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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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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最近的夏土贤事件,我想请社群再次讨论,金色黎明究竟系折毛类编辑者还是实至名归的资深编者 13 6 Fire-and-Ice 2026-05-15 03:26
2 求闻百科的版权协议问题 63 11 LuciferianThomas 2026-05-13 09:17
3 Commons近期基於URAA的大規模歷史圖片刪除 3 3 Ericliu1912 2026-05-12 04:00
4 簽名頁排版 6 2 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 2026-05-12 16:56
5 關於資訊框 13 3 璃茗熒音 2026-05-13 19:34
6 就无法建立维基百科条目"陈琳博士", 致维基百科管理人员 10 5 薏仁將 2026-05-15 19:59
7 以中国(不含港澳台)为例,未满18岁的用户是否有权撤回任何他们以自由版权发布在维基媒体项目上的材料并重新享有版权? 8 4 臺灣象象 2026-05-1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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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維基專題與協作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 § 新RSP格式
新RSP格式已完成,索引頁在此: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預計索引頁中的列表和搜尋框將嵌入到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以替換原表格。存檔方式等資訊,可以就直接放在各個頁面裡面(開個「存檔」章節)。已有的頁面也可以補充收錄電子遊戲專題、ACG專題的來源評語(例如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17173.COM)。雖然RSP只是論述,但還是需要來個徵求意見,讓大家再討論看看。Ping「收錄存檔資訊」一事的討論參與者:@1F616EMOEricliu1912Liu116Olaf8940SksawfYFdyh000魔琴。--SuperGrey (留言) 2026年3月3日 (二) 14:44 (UTC)
Template talk:WikiProject Video games § 编辑请求 2026-03-15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6年5月22日 (五) 13:20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电子游戏专题讨论大幅调整横幅。测试位于{{WikiProject Electronic games}}嵌入列表),效果符合预期。从{{WikiProject Electronic games}}{{WikiProject Video games/sandbox}}的迁移请见此

请求修改以下三处内容:

  1. {{/sandbox}}部署到{{WikiProject Video games}}(差分
  2. {{/class/sandbox}}部署到{{WikiProject Video games/class}}(差分
  3. {{/importance/sandbox}}部署到{{WikiProject Video games/importance}}(差分
--𝙵𝚘𝚛 𝙴𝚊𝚌𝚑 ... 𝙽𝚎𝚡𝚝 2026年3月15日 (日) 16:29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 § 对等记录模板的逻辑重写

鄙人尝试把目前的各大页面的记录整合入Module:RSP/Data了,并通过Module:RSP/Infobox重写了信息框逻辑使其对接RSP/Data。原先的想法是打算写现在的{{Source reliability link}}视觉化Wikipedia: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列表,效果如下:

由于修改模板影响数百个页面,故请求社群讨论以决定是否修改。--__( •̀ ω •́ )<✧ 2026年4月4日 (六) 14:30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關於大型語言模型於中文維基上使用的方針
大家好,我是en:User:Fermiboson,主要在英維上貢獻。現有一組編輯者嘗試收集各維基的人工智能方針,以便未來討論出一個誇維基的方針。故誠邀各位於m:AI policies by project加入更詳細或準確的描述。Fermiboson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20:22 (UTC)
Wikipedia talk:专题 § 提议将所有子专题模板作为参数并入其主专题

理由如下:

1子专题模板通常会被编者与其主专题模板并列放置,就算单独列出子专题模板,其内容也通常属于其主专题内容范围内,若合并到一个模板内,可更让人容易理解其属于子专题,而非单独的专题。

2现有主专题都很少有人维护,更不要提子专题。

3若将子专题参数作为主专题模板的一部分,则可保留其子专题信息,无需后续有人建立进行大量操作。亦可先行导向其主专题。--Luoniya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1:38 (UTC)
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 § 乾淨世界的來源是否可靠?
  • 狀態:   公示中
  • 來源1:網址:ganjingworld.com
    链接搜索原文搜索
    Google域名Whois
  • 條目:乾淨世界超限戰冠状病毒刺突蛋白美國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 內容:
  • 乾淨世界是法輪功團體開設的平台。近日,我看用戶Roseatefairy近年在各條目多加上該平台的連結,內容多是來自法輪功的報導,且還是涉及COVID-19、兩岸政治的等陰謀論,像是對超限战澎湖海战 (电影) 冠状病毒刺突蛋白美國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見[1][2][3][4]
  • 該用戶也多在乾淨世界條目加入「一個在技術和內容上都乾乾淨淨的網路世界,讓家庭和孩子都放心地在這裡瀏覽和享受」、「作為新興網路社群平台,亦有非常多使用者與創作者加入,於該平台建立內容,尤其是受到其他平台言論審核的良善內容」,等明顯宣傳字眼。
  • 也有些條目明明是乾淨世界轉載其他媒體,也被他特地加入乾淨世界[5],我認為有spam 的嫌疑。
  • 在維基社群,涉及法輪功的媒體,在兩岸政治、COVID-19、所謂的超古代文明等的報導被認為不可靠是共識,我認為應將乾淨世界列入黑名單。
  • 提交的維基人與時間:Outlookxp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1:43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再次提议“特色列表”改名
@BettyOneam靖天子PatvoiiageWangxuan8331800FfaarrYaohua2k7Jason21716PhiLiPSameboatAnakharsisSimon951434Encore007VatniðCYlanxinRivalryZxk0321CwekTusooaYejianfeiTimmy Tian@KolymaLiangentHat600Ch.AndrewLavixCanvasYFdyh000Cdip150U5521180SElephantSnorriShizhaoXiaojingfang朝鲜的轮子JonashtandDoraencyclopedia@Koala0090DqwyyJyunWaan克勞棣WolfchAntigng葉又嘉Thomas.LuSmallpeiAotfs2013Taiwania Justo和平至上鱼头炮CobrachenA1CafelRabbitMeowSSYoungWAN233ForwardXuClear Sky CDimuowosmPigpppSiyuwjGinson LimDatou 1996北極企鵝觀賞團WhitePhosphorusKou Dou武藏Richard923888Vinct 1998ManchiuLiuxinyu970226Patlabor IngramBtooombtooom就特色內容更名事,重新副知以往所有討論參與者。現在根本問題有二,一是統一名稱與否(畢竟本來是無意間造成既成事實,不是原本目的)?二是理想名稱(若不統一,則個別表決;若統一,則可合一表決)。上述整理方案依然太多,到時表決可能得用兩輪,所以最好還是裁併,以便聚焦一輪決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5月1日 (五) 10:23 (UTC)

因最近的夏土贤事件,我想请社群再次讨论,金色黎明究竟系折毛类编辑者还是实至名归的资深编者

[编辑]

近来夏土贤在知乎上贼喊捉贼,最后竟拿这样一句话自我辩护:我写的再差,也比金色黎明好多了吧。且此句话一出,竟堵住了大家的嘴。我也曾揪出金色黎明的严重编辑错误,见此。但当时我给金色黎明指出他编辑质量之差时,他非但不吸取意见,反而还报复性给我的dyk投反对票。查金色黎明获得过诸多维基荣誉,我想知道诸位心里究竟是觉得他是资深贡献者,还是金色折毛?--神奇魔女飞天: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4月9日 (四) 10:40 (UTC)回复

@金色黎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4月10日 (五) 07:10 (UTC)回复
少見多怪,大部份條目都沒人認真較對,尤其專業類別,加上用AI翻譯,錯漏百出很正常。--Dragoon17cc留言2026年4月14日 (二) 22:53 (UTC)回复
那怎么处理这种事情?--神奇魔女飞天: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4月23日 (四) 13:47 (UTC)回复
警告呗还能怎么办,有没有用另说--Hola! 2026年4月23日 (四) 14:05 (UTC)回复
翻譯的條目校對我覺得其實是最難的,首先你從外語到中文就不是lossless,再來你如果沒有實際讀過來源,那麼loss就容易變成error。--方的1P留言2026年4月23日 (四) 16:31 (UTC)回复
诚如君言,翻译不读来源几乎必然会loss to error--神奇魔女飞天: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4月30日 (四) 09:09 (UTC)回复
倒不是,我觉得有些英文来源写的不算很清楚,或者我有时候很明显看出来文本具有偏见(估计是来源导致的),所以我就会评论很春秋。--方的1P留言2026年4月30日 (四) 12:49 (UTC)回复
当然是金色黎明再烂也比LTA强了,因为他不是也不会被判定是LTA。反倒是XTX这个LTA,明知你维的纠错机制如此破烂,却还是揪出了这个LTA,竟仍振振有词。--Fire Ice 2026年5月1日 (五) 21:00 (UTC)回复
如果你是看错了发言人的话我理解,不然我希望你注意语言。--飞天魔女满天飞: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5月2日 (六) 07:15 (UTC)回复
修改一下避免误解。--Fire Ice 2026年5月2日 (六) 14:53 (UTC)回复
您如何看待金色黎明得到的维基荣誉?您认为他是否匹配相关荣誉?--飞天魔女满天飞: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5月9日 (六) 07:11 (UTC)回复
我不认为他匹配啊。而且我不太看重维基荣誉,认为是社群自娱自乐。--Fire Ice 2026年5月14日 (四) 19:26 (UTC)回复

求闻百科的版权协议问题

[编辑]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7月#c-LuciferianThomas-20230625023100-MintCandy-20230625020300认为,求闻百科的署名要求,不是可以根据CC BY-SA 4.0协议作出的要求,而是比CC BY-SA 4.0协议更严格的要求。这种理解是否成立?是否可以据此认为:

  1. 求闻百科的内容不能在维基百科使用,来自求闻百科的内容(Category:使用求闻百科内容的条目)应当删除;
  2. 求闻百科以违反CC BY-SA 4.0协议的条款分发维基百科条目的衍生作品,侵犯了维基百科条目作者的著作权;
  3. 求闻百科在施加比标准知识共享协议更严格的限制的同时,仍然使用知识共享的名称,侵犯了知识共享的商标权?

--dringsim 2026年5月3日 (日) 14:46 (UTC)回复

如解決著作權問題,你還有下面的問題要解決
  1. 把維基百科變成求聞百科的鏡像,那採用自動跳轉導入求聞百科網域即可,特地設定一個維基百科頁面重複呈現沒有意義
  2. 來源是否獨立及可靠,如求真百科內有獨立且可靠來源,使用對應的來源建構條目比直接改寫求聞百科適當。
  3. 當唯一的來源是求聞百科,沒有其他獨立且可靠來源。可以預見不滿足WP:收錄標準
--Rastinition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5:08 (UTC)回复
1. 事实是衍生作品,而不是求闻条目镜像。2. 是,但离题,且如果著作权兼容,全盘重写未见得必要。3. 我不认为仅引用求闻百科作来源被允许。--YFdyh000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5:25 (UTC)回复
實務上
  1. 複製貼上,僅修改部分措辭,或者在中間、尾部插入其他內容的狀況存在。尤其是網頁架構與wikipedia.org網域相同的網站更明顯,如fandom。認定是否屬於衍生作品,改寫程度是一個問題。
  2. 處理3的狀況,不如全盤重寫,處理1的狀況,重寫程度決定是否算是衍生作品。
  3. 整篇複製和作為來源都屬於引用求聞百科,求聞百科內沒有其他來源時確實不能允許。
--Rastinition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6:08 (UTC)回复
我没有检查这些条目,但在已有条目中加入求闻内容,或者基于求闻内容做修改,都将是衍生作品?--YFdyh000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7:37 (UTC)回复
我將對上文的理解再加入我自己的想法後,整理的概念如後文。
如求聞百科存在其他來源,且不是將求聞百科做為新建條目的基礎(含版面布局的複製貼上),而是作為來源使用可以接受。來源的範圍包含那些已經基於求聞百科以外來源撰寫的求聞百科原文,如比例微少,除極端情形如字數相當少且句子已經相當精煉不存在修改空間而無法改寫只能貼上使用外,其他狀況下仍要做出相當程度修改,程度可能無法量化,但剔除那些求聞百科內無來源引證的資料是必要的修改。--Rastinition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22:41 (UTC)回复
关于(3),这里有一个类似的案例:Neo4j公司原本以AGPLv3协议发布Neo4j Enterprise,2018年5月Neo4j公司添加了附加条款施加额外限制,同时继续使用AGPL的名称。2023年11月FSF向Neo4j公司发送停终信,要求其移除附加条款或修改协议名称,Neo4j公司选择了后者。--dringsim 2026年5月3日 (日) 15:11 (UTC)回复
对于3,求闻没有改动许可证本身,而是依据Section 3(a)(1)(A)(i)提出了一个也许不reasonable的identification要求(原文是把identification作为attribution的一项,但中文讨论里两词可能都变成“署名”了)。我觉得讨论Creative Commons的商标问题可能跑偏了。--Srapoj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5:28 (UTC)回复
“维基媒体计划使用求闻百科条目任何内容的,权利管理信息应当放置在条目标题下方、维护标签(维护模板,maintenance tag)下方(如有)、引言部分上方的部位”应该不是可以根据CC BY-SA 4.0 Section 3(a)(1)(A)(i)提出的要求。--dringsim 2026年5月3日 (日) 15:52 (UTC)回复
他们的“第十五条”说依据是“CC BY-SA 4.0许可证条文第3条a款第1项A目(i)(ii)(v)”,故本人认为不应视为设置了额外的条款。本站的义务仍限于许可证允许的。--Srapoj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6:44 (UTC)回复
他們說是依據該款,但實際上是對該款有嚴重超譯的情況下去提出有關額外限制。詳細分析可見下方留言。--西 2026年5月4日 (一) 09:37 (UTC)回复
Neo4j也“没有改动许可证本身”。--dringsim 2026年5月3日 (日) 17:12 (UTC)回复
情况看起来是AGPL Section 7本身禁止了这种做法。--Srapoj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7:27 (UTC)回复
加州北区法院裁定AGPLv3 Section 7只对下游向更下游授权时有效,对原始许可方不适用(此案仍在上诉中)。而CC协议本身似乎更是无意阻止这种由原始许可方施加额外限制的做法(而是另有一份文档限制该等原始许可方使用CC商标)。--dringsim 2026年5月3日 (日) 17:45 (UTC)回复
看了一眼,第九巡回庭的这个案件已经以私下和解结束了,貌似没人报道这个新闻。所以只有一个不了了之的district court判决,本身起不到binding precedent的作用。(en:WP:NOCONSENSUS倒是说了无共识的侵权内容应当被删除。)--Srapoj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09:23 (UTC)回复
neo4j的情况是给AGPL标准的copyright notice加了一段"with the Commons Clause",后来这坨东西(AGPL+Commons Clause)在法庭文件里的称呼就变成了Neo4j Sweden Software License (NSSL)。求闻的做法确实不同,不过我不知道技术上会造成什么影响。--Srapoj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09:49 (UTC)回复
另应注意到Section 3(a)(2)允许以any reasonable manner来满足3(a)(1)的attribution要求,且给了一个example。如果en:WP:FREECOPY指引的署名方式是reasonable的,那么做到那份上已经够了。按我理解BlackShadowG在WP: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3年7月#提议:规定署名方式想做的事是把它设立为本地的指引,也许有人可以去重新推进。--Srapoj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6:44 (UTC)回复
同意可以考慮確立署名規定,這不僅適用於個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5月3日 (日) 17:42 (UTC)回复
另外也许有点意思的[原創研究?]:如果求闻方面真的发起投诉,即代表他们这套条款确实restricts exercise of the Licensed Rights。那么他们作为维基百科原内容的licensee(许可证的"You"),即违反了Section 2(a)(5)(c) "No downstream restrictions",按Section 6(a)将失去许可证授予的使用源自维基百科的内容的权利。他们最初搬运自本站的内容便侵权了。
虽然有《……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本章不适用于:(三)原作者未同意《求闻百科用户协议》,且本网站项目贡献者对原作品的改动不足以产生演绎作品的;,但CC BY-SA给演绎作品也有用词差不多的Section 3(b)(3)。因此在他们把源自本站的内容删完之前恐怕不便进行这种投诉。--Srapoj留言2026年5月3日 (日) 17:54 (UTC)回复
那也并不是不投诉就可以用了……--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04:15 (UTC)回复
《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网站项目将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视为侵犯版权。--PexEric 2026年5月4日 (一) 08:16 (UTC)回复
@Sanmosa请问當年legal@有回应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5月3日 (日) 18:22 (UTC)回复
好像沒有。Sanmosa 风林火山 2026年5月3日 (日) 22:02 (UTC)回复
唉基金会。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5月3日 (日) 22:02 (UTC)回复
唉,W?F。话说这件事能问到知识共享组织的意见吗?--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04:12 (UTC)回复
這是我直接根據CC條款的個人分析:
對求聞百科引用CC BY-SA 4.0第3(a)(1)(A)條規限維基媒體站點使用該站內容時的署名方式的分析
CC BY-SA 4.0條款(英文原文)
Section 3a
CC BY-SA 4.0條款(繁體中文譯本)
第3條a款
說明

Section 3 – License Conditions.Your exercise of the Licensed Rights is expressly made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第3條 授權條件您行使本授權權利需受到下列條件明確的拘束。

(無)
a. Attribution.
a. 姓名標示 / 署名.
(無)
1. If You Share the Licensed Material (including in modified form), You must:
1. 若您分享本授權素材(包含修改格式),您必須:
(無)
A. retain the following if it is supplied by the Licensor with the Licensed Material:
i. identification of the creator(s) of the Licensed Material and any others designated to receive attribution, in any reasonable manner requested by the Licensor (including by pseudonym if designated);
ii. a copyright notice;
iii. a notice that refers to this Public License;
iv. a notice that refers to the disclaimer of warranties;
v. a URI or hyperlink to the Licensed Material to the extent reasonably practicable;
A. 保留下列標示,若授權人有將其和本授權素材一併提供:
i. 以授權人要求的任何合理方式,本授權素材創作者及其他被指定接受姓名標示者的識別(若有指定筆名,亦包含在內);
ii. 著作權聲明;
iii. 提及本公眾授權條款的聲明;
iv. 提及免除保證責任的聲明;
v. 於實際可行合理範圍內,本授權素材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
求聞百科根據此條款的(i)(ii)(iv)項,提出其可以按「以授權人要求的任何合理方式」規定被授權人為所取用內容的署名方式,要求維基媒體以其指定的方式(指定的放置位置)和內容(必須包含(i)指定的姓名標識、(ii)著作權聲明、(v)連結)為取用該站之內容署名。

然而,「以授權人要求的任何合理方式」本來就只適用於(i)項,即其所指定的署名名字(也就是所謂「求聞百科貢獻者」)。「以授權人要求[…]方式」本來就不覆蓋於其所援用的(ii)著作權聲明或(v)於實際可行合理範圍內,本授權素材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更何況這兩項要求指明是「和本授權素材一併提供」的情況下需要保留。除非求聞百科將他們所要求的(i)指定的姓名標識、(ii)著作權聲明、(v)連結都放在每個條目頁面內,否則顯然都不是「和本授權素材一併提供」的內容。條款更完全沒有容許授權人指定放置授權內容的位置(除非本來就在授權內容裡提供而需要保留)。

B. indicate if You modified the Licensed Material and retain an indication of any previous modifications; and
B. 表明您是否曾修改本授權素材及保留任何先前修改部分的標記;及
(無需解釋)
C. indicate the Licensed Material is licensed under this Public License, and include the text of, or the URI or hyperlink to, this Public License.
C. 表明本授權素材係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授權,且包含本公眾授權條款全文,或其「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
有CC BY-SA 4.0的連結即可。
2. You may satisfy the conditions in Section 3(a)(1) in any reasonable manner based on the medium, means, and context in which You Share the Licensed Material. For example, it may be reasonable to satisfy the conditions by providing a URI or hyperlink to a resource that includes the required information.
2. 依據您分享本授權素材的媒介、方法及情況,您得以任何合理方式滿足第3條第(a)項第(1)款的條件。例如,提供包含所要求資訊的資源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可算是合理地滿足此處的條件。
只要署名內容包含第(1)款內容,就能滿足該款的條件;直接提供連結固然是方法之一,但既然本站禁止直接連結至該站,則寫齊所需內容即可。此處指明是「任何合理方式」,而不是「授權者指定的方式」去滿足署名的需求,授權者指明署名的方式(包括位置)則是與此條明確牴觸,維基媒體的專案上使用該站內容時只需遵守協議條款規定的方式。
3. If requested by the Licensor, You must remove any of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Section 3(a)(1)(A) to the extent reasonably practicable.
3. 若授權人要求,您必須在實際可行合理範圍內移除第3條第(a)項第(1)款第(A)目所定的任何資訊。
(無)
根據以上分析,求聞百科方是(不知蓄意或是無意地)以完全錯誤且不符合條款意思的方式添加額外條款,有關條款不應視為根據CC BY-SA 4.0協議而制定的授權限制。CC BY-SA 4.0的第6條c款指明,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the Licensor may also offer the Licensed Material under separate terms or conditions or stop distributing the Licensed Material at any time; however, doing so will not terminate this Public License.為避免疑義,授權人亦得依不同的條款或條件提供本授權素材或隨時停止散布本授權素材,惟這麼做將不會終止本公眾授權條款。)。也就是說,就算求聞方添加額外要求,該方已按CC BY-SA 4.0條款授權內容,額外要求並不影響維基媒體各編者在滿足CC BY-SA 4.0的條款的情況下滿足著作權授權條款下取用該站之內容。故此,中文維基百科編者取用求聞百科內容時,按照一般取用CC BY-SA 4.0的規定處理即可,無需理會額外規定。--西 2026年5月4日 (一) 09:34 (UTC)回复
@FDingDong注意到您回退了Srapoj移除杨滨瑜條目的{{Qiuwen content}}。請至此處提出意見,而非僅以「無共識」或「未有共識」而回退他人編輯。--西 2026年5月5日 (二) 06:42 (UTC)回复
撤销操作系基于WP:共识和相关许可协议操作。Srapoj移除模板相当于对我的编辑的手工回退、局部回退,而该操作无共识支撑、未列出具体的协议条文或方针条文作为依据,本人根据求闻百科(权利人)的规定要求和CC BY-SA 4.0协议的条文撤销其操作。
本人对维基百科方针规定不了解,如果理解错误了,诚恳地接受批评。--FDingDong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07:14 (UTC)回复
协议依据:第三条(a)(1)(A)(i)--FDingDong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07:20 (UTC)回复
@FDingDong:这是错误理解,见上方讨论。--dringsim 2026年5月5日 (二) 07:41 (UTC)回复
這僅證明了你根本連討論都沒讀就說「根據相關特許協議」。--西 2026年5月5日 (二) 07:54 (UTC)回复
本人移除该模板是基于作者已经接受本站使用条款的假设,故无关本处存在的争议。求闻百科内容的著作权仍属于作者,并未发生转让或设置“专有使用权”。如果求闻百科那位编辑倾向及用户名与阁下相近的编者确实并非阁下,那本人原意撤销这笔操作,待本处讨论结束。如果这样,虽然阁下的用户名也许不构成违反用户名方针的WP:MISLEADNAME(因为对方不在本站),但本人会建议阁下修改用户名或在用户页进行声明,以免混淆。--Srapoj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13:14 (UTC)回复
客观分析,是的,2、3都是成立的(写了很多分析,发出来有点长了,回头开一篇论述看看),但是2、3都跟你站没有什么关系。
主观感情说1,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只能说不管在你维还是求闻,真正在产出内容甚至优质内容的,都是少数人。求闻的要求,包括放你维以此创建的{{Qiuwen content}},从感情上说,我不认为是真的特别伤天害理(像archive.is或许还真的伤天害理)。当然多媒体文件,当我没说。要大规模清理,那就是WP:站务精行动,没有价值。--PexEric 2026年5月4日 (一) 09:44 (UTC)回复
你们喜欢的话,社群再开一个WP:求闻百科对维基百科的侵权都可以。没开玩笑。就是没什么用。--PexEric 2026年5月4日 (一) 09:49 (UTC)回复
求闻的要求[…]我不认为是真的特别伤天害理如果这种超出CC BY-SA 4.0协议的要求真的需要遵守,那么要求再“小”也不行,著作权问题不会因为“遵守这种要求”而解决(就文字作品而言)。--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10:49 (UTC)回复
著作权不是虚空楼阁,一定有权利人和被授权人。本例中权利人又认为自己是在CC BY-SA 4.0范围内的附加条款,不论有意无意,他不认为自己的要求是超出CC BY-SA 4.0协议著作权问题不会因为“遵守这种要求”而解决,很显然是遵守要求的侵权风险小(别忘了第23条)。我会倾向尊重。--PexEric 2026年5月4日 (一) 11:48 (UTC)回复
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人投诉,在于其他人能不能以CC BY-SA 4.0协议再利用内容。--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12:09 (UTC)回复
这取决于其他人信不信他们的版权声明。[6]求闻百科的文字内容依照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协议国际版(CC BY-SA 4.0)公开发表(另有声明的部分除外);在遵守该许可协议的前提下,您可以自由使用本站的文字内容。--PexEric 2026年5月4日 (一) 13:27 (UTC)回复
上方說明過,CC條款就是只要按CC條款發佈的內容,就可以按CC條款滿足相關版權說明即可取用,其他要求均與CC無關。上方亦說明了該方的要求明顯不是基於CC條款容許的額外限制,不可能視為滿足CC授權時必須同步遵守的規限。不是他自己認為自己基於CC條款,他就真的是基於CC條款的,最起碼最基本的條文分析已經能駁倒其額外限制的觀點。在CC上沒有效力的額外觀點,自然屬於其他版權要求,按CC BY-SA 4.0的6c款我們可以只遵守CC就行。--西 2026年5月4日 (一) 23:53 (UTC)回复
这样啊,那我可以准备搬运照片了(--dringsim 2026年5月5日 (二) 05:12 (UTC)回复
不過若照片或繪圖裡本來就有求聞百科的署名或水印,那自然需要保留。備註而已。--西 2026年5月5日 (二) 06:38 (UTC)回复
这个好像还没有定论来着……--dringsim 2026年5月5日 (二) 07:39 (UTC)回复
既然有爭議,那麼署名和水印就還是保留為主。--西 2026年5月5日 (二) 07:59 (UTC)回复
其实第十七条“其尺寸应当同一般的维护标签相仿”想要的恐怕是{{ambox}}尺寸的维护模板,而非目前Qiuwen content采用的顶注风格(说起来这个模板在讨论页会切换为ambox的样式)。如果真要换成ambox,“伤天害理”的门槛有点高,但起码能算它影响版面和读者的第一印象吧。--Srapoj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14:25 (UTC)回复
指正:“本站禁止直接链接至该站”有误。目前求文百科主域名没有加入黑名单。基金会禁制的含義应该是“被禁制的個人不能參与维基媒体運动”,所以需要取消前往WMCUG的链接。而求文百科並没有自称是维基媒体運动。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5月4日 (一) 10:48 (UTC)回复
qiuwen[.]wiki在2022年1月被列入全域黑名单,可能是作为《求闻》期刊的网站被禁制的。惟此后该域名移作他用。2022年6月求闻百科开放公测至今,将qiuwenbaike.cn列入黑名单的历次请求都被驳回或搁置。--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11:00 (UTC)回复
但billinghurst在拒绝了meta:Talk:Spam_blacklist/Archives/2022-09#qiuwenbaike.cn之后,又不知出于何种考虑把qiuwenbaike.cn列入了commons的黑名单……--dringsim 2026年5月4日 (一) 11:04 (UTC)回复
怪不得那些图片描述用的是tu.zhongwen.wiki的图床链接或者qwbk.cc之类的 囧rz……--Srapoj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11:26 (UTC)回复
用图床链接是不正确的做法。--dringsim 2026年5月5日 (二) 05:13 (UTC)回复
拉出来吧,没必要加黑名单。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5月5日 (二) 13:23 (UTC)回复
有office action在,其他管理员不一定能推翻别人的做法,而添加这个的人以及WMF恐怕都不会回应。--Srapoj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13:29 (UTC)回复
写封信问问T&S试试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5月5日 (二) 13:30 (UTC)回复
昨晚写了。--Srapoj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13:33 (UTC)回复
也许维持这种含糊的现状对WMF来说没有坏处:刚好用global ban作为不鼓励fork的借口,加blacklist的活又是社群志愿者自己解读做出的,不同站点不一致则是社群自己的事--Srapoj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17:40 (UTC)回复
我想说如果为这种形式的条目外链开了口子,是不是以后我写条目也可以先发到自己的blog上,以类似附加要求进行CC授权,然后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在条目内给自己的blog引流了?--Steven Sun留言2026年5月4日 (一) 14:31 (UTC)回复
附加要求不能(因CC沒有賦予授權者規限署名方式的權利),但若你在文首放置「© Steven Sun (連結), 2026 按 CC BY-SA 4.0」發佈,理論上CC就要求取用者連這個都要保留(一併複製)。當然本站亦可以自行禁止取用帶有此般版權聲明的內容。--西 2026年5月5日 (二) 00:29 (UTC)回复
本人认为您对“一并提供”的理解可能超译了。"supplied by ... with"没有指定做法,可以是实体画框吊一个标签卡,或者如一般网页那样在正文以外的某个地方声明。CC允许使用者自行依照媒介的需要决定怎么满足署名要求(也就是回到了reasonable manner)。--Srapoj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13:14 (UTC)回复
在網頁內容主體的開首或結尾添加的版權通告,或是圖檔裏面添加的水印或署名等,無可辯駁地屬於「一併提供」的標示,這些按照協議的條文明訂自然必須「保留」。當然,理論上直接一條連結送到目標頁面也能滿足相關要求,CC也沒有阻止你將版權聲明的內容放在別處(只要能被輕易找到就是),我說的只是有關內容還是得保留。--西 2026年5月6日 (三) 02:10 (UTC)回复
本人刚才清理了一些原作者主动在本站发布最早发表于求闻的内容时加入的{{Qiuwen content}}。尽管《若干规定》声称“一稿多投”的作者可以选择让内容适用于该规定,但这显然与于本站发布内容时已同意的基金会使用条款中的署名方式规定冲突。--Srapoj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05:49 (UTC)回复
@Srapoj為作參考,可簡述衝突情況於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5月5日 (二) 21:32 (UTC)回复
用户在按下发布按钮前会看到一旁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warning,其中已写明此动作表示同意WMF的使用条款。此外,本站是一个协作项目,用户事先应当有条目正文是冰冷、缺少作者存在感的内容风格预期,不会有“到此一游”式的个人声明。故而在发布自己编写的内容时,署名做法不会仅因内容最早在其他地方发表而需偏离本站的惯例。--Srapoj留言2026年5月6日 (三) 11:09 (UTC)回复
看到这个:[7]

Can I insist on the exact placement of the attribution credit?

No. CC licenses allow for flexibility in the way credit is provided depending on the medium, means, and context in which a licensee is redistributing licensed material. For example, providing attribution to the creator when using licensed material in a blog post may be different than doing so in a video remix. This flexibility facilitates compliance by licensees and reduces uncertainty about different types of reuse—minimizing the risk that overly onerous and inflexible attribution requirements are simply disregarded.

--Steven Sun留言2026年5月5日 (二) 15:11 (UTC)回复
@沈澄心Srapoj:建議基於以上做個結論,以供未來編者參考社群觀點。--西 2026年5月13日 (三) 01:17 (UTC)回复

Commons近期基於URAA的大規模歷史圖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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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 Wikimedia Commons 出現一系列基於 c:COM:URAA 的大規模刪除討論,涉及大量中國歷史照片(多數為1950–1960年代政府或新聞照片)。

相關刪除:

許多圖片已於 2026年5月9日 被刪除,CommonsDelinker 隨後大量移除各語言維基百科中的圖片使用。受影響條目包括:

等大量歷史條目。

目前 Commons 的討論重點包括:

  • COM:URAA 是否要求 individual evaluation
  • category-wide deletion 是否符合既有做法
  • pre-March-2012 uploads 是否仍有 grandfathering consideration
  • 長期使用中的歷史照片是否應更審慎處理

我已於 Commons 發起相關討論:

有興趣的編者可參與討論或提供意見。--JaydenChao留言2026年5月9日 (六) 17:26 (UTC)回复

參見共享資源有關存廢覆核請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5月11日 (一) 20:00 (UTC)回复

簽名頁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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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借Kurgenera的簽名版格式,然後改成背景跟隨滾動格式,就是想做成像寫在紙上的效果。但過程中不知為何行數亂了:有一次我把行數弄好了,但上下都有不明的長條攔著上下,待我把那兩個長條都弄掉的時候,行數又亂回去了。

  • 肯定是下面的代碼問題,但問了Kurgenera也沒有頭緒。各位有何高見?
  • 詳見User:璃茗熒音/沙盒5&User talk:Kurgenera#簽名版原理
  • <div style="border: 3px solid var(--border-color-muted, #EEE); border-left: 5px solid #d4a373; border-radius: 4px; 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 box-shadow: 0 2px 10px rgba(0,0,0,0.05);">
  • <div style="max-height: 250px; overflow-y: auto;overflow-x: hidden">
  • <div style="background: #fdfaf4 repeating-linear-gradient(to bottom, transparent 0px, transparent 31px, #f1ece4 31px, #f1ece4 32px); border:1px solid rgba(100,150,200,0.3);padding:0px;margin:0px 0; position:relative;">
  • <div style="line-height: 32px; color: #4b5563; padding: 0 15px; margin: 0;">

--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07:34 (UTC)回复

因为不同人的签名样式不一样,签名内容多少也不一样,在背景直接画网格无法精确控制,所以只能在每个签名后边手工画一条线。这种划线无法通过改style实现,必须结合模板样式CSS调整。好在最近“更改内容模型”功能开放给普通用户了,只要这个页面还没创建,就无需管理员协助。所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必须先操作:前往Special:ChangeContentModel,页面标题User:璃茗熒音/sign/styles.css,新的内容模型选择“已过滤的CSS”,然后点击“创建”。
2. 把User:璃茗熒音/sign/styles.css内容换成Special:Permalink/92629141里面的内容。
3. 把User:璃茗熒音/沙盒5内容换成Special:Permalink/92629009里面的内容。直接复制粘贴。
4. 都保存之后再根据自己需要慢慢调整这两个页面的内容。
效果参见Special:Permalink/92629001。--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天邪鬼 (留言) 2026年5月12日 (二) 08:15 (UTC)回复
怎麼沒有了行?--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08:18 (UTC)回复
您先照着这个步骤操作一下,然后再看看。--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天邪鬼 (留言) 2026年5月12日 (二) 08:25 (UTC)回复
剛剛裝置bug掉用不了,當時想回我看錯版本(btw:如何做到每一行都有?)--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08:54 (UTC)回复
我也发现了这个btw的问题,所以已经修改上述留言,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天邪鬼 (留言) 2026年5月12日 (二) 08:56 (UTC)回复

關於資訊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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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編者近期打開頁面發現資訊框的「圖片」忽小忽大嗎?原先上星期是圖片自動限縮,這星期是變成原始大小,但原先會縮成最小圖片的電視劇條目也變成超大(例如)。我的外觀設定原先是舊版Vector(2010),但就算換成其他格式也是一樣,不太清楚是系統在調整參數還是??謝謝大家--Loveuu23📮 2026年5月12日 (二) 09:37 (UTC)回复

我這邊沒有,不如停用Vector2010?--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10:34 (UTC)回复
但誠如上述,改用他版也一樣,然後我手機使用網頁版打開也是同樣狀況😂。--Loveuu23📮 2026年5月12日 (二) 10:49 (UTC)回复
砸了手機,用電腦[開玩笑的]--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11:00 (UTC)😂1回复
模板未變更,是MediaWiki系統發生了變更。到偏好設定➝外觀頁面,往下翻「檔案」,更改「縮圖大小」,資訊框的圖像就會隨之變化。--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天邪鬼 (留言) 2026年5月12日 (二) 13:18 (UTC)👍🏻1回复
我剛也是有考慮是不是要手動這選項。但想請問一下,系統變更後是回不去了還是我再等幾天就會恢復以往設定?--Loveuu23📮 2026年5月12日 (二) 13:49 (UTC)回复
回不去了……--逆襲のあまのじゃく天邪鬼 (留言) 2026年5月12日 (二) 13:51 (UTC)回复
居然……🥲🥲!謝謝前輩的解惑!--Loveuu23📮 2026年5月12日 (二) 13:54 (UTC)回复
能手動回去嗎?--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2日 (二) 13:56 (UTC)回复
手動回不去原先的自動縮放。但奇妙的是,昨日設定選項還有「200px、300px、400px」(等等選項),今日就變成「small、regular、large」……所以我就先選用regular了。--Loveuu23📮 2026年5月13日 (三) 06:33 (UTC)回复
我連這個也找不到--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3日 (三) 07:40 (UTC)回复
偏好設定➝外觀➝下拉至選項「縮圖大小」--Loveuu23📮 2026年5月13日 (三) 07:45 (UTC)回复
找到了👍--璃茗熒音♪ฅ^•ﻌ•^ฅ🐾(𝒞𝑜𝓃𝓉𝒶𝒸𝓉☎︎) 2026年5月13日 (三) 11:34 (UTC)回复

就无法建立维基百科条目"陈琳博士", 致维基百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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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无法建立维基百科条目"陈琳博士", 致维基百科管理人员

我写这封信,是为了正式质疑中文维基百科在人物词条审核标准上的严重失衡,以及对学术人物条目的选择性忽视。

" 陈琳博士"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罕见的存在,其经历横跨学术、金融、教育与公共事件多个领域,具备不可多得公共成就与历史价值,然而至今无法建立中文百科条目,这令人难以理解。

以下事实均具有公开报道或历史记录支持:

陈琳博士是维基词条“陈模型(Chen Model)”的作者,具有明确学术影响;

13岁时即展露惊人绘画天赋,1997年中国人物杂志的陈琳传记中已有记载;

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自学理论物理仅三个月,即在由研究生与青年教师参加的丁肇中招考选拔中脱颖而出。此事后来获得光明日报背书;

曾为哈佛肯尼迪学院首位中国籍博士;

曾为首位进入美联储担任经济学家的中国人;

罕见的跨学科跨界人才,在天体物理,计算金融,量子计算,公共政策多个领域有相当造诣;

回国任职时,曾被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湾“中央社”等媒体广泛报道;

金融工程教育的启蒙者,曾到三十多所中国高校演讲介绍“计算金融/金融工程”;

“哈佛博士事件”的受害人,中国青年报发表六七篇头版文章进行攻击。

这样一位具有明确媒体报道、学术贡献、公共影响与历史事件关联度的人物,却始终无法在中文维基百科拥有正式词条。

我想请问:

中文维基百科的人物收录标准究竟是什么?

如果上述经历仍然不足以达到“关注度”标准,那么大量现存词条为何能够通过审核?

更令人遗憾的是,普通用户在尝试创建相关条目时,经常遭遇极度主观化的删除理由、缺乏透明度的审核流程,以及近乎封闭的小圈子式编辑文化。

维基百科长期强调“自由编辑”“中立”“可验证”,但现实中,很多中文条目的生死似乎并不完全取决于来源质量,而是取决于少数活跃编辑个人的判断与偏好。

我并不反对维基百科执行严格标准,但标准至少应当一致、公平、透明。

如果一位具备国际学术背景、重大媒体报道、公共争议历史与学科开创经历的人物都无法拥有词条,那么中文维基百科是否正在系统性地遗漏中国近现代知识界的重要人物?

希望维基百科编辑能够对此作出解释,也希望中文维基百科真正回到“记录知识”而不是“筛选立场”的初心。

此致--此條留言由~2026-29018-18討論貢獻)於2026年5月13日 (三) 17:54 (UTC)加入。回复

(?)疑問陳琳 (1958年)未有刪除紀錄?--SuperGrey (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8:09 (UTC)回复
看了一下草稿:陳琳博士,主要問題是過於依賴兩個第一手來源。這則草稿肯定是符合收錄標準的,只不過這篇草稿品質不佳而審核未通過,希望主編再做改善罷了。建議主編尋找更多來源,豐富與完善該草稿,而非怨天尤人。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大家都是寫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沒有人直接上手幫你修改草稿,實屬情理之中。--SuperGrey (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8:20 (UTC)回复
此人顯然不符合收錄標準,請不要來維基百科做宣傳。--Zheng Zhou留言2026年5月14日 (四) 03:57 (UTC)回复
呃,怎麼就「顯然不符合收錄標準」了?不要誤導新手。
他草稿裡提供的來源是不行,但是中国青年报#哈佛博士事件也有列出足以支撐傳主收錄標準的來源;當然至於進了AfD是要獨立條目、還是重新導向,就是另一回事了,但這和收錄標準無關。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5月14日 (四) 08:55 (UTC)回复
僅因單一事件而知名的人,通常而言並不符合人物收錄標準,這個「陳琳」唯一具有收錄價值的就是學歷事件。看上面這一大段以及這個WP:SPA創建的另一個草稿(Draft:陈琳博士迫害案)就知道此用戶就是為了用維基百科搞原創研究做宣傳罷了。--Zheng Zhou留言2026年5月14日 (四) 11:43 (UTC)回复
誤會了,無論「通用收錄標準」還是「人物收錄標準」都不對,您說的應該是維基百科不是名人錄即使事件值得關注,所涉及的個體可能不是。除非個體的新聞報導覆蓋了單個事件文章的泰半,我們報導個體應限於有關該事件的條目中,按整體條目重要性的比例記載。確實,對於僅因單一事件而知名的人,應該在事件相關條目中記述就好,比如中国青年报#哈佛博士事件
至於此帳戶是否為SPA,我覺得定性過急了,畢竟這種臨時帳戶本就只會關聯3個月內的編輯記錄。先善意勸導吧。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5月14日 (四) 12:01 (UTC)回复
简要概括一下:菜是原罪,维基百科不管怎么说,首先是写文章、作文的地方,作文做不好什么都免谈--飞天魔女满天飞: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5月14日 (四) 09:41 (UTC)回复
如果要另類的比喻,因為作文寫不好,所以才需要有審稿員及導師制度引導與協助,使其寫出來的作文符合其門檻標準。--薏仁將🍀 2026年5月15日 (五) 11:45 (UTC)回复
難怪我覺得這一則討論內容很眼熟,怪哉,原來是我今天經手的case,一樣不符標準的條目,換了個主題Draft:陳琳 (1958年),在其用戶頁面詢問相關臨時帳為何繞過草稿審核時,卻一直跳針問何謂不符「通用收錄標準」條件,然後神奇的是他也在草稿討論區發表同樣類似抱怨文,見:Draft talk:陳琳 (1958年)#就无法建立维基条目"陈琳博士", 致维基百科,原來是同一人啊…那就可以解釋他後面怎麼就消失了…還竟然佯裝是第一次來維基百科,傻眼。--薏仁將🍀 2026年5月15日 (五) 11:59 (UTC)回复

以中国(不含港澳台)为例,未满18岁的用户是否有权撤回任何他们以自由版权发布在维基媒体项目上的材料并重新享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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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发布自由版权项目有效吗?--飞天魔女满天飞: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5月14日 (四) 05:43 (UTC)回复

所以有這樣的問題發生嗎?--SCP-0000留言2026年5月14日 (四) 08:48 (UTC)回复
只是看到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方针想到的--飞天魔女满天飞:nebu你有种就跟我来一决tp! 2026年5月14日 (四) 09: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