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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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8日在北京选举产生。大会选出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30人。

人员名单[编辑]

中央委员会委员[编辑]

中央政治局委员[编辑]

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编辑]

历次全会[编辑]

一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2年10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8人,中央候补委员129人。

二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3月5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4人,中央候补委员125人。有关负责同志49人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将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由原定平均每年6%调整到8至9%。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经过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全会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全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王学萍(黎族)为中央委员。

三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有关负责同志54人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重要讲话。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四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4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新的伟大的工程。全会增选黄菊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决定增补吴邦国、姜春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五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陈希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继续进行审查。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耿全礼马启智(回族)为中央委员。全会决定增补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王克王瑞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六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主要讨论了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会议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本次会议把主要讨论方向放在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中共十五大于1997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孙文盛为中央委员。

七中全会[编辑]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997年9月6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9月12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克尤木·巴吾东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问题的审查报告,正式开除陈希同的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审判。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
前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1987年-1992年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第十四届
1992年-1997年
继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
1997年-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