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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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丙
大日本帝国 日本貴族院議員
任期
1945年4月3日—1946年7月4日
君主昭和天皇
继任議席廢止
选区台灣勅選議員
个人资料
出生(1891-12-28)1891年12月28日
 大清福建臺灣省臺北府淡水縣芝蘭三堡竿蓁林庄(今新北市淡水區竿蓁里)
逝世1963年5月18日(1963歲—05—18)(71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城中區臺大醫院
国籍 大清(1891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63年)
配偶葉白
儿女五男五女
父母許松麟(父)
学历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宗教信仰大乘佛教禪宗清水祖師

許丙闽南语Khóo Péng,1891年12月28日—1963年5月18日[1]),字芷英幼名亞丙大山,生於日據臺灣臺北淡水(今新北市淡水區),曾任板橋林家林本源總事務所庶務長、臺北州協議會議員、臺灣總督府評議員日本貴族院議員永昌產業代表者、華南銀行監察役、臺灣興業信託監察役、唐荣铁工厂顾问、臺灣青果公司顾问、许氏宗親會會长。

簡介[编辑]

其父許松麟,曾務農,後於淡水港通譯,在許丙8歲時去世。

淡水公學校畢業,1907年就讀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1911年畢業。精通日文,進入林本源總事務所任職,為林氏開創了許多商機。獲得林熊徵青睞,又協助板橋林家弟兄分產得宜,1916年升任林本源總事務所第一房庶務長,與總督日本內閣上層官員友好,協助林家成立華南銀行。1918年被選為淡水信用組合理事。1919年10月擔任臺灣興業信託監察役。

不但為林家牟利,他自己也投資滿洲國朝鲜半島矿業房地產,因而致富。[2]

許丙與臺灣總督田健治郎民政長官下村海南等都有交情。而後由於與日本上流社會的關係良好,政治上也飛黃騰達,原為臺北市協議會議員,1927年10月改臺北州協議會議員,又任臺灣總督府評議員。1945年4月獲選為貴族院議員。[3]

二次大戰日本投降以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1947年,涉入謀議台灣獨立案,被國民政府指控,與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密謀臺獨,經臺灣軍事法庭漢奸罪名判刑。出獄後,擔任臺灣省政府顾问委員,因反對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政策等政府政策,長期遭到國民政府特務監視。晚年担任中日文化经济协会顾问,积极促进臺、日合作。

熱心佛教,篤信清水祖師。曾任臺湾佛教道友会会长,也捐助過淡水祖師廟

1963年因腦溢血,病逝台北市台大醫院

家庭[编辑]

其妻葉白,兩人生下五男五女。長子許伯埏、長女許碧霞,四子許敏惠

長女許碧霞,與基隆顏家顏雲年之子顏德修結婚。[4]

次女許碧瑜,嫁給樹林望族黃純青之第四子,醫師黃當時[4]外孫黃崇仁創辦力晶集團

長子許伯埏,與楊天賦之女楊素娥結婚。兩人生下音樂家許博允

四子許敏惠,生子許博偉,媳陳守山之女陳安瀾,孫許元禎,孫媳吳東進之女吳欣儒。

五子許敏欣,與新竹鄭家鄭靜吟結婚。

外孫女是作家陳弘美。另一外孫女許瑛子為作詞家,現居日本。

參見[编辑]

著作[编辑]

  • 許丙、許伯埏手稿,李柏亨翻譯,許玉暄監修,《實業家的二林:林本源製糖關係事件》,台北市:蒼璧出版,2021年。ISBN 9789869972758

註釋[编辑]

  1. ^ 許丙 - 臺灣記憶Taiwan Memory--國家圖書館. [201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記者廖慧娟/台北報導,"臺灣人在滿洲國 吳念真述史事"存档副本. [2013-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7). ,中國時報/旺報,2013-01-05 01:43.
  3. ^ 伊藤金次郎 著、日本文教基金會 譯. 《台灣不可欺記(日语:臺灣欺かざるの記)》. 文英堂. 2000年4月: 第124頁. ISBN 957-8811-17-9. 
  4. ^ 4.0 4.1 陳柔縉. 總統的親戚:揭開台灣權貴家族的臍帶與裙帶關係. 麥田. 2022: 136、139. ISBN 978-626-310-238-5. 

資料來源[编辑]

《淡水鎮志》,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