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维基百科: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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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既然百科只是都可以大家来用wiki的方式进行共同写作。那么是不是数据库也可以呢?大家把自己所掌握的数据贡献上来,然后形成一个特别强大的数据库?
这是一个专门服务维基百科的数据库。
很久以前卖的绘图板的笔徹底坏了(先前自已修过好几次)。想着要买新的,但是官网已经没有此型号的笔,而且还要会员挺麻烦的(先前买的时候不用)。先前试过另一廠商的笔发现可以兼容,所以在想是不是随便找支电磁式的,有压感的数位笔就可以了?
如題。是用在選務作業上呢還是其他什麼⋯⋯?
我認為有兩種 1:選舉會有補助金,在台灣你只要得票超過1/3每得一票會補助三十元新台幣 2:選務人員薪水,便當還有任何選舉開銷(場地租借等)
最近溫布頓網球錦標賽在舉行,我發現溫網的男雙是打五盤三勝,我查資料想看是不是有其他賽事的男雙是五盤三三勝,但查不到,想問有沒有其他賽事是五盤三勝制的男雙
我純粹只是好奇,並不代表我要破壞維基百科。 我愛維基百科,我認為維基百科是宇宙史上最偉大的一個網站!建設維基,人人有責!
我试过了(在公用沙盒试的),并不行。试图在保存结果会强制跳转到,试图保存那个网页又会提示Not Found。
請問為什麼組合數恆為奇數?
例如依序為1,7,21,35,35,21,7,1,每個都是奇數;
依序為1,15,105,455,1365,3003,5005,6435,6435,5005,3003,1365,455,105,15,1,同樣每個都是奇數。
關於四項時的柯西不等式
都是非0實數,我們有,若且唯若,等號成立。
- 現在令,則
- ,化簡得
請問此時不等式仍然是正確的嗎?如何解釋「若且唯若,等號成立。」裡的「唯若」?難道有不成立的時候嗎?謝謝解答!
現在在臺灣,如果有賣山豬肉香腸的攤販養了很多頭小山豬,他在賣烤香腸時把其他一頭小山豬栓在攤子旁的不特定群眾皆看得到的角落,並在牠的脖子上掛一塊牌子,寫著「香腸是我爸爸的肉做的,我長大後也要跟他一樣」,這樣算是對牠的精神虐待嗎?老闆是幽默還是殘忍?老闆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嗎?
严格意义上不算,一般而言虐待動物的定义中强调对动物造成伤害或痛苦,因为动物在智识认知上自然难以达成人类的水平,所以这一种标语对动物本身难以造成什么精神虐待,充其量从人类角度来说比较恶趣味或者不合时宜,老板更像是开了个不恰当的坏笑话(因为这种把动物拟人化的笑话,会造成人类自身的共情)。
那如果我在學校裡,強迫一個父親是殺人犯的學生要掛一塊「李尋歡的刀快,我爸爸的刀更快」的牌子,那就不只是不恰當的壞笑話,而是精神虐待或精神霸凌了,對嗎?
对,这种就是了
好奇問一下您所舉的山豬、學校的例子,是真實發生過的嗎?
是假設的。但對於能想出「香腸是我爸爸的肉做的,我長大後也要跟他一樣」這個句子,我覺得自己蠻殘忍與變態的,程度相當於當初把「鮭魚肉+鮭魚卵」、「雞肉+雞蛋」的丼飯稱作親子丼的那群人。
倘若这样对待人类可以理解为精神上的欺凌,那么精神虐待可以应用到非人类动物身上吗?倘若不能,那与人类相像的猩猩和海豚呢?倘若是,怎么证明该动物会因此感到被虐待?深究下来有一个这样的问题……
不需要以「當事動物感到被虐待」為必要條件吧!?
你在一個實際年齡三十歲的中度智障人身上貼「不要把我當三歲小孩,我明明已經七歲了」,他也不會覺得被羞辱或虐待啊!
抓错重点了(,况且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什么才算是对动物的精神虐待?如果我看到一个贴有这种字样的纸条,我只会替始作俑者感到羞耻,并不会真的觉得这个人怎么怎么样。
上面的例子就好比我今天去公演,有人给我的头发染得十分滑稽且我并不知情。演出过程中大家也照旧,那这样的话我算是被精神欺凌了吗?
「大家也照舊」是什麼意思?是根本不覺得你滑稽,還是覺得你滑稽但不忍心說出來?
如果说你看到「香腸是我爸爸的肉做的,我長大後也要跟他一樣」牌子,你会怎样?自然会有人感到滑稽,但他会表露出来吗?就算表露出来,小动物知情吗?回到上面的例子,所有人都觉得我滑稽,但是他们在tg群里嘲笑我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该喝彩的喝彩、该鼓掌的鼓掌,我并不知情。
如果我看到那塊牌子,我會跟老闆說,您的哏很「地獄」,不尊重您依其賺錢的動物,而且也不幽默,能否不用?士可殺,不可辱。
不然下次出現「我知道現在是七月半,但我堅持享受我活著的每一天」的鴨子,或是「王羲之每天都來我的主人家,但我的同類很多,我不怕」,怎麼辦?
比豬鴨鵝的生命更重要的是,旁人如何評價飼主您的人品。
如題
請問是出自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