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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城 (虛構城市)不能提及歷史和地理的內容[编辑]

關於配音員消歧義的命名一致性問題[编辑]

最近寫了個配音員條目要消歧義,由於「技术要求」的WP:命名一致性,所以去看了一下配音員怎樣消歧義。發現同名情況下配音員消歧義有幾種方法。

相關分類全是「XX配音員」,符合分類命名一致性,包括Category:日本配音員

條目消歧義是否應該全部跟分類統一為XXX (配音員),好符合命名一致性。--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2:08 (UTC)回复[回复]

「聲優」本質上是日文,範圍較為狹隘,首先不考慮採用;「配音演員」是不是地區詞?我不確定這種用法有沒有冗餘成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8日 (四) 02:41 (UTC)回复[回复]
配音员吧,配音演员地区词不至于,应该就是用词冗赘--淺藍雪 2023年5月18日 (四) 03:19 (UTC)回复[回复]
可以劃一為「配音員」。--紺野夢人 2023年5月18日 (四) 03:21 (UTC)回复[回复]
中国大陆用“配音演员”的比较多,如729声工场官网内都用的是“配音演员”,光合积木工作室 官方微博 内容也用的是“配音演员”。广电总局的官方文件内也使用“配音演员”,如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避免一人配多角色内有配音演员的定义--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3:30 (UTC)回复[回复]
729声工场官網還用「聲優」(声优一览-729声工场),「官网内都用」說法不符。729声工场的例子並不好。--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3:42 (UTC)回复[回复]
那除去配音公司,首先参照广电总局的这个文件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外译制规范》,PDF第10页章节7.3写的“配音演员指为节目中角色的对白、独白、旁白、解说、群杂声等进行目标语言配音的人员”。外加一些新华社、中新网稿件如著名译制电影配音演员张玉昆去世......数码时代配音演员不应过度依赖技术手段台媒:蜡笔小新、柯南配音演员蒋笃慧去世...电影《灌篮高手》首映 两代配音演员惊喜同台。--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4:26 (UTC)回复[回复]
举例 蔣篤慧 讣告能看出地区用词区别,中新网用的是配音演员 https://www.chinanews.com.cn/tw/2019/09-16/8957113.shtml中央社 用的是 配音員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165004.aspx--桃花影落飞神剑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4:34 (UTC)回复[回复]
看來是地區詞,配音員這個詞使用頻率很高,後續建議加入WP:CGROUP
谷歌一下,發現日本一提供配音員專業的學院,在中文繁簡頁面的翻譯的確有分別,配音演员 / 演剧科(簡),聲優 (配音員) 演劇科(繁)
順便找了一下馬來西亞的稱呼,當地的Voice Guild Malaysia中文名是「马来西亚配音员公会」([1])。--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8日 (四) 06:42 (UTC)回复[回复]
是中国大陆的术语,个人理解是将配音者归入节目演绎和演员管理的范畴。--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13 (UTC)回复[回复]
“声优”已经被中文借用进来了,所以不存在源语问题。不过同用“配音员”做消歧义词比较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5月18日 (四) 06:53 (UTC)回复[回复]
我个人认为日本的声优行业已经走出了与全世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路子了。所以在日本活动的我认为应当保持声优后缀不变,其他地方的,后缀写配音员也好配音演员也罢我无特别看法。--MilkyDefer 2023年5月18日 (四) 09:37 (UTC)回复[回复]
「聲優」通常專指日本配音員吧?那還是配音員,我覺得沒有不統一消歧義後綴的理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18日 (四) 12:50 (UTC)回复[回复]
我觉得他们的业务范围都扩展到不只是配音了。--MilkyDefer 2023年5月18日 (四) 12:58 (UTC)回复[回复]
消歧义后缀只是用于区分其他同名主题,不是用来对条目主题做完整的描述(这是正文的工作),所以「配音员」已经足够了。至於日本聲優走出不同的路子,就算寫成「日本配音行業」六個字也是懂的都懂,寫成「聲優行業」不懂的還是不懂。
我觉得讲真「声优」在正文中使用都不适合,最好用大眾都能理解的「配音:XX」取代「声优:XXX」。不关心日本文化的人可能只会把「声优」硬理解为「声音优秀」;「声优」一詞還沒收到辭典裡,当短语处理「優」也很少作「演員」解了。再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女优」这个词就有人完全看不懂。当然这还算好,就怕理解出现偏差。--洛普利寧 2023年5月18日 (四) 13:48 (UTC)回复[回复]
如果真要較真,有各項業務的「聲優」,改為XXX(演藝界)就好了,這樣最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01:19 (UTC)回复[回复]
首要業務仍然是配音,不然就只是歌手、主持人甚麼的了。我覺得標題可以劃一為「配音員」等,內文各種用法皆可,可以加內部連結。--紺野夢人 2023年5月19日 (五) 10:07 (UTC)回复[回复]
日本声优偶像化比较多,但本职还是配音,消歧义后缀统一为配音员感觉没问题。正文修改不置可否,日系条目中也可加内部链接弥补。--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20:11 (UTC)回复[回复]

以上討論已有明確的共識:使用「配音員」作為消歧義詞

討論中另一個問題就是地區詞,「配音演员」和「配音員」在{{配音員}}已經是以地區詞處理。「配音员」在中國大陸也有使用,只是不夠正式,上面舉例也說了馬來西亞是用「配音员」,取最大公約數,統一為「配音員」是比較恰當的。除了條目增加地區詞,中國大陸出身的配音員可以增加XXX (配音演员)重定向,日本出身的可以增加XXX (聲優)重定向。

下面提到的Liyuu個案,多身份疊加的(中國大陸出生日本出道、中國大陸出生馬來西亞出道、日本出生中國大陸出道等等等等),可以增加XXX (配音演员)或者XXX (聲優)重定向。(若您對當前已形成的共識有不同意見,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的下方,謝謝。)---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0日 (六) 02:28 (UTC)回复[回复]


也許用戶協議出賣了搜索記錄,在社交平台首頁推送看到一個特別情況:Liyuu,中國出生,在日本出道做偶像,還去做了配音員。分類同時有Category:日本女配音員Category:中國女配音員。--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08:33 (UTC)回复[回复]

這題外話了吧……--紺野夢人 2023年5月19日 (五) 10:01 (UTC)回复[回复]
只是舉一個特別的例子,來說明聲優就算用於「專指日本配音員」,在某種情況也會很微妙。所以還是配音員好了。--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19日 (五) 14:24 (UTC)回复[回复]

统一成配音员感觉就挺好的,不过不能说很同意这个构成“地区用词”(至少是能达到动用Wikipedia:CGROUP的程度)。如果“配音员”只是大陆极少使用就罢了,这个明显从字面上来看就只是多字少字的关系,而且使用频量极高,即便在和“配音演员”有一定差距的情况下,我不觉得能够构成“地区用词”。从字面上看,一般大陆读者(不知道其他地区读者如何)真的会对“员”、“演员”、“配音员”、“配音演员”产生“地域差异”这种感觉吗?再者,一个搜索结果是100比10000的,后者说成常用词我能理解,一个3000万和6000万的,使用量有3000万就是不常用吗?这做成地域差异,就我的个人感觉就是:只是因为港台使用“配音员”(我没证实过),而大陆存在较多使用的“配音演员”,所以大陆不能使用/显示“配音员”(或者必须显示为“配音演员”)。其实“配音员”这个词去找的话一样可以找到官方使用、甚至和“配音演员”混用的记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但这种程度的日常用词是否需要拿官方文档(甚至于文档本身的正式性)/搜索结果来证明、定性“常用”、“不常用”、“地区用词”?淺藍雪 2023年5月22日 (一) 08:09 (UTC)回复[回复]

内容可以单向转换配音演员->配音员,大陆除外。--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2日 (一) 08:34 (UTC)回复[回复]
當然也是可以統一用「配音員」的,我自己也傾向儘量統一用詞。只是因為我不好擅自決定大陸用詞如何,故交由社群討論來判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2日 (一) 11:36 (UTC)回复[回复]

七日之期已過(WP:7DAYS),準備統一「配音員」作為消歧義詞。--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8:51 (UTC)回复[回复]

@Ericliu1912::部分需要刪除權限才能移動,請幫忙處理:
--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9:42 (UTC)回复[回复]
Nostalgiacn這些就是全部了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9日 (一) 13:25 (UTC)回复[回复]
目前只找到這些。兩岸三地和日本重點關注了,其他國家配音員是否漏網之魚,有待查閱。印象中有工具可以查找分類條目,當時沒想過會用得上,沒記下。--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39 (UTC)回复[回复]
使用特殊:搜索/intitle:"聲優"可找出所有標題含「聲優」的條目,其他亦同,除小松由佳 (声优)外已劃一。--紺野夢人 2023年5月29日 (一) 14:52 (UTC)回复[回复]

@淺藍雪:看到編輯摘要的留言,補充一下,這段討論已經在维基百科: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存檔,參考之前分類一致性決議的存檔是決議記錄頁碼存檔的。--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42 (UTC)回复[回复]

「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與「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编辑]

各位編輯先進,大家好:現在我與Mafalda4144,在番膏頁發生爭執。同他的連串討論,全在Talk:番膏。我認為,我與Mafalda4144之間,現在主要的問題有二:
一、Mafalda4144說「維基百科上發表條目必須只能是如實記載,學者的評論或討論或判斷什麼的是個人看法不得引用」(見Special:Diff/77281516)。但是,在我提出WP:ASF中的「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見Special:Diff/77284244)之後。Mafalda4144仍然說,「後人的評論討論只能參考不能混入條目中」(見Special:Diff/77284640)。他更說,「那難怪會將所謂學者評論引用進條目內,那是他們的研究他們的想法,他們對這件事發表自己的言論,這樣就是他們的原創,不會是百科內容也不該引用」(見Special:Diff/77293372)。
我認為,他錯讀WP:ORWP:NOT的意思,所謂的禁止原創,約束的對象,應該是指線上維基編者,而不是指線下學者。線上維基編者,引用學者的觀點,並且列明參考來源,本來就是合理的,但是在Mafalda4144眼中,卻變成「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
二、Mafalda4144一直堅持我的改寫沒有如實,亦用模板提出指控:「可能包含原創研究或未查證內容。」、「可能包含不適用或被曲解的引用資料,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無法被證實。」但是我自己認為,對於學者的觀點,我已經改寫的相當清楚了,也沒有滲入自己的感想。對於學者觀點的處理,已是列明是誰認為的觀點、是誰說的話,並且參考來源都已完整附上了。但是,Mafalda4144持續指控「更不用說引用了就順勢放入自己的感想」(見Special:Diff/77293372)。
在這些討論中,因此我問Mafalda4144,兩個關鍵性問題——有沒有讀過學者的著作?我的哪一句話的處理,究竟犯了不如實?哪句話有自己的感想?但是Mafalda4144又不講。持續認為我的改寫沒有如實,然後一直重複寫WP:NOTWP:NPOV
綜合上述,我只好合理的懷疑——Mafalda4144是在不看學者們著作的情況下,逕自認定我的編輯,沒有如實的契合學者的觀點。但是這種作為豈不就是「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我認為,指控的這種作法,也如同——我指控你有犯罪,但是我不須要講是何罪,我也不須講你的行為是哪裡成立犯罪,只有直接丟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中華民國刑法》,要你自己去翻找,自己是究竟觸犯了何罪。指控先行,之後再羅織證據,或是根本不羅織證據。試問,維基百科上,有誰會接受這種作法?

最後,對於這類「堅持不能引用學者觀點」的編者;對於這類會「隔空評判其他編者內容」的編者;對於對於這類會「指控先行,但又不講犯何罪與哪裡犯罪」的編者,請問各位編輯先進,這種情況,該要如何處理?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2:34 (UTC)回复[回复]

好的,改寫的內容第一句就來:「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學者周憲文認為:「這是文明與野蠻的反照」。他並且覺得「讀之心悸」。」讀之心悸是他自己的感想,個人感想就應該避免引用,讀者有沒有和他一樣覺得心悸不用寫在這裡提醒讀者要注意自己有沒有同樣的感覺接下來是不是要到討論留言說對我也覺得心悸。任何一篇您說的不可靠新聞來源,寫得都比學者中立,維基百科僅只是記載發生過的事,中立的觀點為「記載當時曾發生過製作番膏的歷史」。
若您要引用學者研究,應該專注在他們研究此一事件的歷史過程,而不是抽取感想自我認同。任何想法感想評論請到其他更適合的場所,謝謝。--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13:15 (UTC)回复[回复]
WP:SCHOLARSHIP“主张有同行评审并不代表发表者被广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评审。未被学术界广泛审核过的期刊并不应该被认为可靠”。版本差异。学者自行出版的内容代表个人观点,为一手来源。对观点及讨论的引用似乎过多了。似乎只是学者的感想与猜测,未体现公信度和影响力。--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1日 (日) 23:25 (UTC)回复[回复]
Mafalda4144 寫了那麼多,你終於指出來是哪一句有問題了。我可以接受你的理由。那就把「讀之心悸」移除。
YFdyh000 WP:SCHOLARSHIP中的「僅用來推廣某個觀點的期刊應該被特別注意。主張有同行評審並不代表發表者被廣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評審。未被學術界廣泛稽核過的期刊並不應該被認為可靠,除非是為了描述這些期刊代表的團體的觀點。」周憲文與陳龍廷的著作,並非期刊。我認為,無法應用這原則來討論。然後周憲文與陳龍廷的著作,也不算是「學者自行出版的」。它們分別是由「臺灣開明書店」與「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所出版的。最後,番膏只是個眾多歷史題目中的小題目,我認為,對於百科而言,使用學術上的小研究來寫一個小條目,已是足夠。要求一個依照小研究而寫的小條目去「體現公信度和影響力」,這標準是否過於苛刻?--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2:57 (UTC)回复[回复]
窩的天,問題不只這個好ㄇ,請繼續往下讀:「學者陳龍廷在引用由英國人類學學者詹姆斯·弗雷澤所撰寫之《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一書中對於食人議題的研究觀點上表示,野蠻人之何以會吃掉文明人,其行動目的,不僅是為了獲得物質的特性,也是為了獲得文明人的道德與智力。所以,陳氏認為:「中國人可能潛意識地認為臺灣原住民嫉妒他們的文明,因而想像原住民會吃掉他們,占有他們的文明。」
請問閣下真的理解了,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歷史了嗎?怪不得民代認為該將番膏的歷史編進歷史課本裡。閣下認為這位學者寫之有理,引用之放進條目裡,這樣還不構成引導讀者想法嗎?完全有違中立觀點。閣下有空要不回頭重看馬偕博士還有胡傳先生「記載」了什麼,再來說閣下不是把維基百科當論文寫。此外,「中國人」這個指稱完全不正確,閣下既然收集的文獻更為豐富,應該能輕易分辨出問題在哪裡。--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3:47 (UTC)回复[回复]
Mafalda4144「這樣還不構成引導讀者想法嗎?完全有違中立觀點」研究番膏的學者稀少,關於它的學術研究觀點,目前只有找到這些。你若是有找到不同意他們的學術研究觀點,自然也可以補上。找不到其他學術研究觀點,只整理目前文獻,這樣的做法,也能被人當成是刻意去引導讀者?我只能說,讀者要不要接受、認同、同意,那都是讀者自己的事。--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0:54 (UTC)回复[回复]
這個我有不同意見,維基方針WP:PSTS針對參考來源有清楚的定義,【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其中第二手來源定義為【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因此學者的著作屬於第二手來源,是學者依據第一手來源所做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這才是維基百科的推薦主要參考來源。--Djhuty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3:57 (UTC)回复[回复]
此君引用的來源,已經明顯斷章取義,此外,學者的研究若加入大量自己的心得,若是這樣的內容,不該更謹慎引用嗎?--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6:01 (UTC)回复[回复]
我稍微點進去番膏看了一眼,然後才看到記述段落部分"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云云,就看不下去,先跳出來了。因為我沒有翻查整組編輯歷史,所以我不知道這個段落是兩造或者是其他何人所做,所以我也不曉得我待會的評論會講到哪個編輯身上。
這個段落叫什麼?叫"記述"
請問"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裡面有任何符合"記述"的內容嗎?裡面有任何一字一句描述了番膏是在哪個時間哪個地方經由何人之手作出了什麼東西在什麼地點被哪一些人採用什麼樣的方式進行何種方式的處理運用呢?
所以問題根本不是什麼引用不引用觀點的問題,"記述"段落就不該出現那些內容。編寫出"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的編輯應該先去搞清楚這個條目打算要搞出怎樣的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怎樣去規劃段落,再論要把"對於胡氏的「番膏」之說"這整段加入條目的事情。--Anghualee留言) 2023年5月28日 (日) 21:32 (UTC)回复[回复]
Anghualee 那就重新區分條目的內容,將「記述」與「學術觀點」分開。--雨天中人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0:54 (UTC)回复[回复]
這邊先冒昧貼上本人先前整理的版本差異[2],Artoria2e5君幫忙了另一種編排方式。目前條目的狀態就是某天看到變成這樣了(遠目)
我只再說一個,若真的無法分辨維基百科的中立的觀點,在這裡怎麼討論都沒用的。--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5:55 (UTC)回复[回复]

各国普遍都设立的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条目名称如何消歧义[编辑]

以各国议会和外交部为例,是使用“众议院 (泰国)”、“外交部 (瑞典)”,还是使用“泰国众议院”、“瑞典外交部”,两种消歧义方式哪个更好一些?--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1:02 (UTC)回复[回复]

一般而言,正式名稱是什麼,就寫什麼。有一些機關名稱叫做「眾議院」,所以加後綴消歧義;另一些機關名稱帶有國名,便直接用前綴消歧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4日 (三) 04:16 (UTC)回复[回复]
NC:易于识别角度我倾向后者,前两个条目当前序言阅读体验有点累。但名从主人来说前者似乎更好,其他维基也是用前者。--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04:25 (UTC)回复[回复]
泰国下议院的英维条目名是“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ailand)”,上议院却又是“Senate of Thailand”,并不统一。--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2:10 (UTC)回复[回复]
  • 首先依WP:常用名稱,「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
  • 其次依WP:DABNAME,「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電腦病毒(而不用病毒 (電腦))」。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4:37 (UTC)回复[回复]

@逐风天地Ericliu1912YFdyh000:討論無後續,請問可否繼續討論達成共識?--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03:48 (UTC)回复[回复]

倾向无共识,想起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一种更加中文化,另一种更加原生态,两者都可能有可靠来源和常用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2:04 (UTC)回复[回复]
  • 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的確是一個讓人無法忽視的例子...
  • 我想先試試對「外交部」達成共識,請閣下參考。以下表格比較中文地區四個外交部在中文維基百科與英語維基百科的條目名稱:
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名稱 英語維基百科條目名稱
中華民國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aiwan)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新加坡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Singapore)
馬來西亞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laysia)
由這個表格來看,應該可以說中文維基百科中,瑞典外交部是比外交部 (瑞典)更習慣使用的條目名稱。--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39 (UTC)回复[回复]
从语法差异来说,中文里将国家名前置似乎是合适的。--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14:55 (UTC)回复[回复]
同意,符合口語、閱讀與搜尋習慣。除了專有名稱外(例如行政院国家杜马等),可行的話,就一併將政府機構統一中文名稱,即國名+機構名(例如上述的泰國眾議院、瑞典外交部)。--Tp0910留言) 2023年5月29日 (一) 20:33 (UTC)回复[回复]
其實可以先看看該國的駐華領事館怎樣稱呼自己,具體到瑞典外交部,對方是用「瑞典外交部」的:当总领事馆闭馆时,您可以通过按总机上的按钮连接到瑞典外交部热线。--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7:28 (UTC)回复[回复]
這是將機構描述為「瑞典的外交部」吧?--紺野夢人 2023年5月30日 (二) 11:21 (UTC)回复[回复]
,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in Stockholm=瑞典外交部,Swedish Migration Agency=瑞典移民局。翻译时调整语句挺正常的。--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回复[回复]
話說有沒有人會這樣杠,瑞典外交部可以指「瑞典外交部」或者「瑞典外交部」。--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4 (UTC)回复[回复]
驻瑞典的其他外交部门不叫外交部。没必要,那么中国地铁也能指中国制造的地铁系统了。--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52 (UTC)回复[回复]
前兩者全銜應該包含國名。後面兩者我不肯定。另外,就政府行政部門加上國名似乎是常見做法(畢竟沒幾個機關的外交部門不叫「外交部」),而各國立法部門名稱更多樣一些。至於專有名詞,「外交部」跟「立法院」同樣都是專有名詞,我們這裡討論的只是如何消歧義(前綴還是後綴)的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0日 (二) 12:32 (UTC)回复[回复]
其實外交部的名字挺多樣的,上面沒有全面考慮,如英國的外交部: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日本的外務省 (日本)、朝鮮的外務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意大利:外交與國際合作部 (義大利)、摩尔多瓦:外交与欧洲一体化部 (摩尔多瓦)--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3:40 (UTC)回复[回复]

  • 感謝各位的意見,我上方舉例確實沒有全面考慮,只先對「外交部」一詞進行討論。
  • 以下整理目前為止的討論共識共三項提案,請各位分案討論是否支持及提供修訂意見;若有任一提案達成共識,則將該案共識寫入Wikipedia: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回复]
(!)意見:我後來想想,下面的共識一範圍太小,只改一個瑞典外交部,共識二改了各國外交部,但其他部門沒動,兩者好像沒有「畢其功於一役」。但如果共識二能形成共識,也算有進展。--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20 (UTC)回复[回复]
共识一还是有用的,看上文讨论基础上是否有不同意见出现。--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0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的意見。三個提案各自涵蓋的範圍由小到大,是我的刻意設計,我預期共識二及共識三可能會有反對意見,不一定可以達成共識,因此設計了範圍最小的共識一,希望在這一週的討論之後,至少可以達到一項成果。三個提案中只有共識三可以「畢其功於一役」,然而範圍大就會出現預料外的狀況,需要釐清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再討論達成共識,這個就需要時間跟耐心,還要有一些運氣了。--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6 (UTC)回复[回复]
瞭解。--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回复[回复]

提案一、瑞典外交部[编辑]

WP:命名一致性NC:易於識別NC:名從主人
參閱下方提案說明,條目名稱瑞典外交部優於外交部 (瑞典),將條目移動到瑞典外交部。--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回复]

提案說明:
  1. 瑞典外交部的官方英文全稱為: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
  2. 瑞典總領事館的中文網頁中,可見到瑞典官方在中文語境下以「瑞典外交部」指稱「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符合NC:名從主人
  3. 可搜尋到數個新聞來源在報導中使用「瑞典外交部」[3][4][5],符合WP:常用名稱
  4. 因此,依NC:名從主人WP:常用名稱,條目名稱瑞典外交部優於外交部 (瑞典)

提案二、各國外交部[编辑]

WP:命名一致性,將「國名+機構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國政府外交機構,即便該機構名稱不僅是「外交部」三個字,例如加拿大全球事務部。依此原則,將做以下移動: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回复]

可以改「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外務省」,例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鐵道省。--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3 (UTC)回复[回复]
担心增加用户手动输入时的繁琐度,输入“外务省”只有3条自动建议,后者长长的国家名、结果太多。不过,自动建议看上去会建议重定向,那么有重定向就没问题。--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33 (UTC)回复[回复]
只能說「這個國家」的國名太長,應該是僅次於「那個國家」,但後者沒有歧異。--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6:52 (UTC)回复[回复]
(+)支持:理由见鄙人于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的发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43 (UTC)回复[回复]

提案三、各國政府機構[编辑]

WP:命名一致性,基本原則將「國名+機構名」命名方式延伸至各國政府機構,例如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美国参议院,但部分專有名稱除外(如行政院國家杜馬)。依此原則,將众议院 (泰国)移動至泰国众议院。--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05 (UTC)回复[回复]

(~)補充:抱歉,補上專有名稱例外之描述。--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5 (UTC)回复[回复]
(+)支持:理由见鄙人于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的发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40 (UTC)回复[回复]

提案四、各國政府機構[编辑]

參照WP:命名常規WP:消歧義,依照以下順序引用相關指引命名政府機構條目。

  1. NC:名從主人NC:使用全稱,優先使用該機構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稱,例如中華民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 若無官方公告的中文全稱,則依WP:常用名稱,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例如國家杜馬
  3. 若無符合WP:常用名稱的名稱,則使用該機構原文全稱的中文翻譯,例如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
  4. 若依前三條規則選用的條目名稱出現歧義,則依WP:DABNAME,採用「國名+機構名」方式命名,例如新加坡外交部馬來西亞外交部英国上议院英国下议院美国众议院美国参议院

依此共識,將做以下移動:

特別說明

共識四與共識二及共識三有衝突,無法同時通過。--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2 (UTC)回复[回复]

討論[编辑]

(!)意見 序言首句要紧随条目名变动吗,我觉得不一定,如当前的法國外交部,先写机构全名、后写通称好像也不错。部门原名没有、中文名加上的国家名要加粗吗,不加粗改为国家名内链或许也行、语法更顺畅,但格式统一性稍有下降,但MOS:REDUNDANT允许。--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1 (UTC)回复[回复]

不必然連動,例如中国驻美国大使馆。--Tp091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56 (UTC)回复[回复]
  • 現在的MOS:FIRST已經放寬第一句的格式,參見備註c舉例:「例如,在英國條目中: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簡稱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一般通稱英國(Britain),是位於歐洲大陸西北部海岸的主權島國。」
  • 法國外交部是先寫全名,後寫通稱;加拿大全球事務部是先寫通稱,後寫法定名稱,我認為兩種寫法都符合MOS:FIRST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7:05 (UTC)回复[回复]
實際上,無論是「參議院」、「眾議院」還是「立法院」全部都是專有名詞,不應該因為「長得比較特別」(姑且如此認為)等原因而區別對待。另外,就上面這三項討論而言,我們本質上是在進行消歧義工作,那麼不需要消歧義(或使用主從消歧義)的條目就沒有必要加上國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0日 (二) 18:21 (UTC)回复[回复]
  • 感謝閣下的意見,閣下的觀點從消歧義角度出發,我完全明白。
  • 如同我在上方提案的說明,三個共識提案可以分別討論是否支持及提出修訂。在此就共識一爭取閣下支持:
  • 共識二及共識三的修訂方式,請容我思考一下再提出修訂方案。
--CaryCheng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1:57 (UTC)回复[回复]
對於需要消歧義的行政機關,尤其是依附於政府的部門,基本上不反對如此做。至於其他機關,則有待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4 (UTC)回复[回复]
依照閣下意見擬訂共識提案四(閣下似乎刻意刪去「共識」字樣),請提供意見。--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6:02 (UTC)回复[回复]
@Ericliu1912:未獲閣下回應,請對提案四投票支持或反對。--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02:44 (UTC)回复[回复]
我個人不認為是次討論能就多數議題達成共識。尤其需要注意,就這種涉及範圍很大的話題,直接「點票」並不一定是最好的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日 (五) 20:06 (UTC)回复[回复]
  • 感謝閣下的意見,過去社群討論的確都未能達成共識,希望本次討論有機會突破過去的僵局。
  • 抱歉,我說請對提案四投票支持或反對是錯誤的表達,請閣下見諒。由於閣下之前的意見反對提案二及提案三,我依照閣下的意見提出提案四,請問閣下,提案四是否能處理閣下所提到的疑慮?若仍有不足,請提供修訂意見。還請閣下繼續參與討論,協助社群達成共識。
  • 目前提案僅限縮在政府機構,若能達成共識才寫入Wikipedia: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本次討論共識最多只能視作子命名常規,不可擴充應用至其他類條目。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2:31 (UTC)回复[回复]
说几点。命名一致性是技术要求,而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是高于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的。我记得Sanmosa在某次討論說過,我也同意「技术要求是强制性要求」的。只是這個「命名一致性」應該是用於描述性的標題,也就是您維編者原創出來的標題,而不是已有事物的標題。目的是為了將這些原創標題統一,方便加連結和命名,像是Wikipedia:分类名称#各主題作品及其轄下分類命名法這樣。這是其一。
二是即是「命名一致性」即使可以用於這種標題,要統一的都不是單位不是「各國」的外交部。各國的外交部之間是沒有關連性的,外交部和外交部之間是獨立的組織,他們只是單純在中維被譯成同一個名稱而已。
然後回歸到這個問題。英維根本沒有「名從主人」方針。事實上也不是太需要管他,您維的條題是用來檢索的。名從主人根本沒有起到檢索方面的作用。您們只需按常用名稱將他們命名就行了。而且這種討論其實沒什麼營養。哪有學者專門留意人家國家的部門是否包括國家名啊。--Ghren🐦🕚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6 (UTC)回复[回复]
  • WP:命名一致性:「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
  • 各國外交部都是同類條目,各國政府機構也是同類條目,方針裡完全沒有「關連性」三個字,也沒有「描述性的標題」、「原創出來的標題」字詞,請問閣下這個解讀方針的方式是否有社群討論共識可供參考?
  • 英維沒有「名從主人」,可是中文維基百科有啊,為何不需要管它?閣下的意見是否是要修訂WP:命名常規?那應該另外提案,與本次討論無關。
  • 另外抱怨一下,閣下這種討論其實沒什麼營養這句話很是無禮,對討論達成共識沒有幫助。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0:45 (UTC)回复[回复]
那个「命名一致性」您维客栈已經煮過很多次了。WT:命名常規/存檔16中的「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一致性的幾點問題」、「條目命名一致性」已經討論過了。然後後面的存檔,也有討論過這個問題。總之,這個「命名一致性」的問題很是複雜,社群大多數人認為這個「命名一致性」不是「技術要求」,但是您維編者結果也沒有走去改。如果這條規則是「技術性要求」,那這條規則很明顯就是過嚴了。我雖然認為,這個「命名一致性」是技術性要求,但是那是有前設的,不然就會產生像「命名一致性的幾點問題」中Lewix談到的一些問題。您也可以不認同的這種「描述性的標題」、「原創出來的標題」字詞,只是嘛,您仔細一想就會發覺寸步難行。當「外交部」處理一致了,其他部門也要依著一致,然後其他條目也要依著改。這種的工作,除了美觀性,有什麼幫助?
「這種討論其實沒什麼營養」我還覺得語氣不夠重呢。您們社群討論「東京地方裁判所」、「拉斐德侯爵」這種命名問題,討論了過百個留言,好幾個月,討論沒有結果。社群花費大量時間在這些地方,旁徵博引,但是條目內容根本沒有一點改善。您們討論這些命名問題,對讀者的好處在哪裡?在我看來一點好處都沒有。您們無非就是想爭個<title></title>而已。--Ghren🐦🕐 2023年6月1日 (四) 05:55 (UTC)回复[回复]
  • 感謝閣下提供社群討論紀錄。
  • 閣下認為「目前討論對讀者沒有好處」,我不認同但尊重。
  • 閣下說「這種討論其實沒什麼營養」我還覺得語氣不夠重呢,我的感受是閣下想要繼續無禮,不準備參與討論形塑共識。
  • 綜合以上,我的理解是閣下認為目前討論沒有意義,那在討論最後準備進行公示時,請容我忽視閣下的意見。
  • 若我理解錯誤還請指正,歡迎閣下以和善的態度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協助社群達成共識。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7:36 (UTC)回复[回复]
閣下所理解的和善態度和我,或者其他人所理解的「和善態度」估計差很遠。總之嘛,我確實認為這些討論沒有意義。按WP:沒壞別修的原則,是您應該說服他人,說服為什麼這個問題不是虛構的問題,問題在哪。這種所謂的爭議,還有很多,比如「Talk:內閣總理大臣#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清朝內閣總理大臣条目命名」、「Wikipedia_talk:日语专有名词的中译原则#AT的正名運動是不是矯枉過正」之類的,這種討論,討論的投入和收益根本不成正比。據經驗,是不太可能達成共識的。
然後即使是按閣下的邏輯,也存在不少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法律上的文書根本是不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而且,您根本不能判別這種「國家」是為方便描述而加上去的,還是這些官方認為這些「國家」+「外交部」的名稱就是全稱。在中文,為了分清歧義,在前面加點定語是很常見的事。--Ghren🐦🕓 2023年6月1日 (四) 08:37 (UTC)回复[回复]
我個人相當同意這一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5:48 (UTC)回复[回复]
  • 是的,這幾年觀察以及參與客棧中的社群討論,我清楚知道我理解的和善態度的確是與眾不同。
  • 感謝閣下提供社群討論紀錄,如同閣下的經驗,這種討論很難達成共識。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我的直覺跟閣下的意見相同,在中國大陸境內正式法律文件上,應該只有「外交部」三個字,沒有前綴。
  • 然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首頁中,網路瀏覽器的分頁名稱直接就顯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往下滑到頁面底部,也可以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字樣。我會以這些網頁訊息佐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符合NC:名從主人
  • 就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正式名稱只有「外交部」三個字,依照共識提案四來選擇條目名稱,最後仍會選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作為條目標題。
--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5:58 (UTC)回复[回复]
您根本不能判斷人家的斷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只有像台灣外交部這種從無論是英文,還是中文徽章都寫得清清楚楚的,才可以斷成中華民國外交部。這只是中文常見的消歧義方式而已。然後法律文書比較官方,還是這個網頁分頁,或者什麼網頁訊息較為官方,我想這是一目了然的。--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07:21 (UTC)回复[回复]
  • 閣下的意見似乎是想要從嚴使用NC:名從主人。請參考下表:
官方正式中文名稱 官方網站英文名稱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名稱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中華民國外交部
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這樣看來,從嚴引用NC:名從主人命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並無問題。
  • 上面提過,依照提案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不管引用NC:名從主人或引用WP:DABNAME,最後結果相同。請問閣下對提案四的哪一個段落不滿意?歡迎提供修訂意見。--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1:44 (UTC)回复[回复]
    唉。我覺得是無效對話。總之我要說的是,您不能將「國家」+「部門」這種定中結構的詞組命名理解成整個專有名詞就是了,除非另外有來源證實,那就是單純的寫作方式而已。您這樣將「國家」+「部門」的寫作方式理解成「NC:名從主人」、「WP:常用名稱」都是不行的。而且名從主人是從中文名稱,您列英文名稱給我有什麼用。但是從法律文書來看,這個中華民國外交部還是應該斷為中華民國外交部為妥。--Ghren🐦🕛 2023年6月5日 (一) 04:25 (UTC)回复[回复]
  • 感謝閣下的意見。總而言之,閣下想要從嚴引用NC:名從主人WP:常用名稱;而我認為可以從寬引用。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確無法說服彼此,必須留給社群其他成員參與討論,最後依共識選擇引用方式。
  • 閣下仍未提供對提案四的修訂意見,底下我試著應用提案四,依閣下的意見從嚴引用相關指引,為中華民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選定條目名稱。
規則及指引 中華民國外交部 - 選出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選出名稱
規則1:從嚴引用NC:名從主人 外交部 外交部
規則2:從嚴引用WP:常用名稱 外交部 外交部
規則3:原文全稱翻譯 不適用 不適用
規則4:WP:DABNAME,優先使用前綴消歧義 中華民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應用提案四流程,並且依閣下意見從嚴引用相關指引,最後結果不變。
我没再翻历史讨论怎么说,不过个人认为,命名一致性只是技术建议与风格建议(指引),如果存在合理的不同意见,不要用这条规则压人为好。如果以这条规则说要改“必须”一起改,可能有点类似WP:SCORCHEDEARTH。--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7:02 (UTC)回复[回复]
其實也可以不引用WP:命名一致性。參閱我的共識提案四,其中引用NC:名從主人NC:使用全稱WP:常用名稱WP:DABNAME,並未引用WP:命名一致性,最後達成的效果其實很類似。--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7:42 (UTC)回复[回复]
命名一致性既归到了技术要求,也归到了方针板块,理论上就应该是最高要求,只不过实际上根本做不到+鲜有提及罢了。按我的想法,技术要求就是有关标题代码,数字,符号这类的规范,一致性就不应该归到技术要求里。--东风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5:32 (UTC)回复[回复]
其實我一直覺得所謂「命名一致性」原則與本站其他核心方針與指引扞格,基本是窒礙難行。還不如回歸論述本質,按個案判斷,實事求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5:46 (UTC)回复[回复]
這次的討論裡,至少有U:AT、U:Ghren、U:Easterlies、U:Ericliu1912等四位使用者質疑WP:命名一致性,何不在方針區提案刪除或移動其段落?--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6:05 (UTC)回复[回复]
(!)意見:個人認為對於一般普通編者和讀者而言,讀者只要能看出標題所指為何、不偏離可能的認知習慣範疇即可;對編者而言,如何命名多少有其個人知識背景、主觀偏好、概念甚至巧思等破題切入的編輯思維反映其中,現有規範已相當足夠供用戶鑽研。事實上很多時候思考如何命名的過程,可能重要性不下於實際的產出成果以及符合某種現行規範,或許這也是編者的部分樂趣所在。再比如提案站友前述的「依此共識,將做以下移動」中的「朝鮮外務省」,個人直覺想到的名稱即為「北韓外交部」,完全不會想到朝鮮外務省,這似乎呈現了即便同為中文環境中的地域性差異。又比如同為各國的外交事務主管機關,明顯有不同稱呼,有的或許還具備其他國家主管機關沒有的複合式功能,比如加拿大全球事務部;更不用說某些主管相同性質業務的機關,即便都是同類條目,各國政府機構也是可能名稱差異頗大,此時又該如何統一呢?比如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德國邦媒體管理局協會聯邦通訊委員會視聽暨數位通訊監管總署法语Autorité de régulation de la communication audiovisuelle et numérique,是否需要統一命名格式呢?一定需要嗎?個人傾向不需要在編者取材參照資料的過程中,僅為求取名稱一致性,而扼殺其他可能性和編者本來所擁有思考、揀選的空間和過程。這種機械式的一致性,就敝人以路人觀點來看,將此種可能性趨於統一,覺得似乎無明顯的具體效果(或許除了便於大量格式化命名以外)。附帶一提,既然尚未通過,就不存在所謂共識,應為提案、方案或選項之一,恕個人主觀上不太喜歡這種可能產生誤導他人或不當暗示效果的說法或作法(笑)。題外話,個人建議「命名一致性」可待熱心站友嘗試提議另案修訂(比如:「技術要求部分則對所有條目的標題都具效果,但在面臨關於具體內容的適用爭議,以及因方針不完善而.....」等)。恕個人意見參與至此,贅言了。--Kriz Ju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21:02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的意見。為了最後公示前正確點票,我需要請問,閣下的意見是否表示閣下反對所有四個提案?或者閣下僅反對在本次討論中引用WP:命名一致性?當然,若閣下持中立態度,不支持也不反對,對我最後凝聚共識也有好處。--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00:49 (UTC)回复[回复]
上面提到外交部,如果真要按照「名從主人」,就請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移動至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文:外交部)如何?否則就與外交部 (瑞典)(英文:Ministry for Foreign Affairs、瑞典文:Utrikesdepartementet)的命名理由扞格。若認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口語以及報導普遍使用名稱,尤其是對外,那「瑞典外交部」何嘗不是?--Tp0910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21:38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的意見,目前看來共識提案一、外交部 (瑞典)更名為瑞典外交部應該有機會通過,問題不大。剩下的共識提案就真的需要花時間在這裡互煮,看能不能熬出一鍋共識了。--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02:54 (UTC)回复[回复]
( π )题外话国歌到底使用歌名作为命名?还是国家名+国歌的形式呢?歌名的话,由于是翻译,可能存在多种译法,而且有些国家国歌的名字就叫《xx国国歌》,这种情况看来我是倾向于将所有国歌条目移动至国家名+国歌这个形式。目前外语版中观察到韩语版是如此操作的。--游客中心 2023年6月2日 (五) 03:18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的意見,這個還真的是有點相關的題外話,我一時找不到上次社群討論的存檔,不過還是另開新話題單獨討論吧。--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03:35 (UTC)回复[回复]
国歌和歌曲本应是两个条目,只是可能写在一起。所以不应该统一命名,会误导主题。丹麦国歌 新西兰国歌都非唯一。--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03:40 (UTC)回复[回复]
沒記錯的話,最近靠北國歌問題應該是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音乐)。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2日 (五) 16:49 (UTC)回复[回复]
回覆CaryCheng君:個人不會參與後續討論和投票等,這是剛好出現的一則意見,對此話題之後也就這樣。我的整體看法是:命名一致性難以真正全面構思和執行,爭議頗大而且不盡合理,已經有上方站友反映,有機會的話或許修改規範比較好;而條目命名也難以一律以這條規範作為執行理據。另外,敝人認為實務上保留空間讓編者探索比較有趣,有爭議再具體討論個案,也並非凡事總需要或能夠以單一規範概括。至於單一組條目,比如外交部還是其他機構,就有待持續討論,個人沒意見。只是要指出,命名的複雜性難以一律套用該條規範,難行且不適合,或是閣下提出的比如方案四(只是命名還需要一條條對下來太複雜了點)。整體個人覺得不需要強制規範,但閣下要推進前述像外交部類型條目命名,請續行討論,如此而已。--Kriz Ju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11:30 (UTC)回复[回复]
好的,感謝閣下回覆。--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14:40 (UTC)回复[回复]
(+)支持统一命名,此外我认为这类机构的命名中名从主人和常用名称并不适用。
如果运用名从主人规则,这些机构的官方表述中,加入国名前缀通常是便于辨识,不代表这些机构认为他们的全名就是“[国名]+[机构名称]”。
常用名称规则也有类似的问题,形容该机构是否使用前缀与语境有很大关联,例如在一篇仅描述一国的文章中,出现“外交部”一词一般就是指该国的外交部;而如果是在一篇内容与该国关联不大的文章中,提及该机构时就会加上前缀,这是中文写作中十分常见的做法。此外,来源不分语言,那明显可以预见,在该国当地的媒体中,形容此类机构不会加入前缀;而在别国媒体转述时,一般就会带上前缀。在这类情况下要找出哪个常用,其实毫无意义。
因此我认为在此类情况下维持命名一致性是有必要的。可以再举一个维基上的例子:即使条目命名为眾議院 (泰國),在其它非泰国条目提到该机构,仍然需要使用“[[眾議院 (泰國)|泰國眾議院]]”或者“泰國[[眾議院 (泰國)|眾議院]]”,因为不加前缀读者无法辨别是哪个国家。--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3日 (六) 07:49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的意見。上方我已提出四個提案處理條目名稱,請問閣下支持哪一個?可否至該提案底下投票支持?若是四個提案閣下均不滿意,可否提出閣下的提案供社群參考?--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2:12 (UTC)回复[回复]
另外補充,國家杜馬是一個符合WP:常用名稱的例子。--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2:16 (UTC)回复[回复]
我个人比较支持提案三,包括涵盖在提案三的提案一和二(已在上方投票)。这样可以避免提案四中在列出一国的政府机构时,出现各种命名方式并存的情况(例如“外交與國際合作部”、“意大利议会”,同为意大利政府机构却有的带前缀有的不带),简而言之就是WP:命名一致性的体现。上方有编者表示命名一致性只是技術要求,不應蓋過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等命名原則和慣例,但命名一致性与另外两项规定一样均为方针,在考虑命名时拥有同等的地位。此外,无论统一为哪种命名方式,我都支持统一命名。--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51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回覆。--CaryCheng留言) 2023年6月4日 (日) 02:58 (UTC)回复[回复]

續模板:Infobox ship begin等子模板合併事宜和Infobox aircraft子模板合併事宜[编辑]

經過多個月後,英維社群〈實際推手是en:User:Prarambh20)已發佈模板:Infobox ship begin等子模板合併後,模板:Infobox ship的元模板,詳情請看:en:Template:Infobox ship和相關討論:en:Template talk:Infobox ship#Introduction

另外,Prarambh20也發佈模板:Infobox aircraft type模板:Infobox aircraft career的合併板:新版模板:Infobox 航空器英文版的元模板,詳情請看:en:Template:Infobox aircraft和相關討論:en:Template talk:Infobox aircraft

合併後,有引進此兩模板的中維,一定會受影響,如果我們不跟着它們合併,長遠會影響中維翻譯英維船舶、飛機條目的工作(需要轉換原始碼,費時失事)。

我想問:有沒有熟悉模板編輯(主要是熟悉模板合併)的用戶處理此等事宜 ? 有沒有能夠進行成千上萬的船舶條目的原始碼轉換的機器人 ?

望社群關注,甚至到英維發表意見。

副知@CwekVozhuokanashimiYFdyh000Ericliu1912:這次可能真需要進行模板合併的準備。--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19:16 (UTC)回复[回复]

假如是Wikipedia:机器人/作业请求#羽毛球賽事級別索引模板這種模式的,我可以幫忙處理。--Kanashimi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21:07 (UTC)回复[回复]
@kanashimi:新版看來似移走被合併的模板,最頂一律改成Infobox Ship;為了自訂某些參數位置,需要加上en:Template:Infobox ship/subbox(要引入,中維沒有)。改動看上來具重複性,機器人可能能夠協助。--約翰同志-條目裱糊匠留言) 2023年5月24日 (三) 21:33 (UTC)回复[回复]
现在只是有人提了一个初版方案,这个方案能不能用,最终版本是什么样的都不好说。中维要引进也要等到模板最终确定下来才行。我觉得可以先把中维相同名称的模板空闲下来,方便以后引进。{{Infobox aircraft}}现在是重定向,我已经把相关引用都修改了,现在没有条目在用。{{Infobox ship}}目前有24个条目在用,我建议都暂时改成{{船舶信息框}},应该也不难。--Vozhuowhisper 2023年5月27日 (六) 06:47 (UTC)回复[回复]
您可以提機器人請求,我這邊可以幫忙處理。--Kanashimi留言) 2023年5月27日 (六) 07:12 (UTC)回复[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至中維引進、合併模板成功或英維模板合併工作再度停滯。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Billytanghh 不斷用假資料維持陳寶珠 的虛假形象[编辑]

提案人已因WP:NOTHERE被封鎖。--西 2023年6月5日 (一) 05:52 (UTC)回复[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維基有一批陳寶珠及梅雪詩粉,不斷在任劍輝,雛鳳鳴劇團 甚至龍劍笙的維基內容搞破壞,加入他們認為正確的資料。其實是斷章取義。當其他作者加入正確資料的時候,他們就一次過返回錯誤版面。請問維基有冇檢視過所有資料的真確性? 而不斷讓這批破壞者在維基擾亂, 錯誤引導公眾視線呢? 維基應該是一個讓不同作者將資料蒐證的平台。為什麼不斷維護一班破壞者將不實資訊 長年在為己出現!--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3:14 (UTC)回复[回复]

@Tea0987:以陈宝珠为例,我希望你用以下的格式具体阐述你的指控。
如果不是陈宝珠条目,你也可以选择梅雪诗任剑辉雏凤鸣剧团龙剑笙条目来证明你的指控。
Billytanghh上一次编辑陈宝珠条目还是在三月份,我希望您能具体说明一下事由。--MilkyDefer 2023年5月30日 (二) 05:02 (UTC)回复[回复]
Tea0987及疑似傀儡Copyrighthaha? 我想請問所有的維基人,在你們決定刪除 或禁止某個作者的時候,是否永遠都叫他做傀儡 叫他做機械人 ?如果在你們刪除前沒有清楚了解 人家留下的所有改動,審查所有資料是否真確 ,去作決定。你們不如將 整個維基 刪除! 你們的行動只是不斷偏方提供錯誤資料的粉絲群 !如果你要我再舉例子說明,不如你詳細睇一次我在更新版面內提供的所有資料,所有參考是否真確 !合埋眼將所有修改都當造惡作劇,當做傀儡工作,你們的 行為實在幼稚 !幾多人利用這個平台做是非宣傳自己偶像, 就可以達到將真真實資料永遠隱藏的目的 。 我做任何改動時都會寫出備註, 如果 原有作者不同意就提出反駁 理據及提出新證據新理由新文獻 ,不是由你們決定去將某些作者禁止 及永遠封禁 !你們究竟邊偏幫邊一方已經很明顯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10 (UTC)回复[回复]
请明确举证哪笔编辑将何种正确资料改为不實資料,资料正确性的依据(查证方式)。
此版本中您认为1964年而非1963年创立,但这与我当前找到的资料不符[9][10]。--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8 (UTC)回复[回复]
見:维基百科:免责声明:「维基百科不保证其内容正確無誤」。
如果希望其他編者關注這個內容,最好說明情況,畢竟未必剛好有這方面的專家。過去某些破壞者如折毛還能混成專家。--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32 (UTC)回复[回复]
沒有人是專家專家!都是從所有文獻資料 第一手第二手報導綜合出來的,最重要的問題是作者是否基於真實資料提供 有力的參考! 還是採用偏頗, 斷章取義的態度 。
有關龍劍笙, 任劍輝,雛鳳鳴劇團,白雪仙,陳寶珠等的資料,可以說是由一班陳寶珠,梅雪詩的粉絲群,日日夜夜用不同帳號去堆砌出來!有常識的 學者讀者都知道维基只是一個參考平台,要尋找真實資料,必須去圖書館大學圖書館,及幾十年來有關的戲曲作者書籍裏面尋找答案。
有關任劍輝,龍劍笙,雛鳳鳴劇團的資料 其實主要來自 任劍輝傳記,龍劍生細說當年, 細說任龍初 ,香港粵劇概論, 華僑日報 ,香港戲曲雜誌例如戲曲之旅,戲曲品味 等等。 尤其是華僑日報 ,由 40年代至90年代 ,完全紀錄了 龍劍笙,任劍輝,雛鳳鳴劇團所有成員的成長及演出紀錄 ,如果有關作者冇參考憑空想像 。同欺騙沒有分別。
一個很清晰的事實就是,某批作者及多個帳號,他們一直不能夠接受陳寶珠不是任劍輝真正學生的事實! 我列舉的參考只是少部分,其實有關文章書籍已經重複提及 幾十年。 香港粵劇界全部都知道龍劍笙女士和任劍輝女士的親密師徒關係, 沒有人承認陳寶珠的地位!只不過是 一班粉絲甚至娛樂記者及 收錢 作家不能夠接受龍劍笙女士過去幾十年在粤劇藝術方面的巨大貢獻, 包括能夠承傳任劍輝老師的藝術 ,帶領的劇團成為班霸 獲獎無數 ,及近年帶領弘一輩 走上藝術的更高層次 。以上都是陳寶珠永遠做不到的!因而立心不斷搞破壞, 將事實倒轉 !將人家的資料刪除!
他們是完全違反維基百科 對作者的要求,就是真實,公平,公正 及資料參考的廣泛性!--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29 (UTC)回复[回复]
我觉得吧,是学生那就是学生,现在你要搞一个「真正的学生」出来做切割,颇有一种「逐出师门」的感觉,就像是要区分「真正的苏格兰人」和「虚假的苏格兰人一样」。你的意思是不是认为维基百科陈宝珠条目内的内容过多,而龍劍笙条目的内容少了?--MilkyDefer 2023年5月31日 (三) 11:54 (UTC)回复[回复]
2017年文匯報報道陳寶珠已經向記者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所以即他自己承認不是真正學生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02 (UTC)回复[回复]
文汇报的确如此报道。但存在冲突来源[11]有線電視-2020[12][13]等,按WP:POV讲各说法都要写明。--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3 (UTC)回复[回复]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 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因此, 有關入室弟子的說法已經不成立。 過去報導真正有跟任劍輝老師深究粵劇的士龍劍笙及朱劍丹兩位, 陳寶珠自己承認武學藝 就不是真正學生已經好明顯.--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9 (UTC)回复[回复]
你引述的電視訪問已經是2013年 而陳寶珠在內裏只是提及聽任劍輝的 錄影帶 沒有提到他跟任劍輝直接學習及後2017年他是直接講出從來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42 (UTC)回复[回复]
没有直接学习,但有拜师收徒,讲明后者注明前者就行,师徒关系是重要信息且受传媒报道及民众观念的一定认可,是否学习则是细节。感谢指正年份疏失。--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55 (UTC)回复[回复]
另一位名伶林錦堂曾經在1980年在廣州向 羅品超先生跪地斟茶拜師亦都在報紙上有報道但其後林錦堂 因為真的沒有跟羅品超先生學習過所以他所有報道都沒有提及羅品超是他的師父而他真正師父是林家聲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58 (UTC)回复[回复]
https://m.facebook.com/am730hk/videos/%E9%99%B3%E5%AF%B6%E7%8F%A0%E6%A2%85%E9%9B%AA%E8%A9%A9-%E4%B8%80%E5%8F%B0%E5%A5%BD%E6%88%B2/1117502761622143/?locale=zh_HK
這個訪問裏面陳寶珠又再次承認冇跟任劍輝學過,冇學過冇返學,就不是學生,更加不是什麼入室弟子! 拜師儀式只是一個入學禮,冇返學就不是弟子!
更正,有關林錦堂拜羅品超為師的新聞,刊載於廣東粵劇史系列內,年份是1981年。 林錦堂冇跟羅品超學過 ,不會承認自己是羅老師學生 ,報章有報導又如何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05 (UTC)回复[回复]
https://youtu.be/Z24G4WWIr_o 陳寶珠再次承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只是看龍劍笙梅雪詩錄影帶去演出。所以有報名冇畢業,根本不是學生!--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46 (UTC)回复[回复]
  • 請注意提報人Tea0987及疑似傀儡Copyrighthaha多年以來只以同一傾向編輯任劍輝以及相關粵劇條目,完全沒有其他編輯貢獻,為典型的SPA及NOTHERE-某人 2023年5月30日 (二) 07:06 (UTC)回复[回复]
    你本人就是陳寶珠梅雪詩粉絲,傀儡即是木頭公仔機械人! 傀儡會去自己找資料 ?會用真實證據修改錯誤?一班粉絲自己已經有預設的宣傳文稿,年年月月將同一個文搞用不同形式在各大平台包括維基百科,youtube Facebook, 微博裏面作長年宣傳!將人家抹黑,將自己偶像抬高,這是什麼做人品德 !閱讀維基百科都是有識之士,不會單憑你們 的詐騙文章相信就是事實!
    我強烈呼籲維基所有管理人,作者,睇清楚這班 粉絲的真面目! 将維基百科還原為一個乾淨,歸於事實的平台!不要再被這班粉絲欺騙 !亦歡迎所有管理人作者親身到圖書館查閱所有資料,包括你們眼中以為傀儡所提供的資料,全部真實無誤 , 是經過 長時間考證搜習及總結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15:38 (UTC)回复[回复]
維基有一批陳寶珠及梅雪詩粉,不斷在任劍輝,雛鳳鳴劇團 甚至龍劍笙的維基內容搞破壞,加入他們認為正確的資料。[來源請求],好歹給出資訊我們才能核對吧。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5月31日 (三) 14:01 (UTC)回复[回复]
請你翻查 有關條目內的歷史有多位作者不斷維護陳寶珠再搓鳳鳴劇團的位置, 改完又改, 陳寶珠完成三個折子戲之後1965年已經離團,對劇團沒有貢獻!但有關粉絲就將他的名字放到最放在第一位。 而且描述到不是因為陳寶珠退出,龍劍笙就不可以做正印文武生。 實際上,已經有作者加入資料,一九六五年之後任劍輝老師已經 盡心盡力培養龍劍笙,,龍劍笙的1964 的表現比前輩稱為縮水任劍輝, 即表示對他非常欣賞!
另外有關梅雪詩,是雛鳳鳴劇團其中亦是服務比較長的花旦。但是,他的粉絲就刻意用一個表格將梅雪詩的同學包括謝雪心、 呂雪欣、 方雪羽的名字都刪除,又將另一位同學江雪鷺的是非新聞放大,這是什麼居心呢 ?
最後想提提任劍輝 的條目,因為有作者加入 更加多參考文件,證實龍劍笙就是任劍輝女士的嫡傳弟子及接班人, 卻就被禁止,被強行返回原本錯誤百出的版面去 。 主要是因為有人不斷爭拗陳寶珠是任劍輝的入室弟子!
但事實上 2017年陳寶珠已經承認任劍輝 不是他的老師,因為他根本冇學習過。至於入室弟子的報導,有報名返學沒有畢業就不是學生!例如名伶林錦堂1981年在廣州向羅品超先生拜師,跪地斟茶亦有報章報道。但是最後林錦堂沒有跟羅品超學習,反而拜林家聲先生做老師。所以,林錦堂是林家聲的弟子,他從不說自己是羅品超弟子, 冇學過就係冇學過。( 有關剪報以刊載於廣東粵劇史系列內。)--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33 (UTC)回复[回复]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 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因此, 有關入室弟子的說法已經不成立。--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37 (UTC)回复[回复]
https://youtu.be/Z24G4WWIr_o 陳寶珠再次承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只是看龍劍笙梅雪詩錄影带去演出。所以有報名冇畢業,根本不是學生!--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43 (UTC)回复[回复]
https://m.facebook.com/am730hk/videos/%E9%99%B3%E5%AF%B6%E7%8F%A0%E6%A2%85%E9%9B%AA%E8%A9%A9-%E4%B8%80%E5%8F%B0%E5%A5%BD%E6%88%B2/1117502761622143/?locale=zh_HK
這個訪問裏面陳寶珠又再次承認冇跟任劍輝學過,冇學過冇返學,就不是學生,更加不是什麼入室弟子! 拜師儀式只是一個入學禮,冇返學就不是弟子!--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59 (UTC)回复[回复]
根據1986年6月5日出版的<細說任龍雛>,內容講述任劍輝的奮鬥史,仙鳳鳴劇團只是任劍輝參與劇劇團其中之一。但是在任劍輝的條目內, 陳寶珠及梅雪詩的粉絲不斷強調仙鳳鳴劇團的公演內容。這些內容已經在仙鳳鳴劇團的條目裏詳述,再在任劍輝的條目裏有詳述一次。 刻意貶低了任劍輝女士在其他劇團的貢獻, 顯然不是公平的做法! 除了白雪仙之外,任劍輝和唐滌生、芳艷芬、吳君麗 、陳艷僼等都合作無間,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白雪仙及他的仙鳳鳴劇團呢? 白雪仙及仙鳳鳴劇團的條目內不斷不斷重複任劍輝的名字,但相反 任劍輝本身是一位獨立大老倌。他不需要依附任何一個人,或者任何一個劇團,他的故事不只如此!
另外他們亦都積極去刪除有關龍劍笙女士是任劍輝女士嫡傳弟子的所有參考紀錄及文字, 因為他一定要突出陳寶珠就是任劍輝入室弟子 的名目!
但我上述已經列舉多個報道,及陳寶珠親口承認的事實。這個衝突, 是陳寶珠梅雪詩粉絲一直想欺騙大眾 !告訴大眾陳寶珠就是正式弟子,龍劍笙不是。 真正事實是相反!陳寶珠的所謂入室弟子是假的!自己承認我冇學過!
龍劍笙才是任劍輝真正入室及嫡傳弟子- 龍劍笙在訪問中親口講過和任老師同食同住學藝, 而他是任劍輝的承繼人早已被粵劇人所認同, 包括白雪仙,李香琴,譚倩紅及多位戲曲書籍讚寫人。她的成就已在多個書刊內記載。
若要提供更多參考,隨時可以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28 (UTC)回复[回复]
懇請各位維基人細心再檢查一次 參考資料的真實性,如果發覺某些作者係有私人目的,及意圖去貶低某些人抬高某些人就要立即將他們永遠封禁。因為這班人已經用了多個帳號,長年製造事端, 存放假資料 。 並應該将資料真確的版本 回復。--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35 (UTC)回复[回复]
陳寶珠的條目內長年強調他是任劍輝的入室弟子, 因為他已經承認從來冇學過,拜師儀式不等於畢業!所以 所謂入室弟子的稱呼應該被取消 !被永遠取消! 他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已經離開雛鳳鳴劇團,對劇團完全冇貢獻 。 現時雛鳳鳴劇團已經是註冊公司, 龍劍笙女士才是公司董事 , 與陳寶珠完全冇關係! 陳寶珠條目再提及 他在雛鳳鳴劇團有什麼影響成就都是欺騙讀者!--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6:42 (UTC)回复[回复]
“拜师仪式不等于毕业!所以 所谓入室弟子的称呼应该被取消 !被永远取消!”掺杂了严重的个人情感,旁人无权决定这个。条目只需要一板一眼的记述传媒文献说过什么,请勿原创研究。--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18 (UTC)回复[回复]
資料不正確就應該被取消,沒有什麼私人情感問題 。
全部以事論事 ! 林錦堂的條目內亦清楚說明他是林家聲的弟子,隻字不提羅品超。雖然他已經拜過師而且拜師儀式畀陳寶珠更多隆重。 懇請公平處理所有資料項目的真確性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40 (UTC)回复[回复]
如果我報讀了香港科技大學的碩士課程,但上了一個月就去外地讀書。 我還是科技大學的學生嗎?我可以自稱做科技大學的入室學子嗎 ? 我通知了所有親友我會讀科技大學又如何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7:49 (UTC)回复[回复]
除非退學或者學校開除學籍,不然這種狀態下的確是科技大學的學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5月31日 (三) 18:08 (UTC)回复[回复]
陳寶珠1965年11月已經自動退出雛鳳鳴劇團,直至任劍輝1989離世。維基內容應該終於當事人的表白,他已經三次向傳媒表示過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 再文匯報的訪問內他只承認粉菊花是他的正式師傅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9:16 (UTC)回复[回复]
自录取报道有学籍就是,没读完是肄业,没合格是结业,仅仅不能称作毕业生。条目中,曾被录取的事实不能因未上课或被开除而抹去。包括如相声演员师承关系,传授技艺非必需,名分是重点。--YFdyh000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8:22 (UTC)回复[回复]
陳寶珠1965年11月已經自動退出雛鳳鳴劇團,直至任劍輝1989離世。維基內容應該終於當事人的表白,他已經三次向傳媒表示過沒有跟任劍輝學習, 承認任劍輝不是他的老師 。 在文匯報的訪問內,他只承認粉菊花是他的師傅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9:19 (UTC)回复[回复]
以你的論述,林錦堂曾經向羅品超拜師, 甚至可能在藝術上有交流。但在戲曲的師徒制內 ,他明白沒有學就是沒有學, 從來冇提他是羅品超學生,更加冇可能說自己是入室弟子, 這是忠於自己的表現, 不需外人去評斷, 當時人自己最清楚!--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20:18 (UTC)回复[回复]
另外想補充有關入室弟子的定義:https://baike.baidu.hk/item/%E5%85%A5%E5%AE%A4%E5%BC%9F%E5%AD%90/11058107 入室弟子是指學生跟老師同食同住及學藝,而且入室就是有嫡係的意思,即得老師真傳。 真正和任劍輝老師同食堂住及學藝是龍劍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41009/HK-mba1_r.htm
「有段日子住在師父家中,任姐起牀後,我倆就會聊天,她坐在梳化上,我就依偎在任姐膝伴,和她閒話家常。任姐去世後,我經常夢中見到她,夢中的任姐就像生時一樣親切。」阿刨每念恩師,至今仍難仰悲慟。
陳寶珠不符合以上入室弟子的定義, 加上自己否定 是任劍輝的學生 ,真實情況已經好清楚 。
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41009/HK-mba1_r.htm--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20:35 (UTC)回复[回复]
非常反對"傳授技藝非必需,名分是重點。" 這個說法! 如此說 ,人人都可以做掛名學生,並且可以因為某位名師,某間名校, 以學生銜頭自居去招搖撞騙,於道德上是不能接受。 每個人都要坦白面對自己,坦白面對公眾,不是用美麗的銜頭包裝!否則, 這叫自欺世盜名!--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22:39 (UTC)回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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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在洗碗天后吧下完成图片授权[编辑]

已通过:
自己授权后重新上传到维基共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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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eba.baidu.com/p/8431507714 File:自己拍的合肥巨星演唱会.jpg 这个图片,是本人照的,本人已经在回复帖当中授权了。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57 (UTC)--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5:57 (UTC)回复[回复]

  • 还有本人刚发了邮件,本人的邮箱为laozhangyanbo@163.com 章彦博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06:06 (UTC)回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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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編寫一個有關慈善基金的維百內容會被要求立即刪除?[编辑]

本人正在編寫一個慈善基金的維基內容,只是第二天已經有人要求刪除 。維基內容交代的 是這個基金歷年來的活動,籌款數字,參與人物 。請問犯了什麼大錯?

我參考過其他慈善團體甚至公司的维基內容, 畀我編寫詳盡10倍的大有人在 !究竟維基人是用什麼準則去管理所有版面 ?如果一開始就叫人刪除,究竟 是否要保護某些組織,某些人物 ! 明明一個公開機構的資料 已在各大報章雜誌出現過 ,是不可以向在維基發放的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以下是薏仁將的指令!令人大惑不解!!!
@Tea0987君,基金會如果是簡單介紹搭配可靠來源我個人不反對你建立,但是,如果你硬是要把基金會的歷年資料、出席活動、董事政商出席名單、慈善捐款贊助全部都搬來揭露,那麼以我個人而言,那麼你可能真的把維基百科當成是資料蒐集處或者當成廣告推銷處,而且您曾說過,這只是初稿,蒐集所有資訊需要再花一個月時間,那麼屆時該條目可能會更複雜繁瑣,讀者閱讀可能有一定理解的難度,這應該不是你我想樂見,我不知道二次的快速刪除通知提醒內容你是否有看過?倘若您還想要再介紹該基金會,那麼請您先閱讀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這篇資訊輔助說明內容看看吧…仔細閱讀該篇內容各種說明和步驟您可能會找出如何編寫該文章內容。
至於發警告提醒,是因為您個人已經二次不適當的創建條目且未注意刪除通知所提示你的消息以及要求避免的事項,你個人可能選擇性的漠視忽略,個人才會再發一次嚴正警告提醒,是希望您能理解文章被撤銷移除後請冷靜思考原因,並且請不要忽略刪除或者警告提醒的提示,避免不必要重複再發生相同的錯誤希望您能理解。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0日 (二) 23:02 (UTC)回复[回复]

(!)意見:其並非指令,而是相關方針指引以及其他輔助說明頁,我是不知道對於這裡的遊戲規則(方針指引)您個人是否都有注意或者理解和適應,不過,看似您似乎仍在情緒上,那麼還是建議您冷靜下來再談吧…持續的不理性僅會讓您無法釐清問題的癥結點與看清事實本質...還有您可以額外參考維基百科:如何降低條目被提交刪除的可能性內容描述說明吧,以上。薏仁將🍀 2023年5月30日 (二) 23:36 (UTC)回复[回复]
建議閣下透過Wikipedia:建立條目的草稿建立流程來建立條目,閣下目前所編寫的文字以中文維基百科的標準來說建立幾次都會被已相同的理由刪除,而透過草稿建立流程則會有草稿審核員提供您修改建議藉以符合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標準,謝謝。--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23 (UTC)回复[回复]
(!)意見:先移到草稿去慢慢写吧,你自己说的还要一个月时间才能搜集完资料。--MilkyDefer 2023年5月31日 (三) 12:09 (UTC)回复[回复]
我不認識這個技術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04 (UTC)回复[回复]
就你現在在編輯的條目而言,去Draft: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寫吧。(我也是剛開始編輯這裡沒多久,稍早前才知道有草稿頁面的存在...我個人都在自己的用戶頁修編條目再移出去。)--WiToTalk 2023年5月31日 (三) 13:31 (UTC)回复[回复]

加拿大君主有關模板中的符合君主[编辑]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我發現在加拿大君主/澳洲君主這兩篇文章中的模板將其標註成符合君主,但是我記得之前並不是使用這個詞,想詢問各位維基人最近是否有甚麼討論將其相關模板決議修改(其實我真看不懂甚麼叫符合君主),例日本天皇這篇的模板也從原來的帝國君主改成帝制君主(但我覺得這修改後的詞還算能理解)--61.216.108.176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40 (UTC)回复[回复]

我也有嘗試搜尋符合君主這個詞,但沒找到很好的相關介紹--61.216.108.176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2:42 (UTC)回复[回复]
已改回「聯邦君主」。雖然我不是很懂這欄位的作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1日 (三) 04:12 (UTC)回复[回复]
我剛剛才看到閣下的解釋「Most Eminent Highness」翻譯成中文就是「猊下」。該頭銜主要適用於馬爾他騎士團(SMOM)大教長。
我沒註意到,感謝閣下的回覆--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6 (UTC)回复[回复]
感謝閣下協助修復(其實我也不清楚該欄位的作用,可能是當時從英維引入時留下的,我看英維也是有在使用該欄位,其標註加拿大/澳州君主的部份就是聯邦)--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44 (UTC)回复[回复]
我注意到在修復模板:Infobox monarchy時,加入了猊下這個詞,我查看了目前在維基百科上的介紹,不是很清楚他和君主之間的關係,能請閣下解釋下加入猊下這個詞的原因嗎?--61.216.108.17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04:34 (UTC)回复[回复]

為何 維基內容會被chatgpt控制,然後將真實引述標籤成垃圾內容。[编辑]

本人正在編寫的條目引述各大報章雜誌的內容,所有句子抽取自刊載的原文, 請問有什麼問題?

網上亦有多條新聞片段作為證據,個別的擊率已達70萬 https://youtube.com/@connie.shirley

每一個機構公司都有它不同報道,這個網頁嘗試整理這個基金所有報導,以最忠實的方式呈現 。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21 (UTC)--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3:21 (UTC)回复[回复]

請問是哪個條目?另外,中文維基百科全書是放「條目」的地方,不是放「報導」的。「報導」僅能是來源,您必須自己消化吸收,讓它們成為「條目」。-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5月31日 (三) 14:09 (UTC)回复[回复]
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 當我引術雜誌原文內容就被視為是垃圾及要求刪除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4:19 (UTC)回复[回复]
知道了!那麼我再說一遍:中文維基百科全書是放「條目」的地方,不是放「報導」、「募款紀錄」、「董事會名單」或「歷年活動」等瑣碎訊息的地方。內容真實的瑣碎訊息仍然不是可被收錄的內容,不是因為它真實,而是因為它瑣碎。被提出快速刪除不一定是因為任白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不能被中維收錄,而是因為您不懂如何合宜地呈現它。這是我的逆耳忠言。-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5月31日 (三) 15:07 (UTC)回复[回复]
沒有問題,我已經在欄目下面寫明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整理。我只是一個獨立作者,不是任何寫作機器,寫作結構,或者出版社 ,要整理需要時間!不是一小時兩小時立即做到 。 有關內容所說的問題我參考過其他同樣的慈善團體包括 護苗基金 無線電視廣播公司 黎明 慈善活動全部都非常瑣碎 我究竟犯上什麼錯誤呢
護苗基金列寫清楚他的董事會委員職銜 及成立以來所有活動地點時間籌款內容都是非常瑣碎 請問我錯在什麼地方呢 如果要縮整所有資料我需要時間我再強調我需要時間整理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1 (UTC)回复[回复]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MIRROR_(%E7%B5%84%E5%90%88)
這個組合的資料亦非常龐大繁多繁瑣 包括所有成員成長經歷新聞正面負面經理人公司的支持各項傳媒報道 我可以用同樣手法綜合處理但我需要時間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6 (UTC)回复[回复]
陳慧琳兒童助學基金 這個維基都是詳細列出基金成員籌募活動捐款 數字 ,我只可以說我會盡力將內容 修整。 但要我刪除某些細節,我覺得十分奇怪,因為其他基金 ,慈善團體,或者私人公司的維基,內容亦是一樣。--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3 (UTC)回复[回复]
WP:別跟著闖紅燈,大部分維基人都不會認可陳慧琳兒童助學基金目前的樣態是合宜的百科全書條目。-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5月31日 (三) 22:28 (UTC)回复[回复]
結構:麻煩先分成歷史、活動、評價三大章節。其他資料先不管。歷史章節請用散文形式編寫,盡可能由創立寫到今天。類近某某年,XX因什麼事而萌生創辦念頭。活動請介紹這機構是幹什麼的。評價請用二手可靠來源的評價或其出現的人物的評價,沒有的先不用寫。以上。--S叔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2 (UTC)回复[回复]
冇問題可以做到,但我需要時間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5 (UTC)回复[回复]
那就移动到草稿页面写吧。慢慢写,安心写,没有被快速删除的焦虑,什么时候写完了什么时候告诉我们一声就移动回去。我可以帮你移。草稿就是这么用的。--MilkyDefer 2023年5月31日 (三) 15:28 (UTC)回复[回复]
非常之好,唔該曬 !--Tea0987留言) 2023年5月31日 (三) 15:30 (UTC)回复[回复]
(※)注意求助者已因为WP:NOTHERE和反复人身攻击被indef。--Aggie Dewadipper 2023年6月2日 (五) 00:22 (UTC)回复[回复]

“宣传”一词是中性词汇还是贬义词[编辑]

根据英语版新建的分类category:法轮功宣传从建立伊始便被marvin2009,wetrace等人反复一再清空,wetrace给出的理由认为宣传不是个中立词汇,只有出版物才是中立的词汇,但是像新唐人电视台,神韵艺术团这些带有明显宣传性质的组织,根本也不适用【法轮功出版物】的分类,英语版中是将法轮功的媒体都列入宣传分类,本人认为没有问题故建立中文版的分类,无奈遭遇反复的回退和破坏,其中marvin2009已被举报无故清空内容遭遇封禁。在这里望社群能够讨论该分类的问题。--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0 (UTC) 我的这次编辑工作本质上在翻译英语版分类,至于英语版为什么把falungong的媒体归入propoganda,则不是我的行为,所以wetrace应该去英语版发起讨论而不是在这里质问我,我并没有认为所有媒体就理应应该放入propoganda的分类,但是我赞同英语版的分类客观且中立。因为propoganda本来就是指“有意进行不公正的宣传”,而法轮功的媒体宣传完全符合这一性质,所以人家英语版这么分类也是完全符合逻辑的类似的情况是,英语版Category:Chinese cults和日语版中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国により邪教に認定された団体都列入了法轮功,唯独中文版只要进行这样的分类就会立马被各种阻挠和回退--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28 (UTC)回复[回复]

(*)提醒--是虹色份子先清空「分類:法輪功出版物」並提交快速刪除,後被管理員快速保留。請問虹色份子說的「propoganda」一詞是中性詞彙還是貶義詞?虹色份子,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還納入「分類:虛假宣信息活動」---請問這是中性還是貶義?----當在下今天貼出WP:頁面分類---虹色份子才在說這是中性詞彙。
  1. 依據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1. 用戶虹色份子持續針對法輪功議題,無理據無討論,是否透過「分類」方式繞過條目編輯的過程方式?虹色份子之前清空且提刪「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已被管理員快速保留),並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
  2. 在下撤銷後,虹色份子回退並稱宣传本身也是中立词,不要认为宣传是贬义词。---然而虹色份子昨天回退時,是這樣說的:请你先分清publication和propoganda是什么意思再来撤销别人的编辑,电视台是出版物吗?--亦即虹色份子的宣传指的是「propoganda」,這顯然並非正面且涉及整體定性,不符合WP:頁面分類的基本要求。
  3. 虹色份子在過程,頻頻自我矛盾。對Marvin的舉報指控,是否恰恰反映虹色份子自己做的尤其爭議不當也無實質理由、無實質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02 (UTC)回复[回复]
宣传这个分类定到propoganda并不是我所为,你可以去问将category:宣传连接到维基数据category:propoganda的人是什么意思。如果你认为不准确。你可以将目前的cat:宣传一并清空--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06 (UTC)回复[回复]
(:)回應-英文維基的分類現況,還沒有被挑戰,並不是強加中文維基社群的理由。依據WP:頁面分類:頁面分類应明確具體、中立...除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不要贸然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13 (UTC)回复[回复]
(*)提醒-虹色份子稱他人一再清空。建議可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Marvin_2009》,在下摘錄一些討論意見:
  1. 虹色份子,發起刪除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5/31#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理由是「空的分類」。在下疑惑這一長期存在的分類為何被刪除,因此去留言表達疑問。
  2. 虹色份子所做,是否「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虹色份子做出這一系列的變動,沒有列出任何理由與討論。在下查閱編輯紀錄,Category:法輪功出版物 的原分類內容,被用戶虹色份子全部清空,他另外建立Category:法輪功宣傳分類。然而這未經討論,將中性的事實描述 出版物、媒體、團體,一概透過分類變更為「宣傳」,這並不合理。
  3. Marvin所撤銷,是否「惡意清空分類」?-----在下初步看,不認為能迅速得出「Marvin惡意」的判斷。用戶Marvin2009,撤銷了虹色份子的變更分類,但Marvin有列出理由,例如「不应添加没有依据的宣传」。
  4. 本案情況,就像一般條目的編輯爭議,當一方編輯沒有任何理由、其他用戶認為有問題時就可能撤銷回退,但並未形成編輯戰。如果這是在條目編輯中,Marvin所做的,是一般維基用戶經常做的;虹色份子所做的,無理由、無依據,很可能被認為「原創研究」。-----然而,虹色份子在分類上,無理由無依據下,變更「長期存在的合理狀態」,且該分類直接涉及「實質定性、是否中立的問題」,當Marvin撤銷,有些也附上了說明。為什麼Marvin是「惡意」?虹色份子是「正常」?
  1. 從另個角度來看,虹色份子,把「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刪除,一概改為「分類:法輪功宣傳」,還把「分類:法輪功宣傳」、「分類:法輪功」都歸入「分類:虛假訊息活動」-----虹色份子把法輪功、法輪功所有出版物都歸類「虛假訊息」,請問這依據是什麼?第三方可靠來源?虹色份子這樣做怎麼會是「正常」?為何不同意見的Marvin就是「惡意」?
  1. 每一個語種的維基百科,都是各自社群獨立編寫貢獻。沒有說以哪一個語種的編輯、分類做為「標準答案」,而延伸到其他語種維基百科,畢竟這些編寫都是用戶們自願做的、不同語種參與的用戶不一定都懂都是專家,中文維基的用戶當然可以有自己的討論與作法。否則,也可以反過來說,中文維基長期是怎麼分類的,英文維基也必須比照中文維基,英文維基人若有異議而撤銷,該直接被認定為「惡意」嗎?
  2. 請教虹色分子,您把法輪功的書籍《转法轮 (书)》條目,沒有任何理由,移除「分類:法輪功出版物」,請問您原因為何?這樣是否「回退相关正常的分类编辑」?-----您這些編輯問題,是否反過來印證,Marvin並非去追蹤您,而是您的分類編輯並非「正常」?
  3. 虹色份子您指控 Marvin「惡意清空分類」,但您自己先行無理由無理據「清空分類(註:把相關條目刪除其分類)(分類:法輪功出版物)」,並且把該長期分類提刪,新建「分類:法輪功宣傳」。Marvin對您的作法有疑慮、寫了理由(多項例如[14]);如果Marvin這樣是「惡意」,那麼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麼?【台北時間6/2 凌晨2點半更正-在下Wetarce沒注意到時間序,刪除「先行」、「比他早先」。在下當時上線,發現問題時、這些事情都是已發生,就這一點誤會了時序,但這誤會並非「造謠(惡意捏造)」。且虹色份子系列作法仍然有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5:10 (UTC)回复[回复]
请你不要认为长篇大论把你发表的所有看法全部复制粘贴过来狂轰滥炸一番就可以遮盖你恶意清空分类的事实,我的编辑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因为出版物是孤立分类,而现状是已经得到保留且我没异议,但是将出版物增加分类cat:宣传就得到你的一味罔顾事实反对。--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05:16 (UTC)回复[回复]
(:)回應--(1)不經討論、無理據,就清空長期存在分類、甚至刪除「分類:法輪功出版物」的,發起這一整個過程的,是您虹色份子。(2)在下貼過來是因為,您的說明,並未說明前面的過程。在下並沒有「惡意清空」,都提出了理由。(3)您對Marvin做出的是不是明顯惡意推定?對於不同意見者,還隨意扣上傀儡質疑,浮濫提出傀儡調查。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6:02 (UTC)回复[回复]
「宣傳」一詞本屬中性,只要是公開傳播宣揚,以使眾人知曉,那就可以叫做「宣傳」。當然「宣傳」一詞也被部分人士用於貶抑,但這不影響分類本身的中立性質。維基數據項目連結更多是為了方便,而沒有什麼主觀的成分,畢竟不同語言之間本來就存在差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05:53 (UTC)回复[回复]
(!)意見-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1. 虹色份子的作法,一不符合「WP:中立的觀點」,二不符合「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
  2. 「宣傳」在維基系統所連結的是Propaganda,而不是Publicity,Propaganda詞彙在英文帶有明顯的貶意。,---這在維基跨語種的環境,將導致許多的誤解與誤讀,不明確、也不中立。
  3. 「中共宣傳」更也讓「宣傳」一詞在中文世界趨於負面。
  4. 虹色份子,將「分類:法輪功出版物」、「分類:法輪功媒體」「兩個分類」,列入「分類:法輪功宣傳」,這顯示這一個「宣傳」新分類,並沒有什麼分類的需求及「功能性」,只是增加一個「偏向負面意義、也不顯而易見、有爭議的『標籤』」。:::##法輪功書籍或出版物,也不是一般、正面或負面意義的「宣傳」,例如「教科書」、「教學書」都不是宣傳,這樣的分類是有爭議的。法輪功學員成立的媒體,基督徒成立的媒體,就是媒體,我們應該把媒體都列入「宣傳」?虹色份子還把整個「分類:法輪功宣傳」列入「分類:宣傳機構」,這些都顯然不符合WP:頁面分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6:17 (UTC)回复[回复]
(*)提醒-謝謝Ericliu1912的交流,您說「公開宣揚宣傳」的動詞,在這裡分類屬於名詞,而且,如您所說「宣傳」一詞有被用於貶抑,並非只是部分人士,且現在Propaganda一詞普遍連結「宣傳」一詞,虹色份子所建立「分類:法輪功宣傳」直接連結英文「Propaganda」,這在英文明顯貶抑。
  1. 大陸的中文知乎---「[15]」---連「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都早已把英文名Propaganda改成了Publicity,共產黨的「宣傳部」都用Publicity,何以一個氣功、或者信仰者所參與的媒體,會被用Propaganda?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7:47 (UTC)回复[回复]
造谣就是造谣。wetrace在昨天的破坏举报页面中声称【如果Marvin这样是“恶意”,那么您比他早先清空,意味什么?】。然而事实是marvin将cat:法轮功宣传分类无理由清空且反复多次,在时间上并不存在wetrace所称的我比marvin先提删cat:法轮功出版物。[16] [17]。这些细节可能完全不会被人注意到,所以wetrace的造谣行为不仅无中生有,而且完全违背文明、礼仪、agf,他自己却率先装作无辜者,营造一种好像我无理由就对他进行攻击。事实就是wetrace造谣在前,而我违背一定礼仪在后对他进行反驳在后,这种事实不可能被他的长篇大论所掩盖。--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1:55 (UTC)回复[回复]
(:)回應-您好,在下已經於上面更正,向您致意說聲抱歉,那是一個時間序的問題誤會,並非「造謠」也非「無中生有」,不致影響整個事情的脈絡。請您注意,您在過程中持續強烈的惡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8:46 (UTC)回复[回复]
我說的確實是名詞。從其他宣傳相關分類看來,「宣傳」及其對應的「propaganda」並非全然貶義,只是陳述一種為使大眾知曉而進行的傳播活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6:02 (UTC)回复[回复]
出现共识前应维持原样,不要大规模变更分类,将名称及范围的定义弄清楚再做。为什么不能以“出版物”指宣传品?“宣传”有时是中性词汇,但默认且当前维基分类体系中仅包含正面宣传,否则宣传下还要分成正面宣传、负面宣传(将凯风网放进去),然后“宣传”分类不能有反_宣传的父分类。如果(正面)宣传下放一个负面宣传子分类感觉怪怪的,虽然日常语言是这样。如果虹色认为“xx出版物”不能体现利益相关,是否考虑“xx团体出版物”,但我不确定这是否合适,而且有时团体声称独立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07:54 (UTC)回复[回复]
(*)提醒-其他用戶給虹色份子留言,提醒文明、不要人身攻擊。但虹色份子您回覆時,聲稱在下Wetrace「造謠」,這是明顯人身攻擊。請問虹色份子,在下一一誠懇的列舉說明過程與事實、主動溝通,哪一句話「造謠」?虹色份子您在過程中,對在下及不同意見用戶 強烈惡意推定,浮濫提出傀儡調查;您這樣的作風,還讓在下想起幾位讓人印象深刻的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07:59 (UTC)回复[回复]
如果wetrace不造谣就不会遭致反驳,逻辑就是这样。您造谣在前,别人举出事实反驳您,您还反咬人家是人身攻击,请问那您为什么选择造谣呢?只有您无中生有,认为5月31日10:42早于5月31日09:44。--游客中心 2023年6月1日 (四) 12:02 (UTC)回复[回复]
(:)回應-您編輯的許多問題被指出來,您抓其中一小個時間序的誤會問題,這些蓋不了您編輯的爭議問題。在下已經於上面更正,一個時間序的問題誤會,那並非「造謠」、更非「無中生有」,也不影響整個事情的脈絡。請注意您持續強烈的惡意推定。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8:49 (UTC)回复[回复]
您不也抓住一次编辑行为就持续恶意推定,现在这个分类没有达成共识就被提删,您满意了吗😊--游客中心 2023年6月2日 (五) 01:07 (UTC)回复[回复]
我目前將相關分類同時分類到「法輪功」及「法輪功宣傳」作為折衷,僅體現其部分宣傳性質,這樣就不至於因為純粹成為「法輪功宣傳」的子分類產生疑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日 (四) 15:58 (UTC)回复[回复]
(:)回應-Eric您好,在下切磋意見交流如下:
  1. 本來長期分類是 「法輪功」---「法輪功相關媒體」--「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以及「法輪功」---「法輪功出版物」
  2. 您維持虹色份子的新建分類「法輪功宣傳」,把「法輪功相關媒體」、「法輪功出版物」都列入其下;同時分類到「法輪功宣傳」「法輪功」認為這是「折衷」;但在下擔心,客觀上恐怕達不到「折衷」的效果,還可能更加強「法輪功宣傳」的「標籤化」指涉,也會衍生「以偏概全」的作用,效果上 將裡面條目所指涉相關「一概定性為宣傳」,這與WP:頁面分類的規範有所衝突。
  3. 此外,您把幾個條目移除了「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清空該分類的條目),改歸入「法輪功出版物」分類,但這確實有差別(在下之前編輯中已說明),若再加上您上述方案,綜合起來似乎更強化「法輪功宣傳」的指涉標籤化。----兩者差異在哪?例如,「九評共產黨」是大紀元出版、「自由中國」是新唐人參與,這是「法輪功相關媒體出版物」,大紀元、新唐人是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大眾媒體 ;「法輪功出版物」指涉應是 功法書籍例如條目「轉法輪」----如果把電影、九評書籍一概列入「法輪功出版物」,並不符合事實情況,這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的「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4. 您提到「『宣傳』及其對應的「propaganda」並非全然貶義」---那麼也就是並非WP:頁面分類要求的「WP:中立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況且,您可查閱看看,大量來源都指涉propaganda的貶意、還有強烈貶意的,連中國共產黨中央宣傳部 都改掉了「propaganda」;在下於上面也表示 對應的外語維基就是「propaganda」,這標籤化所可能帶來的「以偏概全」、「負面指涉」效果不小。
  5.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是不是對所有各家媒體、所有宗教或信仰、氣功、團體、公司、學校,全部都放上一個「分類:OO宣傳」?會是如何?
  6. 因此在下擔心認為,這項「折衷方案」,客觀上效果恐怕達不到「折衷」、反而可能強化 負面指涉「宣傳propaganda」的效果,呈現效果並非「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而且在下以為,分類不需要這樣「折衷」。依據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條目归类。請您寧可先到分類的討論頁提出問題,也不要贸然分類。」、「空的分類與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因沒有功能性,請儘量不要建立」。
感謝您的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1日 (四) 19:09 (UTC)回复[回复]
我認為法輪功系媒體都有很強的宣傳性質,尤其是對於中共的反對,這應該極為明顯了。我想閣下應該也注意到包含美國政府在內,各國都有宣傳組織或機構,這並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我向來堅決反對北平政權,但這不影響我判斷法輪功相關媒體及出版物之性質。大不了就不要連結維基數據項目,雖然我認為是小題大作。(順帶回覆Sanmosa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日 (五) 01:36 (UTC)回复[回复]
不是不是,上面的那些人你們是不是都搞錯了些甚麽?「宣傳」跟「propaganda」這兩個詞語的意思其實是有分別的,一般意義上的「宣傳」跟「推廣」是一個意思,所以比較合適的對應英文詞語是「promotion」,而「propaganda」的實際含義是“政治宣传”。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7 (UTC)回复[回复]
@虹色分子WetraceEricliu1912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0:58 (UTC)回复[回复]
Sanmosa您好,「宣傳」一詞在語境上往往就被解讀為「政治宣傳 Propaganda」之類,google 宣傳、Propaganda就有很多。也因此需留意,WP:頁面分類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回复[回复]
(:)回應-Ericliu1912您好,關於虹色份子建立的「分類:法輪功宣傳」。對於您上面的意見,在下切磋交流如下:
  1. 依據WP:頁面分類的規範:「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2. 如您提到「各國有宣傳組織與機構」,但那主要都是「政府官方」的,分類中應也是如此;法輪功學員成立參與的「媒體」是「民間」的,這不能相提並論,「媒體」在民主憲政理論中是第四權,有其主體特別內涵。「記者無國界」、「史丹佛大學哈佛研究所」研究中共滲透全球與美國媒體的報告,都指出大紀元、新唐人是剩下很少數的獨立媒體。相對於其他中文媒體,大紀元新唐人較多報導中共問題,因為中共問題本來就很多,現在許多媒體的報導量也增加了。
  3. 您前面說認為「宣傳是中性」,現在提到「對中共的反對」;「宣傳」是您認為的評價與印象,「媒體」是客觀中性的事實,WP:頁面分類 原則是「中性」、「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您評價大紀元新唐人對中共的反對有宣傳性質,這「宣傳」如何定義?是否中性?許多想知道更多中國人權被壓迫情況的人,不認為這是「宣傳」、更不會是Propaganda。大紀元新唐人對於人權與壓迫問題的大量媒體報導,您使用「宣傳」一詞時,就有了不同的意涵。這樣的分類,並不符合WP:頁面分類的規範:「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1. 許多媒體有自己的主張,「紐約時報」大力推動左派議程等等、「蘋果日報」立場反共、「自由時報」等等各媒體有自己的倡議主張或傾向,傳遞民主自由價值的,這是很普遍的....等等等等,那維基百科同一標準,是不是都要加上「宣傳」?對所有各家媒體、所有宗教或信仰、氣功、團體、公司、學校,全部都放上一個「分類:OO宣傳」?讀者感覺會是如何?
    2. 從中國共產黨角度,常評價攻擊西方媒體、海外媒體 是「反華『宣傳』」、「國際反華宣傳」之類,中共有這樣的評價。那麼海外媒體、西方媒體,是不是也都要加上「宣傳」分類?
  4. 如果這樣,恐怕也可以把所有維基條目中的「評價、觀點」,去建立「分類」。例如:小明是壞人,建立並納入「分類:壞人」。
  5. 將「法輪功出版物」也當作「宣傳」,這也有「以偏概全」的情況,法輪功功法書籍、教學書籍 為何是「宣傳」?
  6. 維基數據,「宣傳分類」傳連結到「propaganda」,您提到「大不了就不要連結維基數據項目,雖然我認為是小題大作」
    1. 但是,您不連結,您無法約束他人現在或未來不要連結,也無法明確讓讀者不會誤會成propaganda。
    2. 這應該不是「小題大作」,跨語種的維基人,在翻譯時可能就跟著翻譯,他們不知道其中的區別、不知道這討論過程。何況 虹色份子稱他是依據英文維基的,以此理由否定他人的異議。---也因此,WP:頁面分類的規範是:「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
    3. 每一個議題,不同用戶提出來認為重要看法,對其他領域的用戶可能是小題。維基百科的存在與累積,就是在無數的小題小題累積下才成為大作,無論是小題、大作,都依循維基規範來累積成為「之所以為維基百科」,這也是維基社群貢獻,對於維基讀者的責任感,也因此我們在這裡交流。
感謝您的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2日 (五) 02:55 (UTC)回复[回复]
我倒不是這樣想的。畢竟這是分類,自然要越準確越好,而「法輪功宣傳」這個名字對於不了解法輪功的人而言易生誤解。所以這裏的討論實際上牽涉3個問題:「法輪功宣傳」分類的命名是否失當?相關法輪功媒體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認定為政治宣傳?相關法輪功媒體及/或出版物可否被認定為一般意義上的宣傳?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4:26 (UTC)回复[回复]
我觉得cat:宣传应该改名cat:政治宣传以免与一般性的商业/公益推广或展览混淆。从正式的学科布置而言政治宣传、商业推广、科学普及本质是是基于不同目的的传播,应该统一在上级分类cat:传播,像是宣传技巧里很多东西本身也是新闻传媒的报道手法,常见于黄色新闻,今天仍是屡见不鲜,cat:吉祥物显然也不属于政治宣传范畴。----Cat on Mars 2023年6月2日 (五) 05:52 (UTC)回复[回复]
(!)意見-謝謝樓上幾位參與交流。
@Ericliu1912:您好,還想請教您回應在下6月2日上述的疑問,
  1. 您認為虹色份子的設置作法,是否符合----WP:頁面分類:「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張國榮一定是香港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6月8日 (四) 01:21 (UTC)回复[回复]

懇請對歐洲歷史人物熟悉的編輯們幫幫忙[编辑]

大家晚安,沒讀書歷史差的人來請求社群幫忙檢查氏子讨论 | 貢獻)最近編修的大串羅馬、德國等等的歷史人物條目,可能我想太多一度懷疑是不是被Boogi wu讨论 | 貢獻)盜帳號,在腓特烈一世_(神圣罗马帝国)重疊了、總之因為先前Boogi wu的緣故增加不少歷史人物的追蹤清單,最近突然大量浮上,好奇看了此君最近的編輯,首先大多是無來源的新增內容,或許是其他語言版本來的吧,有餘力比對一條,對不上的先復原了;其二,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比如Special:Diff/77510313,條目名為亨利二世 (巴伐利亞公爵),不過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海因里希二世海因里希二世呈現呢?幾乎相關條目都被如此修改比如Special:Diff/77498451,或是Special:Diff/77471620,所以亨利六世還是海因里希六世呢?

若是條目命名錯誤,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移動條目名,抑或是地區詞問題呢?因為實在是光是內連的方式就完全無法理解,不過因為深感本人能力不足,靠Google檢查又太慢,此外,先前Google海因里希六世最先跳出百度百科因裡面有提到別名,今天已經主動帶出中文維基百科了、若是我有誤會的地方,也請大家不吝指教,當然也希望氏子君可以發個言,說明一下修訂的參考。這邊先謝過大家抽空幫忙。--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1日 (四) 16:45 (UTC)回复[回复]

@Mafalda4144:AGF的话,就是原本使用的是英文译名(Henry)改成德语译名(Heinrich)。--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1日 (四) 20:41 (UTC)回复[回复]
同Tokisaki Kurumi,雖然在未預先告知的情況下做這麽大的動作確然有些不妥,但單就這次的情況而言,相關條目的名稱的正確性似乎也沒有受損。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6月2日 (五) 01:03 (UTC)回复[回复]
但以不熟悉相關的讀者來看,這樣不會造成混淆嗎?所以就讓此人這樣繼續無來源的修正嗎?看起來也不在意,因為依舊繼續隨他高興改。再來也不是第一天編輯了,為什麼不肯附上參考來源呢?--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12:27 (UTC)回复[回复]
@Mafalda4144:理论上来说是应该以较常用的一个来作条目名,然而这就扯到一个中维常年解决不了的问题:是当地语言对应的翻译常用还是从英语翻译来的名字常用?我是支持前者的,但是奈何实际上总是会出问题(也可以参见下面查理vs夏尔vs卡洛的问题),如果可能的话我觉得可以全部移动到当地语言对应的翻译。--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5日 (一) 19:50 (UTC)回复[回复]
@Tokisaki Kurumi我明白您的意思,但若是單就以讀者角度來看,光是條目名和內文對不上就足夠困惑了,再加上大量用內連方式呈現,以MOS:L來說,這樣的連結已經造成驚喜差異性了不是,在這裡看是這個人,點過去看又變成另外一個人、且此人並不是新手編輯,附上來源這件事是不為還是不想為?
可能在這裡留言的各位熟悉所以理所當然,可是就一個有興趣想初步理解的讀者來說,在沒有來源參考下這些位君主到底是亨利還是海甚麼的,得要自己另外去想辦法搞清楚,這樣還不構成原創嗎?--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20:26 (UTC)回复[回复]
這就是中文屆持續不斷的翻譯問題了。個人認爲亨利、海因里希混用沒啥問題。但中世紀的「夏爾、卡爾、查理、卡洛、卡洛斯」應統一翻譯成查理。
中文維基是否應統一譯名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話題,個人是支持將所有的中世紀人名都統一,但近代的保持各國音譯。--Waylon1104留言) 2023年6月2日 (五) 13:52 (UTC)回复[回复]
「亨利」抑或「海因里希」,與「查理」抑或「夏爾」,其實是同一組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日 (五) 20:04 (UTC)回复[回复]
不過此人這樣修改依舊是無來源參考,即使以各位來說,是同樣的問題或者是所謂常識,他單憑一句話本來就這樣翻譯然後也沒有餐與討論意思或者是附上來源繼續隨他高興改。
題外,在這裡將人物變成一本書Special:Diff/77208896,在都市條目內一樣放進一本書Special:Diff/77181491。--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05:06 (UTC)回复[回复]

角色介紹重複內容[编辑]

由於韓劇《秘密的女人》劇情涉及靈魂交換,其他用戶原先以角色作為基準異動演員,但User:Stevencocoboy以演員作為基準異動角色,造成角色與介紹不符的情況,於是本人將其改回。然而,Stevencocoboy君以「你可看看韓維的寫法」(不符WP:RS)為由手動回退,本人便指韓語維基百科寫法不具參考性回退後,Stevencocoboy君依舊堅持以演員為基準,於是直接將兩名角色的介紹複製貼上,稱之為「重整」。(個人認為屬於瑣碎內容

鑑於和該用戶長久有諸多摩擦,因此想請教各位,哪一版本較為是妥當?

  • 本人修改的版本:
演員 角色 介紹
崔允英
(第1-20集)
申高恩
(第21集起)
吳世璘 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性格目中無人的繼承人。她與保姆貞慧的兒子太陽從小是玩伴,只要是太陽的事,就會為他挺身而出,但太陽只當她是親妹妹一樣。如果得不到太陽的愛,她就沒有活著的理由。但是,她發現了太陽旁邊有了冬天。現在,她為了得到太陽,已經做好了不惜做出任何惡行的準備,卻在企圖謀害冬天時,意外與成為植物人的冬天交換靈魂。
申高恩
(第1-20集)
崔允英
(第21集起)
鄭冬天 32歲,外貌端莊清秀,性格充滿人情味,雖然家境貧寒,但依然開朗樂觀。她與YJ集團會長的兒子宥真相遇,並在他懇切的求愛下結婚,但是丈夫卻背著自己和朋友愛羅婚外情。因為他們,她失去了視力,成了有意識的植物人。她看著丈夫和情婦偷取她手中的證據後悠然離去,雖然吶喊著,但誰也聽不到她的心聲。就在這時,她意外和試圖謀害她的世璘交換靈魂,便開始藉著世璘的軀殼,查明真相、對他們復仇。
  • Stevencocoboy君修改的版本:
演員 角色 介紹
崔允英 吳世璘(第1-20集)[註 1]
鄭冬天(第21集起)
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性格目中無人的繼承人。她與保姆貞慧的兒子太陽從小是玩伴,只要是太陽的事,就會為他挺身而出,但太陽只當她是親妹妹一樣。如果得不到太陽的愛,她就沒有活著的理由。但是,她發現了太陽旁邊有了冬天。現在,她為了得到太陽,已經做好了不惜做出任何惡行的準備。
32歲,外貌端莊清秀,性格充滿人情味,雖然家境貧寒,但依然開朗樂觀。她與YJ集團會長的兒子宥真相遇,並在他懇切的求愛下結婚,但是丈夫卻背著自己和朋友愛羅婚外情。因為他們,她失去了視力,成了有意識的植物人。她看著丈夫和情婦偷取她手中的證據後悠然離去,雖然吶喊著,但誰也聽不到她的心聲。就在這時,她意外和試圖謀害她的世璘交換靈魂,便開始藉著世璘的軀殼,查明真相、對他們復仇。
申高恩 鄭冬天(第1-20集)[註 2]
吳世璘(第21集起)
32歲,外貌端莊清秀,性格充滿人情味,雖然家境貧寒,但依然開朗樂觀。她與YJ集團會長的兒子宥真相遇,並在他懇切的求愛下結婚,但是丈夫卻背著自己和朋友愛羅婚外情。因為他們,她失去了視力,成了有意識的植物人。她看著丈夫和情婦偷取她手中的證據後悠然離去,雖然吶喊著,但誰也聽不到她的心聲。就在這時,她意外和試圖謀害她的世璘交換靈魂,便開始藉著世璘的軀殼,查明真相、對他們復仇。
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性格目中無人的繼承人。她與保姆貞慧的兒子太陽從小是玩伴,只要是太陽的事,就會為他挺身而出,但太陽只當她是親妹妹一樣。如果得不到太陽的愛,她就沒有活著的理由。但是,她發現了太陽旁邊有了冬天。現在,她為了得到太陽,已經做好了不惜做出任何惡行的準備。
  1. ^ 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吳世璘與鄭冬天調換了靈魂
  2. ^ 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鄭冬天與吳世璘調換了靈魂

--Sa Young Sun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1:12 (UTC)回复[回复]

  • (~)補充:先聲明一下,本人最初的編輯為以下版本,然而用户Sa Young Sun卻指出角色及介紹會不相符,所以只好在介紹上作出整理以合乎用户指出角色及介紹相符的要求。再補充多一點,本人最初的編輯也是用户Sa Young Sun的版本([18]),但細看一下有欠妥當,因靈魂交換後崔允英申高恩仍然分別飾演吳世璘及鄭冬天(外表上無變),只是演員飾演對方的角色,所以應該在角色上作出改動(可參考韓維[19])。
演員 角色 介紹
崔允英 吳世璘(第1-20集)[註 1]
鄭冬天(第21集起)
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性格目中無人的繼承人。她與保姆貞慧的兒子太陽從小是玩伴,只要是太陽的事,就會為他挺身而出,但太陽只當她是親妹妹一樣。如果得不到太陽的愛,她就沒有活著的理由。但是,她發現了太陽旁邊有了冬天。現在,她為了得到太陽,已經做好了不惜做出任何惡行的準備。
申高恩 鄭冬天(第1-20集)[註 2]
吳世璘(第21集起)
32歲,外貌端莊清秀,性格充滿人情味,雖然家境貧寒,但依然開朗樂觀。她與YJ集團會長的兒子宥真相遇,並在他懇切的求愛下結婚,但是丈夫卻背著自己和朋友愛羅婚外情。因為他們,她失去了視力,成了有意識的植物人。她看著丈夫和情婦偷取她手中的證據後悠然離去,雖然吶喊著,但誰也聽不到她的心聲。就在這時,她意外和試圖謀害她的世璘交換靈魂,便開始藉著世璘的軀殼,查明真相、對他們復仇。
  1. ^ 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吳世璘與鄭冬天調換了靈魂
  2. ^ 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鄭冬天與吳世璘調換了靈魂

Stevencocoboy 2023年6月3日 (六) 11:40 (UTC)回复[回复]

(&)建議 两格演员改为A / B,交换灵魂、饰演更换等改用几行文字描述?--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1:34 (UTC)回复[回复]

既然是戲劇,那應當以角色為主體,然後再說明角色由誰飾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3日 (六) 11:50 (UTC)回复[回复]
我是覺得應該以「靈魂」作為標準啦。按演員分配,他們前後所演的角色實際上是兩個角色,實際上是不連貫的,讀者很難讀。--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13:04 (UTC)回复[回复]
抱歉,插幾句題外話。「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吳世璘與鄭冬天調換了靈魂」與「第20集因閃電意外而導致鄭冬天與吳世璘調換了靈魂」句意本質上沒有不同(只是改變了對等連接詞所連接的事物的先後順序),不應寫成兩句note卻不使用name參數,造成註釋重複。-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3日 (六) 14:14 (UTC)回复[回复]
我修改時寫下的摘要:「是『角色』交換靈魂而非演員,應異動演員,否則演員、角色、介紹會不相符。」正是樓上幾位用戶所點出的問題。
Stevencocoboy君最初的編輯,會被解讀為【崔允英=吳世璘(第1-20集)=鄭冬天(第21集起)=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略)】,但鄭冬天這個角色顯然不是「31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略)」,即Ghren君所述的是「兩個」角色。
我的編輯Special:差異/77516415,則是將克勞棣君指出重複註釋的問題,如YFdyh000君所述的方式融合進角色介紹,但Stevencocoboy君堅持以註釋方式並刪除其中一段。
Stevencocoboy君多次將韓語維基百科奉為圭臬([20][21]),這次解釋依舊要大家參考韓維,試問韓語維基百科才附上兩個腳註,是要參考什麼?而且韓語維基百科為何會是參考的依據?多次提點但依舊故我。
我不知道Stevencocoboy君究竟針對我,還是真的不理解存在以上這些問題。--Sa Young Sun留言) 2023年6月3日 (六) 16:19 (UTC)回复[回复]
支持Sa Young Sun君的版本,另外一版本将角色简介重复两遍实在是过于糟糕。此外,韩语维基百科的写法不是必须参考的依据,参见WP:ENWPSAID。--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12:51 (UTC)回复[回复]
題外話:Stevencocoboy在《全民造星V》的編輯理由亦相當不合理:他在介紹參賽者章節中加入顏色格式特別表示在正式比賽途中退賽的參賽者,本人已強調指出該章節只用作介紹參賽者,但他卻以「使用顏色格式並沒有問題」為由而不願聽勸。--'''黑色怪物'''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13:09 (UTC)回复[回复]
我觉得没问题,中途退赛对观众来说是参赛人的重要特征和印象,所用颜色也不丑。某些表格还会标选手冠亚季军、战队等,更加花俏,那种可能不当。--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13:29 (UTC)回复[回复]
(:)回應:感謝YFdyh000的意見。另@'''黑色怪物'''閣下想討論的話應開設一個新主題開展討論而並非在本區加插題外話討論其他內容。也未知閣下是否得知本人與此版主在編輯上發生編輯衝突而故意在此加插題外話以較易爭取一些與我意見不合的用户支持,不過基於WP:AGF原則,本人不會猜測閣下的背後動機。Stevencocoboy 2023年6月6日 (二) 03:01 (UTC)回复[回复]
作品应该以角色为基准,然后再搭配演出者。就算ACG类突然换声优(剧情需要,或者演出者意外而更换),也只是配音栏上的调整,而不是围绕声优来变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6日 (二) 01:02 (UTC)回复[回复]
(:)回應:@cwek:意思是本人最初的編輯版本是無問題,可能我想多了...?Stevencocoboy 2023年6月6日 (二) 03:09 (UTC)回复[回复]
当前的两个角色配一份介绍,读起来令人困惑,仿佛角色是现实演员在剧中的“皮套”……就灵魂问题,是否能介绍中叙述为以___的身体/身份做了什么。--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6日 (二) 03:46 (UTC)回复[回复]
(:)回應:@YFdyh000:明白,感謝指教。Stevencocoboy 2023年6月6日 (二) 05:20 (UTC)回复[回复]
如我所料,同樣的意思,若是我說,你就不採信,但若是由其他用戶解釋,你就虛心的感謝指教。你在遭除權前的反省果然只是搪塞,實在讓人不堪其擾。--Sa Young Sun留言) 2023年6月6日 (二) 13:48 (UTC)回复[回复]

关于旅顺市的条目改善[编辑]

近期正在编辑与大连市旅顺口的相关历史,想咨询各位编辑,各位认为旅顺市这篇条目拆分为三个阶段(俄罗斯、日本、1945年后)来写好,还是合并在一起写好如果将三段历史合并,则{{infobox former subdivision}}将会因为浓缩而少掉一些信息。----FradonStar|和而不同是君子 2023年6月4日 (日) 02:21 (UTC)回复[回复]

各位可以看看我在沙盒里写的旅顺市,在这个条目中我是将三段历史合并在一起写的,各历史时期的详细内容还没有写完,我也感觉在这篇条目里同时使用俄语、日语的附注有些繁琐。--FradonStar|和而不同是君子 2023年6月4日 (日) 02:32 (UTC)回复[回复]

我不太清楚阁下指的条目拆分为三个阶段合并在一起写分别是指哪种。阁下在沙盒写的版本在我看来是将三段历史拆分的写法,但阁下说这是合并在一起写的,因此我想请问阁下所说的拆分的写法是指什么。--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4日 (日) 02:59 (UTC)回复[回复]
FradonStar的想法大概是想按時代拆分成三個條目「旅順市 (俄據時期)」「旅順市 (日據時期)」「旅順市」,或者不拆分都寫在「旅順市」。--D留言) 2023年6月4日 (日) 05:21 (UTC)回复[回复]
是的,大概是这个意思。主要的顾虑是,旅顺在不同的时期历史风貌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合并,就要考虑在同一个条目当中图片与排版的美观问题,关东州就是这么做的,而在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上从未有将两段关东州拆分开写的情况,也导致了一些说法模糊不清的问题(比如当时写俄属大连的时候就引发了“达里尼和关东州是否等同”之类的问题,包括现在英维的条目“Russian Dalian”应该与达里尼市等同还是与关东州 (俄罗斯)等同,这也是个问题);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把有前后承续意义的条目拆分成三个或许也不太妥。----FradonStar|和而不同是君子 2023年6月4日 (日) 05:23 (UTC)回复[回复]
主要就是看承接關係強不強,內容是多還是少吧。--Ghren🐦🕗 2023年6月4日 (日) 12:23 (UTC)回复[回复]

特攝條目原創研究問題[编辑]

最近本人在編輯特攝條目《王樣戰隊帝王者》遇上一位用戶,該用戶於條目中多次加入出自於非可靠來源的內容甚至原創研究,本人已多番指出該用戶的相關操作並不恰當,然而該用戶仍不聽勸,甚至開始以激進方法抗訴。--'''黑色怪物'''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14:31 (UTC)回复[回复]

对方对来源可靠性有误解,建议继续沟通。讨论似乎很分散,建议在条目讨论页中分项列出。--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15:00 (UTC)回复[回复]
本人已跟他解釋過,但他的固執以及不知好歹的態度難以會有共識。--'''黑色怪物'''留言) 2023年6月5日 (一) 15:06 (UTC)回复[回复]
該不會是這篇吧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参考来源。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8日 (四) 17:06 (UTC)回复[回复]

涉及Template:亞洲領土爭議是否包括外蒙古以及唐努烏梁海[编辑]

因應Special:差异/68103856曾被回退以及Special:差异/70812666不曾被回退但要避免編輯戰,在此提出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隊旗仍法理聲索外蒙古以及唐努烏梁海的證據,就是1986年起的《陸海空軍軍旗條例》附圖畫的秋海棠,甚至2022年修法都不改掉秋海棠。因此,建議仍明示民國不活躍的聲索外蒙古以及唐努烏梁海但行動承認外蒙古獨立,各自表述。

本探讨也涉及中華民國疆域#中華民國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的合法性爭議外蒙古独立#中華民國與外蒙古關係中華民國—蒙古國關係#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地方外蒙古#中华民国時期

既然1993年11月26日《司法院釋字第328號解釋》已表示“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有法律效力的《陸海空軍軍旗條例》必定優於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稿,而唐努乌梁海#_中華民國中华民国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的“回音”,更不可一手遮天。世上有承認他國主權獨立但聲索其領土之事。--Jusjih留言) 2023年6月6日 (二) 01:08 (UTC)回复[回复]

不用這樣整句引言都加連吧,IP君?(笑[编辑]

貼堂——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匣趕以乙精寫 2023年6月8日 (四) 13:07 (UTC)回复[回复]

相关内容现已移除。--惠龙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13:30 (UTC)回复[回复]

陳寶珠唔係任劍輝學生[编辑]

PLEASE exam the references below duly! Zn version is not in line with other WIKI versions.

陳寶珠已4次否認自己冇跟任劍輝學習, 更加話 任劍輝唔係佢老師,以下係相關報導同訪問。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1/15/EN1701150002.htm,2017.1.15 文匯報, 陳寶珠新書銷量佳 未敢問仙姐意見, 陳寶珠承認"至於任姐(任劍輝)嚴格來說不是她的師父,因對方沒正式教過她。

https://m.facebook.com/am730hk/videos/%E9%99%B3%E5%AF%B6%E7%8F%A0%E6%A2%85%E9%9B%AA%E8%A9%A9-%E4%B8%80%E5%8F%B0%E5%A5%BD%E6%88%B2/1117502761622143/?locale=zh_HK, 這個訪問裏面陳寶珠又再次承認冇跟任劍輝學過。

https://youtu.be/Z24G4WWIr_o

陳寶珠再次承認沒有跟任劍輝學習過,只是看龍劍笙梅雪詩錄影帶去演出。

https://m.facebook.com/RTHK.HK/photos/a.146559545369461/1471977326161003/?type=3&_se_imp=2zE0QmKaLoKmWyMyn 2016.7.23 《舊日的足跡》接受車淑梅訪問,陳寶珠承認根本冇跟任劍輝學習過。

同一例子,另一位名伶林錦堂曾經在1981年在廣州向羅品超先生跪地斟茶拜師, 廣東粵劇史系列,有刊載當時剪報。 林錦堂因為真的沒有跟羅品超學習, 佢真正師傅係林家聲,對於羅品超佢隻字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