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塞拉利昂关系
中华民国 |
塞拉利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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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塞拉利昂关系是指中华民国与塞拉利昂共和国(意译狮子山;音译塞拉利昂)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3-1971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塞拉利昂的相关事务由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驻英国台北代表处共同管辖。[1]
政治[编辑]
外交[编辑]
1963年9月28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弗里敦设立中华民国驻塞拉利昂共和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2]塞拉利昂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71年8月20日,与中华民国断交。[2]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就塞拉利昂等23国[注 1]所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议案进行表决。最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提案通过即成为正式决议,是为《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民国、马尔代夫、阿曼等3国未投票。代表中国正统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外交部长周书楷为代表,在表决之前数小时,于大会上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日后,中华民国政府将此决议称为“排我纳匪案”。
中华民国驻塞拉利昂共和国大使(1963-1971年)[编辑]
姓名 | 任命 | 到任 | 递交国书 | 离任 | 外交衔级 | 外交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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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惟岷 | 1963年12月27日 | 1964年1月28日 | 1965年10月30日 | 参事 | 临时代办 | |
柳鹤图 | 1965年9月25日 | 1965年10月30日 | 1965年11月5日 | 1971年8月25日 | 大使 | 特命全权大使 |
经济[编辑]
贸易[编辑]
年分 | 贸易总额 | 年增减 | 排名 | 出口至塞拉利昂 | 年增减 | 排名 | 自塞拉利昂进口 | 年增减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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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3,639,569 | ▲50.351% | 171 | 3,385,900 | ▲59.102% | 160 | 253,669 | ▼13.299% | 178 |
2020 | 2,332,585 | ▼35.910% | 174 | 1,602,713 | ▼52.665% | 166 | 729,872 | ▲187.726% | 157 |
2021 | 3,711,717 | ▲59.125% | 175 | 3,532,605 | ▲120.414% | 158 | 179,112 | ▼75.460% | 178 |
2022 | 2,572,957 | ▼30.680% | 179 | 2,246,987 | ▼36.393% | 165 | 325,970 | ▲81.992% | 170 |
2020年的两国贸易主要项目如下:
出口至塞拉利昂的主要项目依序为:氧官能胺基化合物;油墨、墨水与其他墨类;除麦粉外的其他谷粉;塑料板、片、箔、薄膜与扁条;有机组合溶剂与稀释剂、漆或凡立水去除制剂;特定用途机器之零件与附件、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稻米;水、含糖或香料与未含酒精饮料;机械治疗、理疗按摩、心理性向测验器具以及臭氧、氧气、喷雾治疗器、人工呼吸机或其他治疗用呼吸器具;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诊断或实验用有底衬之试剂或配制试剂;金属、金属碳化物、玻璃、矿物、橡胶或塑料铸模;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旧衣着与其他旧物品;内科、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与用具;无线电广播或电视之传输器具、摄影机、数码相机;利用印刷版、滚筒与其他印刷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与传真机;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理化分析用仪器与器具、计量或检查粘性、多孔性、膨胀性、表面张力与类似性能之仪器与器具,计量或检查热量、音量或光之仪器与器具、理化分析用切片机;翻修或已使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塑料制浴缸、淋浴缸、洗涤槽、洗盆、马桶垫与盖、抽水马桶之水箱与类似品;录放影器具;金属表面浸洗剂、焊接用焊剂与其他辅助制剂等。[5]
自塞拉利昂进口的主要项目依序为:纺织纤维处理机、纺纱机与类似机器;钛矿石;人造刚玉、氧化铝、氢氧化铝;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车用之电气照明或信号设备、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固定、可变或可预先调整之电容器;绝缘电线、电缆与其他绝缘电导体;示波器、频谱分析仪与其他供计量或检查电量之仪器与器具,供计量或侦测X光、阿尔法、贝他、伽马放射线、宇宙或其他离子辐射线用之仪器与器具;滚珠或滚子轴承;变压器、静电式变流器与电感器;灯丝灯泡、放电式灯泡、发光二极管灯泡、弧光灯;传动轴、曲柄、轴承、齿轮、滚珠、飞轮或滑轮、离合器或联轴器;特定用途发动机用零件;火花点火或压缩点火内燃机用电点火或起动设备,与此类内燃机联接使用之发电机与断流器;液体泵、电阻器;硫化橡胶制输送或传动带、轮带;二极管、发光二极管、晶体管与类似半导体器件、光敏半导体装置;离心分离机、液体或气体过滤与净化机具等。[6]
协定[编辑]
日期 | 签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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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3月20日 | 《中华民国与塞拉利昂技术合作协定》 | [注 2] |
1988年11月11日 | 《中华民国与塞拉利昂间邮政国际快捷邮件协议备忘录》 |
签证[编辑]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与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黄皮书)的中华民国国民可前往塞拉利昂驻美国大使馆、驻冈比亚高级专员公署(即大使馆)申请签证。[8]
持塞拉利昂护照的塞拉利昂国民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9][10]
交通[编辑]
航空[编辑]
客运[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注释[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2.0 2.1 许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 ^ 把中国抬进联合国的,到底是不是非洲兄弟?. 凤凰网.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02).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 中华民国外交部-塞拉利昂共和国简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
- 驻英国台北代表处
-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国外旅游警示分级表
- 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
- 中华民国国际经济合作协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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