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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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璵(16世紀—17世紀),玉鳬蘇州府長洲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周之璵是崇禎六年(1627年)的舉人[2],七年(1628年)聯捷進士[3],獲授刑部主事,八年奉命江西恤刑,升山东司员外郎,改補礼部儀制司员外郎。

弘光年間轉任祠祭主事,上呈玉牒,再遷任員外郎[1]

著作[编辑]

他有詩作《讀史感懷詩》六十首流傳,作品引據經典,流露出《詩經·小雅》的氣息[4]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禮部司官:……周之璵,字玉鳬,長洲【吳縣】人。崇禎七年進士。授祠祭主事,進玉牒,遷員外郎。
  2. ^ 光緒《蘇州府志·卷六十一·選舉三》:崇禎六年癸酉科 解元桂伸,石埭人 吳(縣)……周之璵 見進士
  3.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周之玙,曾祖礼,祖贤,父大儒。玉凫,易三房,己酉年十一月七五日生,苏州府长洲县人,癸酉乡试,会二十九名,二甲六名,兵部观政,□□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乙亥江西恤刑,升山东司员外,补礼部仪制司员外。
  4. ^ 光緒《蘇州府志·卷八十一·人物八》:周之璵,字玉鳬,崇禎七年進士。除刑部主事,厯禮部員外郎,其《讀史感懷詩》六十首,援古驗今不失國風,小雅之旨。《明詩綜》

參考文獻[编辑]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光緒《蘇州府志》·卷六十一·選舉三
  • 光緒《蘇州府志》·卷八十一·人物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