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灯新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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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灯新话》,明朝小说,共4卷21段,明人瞿佑撰。

历史[编辑]

《剪灯新话》继承了六朝志怪唐人传奇的传统,于洪武十一年已有抄本永乐十五年,瞿佑在保安重校《剪灯新话》,在当时甚受欢迎,甚至成为禁书失佚。李时勉上书要求禁毁《剪灯新话》,以免“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1]然而朝廷禁而不绝,《剪灯新话》以不同的方式在民间流传。[2]1917年董康日本藏本翻刻。

影响[编辑]

永乐十七年,李昌祺仿拟《剪灯新话》创作了《剪灯余话》。邵景詹写《觅灯因话》,此三书合称“三话”。周礼亦撰《剪灯余话》,与李昌祺所撰小说同名。《剪灯新话》中的〈金凤钗记〉被凌濛初改作《初刻拍案惊奇》卷23的《大姐游魂完宿愿,小妹病起续前缘》,又如《李将军错认舅,刘氏女诡从夫》则改自〈翠翠传〉。

《剪灯新话》亦对汉字文化圈大有影响,如日本上田秋成的《雨月物语》,朝鲜国金时习的《金鳌新话》,安南国阮屿的《传奇漫录》等。

注释[编辑]

  1. ^ 顾炎武日知录之余》卷四“禁小说”记载:“《实录》:正统七年二月辛未,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言:近有俗儒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如《剪灯新话》之类。不惟市井轻浮之徒争相诵习,至于经生儒士,多舍正学不讲,日夜记忆,以资谈论;若不严禁,恐邪说异端,日新月盛,惑乱人心。乞敕礼部行文内外衙门,及调提为校佥事御史,并按察司官,巡历去处,凡遇此等书籍,即令焚毁,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庶俾人知正道,不为邪妄所惑。从之。”
  2. ^ 曹安在《谰言长语》中写道:“景泰中,予家食,偶得启蒙故事玩之。多取《剪灯新话》事,其中事皆托言非实,史亦多妄”,又云:“今《剪灯新话》、《余话》等一切鬼话,启蒙故事收之。”

参考书目[编辑]

参见[编辑]