺東縣的水土保持與農業資源運用業務,1965年12月山地農牧局於臺東縣成立第八工作處,自此第七工作處臺東縣業務全數移撥第八工作處,而單獨專責於花蓮縣業務。1974年2月因應山地放牧局組織精簡與員額調整,花蓮第七工作處員額增加,並更名為第六工作處。

1989年12月臺灣省政府為加強維護山坡地水土保持資源、生態環境自然景觀,落實水土保持工等業務,山地農牧局改制為水土保持局,轄下各工作處改為工程所,花蓮第六工作處改為第六工程所。1999年7月1日因應臺灣省政府精省,水土保持局移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轄下各工程所一併移撥,單位名稱不變。2008年5月31日配合組織調整機關修編,花蓮第六工程所改制為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組織架構[编辑]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编辑]

  • 主計室
  • 行政室
  • 人事管理員
  • 規劃課
  • 治理課
  • 保育推廣課
  • 農村營造課

歷任分局長[编辑]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第七工作處 主任
1 張繼倫 1963年4月 1967年11月
2 劉嗣樞 1967年11月 1973年8月
3 吳洛健 1973年8月 1973年12月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第六工作處 主任
吳洛健 1973年12月 1975年2月
4 陳新寶 1975年2月 1975年7月
5 吳正雄 1975年7月 1976年10月
6 王幸隆 1976年10月 1981年11月
7 吳久雄 1981年11月 1983年6月
8 趙國昭 1983年6月 1989年12月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第六工程處 所長
趙國昭 1989年12月 2004年1月
9 李鎮洋 2004年1月 2004年9月
10 丁振章 2004年9月 2006年2月
11 徐森彥 2006年2月 2010年6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 分局長
12 陳淑媛 2010年6月 2022年1月
13 林宏鳴 2022年1月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