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澳門維基人佈告板/澳門典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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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9日當選當選(主頁展示於2006年第45周)***已被撤消***[编辑]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澳門政權移交是指澳門政權1999年12月20日葡萄牙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澳門的殖民地時期一事。1583年,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經當權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兩白銀予明政府與其後的清政府作為地租。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後簽訂了《中葡里斯本草約》、《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由中國堅准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1987年,中葡兩國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並在各自政府內取得批准。整個政權移交儀式在1999年12月20日凌晨時分完成,葡萄牙將澳門的政權交還中國。了解更多...

2007年10月9日當選(主頁展示於2007年第48周)***已被撤消***[编辑]

澳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轄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位處珠江口以西,由澳門半島氹仔路環以及路氹城四個部份所組成。澳門自秦朝起已為中原領土,隨後被葡萄牙人逐漸侵占。直至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朝政府簽訂了《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後,澳門正式成為葡萄牙的殖民地1980年代中葡兩國共同探討澳門前途問題,其後於1987年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定於1999年12月20日澳門結束葡萄牙統治,主權移交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承諾向澳門實行一國兩制,而且保障澳門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權利。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