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Refrain/8月31日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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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可以啦[编辑]

呵呵。不过我要抗议你,老叫我“大人”“大人”的,我很老么?:)--Hamham 12:14 2005年4月20日 (UTC)

为免你对话页再次溢出,偶就不跟你墨寄了.呵呵.好好学习吧.--Hamham 12:37 2005年4月20日 (UTC)

Gundam跟Gundam SEED[编辑]

這兩部的年表概念完全不同,除了借用鋼彈的設計和劇情上的致敬外是不可以混為一談。--Blauncher 15:14 2005年4月22日 (UTC)

您的提议[编辑]

我曾经在互助客栈提出过处理问题,但是似乎大家不是很关心。现在我的做法的确有弊端。主要是是否离题完全取决于个人判断。但对于很多无关编辑的言论,真的有必要存档么?我还是希望能有更多人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解决办法。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编辑者,有责任和义务了解讨论页的正确用途。另外对于言论自由,我们现在对POV的条目进行删改,本身就是对言论自由的一种限制。否则即使是NPOV的言论,也是受言论自由的保护的,只是这里不能接受而已。与此类似,不关编辑的讨论是否正确并非我们考虑的问题,而是限于题材我们无法保留。就像如果一篇时事评论的文章投到美容杂志,不被接受并非是对他进行言论封锁一样。--肉丝跑蛋 (留言) 15:28 2005年4月22日 (UTC)

[编辑]

啊~~(气愤ing),化学也不是你这么学的呀!你我都是搞化学竞赛的,我们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做题啊…… Burea Acupotter'n 15:58 2005年4月22日 (UTC)

中央集權[编辑]

這領域不是我的專業,不過提供想法讓你參考。 『並在19世紀中期達到頂峰並迅速衰落...』這個怪怪的吧?現在很多國家還是中央集權阿。

『有部分觀點認爲現在中央集權並沒有消失,而是隱藏于民主政體之下。』這個也太含蓄了我覺得中央集權沒有消失應該是大家都認可的共識吧。而且也沒有必要『隱藏』,這樣的寫法有把中央集權當成有貶義。 我想是幾個概念應該在條目中澄清,中央集權是對應地方分權而言,討論的是中央跟地方權力的大小,跟民主體制及君主體制沒有必然的關連。而且大部分是處於這兩者連續光譜中的其中一點而非兩極,我覺得大部分現在的國家還是偏中央集權的型態,只有少數像美國的聯邦體制下地方比較有一些權利,當然我覺得他也是在往中央集權的方向走的....我不改囉,讓有能力的人下手囉Pinc 07:17 2005年4月23日 (UTC)

補充一下,看了說明大概瞭解歧義的地方。在於你定性的中央集權是行政、司法、立法合一的。我不清楚其他使用中文者對中央集權的定義(或定性?)不過我知道的定性是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行政、司法、立法合一比較像是專制或集權。或是這個詞可以有兩種意義也說不一定。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我主張民主體制也有可能中央集權。因為體制上把權力賦予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雖然權力的來源都是國民的權利。Pinc 08:24 2005年4月23日 (UTC)

有關維基榮譽[编辑]

你好!請問有關維基榮譽的事宜是不是閣下負責的?因為我符合了“優秀新人”的條件,7天以內,3篇新條目(20行以上,非小作品),請問如何申請?謝謝! 小勇 05:46 2005年4月27日 (UTC)

國共關係[编辑]

這兩條一個講打,一個講和,現在是各有重點。併在一起不是不行,不過可能會令變得頗長。個人傾向把戰事的過程放在「內戰」條內,把和作和當中的恩怨放在「合作」條內。 Peterpan 06:14 2005年4月27日 (UTC)

我很伤心[编辑]

我的‘彩色铅笔’也给删了。Tian 03:06 2005年5月1日 (UTC) 谢谢你提出的变通办法。可是,我觉得值得改变的是规定。我已在相关页面提出。Tian 04:13 2005年5月1日 (UTC)

關於新聞照片的著作權[编辑]

hi,Refrain,你好。新聞照片著作權相關規範可能有五:

一、「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第9條,此類著作不受著作權之保障,是以任何人均能加以使用,在此不必考慮合理使用的問題。應注意者:此處僅限於語文著作,其餘有關攝影著作、錄音著作或影音著作都不在其中,且單純為傳達事實是指枯燥無味(arid)的單純事實,例如球賽比數、意外事件死亡人數等等,倘若為經過記者以自己風格的筆法加以描寫者,則不能認為是單純為傳達事實。

二、「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49條規定為報導新聞得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所謂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舉例來說:電視報導鄧麗君祭日家屬赴其墓園祭拜,剛好墓園播放鄧麗君的歌曲,則在新聞報導中有此「環境背景音樂」時可以主張此條,但如為利用以前電視台自行儲存鄧麗君舉辦演唱會所錄歌曲作為配樂則不行。

三、「引用」: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得在合理範圍內引用他人公開發表之著作。應注意者:引用是指利用他人著作供自己創作之參證、註釋或評註等,是以被引用的他人著作內容應僅限於作為自己著作之附屬部分,倘純粹僅為美觀目的則不能認為是引用。

四、「轉載時事問題論述」: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第61條規定新聞媒體可以轉載、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時事問題論述,但聲明不准轉載者除外。應注意者:此處是指論述、評論而非新聞報導,且應注意原論述人是否有聲明不准轉載。此外轉載者以新聞媒體為限。

五、合理使用:除以上列舉諸點之外,依照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65條概括規定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包括利用之目的與性質(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著作的性質(是否容易被他人侵害)、所利用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及利用結果對於著作潛在市場價值的影響。

你所舉的那張照片與前述四點均不符合。是否合於第五點則是需要法院來判斷,換言之,使用這張照片有可能陷維基百科於被訴的風險之中。或許上傳者有把握他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但是他應該自行貼上fairusein這個標籤,不過在我個人看來,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這類可能引發爭議的新聞照片。

謹提供意見如上,請卓參。--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4:45 2005年5月1日 (UTC)

Refrain兄, 你好。按照马来西亚法律,那些照片是在版权法令保护下。所以是不能用的。我已经在那个人的页面回复了。--阿仁 14:36 2005年5月1日 (UTC)

请参加投票[编辑]

Wikipedia:投票/台湾相关分类的归类原则,这是一个更原则性的投票,谢谢。--Hamham 04:41 2005年5月6日 (UTC)

關於茶道[编辑]

謝謝你的提醒。不過我把消歧意頁做了一點修改,因為我覺得「茶道」一詞在中文可以解釋成飲茶的方法,但是不似日本茶道那樣是一套標準程序;所以我把該頁面的「中國茶道」改成她所連接到的條目「中國茶文化」。還請Refrain大哥賜教。Whoevert 09:52 2005年5月6日 (UTC)

阿古柏其人在到新疆之后,就已经不是浩罕所能控制的了,况且他割据新疆十余年,自立为王,即便是浩罕亡国之后,仍然存在,所以在下认为,阿古柏的叛乱不应在浩罕条目中写太多,我打算在阿古柏的个人条目中详细写一下。 金翅大鹏鸟 12:32 2005年5月6日 (UTC)

关于《美国新闻自由》条目[编辑]

我的文章来源美国国务院的美国参考网站

http://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5/0503press.htm

它不受版权保护

NA[编辑]

好啊∶) Burea Acupotter'n 07:34 2005年5月7日 (UTC)

Image:Seidenstrasse GMT.jpg[编辑]

你好,我将你的问题传过去了。假如对方有回答的话我一定立即转告。--Wing 11:09 2005年5月13日 (UTC)

没有地名标记的图像我已上传了:Image:20050516220851!Seidenstrasse GMT.jpg。--Wing 09:44 2005年5月17日 (UTC)
非常感谢已经传过去了。:-) --Wing 10:03 2005年5月17日 (UTC)

from Wdshu[编辑]

小老弟, 謝謝你對我的"升級"(笑). 應該是快要參加"高考"了吧, 以前台灣的"聯考"是在7月1日開始的, 但是現在我也搞不清楚是改在什麼時候囉. 加油吧, 也祝你考試順利!!!--wdshu|阿呆 14:31 2005年5月13日 (UTC)

圖們[编辑]

謝謝提醒:P 因為我平常都是習慣用創意公共權授權的,不知道這裡有那們多種類 anyway...更改中

PTC 09:39 2005年5月14日 (UTC)

关于XXX[编辑]

关于XXX中的...,同意照办,不过这张相片不是早该删了吗?--爱国者 06:36 2005年5月15日 (UTC)

感谢提醒,大家还是小心一点好,最怕--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爱国者 06:44 2005年5月15日 (UTC)

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编辑]

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目前正在进行丝绸之路条目的质量提升,欢迎加入。--百無一用是書生 () 10:53 2005年5月16日 (UTC)

為何不來寒舍喝口茶?[编辑]

老弟:我們的工作室開張到今天已有兩個星期了,燒了一壺熱開水,準備泡茶請您喝,結果水都快燒乾了,還是見不著您的人影,是不是非要我們到北京請您去老舍茶館喝茶才算數?明年要考大學了,上北京大學應該沒問題吧!讀那一系有否打算?歷史系應該是第一志願。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31 2005年5月18日 (UTC)

呵呵,我代学习第一兄插一句。他现在还在读高一,考大学的事情可能还是要等到两年以后吧。--玻璃洋葱 13:43 2005年5月18日 (UTC)

才讀高一!老弟:您讓我們嚇出一身冷汗,一時之間無法回神,不知如何下筆。我們要鎮定一下精神,改天再和您長談。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09:22 2005年5月20日 (UTC)

化学在线课程[编辑]

可能深了点,现在还没什么用,那个物理学有录像的,非常不错!!在家可以上麻省理工学院的课程。Hh 09:51 2005年5月24日 (UTC)

學習第一老弟[编辑]

老弟:剛剛編完羅馬史第一公民的條目,它來自羅馬人第一青年的說法,所謂第一青年,指的是羅馬帝國的合格繼承人;一直找不到適合的禮物送給您;就以這個條目當作禮物。漢書藝文志說:「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這個條目對您來說有「微言大義」在焉,再談。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0:22 2005年5月24日 (UTC)

休息一下吧[编辑]

维基是很伤人的。我迷上维基之后,感觉人都憔悴了。唉。。。。维基这座大山要慢慢挖,一口气挖得太多太狠,欲速则不达也。呵呵。与君同勉之。--Hamham 04:03 2005年5月26日 (UTC)

谢谢你啦。我也从事了团委工作N年,呵呵。真怀念大学时光。关于管理员,还是暂时别提了。等我的维基年龄到半年再说吧。呵呵。--Hamham 07:22 2005年5月28日 (UTC)

hi[编辑]

正確的寫法是。--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9:40 2005年5月31日 (UTC)

回答[编辑]

那些图片都是从英文WIKI里转过来的。不存在质量差异的,都一样。王云峰wangyunfeng

回答[编辑]

哦,是的,今后我一定细致工作,建好WIKI,谢谢你的提醒。王云峰wangyunfeng

我不是故意该别人签名的[编辑]

我不是故意该别人签名的。当时我在发表新评论时想署名,由于不知道格式,所以把前面的评论编辑打开想看一下,结果同时打开两窗口,把他的署名格式复制到我的评论里面,最后在修改署名时,糊里糊涂的把别人的评论中的修改发表了,要不是你提醒我,我还不知道呢。我马上改过来^_^!!

不好意思[编辑]

關於我說你刪我留言/不好意思/小生初來架到不明白這裡的制度/見諒edwin

租界[编辑]

關於租界我認為以Leased territory最為恰當。這是因為territory較land在意涵上更強調所有權人是國家,所以應該較為傳神(以和私人租地為區別),至於foreign settlement則是指殖民者(或外國人)所形成的社區,當然有隱含本國人無法打入的意思,但是其實即使在今天只要有外來人士的城市你還是可以說這城市有一群foreign settlement,而且其並非指地方而是指人所形成的社群。謹提供意見如上。--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5:51 2005年6月10日 (UTC)


維基榮譽[编辑]

謝謝你囉^^ Thank you. Merci beaucoup! Vielen Dank!--Droxiang 17:43 2005年6月11日 (UTC)(我總是忘記簽名>"<)

维基荣誉与奖励[编辑]

感谢你多日照料维基荣誉与奖励。最近比较忙,感谢。你也快考试了吧,学习第一哦,别耽误了学习!--维游 (^o^) 怎样做出漂亮的签名 15:14 2005年6月11日 (UTC)

维基的限制[编辑]

维基的限制是我从来没有看过,我的ie一直都可以打开。即使九评、六四之类的文章的打开都不存在问题,而你的问题,我不敢断言,如果是打开速度变慢,或者打开次数较多才能打开,那就更不能称为大陆禁止维基的借口了,因为是可以打开,不是不能,如果不能的话,你将上面的文字多加再多,我都没话说,但是,我们得尊重事实啊,不是吗?--冰封沙漠 要发飚请找我:-) 05:33 2005年6月13日 (UTC)

請學習尊重[编辑]

不管我是否對或錯,我先道歉。

但這個世界上,不就市需要好和壞,才能找出中立性嗎?--小光 10:08 2005年6月13日 (UTC)

抹煞少数人观点的问题[编辑]

如果少数人的观点正确,自然就会经得起推敲,所谓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一边;如果少数人的观点不正确,那么这种观点就可能称为谣言的代名词。阁下如果相信3年自然灾害的鬼话,那么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因为这种言论明显带有煽动和造谣性质,如果维基将此种不经过任何推敲的言论也掺杂进来,就是维基的不幸!另外,三年经济困难中的原因部分,在上面一段已经有了,我准备把删了!祝好。--冰封沙漠 要发飚请找我:-) 10:10 2005年6月13日 (UTC)

我极不赞同你的“只要有人相信,我们就没有理由否定”和对我“抹杀维基的中立要求”的批评。如果你觉得我超过1亿人死亡的数据可信或者应该上维基的话,我可以跟你算个帐:当时中国的人口总数在6亿人左右,1亿人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的,那么加上正常死亡的人就至少要1亿多了,也就是说超过1/6的人死亡,6个人就死一个,你认为这个数据可信?全国即使有1亿人来安葬如此骇人的尸体,至少也要很久吧?!如果这样的话,至少会影响到我们大陆的每个人,没个家庭就至少要有1~2个人饿死或者非正常死亡(60年代的中国家庭比现在规模大),但至少我们那里没有这么严重,我所涉及的人,也没有这么严重。这数据如果经得起推敲的话,那我相信,我们中国的人口至少现在还不会有13亿。我还相信陈水扁是个太监,李登辉是只狗呢,是不是也不能否定啊?这也有人相信啊(话说太重了)。
我并非各人主观好恶,而是尊重事实,任何不尊重事实的言论就不应该来到维基,这更“抹杀维基的中立要求”!不是吗?九评之类的文章,你拿来就知道是刻意攻击共产党的文章,即使可读,都不能上学术台面,或者拿来当作评论别人的证据。我赞成维基将合理的观点摆放到上面,供别人判断是非曲直,但如果是有明确诬蔑和刻毒的文章,我不赞成将其放在维基上,不知道你赞成不赞成。另外,我觉得,任何东西都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包括《圣经》、民主自由、国家主权之类(从国内外历史可以看出端倪),拿维基的所谓中立原则之类的大话来压我,我是不会接受的!--冰封沙漠 要发飚请找我:-) 11:07 2005年6月13日 (UTC)

信陵使造访[编辑]

很高兴能成为助理编辑,由于现在工作忙,所以想编一个更大的条目有点力不从心了。但得到这个荣誉称号,让我兴奋不已,所以我要努力的做,哪怕再忙,欢迎给我编写的条目提您的意见。谢谢。 信陵使 20:35 2005年6月24日 (UTC)


哦哦哦[编辑]

謝謝你幫我加上“助理編輯”榮譽。呃…不過現在應該可以達到執行編輯的標準了。:)--咕咕咕 (What's in your mind?) 01:16 2005年6月26日 (UTC)

cheers :) --咕咕咕 (What's in your mind?) 06:33 2005年6月26日 (UTC)

关于光速[编辑]

谢谢你的指教:")是我把单位当成千米了...所以差了1000倍:")--彳亍 07:21 2005年6月26日 (UTC)

关于词条:曾国藩[编辑]

我出生在曾国藩和彭清官出生的地方,所说的事也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听我的爷爷及长辈们说的(是的,是听说的,我们在学校时不是天天都在听老师说吗?)。从小受到这两个人思想和品行的熏陶,你完全可以不信。有几句话在我的talk上,请你关注一下,同时也请你关注知识产权中关于“版权”的解释及其成立的条件、维基的有关规则。谢谢!Hehw

很抱歉!链接不正确,已更正。知道你现时在线,说的就是“侵犯版权的文字”这几个字——有点扣帽子的意味。我浏览了记录中的链接,是一个PPT文件的课件而已;还是:请你关注知识产权中关于“版权”的解释及其成立的条件、维基的有关规则。谢谢!

另:同前面几位一样:请不要用“大人”两字,谢谢!Hehw

hi[编辑]

樓上那位朋友也要我給意見了,可是我看不太懂他在說什麼。初步估計也非法律問題。我今天人不太舒服,你給他回答一下吧?謝啦!--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9:36 2005年6月26日 (UTC)

Re[编辑]

相信你我都不想争执,对曾国藩词条的不同意见已经在讨论区表达。

既然不能修订词条,则建议将以下内容:

“曾国藩”这篇传记文章是一个小作品,是成长为真正的条目的第一步,希望您能继续编辑或是修订这个条目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B%BE%E5%9B%BD%E8%97%A9&action=edit)。

改为:

词条内容已被作者版权限制……之类的话。谢!Later Hehw

请给出版权侵权的详细信息,参见Talk:曾国藩--用心阁(对话页)Wikimania 2005! 05:27 2005年6月27日 (UTC)

这三个条目都是我查阅资料以后,经过自己的语言组织后,总结出来的,并无侵权现象,而且是正确的,如有异议,请查阅权威资料。谢谢~~

古墓 10:40 2005年6月30日 (UTC)

八大原理是我从十大原理中去伪存真总结出来的。

古墓 11:12 2005年6月30日 (UTC)

有關運動戰的內容[编辑]

謝謝您的回覆。我是想要先提出討論,不要貿然修改,因為以前再論壇上與到類似的爭議,而且這一篇已經有點規模,貿然動手下去修改可能反而破壞,也因此想要先溝通然後再來修改。另外有關毛澤東的部分,他應該是在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有系統的提出和運用游擊戰,尤其他別避免非關鍵性的主力對決。不過在世界上克勞塞維茲在他的戰爭論裡面已經有一個章節專門講游擊戰。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討論。

我目前主要在修改的是在軍用裝備上面,以及先把一些細節的列表增加進去,有關運動戰的部分我們多討論。謝謝。--cobrachen 14:15 2005年7月1日 (UTC)

颁发新人荣誉问题[编辑]

关于是否可以颁发新人荣誉,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 热新编辑
    1. 编辑次数--是否达到7天以内250次以上。
    2. 有效编辑次数--是否是有益的编辑(不是破坏,不是一直贴侵权无意义的文章,可能前面有过,但到后期没有)
    3. 对于授出的奖项,不必收回,等到一个月以后将自动升级为助理编辑,如果新条目没有达到三条,则授予见习编辑加上B标签。
  • 优秀新人
    1. 新條目数--是否达到7天以内3次以上新條目(一定仔细检查版权,确认没有版权问题)。
    2. 同样对于授出的奖项,不论是否以后有无违反,不必收回,奖项证明曾经为维基百科做过贡献。等到一个月以后将自动升级为助理编辑,如果编辑次数未达到250次以上,则授予见习编辑加上B标签。

--维游 (^o^) 怎样做出漂亮的签名 18:15 2005年7月1日 (UTC)

獎勵、刪除圖片[编辑]

1.謝謝你上次幫我頒獎,目前又到了可以晉級的時候了,麻煩你囉,我已經提出申請了 2.希望可以刪除Image:Droxiang.jpg --Droxiang 17:30 2005年7月4日 (UTC)

謝謝你提供的訊息^^--Droxiang 08:23 2005年7月5日 (UTC)

洗脑一说[编辑]

说得不是你,勿误会。如已误会,我深表歉意。我的留言和你的留言是并列而非层级关系,表示并非针对你的留言。--沐童 (修炼中) 15:10 2005年7月13日 (UTC)

  • 留言是对User:肉丝跑蛋留言的“回帖”,所以自然要紧跟其后,不宜放在最后。至于让你误会,实在抱歉。麻烦将“麻烦请解释...”一句删掉,以免引起更多人的误会,呵呵。--沐童 (修炼中) 15:25 2005年7月13日 (UTC)
    • 多谢!有否MSN,方便联络?WIKI留言实在不太方便。--沐童 (修炼中) 15:47 2005年7月13日 (UTC)

原來去了黑龍江[编辑]

約有兩個星期不見老弟身影,原來去了一趟黑龍江,我們看到了所拍的照片;希望將來有機會能陪老弟一起走遍祖國大陸。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25 2005年7月28日 (UTC)

欢迎[编辑]

终于光明正大地回来了,HOHO……加油编辑吧!--Acepatrick 10:34 2005年8月17日 (UTC)

另:黑龙江的照片在哪里呢?--Acepatrick 10:34 2005年8月17日 (UTC)

鳳凰不是凡間鳥,不得梧桐誓不棲[编辑]

老弟遲早會像Acepatrick一樣,被推薦為管理員,我們也會投下贊成的一票 ;理由與給Acepatrick的相同;但是有非常嚴格的附帶條件,條件是:您和Acepatrick皆必須考上第一流的大學,這是機會成本的問題。您若選擇中文維基,而不選擇第一流大學,就損失了上第一流大學的機會。所以日後要限制自己上維基的時間,兩年的時間,用來準備考大學,肯定會有好成績,希望那時候能到北京,請您與北京的網友去老舍茶館喝茶。 --李學忠& 林秀英 |一寸鐵工作室 13:15 2005年8月17日 (UTC)

谢谢[编辑]

谢谢祝贺。不过*_*熊猫是……?

最好還是不要[编辑]

這樣還是不恰當。你上載了之後別人還是可以用啊。--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05 2005年8月19日 (UTC)

就用侵權就可以刪除了。--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12 2005年8月19日 (UTC)

侵权?[编辑]

网络上有剑桥隋唐史,我刚才看了,比较了一下,找不到相同的段落,那个IP涂鸦所说侵权应该是胡扯。210.21.229.218 07:13 2005年8月23日 (UTC)

Re:问一个问题[编辑]

可以告诉我是哪一天的编辑吗?时间比较久,刚才在历史里面没找到是哪次编辑的。--Alexcn 14:17 2005年8月24日 (UTC)

我原来以为你说的是“抗日战争”。删除的根据来自这里,baidu一下就能发现。而且百团大战下面的所有内容都来自同一系列报道,因为后来我没能查到链接就没有删掉。--Alexcn 06:46 2005年8月25日 (UTC)
google一下,找到第二段的出处。--Alexcn 06:53 2005年8月25日 (UTC)

道歉[编辑]

tom标注的资料来源是新华网,我在那里没能查到相关的文字。而且tom发布的日期晚于你第一次编辑半年,应该是tom从维基抄袭过去的。我检索侵权文章的时候太草率了,向你道歉!--Alexcn 07:25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想新华网也是不会用中立表述的:)以后检查侵权的时候我会仔细一些。-Alexcn 07:39 2005年8月25日 (UTC)

关于我上传的Image:太阳在银河的位置.jpg[编辑]

我上传的Image:太阳在银河的位置.jpg来自http://www.bjkp.gov.cn/bjkpzc/kpxx/42719.shtml,根据该网页上的文字说明这应该是美国宇航局公布的图片。另外是否我每次上传图片都需跟你说明。


我喜欢维基[编辑]

说实话我对电脑技术不是很感兴趣,而是对网络中所显现的文化很感兴趣,因此我最头疼的就是电脑使用的问题,维基的手册我已经看了好多遍,还是似懂非懂,所以希望你能帮助我,使我能成为维基的一员,为其作出贡献。 我是在读的大学生,北京的,在天津上大学,你可以发邮件给我tust_guo@yahoo.com.cn 卫嘴子里的京油子 03:40 2005年8月27日 (UTC)寂平

版权要求不需要太严吧?[编辑]

我刚才看到你验证了好多版权,我觉得版权验证不需要这么严的,您觉得呢?--究极人类(找我?)来给我的机器人投票啊~ 07:19:54 2005年8月28日 (UTC)

同感,我写了半天的金仲华条目,不应该是侵权的啊。--农夫 11:11 2005年8月28日 (UTC)
好说好说,:) --农夫 00:42 2005年8月29日 (UTC)
你说的不错,如果有名人传记的专著,几百页的,然后根据这类专著编写条目,这样应该不会侵犯版权。但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类传记专著,所以仅仅根据几篇网上的文章,“修改部分语气、换几个词,但结构和内容以及大体形式跟某个网页相似”,这个确实让我也感到疑惑,有掩耳盗铃之感。以后我争取找传记著作,然后编写条目,这样更具有原创性。

关于条目 新帆新闻组[编辑]

看到你在讨论页留的内容了。新帆新闻组今年是5周年庆,对一个非营利性网站来说,如果是自力更生的话,5周年确实已经是很长一段时间,条目中提到的内容并没有刻意去宣传他。我已经尽量做到中立,客观。但是新帆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是完全本地化的新闻组,这在国际上可能是屈指可数的。中文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无法使用字母缩写来表示组名,因为中文不是拼音文字。这里并不是推销,虽然微软新闻组也有中文内容,但是中文用户用起来不是很方便,特别是很多中国人英语不是太好。

新帆新闻组的内容涉及比较广,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专业性上不如上面所说的新闻组。一个新闻组的存在不是根据他的影响力,而是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用户服务。--qquchn 23:03 2005年8月28日 (UTC)


关于一些图片的版权[编辑]

Image:BAYERNMUNICH.GIF来自英语wiki,http://en.wikipedia.org/wiki/Image:Fc_bayern_munchen.gif

 --User:Xdtk

恭喜[编辑]

恭喜成為管理員! -- Tonync (talk) 16:34 2005年8月29日 (UTC)

嗤!原來是這樣。我還奇怪怎麼用戶頁沒說呢??哈哈。老實說,我從當了管理員之後覺得壓力挺大的,尤其試過一次連續碰見大量灌水的用戶,提請侵權刪除累死我。 :( -- Tonync (talk) 16:49 2005年8月29日 (UTC)
《从“超级女声”看中国人的十大贱性》...妙啊!!! hahahahah -- Tonync (talk) 17:12 2005年8月29日 (UTC)

不好意思~打擾了~[编辑]

嗯……不知道怎麼的,我個人覺得你會很帥的樣子(可惜我不帥~>.<~)……還有的就是你的名字常常給我看錯為Rinnsal了=_=

哦……我來這裡不是說這些閒話的……老實說我到現在都不怎麼敢推薦一個條目出來呢……結果隨手拿一個喜歡的ACG條目給翻譯過來OS娘……原來覺得很少人會為作業系統同人的……剛翻譯完才知道還有很多事情發生呢…… --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6:18 2005年8月30日 (UTC)

圖片我從英文Wiki加過來了……等有時間還可以翻譯OS娘的列表呢(人數太多了……)…… 不過,真的,我真的對EVA等不敢興趣……=o= p.s.你不會比我丑的=_=bbb……555……--翔風Sasuke有事找我*^-^* 06:42 2005年8月30日 (UTC)

谢谢……[编辑]

--究极人类(找我?)来给我的机器人投票啊~ 09:17:02 2005年8月30日 (UTC)


嗨,关于对李宇春相关话题的编辑[编辑]

关于被你删去的那几句说明,个人认为其实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些话题虽然发源于李宇春,但之后的讨论却未必针对她个人,她只不过是这些讨论的诱因,删除这两句说明,导致描述模糊而且不完整,似乎李宇春是讨论的核心,又似乎李宇春和中性美及同性恋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 另,我想,这个社会,关心李宇春是不是穿裙子的人大有人在,不仅仅局限于她的歌迷。

09:27 2005年8月31日 (UTC) 我、我的家长和大部分同学就对这些八卦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她们仅仅是单纯的喜欢她的歌。你所说的范围有一定的道理,但我相信真正关心那种话题的,还是以她的Fans居多。维基百科不是追星或炫示仰慕之意的场所,而且行文BPOV,我没有理由保留。

我不是李宇春的歌迷,我只对由她引起的这两个话题十分感兴趣。围绕在李宇春身边的这两个若隐若现的话题,它们的诱发以及大众对其地反映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心理及女性学的研究题目,我本打算借此地打开关于这两个题目的一些索引,现在看来似乎不太合适。无论如何,尊重你的意见。

11:23 2005年8月31日 (UTC) 维基百科不能将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对某件事的主观评价作为百科全书的绝对参考。所谓“尊重我的意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并非权威。想探究社会心理学和女同性恋不完全需要从一个人来入手——您可以直接进行相关的深入编辑,但请注意不要再添加有主观见解或者BPOV的文字。

多谢指点!呵呵,是我造次。我的本意,是原本可能不太会有人关注这些问题,即使有,也只不过当作花边儿与八卦处理,除非专业人士,有多少人会刻意去检索这几个词汇呢?本想借这个相对热门的平台引发一些更广泛的关注,看来不太恰当。与此同时,我不认为我所补充的那两句话带有任何的主观见解,那是两个几乎没有形容词的陈述句。另,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是以表达尊重,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